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永恒。 至少,对你个人而言就是这样! 你呱呱坠地之时,世界才开始真正运转。 就像宇宙系里刚刚诞生的太阳! 你是这个世界里唯一主角,其余人都是因为你而存在的,很多人,很多事,假装远古就存在,就是为了让你真正的融入这个世界,让你从表演变成真正的生活。 感官上的愉悦感让我们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 我们在这个世界里过的好不好,你的演技,取决于你拿到的剧本是喜剧还是悲剧,是玛丽苏剧本还是艰苦奋斗剧本,是龙傲天剧本还是一个《最后的棒棒》一类倒霉的纪录片。 你死了,这个世界就消失了,我们以为的美好都会统统消失……这让人何等的卧槽啊。 再过一年我就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我常常因为自己把以前的生活的过于循规蹈矩而无地自容。 即便是现在,我还是不肯变态的活着,这是此生最大的耻辱。 在旷野中裸奔,在闹市中打滚,迎着风大喊,在暴雨中跳舞,向最美的女人问价,向最博学的人吐口水,向平凡者弯腰,向权贵者挺起生殖器…… 以上,一件都没干过,却是我此时此刻最想干的事情。 最想干的事情却干不出来……所以,我是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躲在黑暗处,看谁都像是傻逼,骄傲的如同帝王;站在光明处,觉得全世界只有自己是傻逼,卑微的如同一颗带着泥土的土豆。 这是另一种被挤压在巨石下喘不了气的,卑微的,猥琐的变态,这种变态无药可救! 幸好,现实世界中把自己的世界经营的一塌糊涂的我,还有写故事的本事。 在我的故事里,我——可以自由的飞…… 我还喜欢吃,所以,把我的想象,把我的脑子,把我的五脏六腑,把我的所有都摆上餐桌,备好餐具,一点点的品尝,用自己的血肉,回报自己。 接下来的故事不是讲美食的,也是讲美食的,毕竟,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大到宇宙星辰,小到尘埃蝼蚁,都可以摆上桌面,佐以自己的血肉细细品味他原始的味道。 ——爱你们的孑与2六月一号写于变态之前 第一章 无所不能的回纥人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斑头雁一般是金雕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雕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战争开始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今天不一样。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从那以后。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雷鸣一般的马蹄声已经响起来了,应该是躲在某一处地方的回纥骑兵们已经看到唐军胜利在即,就果断且勇猛的向最后的残敌发起了进攻。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淡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羊头人的传说在部族中已经传播很久很久了,如果哪一个部族出现了羊头人,那么,对于部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只要出现了羊头人,部族里的羊群就会一群群地死去,牧草也会一片片地枯死,就连水源地都会干涸,不再有清水冒出来。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第二章 天照顾的回纥人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她刚刚趴在奶羊肚皮下吸啜了一顿美味的羊奶,就顶着一张脏脸,以及鼻子下边两道鼻涕被甩开之后留下的白痕冲着云初笑。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溜溜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娜哈是例外!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塞来玛跟别的回纥女人一样,只会生孩子,不会养孩子,假如不是有云初在,娜哈这个孩子早就夭折八回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呜——”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自从被回纥少年跟大尾羊恩爱过程辣眼睛辣的受不了之后。云初就开始殴打那些喜欢在他面前跟大尾巴羊恩爱的少年。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嗷嗷——”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感谢棠棠白银盟)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我说了——不许学!” “我不!”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很明显,娜哈也知道哥哥的这个规矩,并且已经掌握的规矩的漏洞,往往在被哥哥殴打过一顿之后,她就会变得越发地嚣张且肆无忌惮。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旱獭出现的地方,金雕必定会如约而至,就像只要看到旱獭,娜哈就会流出大量的口水一般正常。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塞人之所以能称之为回纥人,是塞人一族用五百个美女,好几万只羊,几千头牛,几百头骆驼,以及几百匹上好的战马换来的。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比如——吃旱獭!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淡淡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等篝火把沙子烧热了,石头烧得滚烫,再把这些烧得滚烫的石头,放进这个封闭的皮囊埋进沙子里炖煮。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感谢老友们打赏)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美丽的女人其实根本就不属于普通回纥人,女孩子只要到了八岁,就能看出美丽与否了。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可汗的女人非常多,除过他的可敦,那里的其余女人都不过是他贿赂或者拉拢男人的工具而已。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这几年,听说“天可汗”换人了,这位“天可汗”很小气,还不讲理,不但赏赐的东西少了很多,很多,还要求塞人们给他们进贡活着的牛群,羊群。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乌云一般多的牛群,白云一样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点纸张,书本,经卷,画像,这让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唐人是吝啬鬼! 他们要我们的牛羊,要我们的草场,要我们的女人,还把我要我们的孩子去给他们当奴仆的言论就甚嚣尘上。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哥哥投喂。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云初微微一笑。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好人不好吗?” “问题是只有坏人才能真正保护你跟娜哈。”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幸好,你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了,小娜哈也会跟着你,没有你们牵绊,我想痛痛快快的干一些事情,好把我积攒在心头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出去。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你要做什么呢?”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第五章 云初是石头娃变的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他们对待牛粪不是普通人对待燃料的态度,而是对牛粪和牛粪火有一种别样的感情。烧酥油茶或做饭时候,很容易点燃的干牛粪,闻着干牛粪燃烧时散发出来的青草的清香,瞅着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陶锅或者铁锅,这个时候,跳动的火苗以及锅具里面咕嘟嘟的声音都会给他们带来欢喜,吉祥,安全以及温暖的情感。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为此,塞来玛还委屈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们家没有干牛粪来妆点帐篷,被人家笑话说他们家很穷!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塞来玛不愿意,云初就会把珍贵的热水倒进花了两只种羊才换来的大木桶里,用倔强的眼神逼迫塞来玛进去洗澡,至于不爱洗澡的娜哈,云初一般都是用最粗暴的手段把她剥光丢进木桶,然后在她的嚎哭声中用草木灰使劲的给她清理头发以及身体。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其实儿子娶母亲并不代表儿子可以娶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是,一些铁勒人好像不怎么在乎,后来好像执行这条禁令的人不太多,再后来,就没有人在乎了。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第六章:植物学是一门有用的学问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即便云初成了一个唐人,那么,他首先面对的将是服兵役,没错,安西军兵员中的府兵,来自大唐各个折冲府,因为距离中原太远,补充兵员的能力很差,所以,安西四镇中的四个长史拥有就地征收兵员的权力,当然,这个征收对象仅限于唐人! 不是成为唐人府兵就自然拥有回归大唐的条件,府兵想要随时回到关内,没有立下三转以上的军功想都不要想,除非遇到折冲府换防!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大军进攻坚城,披甲执锐,冒矢雨,避滚木礌石,越壕沟,爬城墙,率先登城,奋勇作战,掩护后军登城,敌军溃,城破——功第一,授军功三转!策勋武散官第二十九阶——陪戎副尉!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云初现在连大唐白丁都不算,他是铁勒回纥人,还是铁勒回纥人中,完全不以勇猛著称于世的塞人!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当然,也有更多的美丽女子一辈子都没有抵达长安,洛阳这样的地方,变成了某一个山大王的女人,或者一群土匪的女人。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看到羊腿的娜哈也就停止了哭泣,主要是羯斯噶拿来的那根羊后腿还带着半截羊尾巴,她可是记得哥哥烤羊尾巴油的滋味,那东西一口一包油……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里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里。”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里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云初低着头想了一下,按理说,葛萨璐已经吃了不下十次添加了草乌的美食,既然勐撒卡面部已经出现了紫绀症状,那么,吃了更多美食的葛萨璐的中毒症状应该更加的严重才对,可是,这个家伙在前天还参与了驯野马这样的剧烈的运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初步的乌头中毒症状应该是呼吸急促,然后是咳嗽、接下来应该出现血痰、再然后就是呼吸困难、呼吸困难之后因为血液中供氧量不足就会出现紫绀症状。 紫绀症状出现之后呢,就证明毒药正在侵犯他的肺部,会引起急促的呼吸行为,呼吸的太急促会损伤肺部得急性肺水肿这种病。 一般出现急性肺肿病,就要用大量的消炎药消炎,还需要注射镇定剂,使用利尿剂,上氧气。