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燕王的诗词天赋,强啊![2/2页]

顿时间,李逍感觉有些惭愧!



“好诗,好诗啊!原来这首诗是燕王殿下所写。”



李逍急忙拱手道:“说起来惭愧,上午我还用燕王殿下的诗句安慰高煦,原来正主就在眼前是李逍献丑了”



朱棣:“????”



朱棣有些懵逼。



原本他是打算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这女婿好啊!



这么通人情世故的么!



这是暗地里.打算将此诗献给本王。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当真如此,太贴心了!



朱棣看向李逍,眼眸中又多了几分关爱。



他哈哈笑道:“啊对对对.此诗是本王一时灵光乍现,就写了下来,说起来也奇怪,本王诗词一般,就突然闪光写了下来。”



原来如此



李逍恍然大悟,这首诗倒是像朱棣的性格。



几年后的靖难,朱棣不就是装疯卖傻,历尽磨难



靠八百亲卫起事,对抗整个大明朝。



其中的经过一定很曲折,难以用言语道也。



最终费尽千兴万苦,千磨百难。



获得胜利,得到了天下!



听史书记载,起初朱棣为了蒙混过关,还吃了屎



想到这,李逍心中一阵难受。



岳丈有女婿在,一定不会让你吃屎的!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李逍的看向朱棣:“其实诗词有时候就是灵光一现,就能作出。这首诗反应了燕王殿下的坚韧性格,李逍定当以殿下为榜样,多向殿下学习!”



朱棣很是满意,笑着颔首。



这时,朱高煦疑惑道:“咦,父王,你什么时候写了这首诗?”



他明明记得,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还没看到这首诗呢!



朱高煦刚想再说,朱棣就拍了拍他的脑袋:“吃饭!”



一家人上了桌。



这次可算是一家人团圆了。



在朱棣的眼中,跟徐妙云一起。



还有三个儿子加上朱凝云这个闺女,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家人。



虽然是王府,在这里完全能感受到普通百姓家的温暖。



得益于朱棣的性格和徐妙云持家,才有这样好的家风,没有这么多规规矩矩。



朱棣端起酒杯,大笑道:“今天难得一家人团圆,本王甚是高兴,来,共饮一杯!”



所有人都端起酒杯:“干杯!”



在这样的和谐氛围里,一杯酒入喉,甚是舒畅。



李逍不由想着,若是那该死的建文皇帝朱允炆不削藩,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啊。



可这应该是不可能的,历史如同车轮一样前进。



“来来,吃饭吃饭。”



徐妙云拿起公筷,往李逍碗里夹了个鸡腿,笑盈盈道:“不用太拘束了,当成自家。”



“谢王妃。”李逍有些感动。



都说丈母娘对女婿好,真是不假,一般来说丈母娘对女婿好是想女婿对女儿好,不管是哪个年代都差不多。



徐妙云笑着,又给朱凝云夹菜:“凝云,出嫁前,就天天来一块吃吧。”



“嗯,母妃。”徐妙云颔首。



“李逍,吃吃多吃一些.妹妹,你也多吃些,都瘦了。”



朱高炽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也往李逍和凝云碗里夹菜。



接着,朱棣微微一犹豫,也如法炮制。



然后就是朱高煦,朱高燧



转眼间,李逍的碗里满满的都是菜,堆得跟小山一样。



李逍敢怒不敢言,暗自咂了咂舌。



好啊你们一家人是想撑死我和凝云吧



李逍朱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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