第656章 哪条猛龙要过江?[1/2页]

说话间,吴有性来到酒楼的大堂。



那被人贩子扮做狗的孩童,是一名女童。



不光是身体,心理也受到严重摧残。



除了能唱小曲儿,竟是无法与人正常交流。



吴有性估摸着,即使精心救治,这孩子,也很难活过十岁。



云逍的脸色又阴沉了几分。



众人无不咬牙切齿。



就连满腔正气的史可法,对那些被挑了脚筋的青手,也再无半分同情,更不提什么依律处置之类的话了。



东厂番役也结束了对两个人贩子的拷问。



这两个牲口,嘴巴不是一般的紧。



在治疗嘴巴紧、骨头硬这方面,东厂绝对是专业的,绝活多得是。



他们先是将一名人贩子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敲断,接着是脚趾。



另一个人贩子吓得当场失禁。



随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母亲偷人的事情都给招了出来。



两个人贩子都是团圆会的人。



团圆会是扬州府第一打行,青手不计其数,结党成群,凌弱暴寡。



他们不光是打人,同时还承接挨打业务……官府在打百姓板子的时候,他们专门代人挨板子。



而且定有时价,每挨一板,收银二钱。



打人、挨打,以及收取保护费,这些都还算是人干的事情。



诓骗偷盗、贩运私盐、拐带人口……



团圆会拐卖男女幼童,不计其数。



并且他们拐卖孩童,并非是靠转卖获利。



他们用各种手段,将孩童拐、偷、骗过来,然后根据孩子的相貌和聪明程度,决定处置的方法。



漂亮、机灵的女童,会被送往青楼,调.教成‘瘦马’。



能够成为瘦马,这都算是幸运的。



把幼童变成“人犬”,也只是手段之一。



年龄大一点的孩子,或者打瘸腿,或者挖掉眼,或者砍掉胳膊。



然后做成木头人,上街乞讨。



长得难看,又不是特别聪明的,竟然“杀食其肉,灸骨为丸”。



每年的五月五日,团圆会的人会驾船,将一些拐骗来的孩子带到湖泊深处,杀了祭祀邪神。



祭祀之后,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炼为丹丸。



有的是自己服用……他们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能帮他们熬住大刑。



有的则是拿来卖钱。



他们宣称,这种丹丸能够治疗肺痨。



还有的将丹丸卖给尼姑和未出阁的女子,用以打胎去私孕。



那两个人贩子供认,单是扬州府境内,从事儿童贩卖的船只,就高达七十余号之多!



众人毛骨悚然,一阵阵心惊肉跳,随即无不咬牙切齿。



这哪里还算是人?



称之为牲畜,完全是在污辱牲畜。



“这些人贩子,个个都该活剐!”



“扬州府的官员,也都个个该杀!”



王承恩以拳头猛地砸在桌子上,恨声说道。



史可法这次没有抬杠,对王承恩的话深以为然。



不仅是大明,以往的历朝历代,从来不会跟后世那样,争议“人贩子该不该处死”这个问题。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拐卖孩童,不仅违背天地之性,而且会让人破家。



在封建王朝,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灭国。



崇祯云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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