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第七章:回纥人的葬礼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她们会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祈求腾格尔拯救眼前这个可怜的人,这个人地位越是重要,她们割在脸上的伤口就越大越长,流的血也越多。 至于不重要的普通牧人,巫婆们最多进行一下临终关怀,告诉他们,此行将会直接抵达腾格尔的怀抱,没有割破脸这个过程,毕竟,她们也只有一张脸,不能谁病了,都要让自己流血的。 云初相信,上述的草乌中毒症状应该已经统统出现在了葛萨璐的身体上,只是被这个强壮如山的回纥人给忽略了。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婆润可汗这种高级回纥人因为交友广阔,或许对于毒物有一些认知,再加上一些部族可汗有幸娶到了大唐公主,可能尝试或者见识过毒药的厉害。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现在,就看到底是葛萨璐强悍的身体战胜毒药,还是毒药战胜葛萨璐。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天山五月份的天气简直就是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艳阳高照呢,随着一片乌云压过来,雪花就从天上掉下来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一些小雪花,后来就变成了大雪片子,最后大雪片子也变成了一厘米左右晶莹剔透的冰片子,这东西竖着从高空落下来,均匀地插在泥地上,瞬间就被温暖的大地给融化了。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如果不是云初不断地用陶罐把沙子烧热围在塞来玛跟娜哈身边,又不断地给她们喂滚烫的肉汤,这个更加寒冷的夜晚,会要了她们的命。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唯有这种冰雨最可怕……这东西落在人的身上,牛羊的身上,会马上变成冰壳将人,牛羊包裹起来……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第三天,太阳出来,这东西刚刚出来,就晒得人皮肤疼痛,虽然还是冷,但是,人们就像是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微波炉里,感觉不到热,却烦躁的想要割开胸膛敞亮一下。 天气的剧烈变化,对于肺部有病的人来说非常地不友好,大阿波葛萨璐开始剧烈地咳嗽,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再也无法咳嗽出声,一张脸涨得通红,粗壮的双手不断地撕扯胸膛。 先是衣服被撕破,接着就是皮肤,看他将胸口抓的血肉模糊的样子,每一个目睹这一状况的人都觉得,葛萨璐想要把自己的心抓出来。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没有人怀疑这位大阿波为什么会死。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巫婆们割破面颊,以脸上的血涂抹在葛萨璐的脸上,希望能获得腾格尔的怜悯。 一直折腾到天亮,葛萨璐的身体渐渐变凉,巫婆们这才告知所有人,大阿波受到腾格尔的召唤,回去了。 人们把死掉的葛萨璐安置在帐篷里,所有人骑着马围绕着帐篷走了七圈子,葛萨璐的长子勐撒卡来到帐篷口,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哀嚎不止。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在脸上划口子的亲戚很担心自己也被葛萨璐召唤走,所以只划破了一点油皮,流了一点血,所以非常期盼尽早完成这场属于两个人的回纥葬礼。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大阿波死了,两百个帐篷里的人都要出来默哀,云初背着娜哈,带着塞来玛也参加了最后的默哀仪式。 在默哀的人群中云初见到了羯斯噶,此时的羯斯噶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是,云初从他不时从鹰爪变幻成虎爪的手势看出来,这个家伙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的愉悦且激动。 回纥人如果是春夏死掉的,只能在当年草木枯黄的时候埋葬,如果是秋冬死的,就要等到草木葱茏的时候再埋葬。 埋葬的时候还要用刀子割破脸流血,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跟刚刚死亡时候一样,非常的痛苦以及麻烦。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大阿波葛萨璐死了,他在部族里的影响力立刻就没有了。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好人。 第八章:回纥人权力的由来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塞来玛点点头道:“也是,看来是腾格尔看不惯他们父子为非作歹,把他们送到了黑山底下受苦去了。”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你准备让什么样的女人进入你的帐篷呢?”没有了来自大阿波的压力,塞来玛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云初啊,你要记住,你找女人的时候啊,一定要找最会生孩子的女人,如果她能给你生一群男孩子,那么,你就能成为一个小部族的族长。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西域的很多国家,部族,就是这样起来的。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塞来玛说的越是激动,云初就越不想当什么狗屁的回纥人。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每当娜哈吐口水骂人的时候,那些女人就会追打娜哈,只要娜哈被追打了,云初就会跳起来追打那些可恶的女人,只要云初开始追打那些女人,那些女人的父兄,弟弟们就会围殴云初。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你不打她,她就会认为你是一个窝囊废,会觉得在你身边不安稳,就会骂你是羊日下的,就会主动去勾引那些打女人打的很厉害的男人。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羊日下的,跟狼日下的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还有什么困难吗?”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乱起?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云初不知道生殖隔离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起不起作用,回纥人给出的答案是不起作用。 女人只要跟狼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狼人,男人只要跟羊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羊头人,甚至有一些回纥人开拓性的想跟老鹰啦,骏马啦,牦牛啦,雪豹啦一起睡觉,看看能不能诞生出新的强有力的后代,他们不仅仅这样想,还付诸实施……每年都死很多人。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第九章:魔鬼的孩子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要知道,一旦比粟特勤知道他泄露了自己的计划,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砍头在这种下场面前都是最轻的。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回纥人不吃鱼!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扁嘴鱼是一种高山冷水湖里的细鳞鱼,用刀子开一个口子,去掉内脏跟鳃,在捏着鱼皮用力一撕,就把整条鱼的鱼皮都给剥下来了,找一个木棍串起来,撒上盐巴,就可以放在一边腌制了。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塞来玛避开云初目光,瞅着继续跟老狼一起玩耍的娜哈道:“你从来就不是塞人,更不是回纥人,你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云初,你是唐人。 只有唐人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也只有唐人才会把我这个养育你的女人真正当成母亲。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八岁的时候给萨拉本的马喂了一些红石头泡的水,那匹马没过几天就死了,就因为萨拉本喝醉了打我。 你九岁的时候给挥食狞喝的水里加了一些绿色的树叶汁水,挥食狞当天就上吐下泻。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你这么做,就是因为挥食狞在你脸上吐口水?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老羊皮总是说你是属于他的,你准备去找他了吗?”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塞来玛不知道云初为了他,不辞辛劳的在天山脚下找到了草乌,找到了汞矿石,找到了可以麻痹神经的曼陀罗,草本曼陀罗里面的东莨菪碱含量太少,他又不得不进行提纯,结果,工具不全,失败了。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第十章:平静的权力交接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塞来玛蹲在湖边洗脸,她也喜欢住在草蜢湖边。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草原,戈壁,沙漠上有很多很多的牛羊贩子,这些牛羊贩子对于牧民来说非常的重要,他们能带来远处质量优良的牛羊,也能把本地好的牛羊品种带去远方杂交。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某一个部族的女子太多了,男子太少,老羊皮就会带走这个部族里的女子送去男多女少的部族,把换来的男子送到少男子的部族。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羯斯噶非常兴奋,见到塞来玛跟娜哈就把她们母女紧紧地抱在怀里,嘴巴雨点般的落在娜哈的小脸上,惹得娜哈左躲右闪的。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随着家里的柴火垛越来越高,塞来玛哭泣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多,她知道,一旦羯斯噶给云初把战马拉来,就到他离开的时间了。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这是一种非常平和的权力交接方式,十多万人的回纥部落为这一次的权力交接仅仅死了不到一千人,可见,比粟特勤在这之前做了非常多的工作。 这一次,羯斯噶再来云初家的时候就显得很有信心,一上来就抱着胡乱踢腾的娜哈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揽着塞来玛的腰肢冲着云初道:“我,羯斯噶大阿波赐你一个帐篷一匹马,一把弯刀!”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你听我说,老羊皮不会给你安排什么好去处的,他只会诱骗你去石国参加那里的战笼遴选,你的年纪还小,不适合参加这样的血战!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我梦见你们了。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如果兄弟姐妹们继续把月票,推荐票这些危险的东西放在手上,只会引起我无限的思念,我可能会在梦里梦见你,在那个世界里,我是幻想之王……想想你们的下场吧……而且,我很会编皮鞭,用魔法编搓弄出来的皮鞭,稍微挥动一下,就会有咻咻的破风声。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另外,告诉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你们对于新书的猜测是错的,什么程咬金的儿子,什么秦琼的儿子,什么牛进达,不可能,统统不可能。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另外,我必须感谢一下棠棠的白银盟,感谢桐棠白银盟,感谢天海祥云盟主,猪三不盟主,书友20190327092104156盟主,江左辰盟主,书友20220610194129583盟主,山阳笛声盟主,历史系之狼盟主,书友20171226153543288盟主。 断鴻盟主,雨露花浓盟主这两个就不感谢了,一个是我的版主,一个是我老婆,都是我的老水军了,没必要感谢。 感谢christie卓掌门,沈文功堂主,黎粼舵主 蒸汽仙人球舵主 凯与旋舵主 名字越长人越帅执事 小丶舟执事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金陵干饭人执事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pioneer佣兵执事,鄙人黄半仙弟子,林瑶辰嘉弟子,林栖谷隐扬风扢雅弟子,温暖的我弟子,不再寂寥弟子,心雨1314521弟子,sdjkabni弟子,xmen399211弟子,三会居士学徒,呜喵王二傻学徒,黄辉冯学徒,书友20220611120517427学徒,倌倌狙韭学徒,元素氢学徒,悠哉闲王学徒,A藏锋剑学徒,陇辰学徒,只为红袖来学徒,琪岳学徒,叁生缘九璇学徒,mxmfmark学徒44春雨动荡学徒45昵称长点就不会被别人占用学徒46l599xl学徒47无名氏族学徒48゛m&唏朢ヽ学徒49书友20181130051451097学徒50祈福.学徒51地狱猫学徒52书友20210809225031649学徒53书友20200801141037562学徒54乐正红绫学徒55书中无日月学徒56ATGE学徒57独坐静思学徒58高柳絮学徒59沫若花子学徒60add啊学徒61温柔了岁月学徒62城堡里的爱情学徒63冰玉子学徒64深夜的粽子学徒65阿道夫K威斯曼学徒66陶芊芊学徒67璇卄学徒68追星的光学徒69加拿大的小海龟学徒70龟蛇锁大江学徒72芊楼学徒73我心依旧孤独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爱你们的孑与2写于六月十五凌晨 第十一章: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石国的战笼遴选名声,在整个西域都极为有名,在石国王庭柘枝城外的药杀水河畔,永远矗立着一座长五米,宽五米,高三米的一座巨大铁笼,铁笼上布满了杀人的铁刺。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外地来的猛士需要进入铁笼,赤手空拳击杀石国派来的猛士,如果战胜这个猛士,他就能替代这个石国猛士成为新的石国甲士!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所以,石国甲士是西域武力最为强悍的武士群。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云……”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第十二章:一只被佛抛弃的猴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传说中的长安城永远都是光明的,因为太阳就悬挂在天可汗的宫殿之上,月亮则被天可汗的可敦装饰在寝宫中,来自天下最美丽的少女们,在月亮下翩翩起舞,她们的皮肤如同牛奶一般白皙,她们的声音如同夜莺一样动听,她们的双眼就像星辰一般璀璨,每一个见过这双眼睛的人,都会深深地沉迷,不知道饥饿,不知道焦渴,更不知道时光在慢慢流逝,直到化成一堆枯骨…… 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回纥人幻想中的长安城,经常出现在回纥萨满的歌声里,这些据说居住在人间可以沟通神灵与鬼怪的神奇的人,在添加了自己对长安城的幻想后就把这些故事告诉了神灵与鬼怪,当然,更多的是告诉了那些萨满说什么都信的回纥人。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你这么肯定跟着我出去就会死?”老羊皮找了一块向阳处裹着厚厚的羊皮大氅蹲了下来。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六道轮回之下,你所珍视的东西最终都会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被毁灭。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尽管老羊皮说的话还没有得到云初的印证,这并不妨碍老羊皮是一位见多识广的智者。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第十三章:西游后没有归宿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路过鹰嘴崖的时候,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骑着马的壮汉,这个壮汉真的是雄壮如山,胯下高大的西域骏马在他的映衬下显得如同驴子一般矮小。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云初当然知道老羊皮在干什么,默默地跟着骆驼继续走,壮汉胯下的战马移动几步挡住了云初的去路。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目标是哪里?” “龟兹!” “目的又是什么呢?” “龟兹镇第九折冲府兵营大门外五百步的地方有一家隋人开的食肆,名字叫长安食肆。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可惜,老羊皮说了名字之后,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云初不知道睿智的老羊皮为什么又会说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又听到老羊皮说。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老羊皮说着话就把一个羊皮包袱丢给他。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老羊皮也跟着笑了,指着云初道:“就该是这个样子,只有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唐人,才能骗过那些真真实实的唐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老羊皮很自然的点点头道:“你说的一点没错,就算唐人目前拥有的不是最好的,他们也会千方百计的去从别的地方找到最好的,最终为己用。 为了补足大唐佛法的不足之处,玄奘不远万里求取西经,这就是明证。”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佛门众人不愿接受这一套理念,于是,贞观二年,为了寻找外援,玄奘离开了长安,西去求经。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不是说老羊皮的话不准确,而是说老羊皮本身就处在李世民的彀中,他当然看不清事件的真实性。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直到一股浓烈的骆驼臭执拗的钻进他的鼻子,他才睁开眼睛,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挡住了一队骆驼前进的道路。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第十四章唐人的,就是好的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一个身材曼妙,却皮肤黧黑的舞娘正在欢快的舞蹈着,西域舞娘们表现舞蹈魅力的时候,一般都是不穿衣服的,最多在跨间绑一些布,奢侈一些的会绑一些绸子,还会把这些布或者绸子扎成花朵,或者蝴蝶模样。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云初记得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就是这个样子的,只是敦煌的大部分飞天分不清男女,不像眼前的这个黧黑的飞天那么有风情。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长安的舞女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听玄奘说,唐人女子守礼。”老羊皮笑呵呵的道。 云初稍微有些羞耻感,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唐人没有老羊皮说的那么好。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三年前,唐将阿史那社尔击斩焉耆王阿那支,破龟兹于多褐城,虏其王布失毕,从此,龟兹城就再也没有过城门。”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峨眉山的猴子会用这种眼睛看着你,再抢夺你的食物,水,以及任何它们想要的东西。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云初一直认为老羊皮应该就是胡人中难得的智者,现在,他只觉得这个家伙,长得像峨眉山的猴子,声音像峨眉山的猴子,眼睛更像峨眉山的猴子……总体看来,这个老家伙就是一只峨眉山的猴子。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放心吧,会抹平的。”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你为什么会如此抵触大隋呢?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隋炀帝是一位浪漫的君主,也是一位威严的君王,他一声令下就能让反对者头颅落地,他喜欢建造一艘又一艘的艨艟巨舰去讨伐不臣。 还喜欢让好多,好多妇人光着上身拉着他的龙舟在运河上滑行,也喜欢在扬州栽种数不清的琼花,还喜欢在中华大地上开凿一条专门拱他欣赏琼花的大运河。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尽头突然出现了一条黑黑的细线,想起自己两人目前如同探子一般的表现,云初就往老羊皮身边靠一靠道:“我们要对付唐军吗?”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潮水一般的骑兵队伍从远处漫卷过来,距离军寨一箭之地以后,这支足足有三千骑的骑兵就迅速化作几十个小队,等军寨上的鼓声响起之后,一支支小队骑兵就鱼贯而入,顿饭的功夫,戈壁上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第十五章:举世第一唐吹 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就这一点来看,人家称呼我们为蛮夷真是一点都没有叫错。”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云初立刻恢复了谦卑状态,不过,他清楚的知道,唐人男子成亲的年纪绝对不是二十岁!!!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你哭什么?”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云初用袖子擦拭掉越来越多的眼泪,准备端起那一盆米饭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愤怒的发现,老羊皮竟然往雪白的白米饭里倒奶……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好在云初抢夺的快,羊奶倒在了桌子上。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尽管胡姬胸围子上的流苏触碰到了云初的脸,因为她身上自带的类似孜然的味道还是让他的注意力果断的留在了白米饭上。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绝对,绝对不能浇奶,尤其是腥膻味道其重的羊奶,这是对白米饭的亵渎!! 老羊皮也不是一个纯粹不讲理的人,在发现云初心情激荡之后,就同意了云初分食这盆白米饭的要求。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哦?”老羊皮听云初说的有新意,又非常的认可云初的厨艺,就坐直了身子道:“你准备怎么做,自己开一家食肆,挤垮那家隋人开的食肆?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杀人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用优雅来描绘的,不管你怎么杀,人死掉之后必定会有戾气,只要沾染了戾气,就跟优雅二字没有任何关系了。 唐人的大气磅礴注定了他们变得骄傲,而一个骄傲的人恰恰是最好骗的人。” 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云初笑着点点头。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利益上的联合是一种相对稳固的关系,可是,一旦利益出现了分歧,这种联合也是最脆弱的。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老羊皮的家有床,还是两头上翘的胡床,床上堆满了各种皮草跟织物,云初躺上去的时候,宛若陷入了云彩。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倒买倒卖的玉石生意,香料生意,以及金属制成品,当然,干这些生意的隋人大多跟唐军将领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有觉得他可怜的唐人,隋人伙计要把食物送给他,也被他礼貌的拒绝,显得很有气节。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第十六章:一个真诚的骗子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大唐商贾,说起来真是一群可怜人,拥有财产,在门阀高姓们的眼中却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而且,他们的财产如果没有强大的后台,连保住都成问题。 在这个时候的大唐,一个农夫被权贵欺负,有的是仗义执言帮助农夫死磕权贵的读书人,最后往往还能获胜。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商贾只能穿麻布皂衣,穿方头不分左右的皂色鞋子,女子出嫁不得着颜色,穿绫罗,不能乘坐马车,只能骑驴,坐牛车。 商人之子不得入仕,没有资格分永业田这种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只能分到口分田,人死了之后会被国家收回去的,还要缴纳比农夫更重的赋税。 大唐天子李世民认为,商贾不事生产,依靠低买高卖获利,乃是盘剥百姓者。 再加上大唐传奇宰相房玄龄跟皇帝说:“今商贾贱类,台隶下品,数月之间,大者上污卿监,小者下辱州县……意思是,商贾用给官吏钱这种方式,侮辱了高高在上的大小官吏们。”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青碧之色是大唐九品以上官员的服装。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是真诚! 一定要用你的真诚的语言,真诚的表情,真诚的行为去欺骗你的目标!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既然云初自己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唐人,那就只好把鉴定自己是不是唐人的任务交给官府。 云初相信自己一定能经得住官府审查的,这就是云初不愿意使用老羊皮给的办法的原因。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唐人的官衙自然也是夯土房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种狭**仄的房子其实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烈日下比较凉快。 夏日凉快,那么,冬日必定很暖和。不过,也就只有这样的好处了,除过居住功能之外,再无其它辅助功能。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方正看了一遍这篇明显是长辈给晚辈劝学的箴言文字,最后指着赠言上的署名问道:“谁是石生先生?”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第十七章:孟子的微言大义很好用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长须壶正何远山笑道:“既然方正说他一嘴的关中话,关中那么大,如何就肯定他是长安人氏呢?” 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 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云初双腿用力绞住刘雄的左腿,双手攀住刘雄的肩头,猛地向前一冲,刘雄身体岿然不动,云初身体突然缩起来,双脚攀援而上,踩在刘雄的腰上,身体发力猛地向后挣脱。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推磨法只适用于新的墨条,以及长方形砚台,这样可以很好的处理新墨条的边角。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第十八章只要有足够多的姐姐……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以上三种人指的都是唐人。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种人云初就见过,他的化学老师刘天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满肚子的学问,满肚子的权谋,同时,也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一直没有结婚的老师,在一个雷雨夜倒在下班途中被他的学生云初送去医院,足足住了一个月医院的老师,终于肯反省一下自己的一生。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刘天成老师一直认为,在中国,人这一生想要有所成就,必须剖析权力,认识权力,尊重权力,而后才能使用权力。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云初希望能一辈子接受刘天成老师的教诲,只可惜,这位老师给云初上的最后一堂课,却是离别。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所以,很多名家教授出来的弟子,在方正这种一心只想着如何光耀门楣的人看来,就是一个个憨包。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如果你是唐人,该给你的我不少你一毫,不是唐人,而是心怀叵测者,我给你的也不会少一毫!”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云初随手拿起一份落满了灰尘的文书翻了一遍丢给方正道:”贞观二十二年,太府寺有令于龟兹镇大关令:准大关令掌龟兹镇交易之事,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槩),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这事你没干,你以前的大关令也没干。”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方正笑的更加厉害了,指着云初笑骂道:“你这个毛孩子知道个屁啊,老子的上官是张园,张园的上官是裴东风,裴东风的上官是曹继叔,曹继叔的上官就是太府寺的老大大司农郝处俊。”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听着方正热情洋溢的画的大饼,云初还是表露出一副欢喜的模样,就算他因为方正的长相很质疑方正家闺女的模样,这个时候,也不打算让人家难堪。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衙门破旧这是惯例,一般的官员都没有修衙门的心思,因为寓意一点都不好。 一个衙门的外观如何,与这个衙门的权力大小一点关系都没有。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这倒是真的,不过,大关令家是关中有名的大家,谁家都有几十上百个姐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随从大笑道:“别想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方家的小娘子都是要嫁给官员的,我们这些撮尔小吏就不要想了,就算人家敢嫁,我们也不敢娶,高门大户人家的闺女到了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人家,对人家,对我们来说都是灾难。”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张掌固见云初瞅着那些痕迹出神,就叹口气道:“咱们的安西大都护郭将军与儿子郭待诏就战死在这里。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第十九章:君子食与奴隶食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今天,方正,刘雄,何远山以及掌固张安已经在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唐人了,这已经是莫大的胜利。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这跟他很久很久以前走的道路差不多,在化学老师刘天成的举荐之下,他同样顺利的在一个从八品的科长麾下干着书吏的工作。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张安给云初安顿好了住处之后就离开了,尽管云初提出约饭的要求,还是被张安给拒绝了。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室内两米的高度让人活泼不起来,总之,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房子。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我没有钱……”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前面八个人是可以从衙门里领取钱粮的,后边三个只能说是靠着衙门吃饭的闲散人员。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云初大笑道:“我是不是唐人,壶正心中有数,至于君子食,奴隶食,明日自然见分晓,诸位如果明日想让自己的五脏庙获得一场盛宴,还请早早将鼎镬食材送来。” 说完话,云初就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空碗离开了饭堂,路过门子侯三身边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小把金沙放在他手上道:“方才冒犯之处,请不要介意,我只是激怒之下失言了,奴隶人一类的话只是比喻,非指你,这点金沙,就当赔罪。”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大关令方正丢下手里的陶碗,笑呵呵的对何远山道:“我听说有本事的人都有一些脾气,你现在还怀疑他不是唐人吗?”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刘雄的一句话顿时让大关令方正的眼睛湿润了,低声道:“某在家中,阿嬷最是疼爱我,清晨时分定有一碗牛乳酪,上面撒满了泡开的干果,辅以蜜糖……” 第二十章杀羊用了牛刀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大唐也有铁锅,不过呢,这种铁锅是圆柱形深底的铁锅,用来炖煮很好用,就是不适合炒菜。 桑林里也有一道渠水,这里的水是从坎儿井里流淌出来的,桑林恰好处在一个出水口上。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滚蛋,男人洗澡不就是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吗?多招呼下三路是好事,那地方太重要了……”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哼,略懂,略懂!” “你还会什么?会不会占卜?”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如果这句话是从回纥人口中说出来,云初可能会想尽办法的去报复。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等到冬天,这个小子会被冻死的。”掌固张安瞅着云初那个大的过分的窗户跟门笑了起来。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为此,洗干净了脸的侯三主动踢出帮忙,云初没有拒绝,有一个人帮着搬东西,他可以省很多事情。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很多地方的传说都是口口相传留下来的,所以全部成了真假难辨的传说,既然是传说那就自然做不得数。 文书是不同的! 他的专业性,绝对不是那些口口相传留下来的传说可以比拟的,云初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掀开大唐蒙在他脑海中的那一层面纱。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第二十一章:自己给自己写户籍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方正吃面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双腿在不断地颤抖,只要嘴里没有面条,就会迸发出一阵阵类似感叹的咒骂! 这个时候他就不知道自己嘴里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滑爽劲道的面条在嘴里滑溜溜的,几乎不用吞咽,就直接进入了胃袋。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下面的动作虽然很快,却跟不上方正吃饭的速度,往往一根面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这一次,他不管了。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汤锅表面的油封住了汤的热气,虽然没有滚开,但是,面条刚刚掉进锅里,马上就漂浮起来。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美味的食物就是有这样的魅力,他可以让人的嘴回归本来面目,用来品尝美味的食物,而不是说一些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话语。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准确的说,今天这顿羊肉汤面,也就方正,何远山,刘雄三个人吃到了,其余的人只有看的份。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云初冷冷的看了刘雄一眼道:“君子远庖厨,今天给你做这一顿吃食,是为了让你们区分一下什么是君子食,什么是奴隶食,可不是为了让你满足口腹之欲的。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没了!”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他没打算在大唐世界当一个厨子,哪怕这个厨子可以是天字第一号的厨子,他还是没什么兴趣。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整理档案其实一个非常专门的学问,绝对不是把文书堆放整齐这么简单。 横向的有时间线分类,竖向的有功能性分类,这里的文书不仅仅有来自方正的直管部门太府寺的文书,还有来自大唐三省六部以及九寺五监颁布的各种政令,条例,以及需要昭告天下的各种事情。 如果说,以上的部门下达的文书仅仅是务虚的一般性政务,那么,大唐西州官署,安西军都护府的公文要求就非常的具体了。 也就是说,方正这个大关令的真正职责其实就是起到一个上通下达,沟通西州刺史府,安西都护府与朝廷的一个下属渠道。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自从郭孝格战死之后,取代他担任安西都护的人是大唐谯国公柴绍与平阳公主的长子柴哲威。 西州刺史则是一个叫做何书同的一个四品官,从文书上来看,此人的存在感很低。出自西州刺史府的文书大多是刺史属下的司户发布的。 这一点很有意思,安西都护府有户曹,刺史府有司户,一个是五品官,一个是七品官,这两个职位的管辖范畴完全是相同的。 主要职事是,户籍,记账,道路,驿所,逆旅,田畴,六畜,过所,竭符以及断人诉讼诸事。 这两部在斗争不休的时候,自然没有办法把工作进行好,于是,龟兹大关令这个居中调和的几乎不被人看重的部门就成了最重要的办事机构。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对外人来说难比登天的户籍,在大关令衙门里,云初可以自己填写,对老羊皮来说梦寐以求的过所文书,在大关令官衙里,云初也可以自己填写。 再去大关令方正,壶正何远山那里用印就成了。 而这两位,昨晚跟着云初混了一顿野菜羊肉馅饺子之后,三人已经是可以拉出去割鸡头,烧黄纸的亲兄弟了。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首诗是白居易作的,意境十足,就是他的绿蚁新醅酒的质量差了一些,方正拿来的绿蚁酒还不如白居易诗里面的,至少人家有意境,方正则什么都没有。 方正带来的醋芹在大唐也是家喻户晓的一种菜式,据说是大唐已经去世的司空魏征最喜欢的一道菜,传闻太宗皇帝为了讨好魏征,特意派人满世界找了最好的醋芹送给魏征,目的在于让他以后少说点他的不是。 结果,魏征醋芹照吃,该说的话,该做的事情一点都不少做。 于是这种菜又被称之为“文贞”菜,因为魏征死后的谥号就是文贞。 大唐官员们相互往来送礼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非常盛行赠送这个文贞菜,直到太宗皇帝因为《起居注》的事情差点被气死,用鞭子狠狠抽了魏征墓碑之后,互赠文贞菜这个风潮才慢慢的平缓下来。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而是先把芹菜烫熟,再往烫芹菜的水里加一点面粉用力的搅拌,最后把芹菜重新倒进面汤里,找一个没有油的坛子装起来,发酵几天之后,这东西就会变得酸香扑鼻。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从桌子上的牛肉块上撕下来几条牛肉,撕成牛肉丝,拍上两颗蒜,放好青葱,最后用西域特有的胡麻油烧热之后泼一下,这样的一盘子醋芹应该有资格上皇帝的餐桌,毕竟,太宗皇帝行述中曾经明确记载,他以后的皇帝每年只有三次吃牛肉的机会。 第二十二章同流合污 当云初成为唐人之后,再上唐人户籍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再加上他现在也在为官府效力,自然在加入户籍这件事上要做到完美才好。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电视剧里的和珅说的那句话虽然没有人性可言,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就是按照那句“救民先救官”进行操作的,且自古以来,没有例外。 “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按照我《大唐律》的规矩,在西域执劳役十四年,什么样的罪过都抵消了,甚至是有功之民。”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云初默默地拿起挂在腰上的玉牌,微微摇头道:“南山新雨落,山间云初生,我不记得祖宗名讳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何再能投入他门为人子嗣呢。” 何远山笑道:“有些罪囚自知必死,又觉得身为罪囚会辱没先人,往往在求死路上隐姓埋名,无名氏甚多,你只要把这些人的卷宗找出来,自己添上几笔,我们用印之后呢,卷宗送达安西军都护衙门就算落了地,就算有人来查,你也是板上钉钉的长安人氏。” 听何远山把门路说的如此清楚,云初幽怨的瞅瞅笑呵呵喝酒的方正,以及猛吃醋芹的刘雄,最后皱眉道:“以后不能再用这种事情来赚钱了,我还希望几位哥哥能够青云直上拉扯小弟一把呢。” 方正往嘴里丢了一根醋芹咬的咯吱咯吱的道:“老子有那么多的好姐夫,结果,还不是仅仅因为跟人家在田地上有了一点纠纷,褚遂良这个狼日下的就不肯放过我,好好地高陵县丞就变成了他娘的大关令。 我大关他褚遂良的老娘啊,在这里升官无望,不捞一点钱财,如何对的起老子每年吃的那两斤沙子。”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方正叹了口气道:“不成,陇右道的折冲府一向眼高于顶,跟我们安西军不怎么对付,玉门关守将可能不会通融。” 云初冷笑一声道:“侯君集破高昌,得了无数钱财美人,他进玉门关的时候,守将还不是死死地给盯住了,导致他才班师回朝,就被太宗皇帝下了大狱。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陇右道折冲府驻守的玉门关,针对的就是我们安西军,除过我们身上携带的钱财,想要再多拿一点进关,难如登天。”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何远山是几人中的智囊,立刻就跳起来道:“你是说这个斧头的主人出关的时候带的是一柄铁斧头,回去的时候换上了一柄金斧头?”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至于在西域,只要不打仗,你跟着哥哥,哥哥保你周全,就算上了战场,你紧跟着哥哥,也有八成的可能活下来。”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而方正这个王八蛋在执行的时候又继续宽松化,如此庞大的一个市场,一个月只收四千贯,再没有别的收费事项。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再说了,我大唐的税法以租佣调制度下的农税为主,即便是农人去当售卖自家的农产,也只收入市税,商贾们也只需要缴纳过关税跟入市税,没有你说的什么十税一这么狠毒的商税。 那些商贾们不能入仕,没有永业田,嫁闺女连马车都不能坐,已经够可怜了,万里迢迢的背点货物来西域贩卖,赚一点血汗钱,就不要折腾他们了。”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做完这件事之后,云初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刘天成,这是一个能在二流中学的简陋实验室里人工合成青霉素的人,死的时候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第二十三章红尘中打滚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用了半个时辰,大关令方正就已经处理好了户曹问询互市事宜,司户要求查证的官衙属员餐食靡费问题,以及工曹询问的龟兹城损毁状态等问题。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方正哈哈笑道:“你终究是年少啊,去吧,去吧,隔壁的第九折冲府团来自京畿道商州,已经屯驻龟兹四年,你跟他们交好,上了战场,多少有个照应。”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府兵泛指某将军府、某都督府或某某军府的兵,这是府兵的通称。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这个称谓在两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直到西魏宇文泰大统年间正式确立之后,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至今。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这东西没有出来之前,大地还一片冰凉,等他露头之后,西域广袤的土地立刻就进入了烧烤模式。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以上其实不算什么事情,当府兵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给家里免税,府兵们明明没有死,家里的官府却已经把这项福利迫不及待的给取消了,明明是吉庆有余的上户人家,一瞬间就成了低人一等的中户,害的家中子嗣再也没有当府兵的资格。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分别四年,小髭儿是否平安长大,如果平安长大,则将某家之钱财尽数付给,张氏若能瑾守门户则容她,若不能,则休之,权衡尽在爷娘……”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天山苦寒之地,猪怜儿还在苦苦坚持,听闻再有三载就能归乡侍奉爷娘。最后,问一句:张家小娘是否任然未嫁,能否再等我三年?” “爷娘……”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眼看着云初的身影进了桑林地,老羊皮满是褶皱的脸上荡漾起了笑意,笑意先是从眼睛深处浮现,接着溢于眼角,在山根处荡漾开来,褶皱的皮肤就如同菊花一般绽放开来。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人这一生,苦楚太多,快乐的时候太少,能多快乐一分,就多快乐一时,因为,那是幸福的,就像地狱彼岸花开,就像佛陀割肉的笑容,也像玄奘东去不归的脚步,都是值得记忆的。” 第二十四章太有意思了 “世人皆苦!”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老羊皮就站在招牌底下,巨大的招牌像是被他背在背上,跟一只拖着巨碑的老乌龟一般。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云初对老羊皮道:“没有那么苦,自己的快乐需要自己用双手去博取,博取不得的人才会感到痛苦。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从文书里得知,那座由现在天可汗主持修建的寺庙虹梁藻井,丹青云气,琼础铜沓,金环华铺,艳丽异常,你可以去看看。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老羊皮抬头看着天,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一阵子才收回放逐青天的目光,看着云初认真的道:“我与玄奘过瀚海之时遇到了一座孤独的山峰,我们爬到山峰上休憩的时候,玄奘依靠的一块石头裂开了,里面盘坐着一个僧人。 僧人睁开眼睛之后问玄奘:现在是哪一个佛年的昌盛时代?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僧人又问道:燃灯佛哪里去了? 玄奘说:“自然是涅槃,自然是归于虚无。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所以,我去大唐,你就该跟我一起去,我修佛没有修好,玄奘修的很好,让他看看你,是不是那个僧人口中的有意思。” 老羊皮说着话,抬手就把云初放在他手上的经商过所撕碎了,轻轻一吹,碎纸片就如同蝴蝶一般纷纷落地。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如果修好了城墙,城门,再收重税,这是给我们自己找麻烦呢,那时候,你不可能再有时间睡懒觉,我也没有时间发呆了。”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正叹息一声道:“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三月,沙钵略可汗攻入庭州,下金岭城、蒲类县,杀我大唐军民商人七百二十七人!”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所以说,这件事通天了,那个阿史那贺鲁除过用自己的人头谢罪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方正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份文书道:“消息传入京师,陛下勃然大怒,遣武候大将军梁建方、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为弓月道总管,右骁卫将军高德逸、右武候将军薛孤吴仁为副,发秦、成、岐、雍府兵三万人及回纥五万骑以讨之…… 梁建方来了,这一次西域之地的胡人,如果不死一大片,都对不起武侯梁建方的杀神名头。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沙洲!” “不对吧,三月份的事情,没道理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情,长安却先一步知晓,并且连大军都准备好了,最离谱的是统兵大将已经入了西域。”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快把龟兹城修整好,折冲府九团想着郭孝恪的惨状不愿意进驻龟兹,武侯他老人家来了,必定会进驻龟兹的,我们一定要赶在武侯来之前,尽快给龟兹城的城墙修好,安好城门,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水少,说不定还要挖护城河呢。”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哪一个姐夫?” “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第二十五章急转直下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大唐威名赫赫的武侯梁建方才到沙洲,往常很多年都不见雨水的沙洲,就下了一场暴雨。 戈壁滩,沙漠里下暴雨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暴雨会在戈壁滩上形成洪水,会在沙漠里形成水流沙。 这两样,不管是哪一种,对大军行动来说都是阻碍。 所以,梁建方暂时来不了龟兹了。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这让守在官衙外边的何远山,刘雄,云初等人战战兢兢,一个个把身子站的笔直,生怕什么地方没有做好引来无妄之灾。 大唐统领一州之地的刺史才四品官呢,而屋子里这位殴打小舅子的四品官,不仅仅是四品官,人家还是大唐一位尊贵的贵族——周至县县男。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可能是打小舅子打的很爽的原因,裴东风推门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裴东风笑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你豁出命去办吗?”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裴东风见说服不了云初,就把目光放在何远山的身上,何远山立刻拜倒在裴东风脚下大声道:“爵爷但有吩咐,何远山万死不辞!”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你为何不赌?”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裴东风说完话,也不理睬跪在地上的何远山几人,抬腿就上了战马,直奔折冲府第九团去了。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云初瞅着依旧没有声音的官衙叹口气道:“大关令的腿可能被打断了,以后难当大任,咱们大关令这个衙门,从此就要靠远山兄了。” 何远山跟着长叹一声,朝刘雄几人挥挥手,就去安排民夫等事宜去了,云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方正要嘛被打成重伤,要嘛就是断胳膊断腿,总之,这个人马上就要被送去西州驻地高昌养伤了。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西域太大了,阿史那贺鲁又远在庭州,大军越过一千五百里的路去攻伐,代价太大了。 所以,不如让阿史那贺鲁自己把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完,最好让他们的人聚合在一起,好让武侯大将军一鼓而灭。 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只要我们龟兹这里的驻军能把阿史那贺鲁拖住,武侯大将军就能从容布置,最终毕其功于一役。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这一次阿史那贺鲁疯了,他纠集了两万帐突厥人来势汹汹,现如今,就在天山的那一边,很快就要来了。”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第二十六章什么是他妈的有趣?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因此回到桑林地之后,他就从马厩里把自己的枣红马牵回来,喂了一些精饲料,还仔细地给马洗刷了一遍,再过几天,自己能跑多远,就指望这匹马呢。 大关令衙门就不缺少牛羊肉,所以,云初一整天都在弄牛肉干,羊肉干,跟牛油炒面。 牛油炒面里添加了砸碎了的核桃仁,杏仁,鹰嘴豆,再把晒干的黄萝卜跟菠菜粉末添加进去,只要吃这种炒面,就能满足一个人所需的所有营养物质了。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不论是金壶还是金杯子外面都鎏上了厚厚一层锡,手艺漂亮的没话说,一看就是龟兹城里最好的金匠的作品。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得到了一套茶具,那么,何远山得到的东西应该更多,由此可见,云初当说方正一个月只收四千贯这中间有猫腻的事情是真的,他真的只上缴四千贯,自己留下了更多的东西。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没有尾随方正离开龟兹,这不是云初的选择,而是老羊皮的选择,或者说,老羊皮自己也没得选,他被大唐第九折冲府的人给困在龟兹城里了。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昔日多少还有几分繁华的龟兹大市场,如今连鬼影子都看不见几个,何远山这一次发狠了,就连在集市上跳舞的胡姬都要上到城墙上搬运木料跟石块。 老羊皮老神在在的躺在一张胡床上假寐,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胡姬给他摇着羽扇纳凉。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要知道,每一个部族的人口其实都是恒定的,这样的话才能与牧场相匹配,与牛羊数量匹配。 阿史那贺鲁的造反之心,不光是我知道,唐人皇帝也早就知道,现在就等着阿史那贺鲁来龟兹决一死战呢。” “你不准备跑路吗?”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那是坎儿井里流出来的水,如果你认为坎儿井也是地道的话,它就是。”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老羊皮翻了一个白眼,就懒洋洋的离开那张胡床,胡姬用力推开胡床,云初就把袍子下摆掖在腰带上,一步步地下了地道。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秋日的时候,正是塔里木河水流泛滥的时候,不足一尺深的水淹没了整个胡杨林,碧绿的胡杨林倒映在平静的水面上,与白云,蓝天一起构成了一张绝美的图画。 塔里木河被称之为“无缰的野马”,意思是,这条河根本就没有确定的河道,想要流淌到哪里去,完全看这一年的水量充沛不充沛。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云初再看胡杨林跟塔里木河的时候,不远处还站立着一些人,也在看胡杨林与塔里木河。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而龟兹城这里有厚厚的黄土层,土质坚韧而细密,正是开凿窑洞跟挖坎儿井的好地方。 也就是说,从龟兹城里通出来的密道绝对不止老羊皮一个人拥有,但凡是有点实力的商贾们都有这东西。 云初一个唐人站在密道出口处,很快就引来了那些商人们的仇视,于是,一群挥舞着弯刀的人就乱哄哄的朝云初扑过来。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再一次回到老羊皮居住的院子里惊讶的发现,老羊皮已经不见了,胡姬也不见了,刚才,老羊皮还躺着的胡床现在落了一层灰,就像这里已经空置了很久,很久。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你休想左右我!”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第二十七章杀戮其实没有那么难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侯三很想回答云初的问话,只是心痛的厉害,抽光了他所有的力气,水罐掉进渠水里,随即,他的身体也倒进渠水里,载沉载浮的随着水流走远了。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鸟鸣声进入耳朵,脑子里面像是响起来雷声,云初放下唐刀,踉踉跄跄的走到水渠边上,一头就栽了进去。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云初挥刀砍断了树枝,侯三又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不知道他想要去哪里,云初只知道,再向前走,又会进入漆黑的坎儿井地道。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西域自古以来的战争,有毁坏城池的,有屠灭种族的,唯独没有毁坏坎儿井的。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大纛的出现,就预示着白羊部全族已经抵达了龟兹。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目送侯三幸福的进入了坎儿井地道,云初没有犹豫,拨转马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重新回到了桑林地。 哑巴马夫牵走了枣红马,还阿巴,阿巴的向云初抱怨侯三不守着大门的怠慢行为。 云初表示一定会严惩这个该死的侯三之后,马夫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裴东风爵爷呢?”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事发突然,何远山没有预料到这些人居然敢在城里动刀子,恼怒的呼喝一声,顿时,紧跟在他身后的一队府兵就张弓搭箭……箭如飞蝗。 被羽箭射中的人一般能活一段时间,主要是这种刺穿伤如果没有伤到心脏跟大脑,对人的杀伤力是很有限度的。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云初往后缩一缩,刘雄等身着铁甲的人大踏步的向前,迎着突厥人挥舞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一刀换一刀的向前硬抗。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第二十八章牛肉包子的制作要点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这些自知必死的武士们自发的排在最前边,紧跟着就是突厥老者,接下来,就是突厥女人,最后是不多的几个孩子。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云初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那些亲眼看着亲人族人被唐人强迫胡人们给切碎,那些孩子本来很恐惧,到了后来,他们居然神奇的不再害怕,虽然被绑在柱子上,一个个却死死地盯着站在高处的何远山,云初等人,目光很可怕。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如果我能做到,我的孩子们就好过了,陛下一定会封赏他们为从七品的武骑尉,如果我死的足够精彩,就算是云骑尉,我的孩子们也不是没有机会。”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我本来衡量了一下活得时间长,跟活得舒心却时间短,最后,还是觉得人活着开心是最重要的。”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娜哈跟往常一样,习惯性的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双手抓着云初的新蹼头,大声的喊着“驾驾驾。”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塞来玛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看远处似乎在看她的羯斯噶,立刻猛烈地摇头道:“那些人会笑话羯斯噶的。” 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直到娜哈被云初拔光丢进大锅里,娜哈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大声哭泣起来,她一点都不喜欢洗澡。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这东西用水化开之后,有一股子淡淡的药草香,娜哈闻到这股子味道之后,立刻就安静下来了,还示意云初给她多涂抹一些。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制作牛肉包子最重要的步奏就是去掉牛肉天然的腥味,牛肉的腥味来自牛肉中残存的牛血,所以,在凉水中浸泡牛肉的时候,最好放几块木炭。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为了让牛肉变得微甜,云初往里面添加了一些泡开切碎的葡萄干,葡萄干的果糖与盐巴融合之后,就会把牛肉与沙葱混合之后的青草味转成带着一点野生浆果酸香的复合味道。 云初把牛肉馅料制作到这一步就停手了,让馅料的味道继续融合,从陶瓮里取出已经发好的面团,泡上蓬蓬草烧制的草木灰,等草木灰融化之后,就把这里面的暗灰色的水用丝绸过滤一遍,得到了半碗浑浊的碱水。 面团用了酵面发酵之后会有浓烈的酸味,只有用碱水抵消酸味,才能真正蒸出一锅没有酸味的好包子。 第二十九章奈何桥边不能忘记的味道 娜哈靠在哥哥腿边上,看着哥哥将挤出来的沙葱水倒进牛肉馅料里,偷偷捏了一些馅料吃了下去,立刻就愉快的闭上了眼睛。 云初在她再次伸出来的小手上拍了一下,手上捏包子的速度更快了,不一会,两个芦苇盖帘上就蹲满了肥胖的包子。 看着水开了,云初就把芦苇盖帘放进铁锅里,盖上盖子之后,就把娜哈放在腿上烧火。 娜哈的小屁股冰凉,云初想了想,就把自己的短裤找出来给她穿上。 很不错,云初的短裤穿在娜哈的身上,正好是一条肥肥大大的七分裤,正适合夏天穿。 云初的包子正在上汽的时候,不远处的军寨燃起了冲天大火,看样子折冲府校尉已经决定抛弃这座不怎么坚固的军寨,准备全军进城了。 哑巴马夫背着好多东西远远地看了正在烧火的云初,没有叫唤,跟痨病鬼更夫一前一后的向龟兹城走去。 地平线的尽头已经有一股烽烟直挺挺的直上云霄,龟兹城头不断响起鼙鼓,响起长号,响起铜锣。 每一种响动都在催促人们尽快进城,而地平线上出现的狼烟,则说明突厥人的大军已经出现在了视线可及的范围内了。 如果可能的话,云初一点都不想进那座注定要成为血肉磨坊的城池,现在,他没有选择了,因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出现了狼烟。 两万帐突厥人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唐人将领一般听到这个数字,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对面突厥人的控弦之士有十万众。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情,自从李靖突袭了颉利的王帐,击败了金狼军,突厥人就很少有如此大规模的聚集了。 如此大规模的聚集,就是为了一个小小的龟兹城?云初怎么想都想不通。 要知道想要让本来就分散生活的突厥人突然聚集起来,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了。 十万众,后面一定还有上百万的牛羊跟着,如此庞大的迁徙群,会把一路上所有能吃的粮食,以及草都吃光。 牧人的生活是极为有规律的,春夏牧场,秋冬牧场,一样都不能缺,牛羊吃什么样的草,吃多少天的草才能长膘,也是有规矩的。 如此规模的聚集,绝对会打破牛羊的生长规律,一旦到了冬天来临之前,牛羊贴不上秋膘,那么,一旦大雪降临,肥膘不够的牛羊就会大片,大片的死去。 等到春天……就该牧民被饿死了。 所以,阿史那贺鲁此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云初觉得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 灶眼里的火很猛,锅盖位置就开始猛烈地冒气,云初用水打湿麻布,将锅盖包围起来,免得锅里面的正气不足,蒸不好一锅包子。 娜哈想要去碰那些白色的蒸汽,被云初打掉了手,它有些恼怒想要离开,又舍不得哥哥说的美味,就发狠用嘴咬住哥哥的胳膊。 阿史那贺鲁的发迹史是跟太宗皇帝分不开的,这个逃难的特勤之子,在长安生活了十年之后,获得了太宗皇帝的赏识,认为这个孩子已经成了大唐人,就给他封了一个瑶池大都督的官,还把唐军俘获的两千帐突厥人赏赐给了他,命他驻守庭州,觉得这样一来,天山以北的地方就应该从此安然无事了。 现在看来,阿史那贺鲁确实很尊敬太宗皇帝,是一个很有情谊的人。 所以,他的反叛,是在太宗皇帝死后才进行的。 两千帐突厥人,如今发展到了两万帐,一个小小的瑶池都督府,如何能满足他的权力欲望呢? 就像云初面前的铁锅,里面的蒸汽多了之后,就把沉重的柳木锅盖掀的噗噗作响。 “哥哥,锅里面有妖怪。” 娜哈还是很想去触摸一下那些看起来很漂亮的白气,觉得白气包围着自己的小手一定很好看,就假模假样的跟云初说怪话。 “阿史那贺鲁是来毁掉龟兹,于阗这两座城池的,同时还想把围绕着这两座城池生活的胡人驱散,把天山以南人为的弄成一片无人区,好保证自己天山以北的老窝的安全……他甚至不想跟唐人结下血海深仇,只想安安稳稳的在天山以北的地方当自己的土王。” 云初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一旦天山以南成了无人区,大唐军队再想奔袭天山以北就难了,毕竟,西域一年中短暂的春夏秋不足以让大唐军队从长安走到天山以北。 漫长的冬天,浩瀚的戈壁,自然会让唐人的兵马停下前进的脚步。 贺鲁是这样的,就是不知道刚刚当上皇帝的李治是不是也这样想。 云初觉得自己好像把事情给想通了,锅里的包子也就应该熟了。 掀开锅盖的一瞬间,娜哈立刻就发出一声凄惨的叫,云初丢掉锅盖,抱着娜哈就来到水渠边,将她通红的小手塞进冰凉的渠水里。 还好,只是被蒸汽燎了一下没有受伤。 牛肉包子蒸的非常好,主要是足够大,肉馅足够多,再加上最后泼洒进馅料的牛油足够肥腻,让出锅的包子看起来极度的丰满,拍一下DuangDuang的。 云初喜欢给娜哈制作食物,因为她是云初见过的食客中最好的一个,虽然塞来玛也很好,终究不如娜哈这么投入。 前一刻还在嚎哭,当云初把一个装着包子的陶碗放进她的手里的时候,这个孩子立刻就停止了哭泣,开始非常投入的思考这东西到底该怎么吃。 云初用筷子帮娜哈撕开包子,里面被绿色汁水包裹的牛肉粒就缓缓地流淌出来……牛油放多了。 对于油水这东西,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解读,就像狗不理包子在困难时期是绝世美味,来到人人需要健康,需要美的时代里,这东西就成了垃圾。 娜哈对脂肪的需求是没有止境的,所以,她觉得眼前的包子简直就是腾格里才配吃到的食物,当然,每当有美食的时候,娜哈一般都把自己跟腾格里并列考虑。 兄妹两就着锅台美美的吃了一顿包子,要不是云初事先留出来了六个包子,这一锅包子一定会被他们兄妹一气吃光的。 把剩下的六个包子装在一个小小的柳条筐里,用麻布盖上,云初就把娜哈放在马背上,他自己牵着马提着柳条筐向龟兹城走去。 城门没有关上。 何远山盘膝坐在城门洞子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瞅着地平线,而此时,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大片大片的尘土。 “你是最后一个进城的人。”何远山脸上带着笑意,眼睛里却死灰一片。 云初从柳条筐里拿出一个温热的包子递给何远山道:“记住这个味道,过奈何桥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只有当人才能品尝到这样的味道。” 何远山死气一片的眼睛慢慢的有了一点生气,咬了一大口****惯性的呆滞了一下,马上道:“这样的好东西你怎么留到这个时候才肯做?” 云初笑道:“早早给你吃,你就不稀罕了。” 何远山三两口吃掉了包子看着马背上已经困倦的东倒西歪的娜哈道:“我留下来了两条密道,一道在西,一道在东,西边的可以去于阗,东边的可以去西州,我的钱藏在桑林地最北边的那棵桑树下,你要是活下来,记得把钱带去长安外郭晋昌坊交给我娘子,你可以自留一半。” 云初点点头,就带着娜哈进了城。 刘雄看到云初进了城,就匆匆下了城墙,接了云初递给他的包子三两口吃完,就低声道:“我把钱埋在桑林地最东边的那棵大桑树底下,你回长安的时候,记得帮我带进关,交给我爷娘。” 云初从未像现在这样肯定自己的人品。 因为,接下来,张成等四大掌固,纷纷在吃过包子之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了云初。 云初想不通这六个人是如何把这些年在龟兹贪污的金子埋在桑林而不互相打扰的。 云初一脚踹开了老羊皮在龟兹城里的家,家里冷冷清清的一个人都没有,倒是屋子里的陈设没有太多的变化,云初甚至在堂屋看到了老羊皮非常喜爱的那张黑羊皮大氅,这应该是老羊皮留给他的。 将已经呼呼大睡的娜哈放在胡床上,用一件麻布衣裳盖住她的肚皮,云初也觉得困倦了,就靠在胡床边上睡着了。 城头疯狂的鸣金声惊醒了云初,他睁开眼睛之后,就把娜哈拍醒,用力推开胡床,露出底下的密道,给她在密道里点亮了油灯,放了水跟食物,再把娜哈放进去嘱咐道:“老规矩,我不喊,你不动弹。” 娜哈带着哭腔道:“塞来玛呢?” 云初笑道:“她跟羯斯噶在一起,你知道的,羯斯噶很能打,会保护她的。” 云初说着话,就从手腕上褪下塞来玛给他的那一串原本属于娜哈的白石头,将串子拆开,分解成一把白石头放在娜哈跟前道:“你乖乖的抓石头,等你抓够一百遍之后,我就回来了。” 娜哈认真的点点头,她知道一定是有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也只有发生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母亲跟哥哥才会把她放进一个黑漆漆的洞里,直到不好的事情结束,或者是母亲,或者是哥哥才会把她从洞里挖出来。 云初用力的将沉重的胡床推回原位,皱着眉头看了一会那件黑羊皮大氅,衡量了许久之后,他没有再推开胡床把娜哈取出来,而是从马背上取下一套皮甲,往身上套。 龟兹城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会死,唯独老羊皮这个人一定不会死。 第三十章:找对发光点很重要 至今,云初也不相信老羊皮说的佛爷的故事,佛家最喜欢用神奇而动听的故事骗人加入他们构建的那一套理论体系中去。 这样的故事非常多,听得时间长了,就好像是真的一样。 狼来了的故事也是一样,说的次数多了,也就变成真的了。 突厥人的故事更是这样,明明早就被大唐军队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没有杀死的,也成了大唐的顺民,没想到,大唐刚刚换了一个皇帝,突厥人又开始闹腾了。 站在城墙上的云初非常的感慨。 一个民族习惯强大之后,再让他们低头当孙子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尤其是品尝到权力滋味的种族,就算主人对他们再好,他们还是想着独立自主,想着如何独享权力。 城外的突厥人不是一下子就聚集到龟兹城外的,先到的一部分都是骑兵,这些人时不时地骑着马来到龟兹近处,观察如何收拾这座城里的人。 被何远山用铁链子绑在高台上的两个突厥人被突厥骑兵看到了,于是,突厥骑兵群就爆发出一阵阵猛烈地吼叫声,最夸张的是,还有突厥人用刀子割破脸,把血涂抹的到处都是,然后双膝跪在地上,高举双手,用极有韵律的突厥语言唱诗一般的向腾格里发誓,一定要把城里的唐人剥皮抽筋,制作成人肉之酱。 然而,这些突厥人看起来似乎很愤怒,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龟兹城一箭之地。 城门洞子里挤满了身着甲胄的府兵,这些人没有任何紧张的意思,只是抱着自己的武器安静的坐在地上,有的甚至闭着眼睛睡觉。 倒是何远山,刘雄这样的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不断地朝乱糟糟的胡人们发布各种命令,让整座龟兹城里的胡人动弹了起来,如同一锅烧开的水。 “就要让他们动起来,才不会感到害怕!” 何远山看起来越发的像一个大将军了。 而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这个从五品武将却好像消失不见了,以至于让城里的胡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何远山才是这座城池的最高指挥官。 云初从何远山这里领了一个联络折冲府府兵的差事,开始寻找丁大有。 此时此刻,城里最安全的两个地方,无非就是无人知晓的老羊皮的藏身处,一个就是丁大有待着的府兵指挥中枢。 老羊皮的家就该是老羊皮的藏身处,那么,丁大有的家,也就该在丁大有在龟兹城里的居住地,只是云初不知道而已。 丁大有喜欢胡姬的名声很多龟兹人都知晓,想要巴结丁大有的胡商以及唐人商贾们自然也是知晓的,毕竟,只要出现美貌的胡姬,人人都想着送到丁大有那里去。 送兵营里自然是不成的,就算丁大有是从五品的武将,一旦被军中司法参军知晓他在军中蓄养胡姬,挨一百军棍,流放三千里的惩罚他是逃不掉的。 有了这些成算,再寻找丁大有的外宅,就很容易了。 很快,云初就找到了一座距离军营最近,外观毫不起眼,却占地广博的普通宅院。 门口站着四个膘肥体壮的胡人武士,云初理都不理这四个武士,踩上台阶就径直进了大门。 武士们也好像没有看到云初,任由他进入。 进了门之后,云初就停下脚步,朝两个挎着唐刀的府兵拱手道:“大关令属下掌固云初求见丁校尉。” 原本装模作样站的笔直的府兵,发现进来的是一个唐人少年,身体顿时垮了下来,懒洋洋的给云初拿来一个凳子道:“坐会吧,校尉这时候忙着清理后宅呢,没工夫见人。” 云初也不坚持,就笑眯眯的跟两个把门的府兵聊天。 一人拿着一把葡萄干聊天氛围很好,只是后宅总是有微微的惨叫声,很是打扰聊天的兴趣。 云初足足等了半个时辰,才在一个府兵的带领下走进了校尉丁大有的后宅。 后宅里的血腥味很浓,而七八个府兵正在用铲子铲地皮,一个彪形大汉懒懒的半躺在一张胡床上瞅着云初。 “突厥人靠近城池吗?” 云初摇摇头道:“未曾,只是在城池周边呼号,骚扰。” “告诉何远山,现在还不到府兵出击的时候。” 云初低头施礼道:“大关令以为,校尉应该出现在城头鼓舞城中百姓的士气。” 丁大有摇摇头道:“我出现的时候,便是陌刀做最后一击的时刻,此时,城头有两个旅帅支撑,足够了。 回去告诉何远山,他战死之后,才轮得到我出征!” 云初抬头看看天空中的骄阳,用手捂住鼻子道:“别把尸体丢水井里,坎儿井马上就会被突厥人断绝,我们要用井水解渴。” 丁大有微微有些凸出的两只大眼睛瞅着云初,多少有些不怒自威的意思。 “等你成了司法参军之后再来置喙老子的事情。” 云初摇头道:“没有指责校尉的意思,此时天气炎热,尸体腐败极快,加上城中人多,人吃马嚼的很容易引发瘟疫,校尉不得不防。” “这么说,你通晓医术?” 云初点头道:“比起军中那几个郎中,高明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丁大有摆摆手,示意云初离开,看得出来他今天的心情一点都不好,也对,不论是谁,把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众多床伴给杀了,心情都不会怎么好的。 云初来找丁大有的目的就在于避免上战场! 尽管何远山他们已经承诺不用云初上战场,然而,在危急时刻,他说了不算。 因为何远山并不是龟兹城里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话不算数,只要丁大有愿意,一句话的事情,云初就要成为军队中的一员,站在最前面举着长矛迎战突厥骑兵。 参加这样的战斗对于云初来说毫无意义,就算能活下来,斩杀再多的敌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 可是呢,既然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唐人,那就要做一些符合这个身份的事情。 他年纪小,跟大唐的郎中相比,云初治疗外伤的手段更加高明,因为他会各种包扎,会进行简单的外伤缝合,知道一些人体构造,知晓清洁的环境才是防止感染的重中之重。 知道这些就足够了,再加上他还知晓一些土方金疮药的制作,比如,用猪油、松香、面粉、乳香、没药,这些在西域就能找的到的材料制造简单的金疮药。 这已经非常非常的高级了,大唐折冲府里的军医一般使用草木灰跟石灰来充当金疮药的主要材料。 酒精这东西虽然很好,然而,只要云初把这东西弄出来,以现在的环境来看,他会死的比猪还要凄惨……死后都会被大卸八块煎炒烹炸的那种死法。 下等人就不配拥有好东西,如果拥有,也一定是属于皇族以及勋贵们的,如果反对,肥猪的下场,就是想拥有好东西的下等人的下场。 老神仙孙思邈老人家之所以会被称之为药圣,这跟他老人家允许天底下的所有药家可以用他的名字来命名自家发明的药方有很大的关系。 不信,你去仔细研读老人家一生的功绩,然后就会发现,他老人家传说活了好几百岁的传闻是有一定道理的,不活这么久,就没有办法给后人留下那么多的宝贵财富。 孙神仙的药方没人敢剥夺,云初的药方……程咬金家的狗都会朝他汪汪叫着讨要。 等级森严,这是云初在看过无数文书,以及无数判例之后总结出来的答案。 个人的能力在大唐无关紧要,宗族的能力才是大唐社会最看重的能力。 云初再一次出现在城墙上的时候,何远山依旧坐在一个破烂的草棚子底下,死死地瞅着城外越来越多的突厥人,云初以为的趁着对方立足未稳突袭对方的场面没有出现。大家都很守规矩,一方等着人多了之后就攻城,一方等着敌人来攻城。 中规中矩的没有半点亮点可言。 随着城外的骑着马,骑着骆驼,乘坐勒勒车,或者步行而来的突厥人越来越多,龟兹城里终于有了一些战争的氛围。 云初准备招募一些人手来组建伤兵营,为此,他刻意去了白羊部。 结果,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说,白羊部的人都是战士,哪怕是女人也不会在敌人到来的时候躲起来。 看的出来,羯斯噶很想在这一场战争中好好表现一下,用来稳固他在族人心中的地位。 塞来玛很想问娜哈这个孩子怎么样了,却被羯斯噶给打断了,他很相信云初的能力,认为他一定会保护好娜哈的,却不放心云初对塞来玛的情感,总觉得这个已经变成唐人的塞人少年,会把塞来玛从他身边夺走。 “照顾好塞来玛,如果她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会杀了你。” 云初的声音低沉而冷酷。 “放心吧,我是猛士,一定会保护好塞来玛的,不用你多操心。” 云初点点头就走了,这是一件很没有办法的事情,游牧的胡人们都不怎么喜欢云初描述的活计。 倒是那些在城里以跳舞为生,或者以卖身为生的胡姬们愿意积极地参加进云初的队伍。 所以,云初,就把伤兵营建立在了老羊皮的家里。 他还征用了整座龟兹城里能找到的所有药物,麻布,棉布,以及各色香料,准备在治疗伤兵的过程中大显一次身手。 因为,只有手艺活,才是大唐王朝上层人物允许底层百姓发光发热的地方。 第三十一章该死的庸医 趁着胡姬们清洗整个宅子的时候,云初打开了地道门,发现在一盏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瘦小的跟猴子一样的老人正在跟一个胖胖的小丫头对坐,全神贯注的玩着抓石子。 都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恶模样,就是在外人看来场面有些惊悚。 “照顾好娜哈,我才会真正的感激你。”云初凑到跟前也加入了抓石子的行列。 “我用不着你感激我,纵观你近日所思所想,你在全力以赴的逃避战争。 小子,你觉得你能逃得掉吗?” 云初笑着将石头丢起来,灵巧的用手背接住,再把手抖动一下,石子再次飞起,凌空捉住需要的三颗石子,放在小桌子上道:“只要我足够谨慎,就一定能逃掉,来犯的突厥人没有你说的那么强大,守卫龟兹的府兵也没有你认为的那么软弱。” “你杀侯三做什么呢?他就是一个奴隶人,你身为强者,应该有悲悯之心,更何况他还是你的族人。” 云初无声的笑了,没有回答老羊皮的话,只要他没有亲眼看到自己杀人,云初就不会承认。 “看样子,你该是一个天生的唐人,我以为你杀他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他接受了我的收买,背叛了唐人这个光明的名字是吗?” 云初顾左右言他。 “你为何能在龟兹城里来无影去无踪呢?” 老羊皮笑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这个院子的隔壁也是我的院子,隔壁院子的隔壁,也是属于我的。” 云初心头吃了一惊,瞅着老羊皮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整座龟兹城都是属于你的,这种错觉呢?” 老羊皮同样笑而不答,还伸出自己皱皱巴巴的手往娜哈嘴里填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沙枣。 云初站起身认真的朝老羊皮施礼道:“如果我战死了,请帮我照顾好娜哈,不为别的,就为了佛爷说的那句有意思。” 老羊皮伸出一根手指在娜哈微微上翘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如果你死了,她将成为一个尊贵的公主,如果你没死,我想,她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比公主还要愉快。” 娜哈被老羊皮逗得哈哈大笑,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眼前这个长得很像猴子的人。 云初从地道出来的时候,胡姬们已经把庭院清洗的非常干净,同时,按照云初的吩咐洗干净并且用柳枝水煮过的麻布也被撕成四指宽的布条晾晒在烈日之下。 城外的突厥人似乎还在等什么人,或者在等机会,这让云初非常的不理解。 要知道梁建方大将军就是在等这样的机会,好把突厥人一次解决。 小小的意外,让何远山他们非常的兴奋,只要突厥人多浪费一天时间,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就大了一分。 “云初喝一杯解解乏!“ 刘雄似乎比谁都高兴,见到云初就把自己心爱的酒壶丢过来邀请他喝酒。 云初对这个时代里所有的酒都没有太大的兴趣,主要是酿酒的过程一点都不卫生。 西域人喜欢喝大麦酒,也就是青稞酒,这种酒的度数依旧偏低,大多数合起来甜丝丝的。 至于另一种叫做“阿日里”的奶酒,估计应该是马奶酒的前身,这种酒发苦,发酸,像酸奶多过像酒。 酿酒的过程本身就是细菌转化的一个过程,控制好了是酒,控制不好就是害人的毒药。 仅仅为了品尝那点微不足道的酒精冒这么大的险,不值得。 “突厥人没有攻城的打算。”刘雄见云初不喝酒,就自己咕咚了一大口,愉快的对云初道。 “没有看到突厥人制造梯子,也没有看到突厥人在城外叫骂。” 掌固张安的情绪也非常的高昂,在一边快速的补充。 “他们的骑兵甚至没有朝城头射箭……”另一个掌固更加的兴高采烈。 从这几个人的反应来看,他们其实也不喜欢打仗。 云初笑了,对何远山道:“书上说攻城无非是三个方面,从外边攻进来,派奸细从里面打出来,里外一起攻击守军夺下城池。 既然外边没有动静,我们是不是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内?” 何远山摇摇头道:“我们上一次发现地道,私自劫杀了那些突厥奸细已经是越权了。” “越权了?丁校尉?” 何远山打个哈哈就把话题给岔过去,只说今晚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云初再看看刘雄,发现这个家伙似乎也不想继续说话,把身子靠在城墙上,闭着眼睛假装睡觉。 云初意识到可能问到了人家忌讳的地方,也自然不再询问,既然战事没有开,自己这个专门收拢伤兵的掌固,自然也就无事可做。 眼看着天黑了,云初就回到了老羊皮的宅子里,从地道里抱出已经睡着的娜哈,安置在胡床上,自己也躺在胡床上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一个小小的人数不足六千的龟兹城里破事还真是多。 说真的,他已经有些厌烦这里的破事情了,早日离开回到长安去过一点正常人应该过的日子才是正经。 晚上的龟兹城里因为牲口多,平日里最沉默的骆驼这时候却不怎么听话,看到天上的有了月亮,就会“啊啊啊——”的拖着长音叫唤,声音非常大,一个开始叫唤了,剩下的骆驼只要有事没事都会叫唤,和鸣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人恨不得抹掉骆驼的脖子。 就在云初昏昏欲睡的时候,一阵激烈的砸门声惊醒了他,猛地坐起来,而娜哈也第一时间钻进了他的怀里。 临时充作门子的哑巴战战兢兢地打开门,云初已经把娜哈送进地道里去了。 七八个戴着斗笠的黑衣人抬着一张门板走进了院子,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汉子沉声道:“郎中在哪里?” 说起来,云初新建的这个伤兵营只有一个郎中,这个郎中自然就是云初。 见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云初就站出来拱手道:“伤兵营掌固云初在此。” 为首的大汉见出来的是一个面色黧黑的少年唐人,忍不住皱眉道:“没有其它郎中了吗?” 云初笑道:“出门向西走六百步,那里是折冲府校尉的家,诸位可以去那里寻找别的郎中。” 为首的壮汉掏出一面满是纹饰的铜牌,在云初眼前晃一下道:“救他!” 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云初还是看的很清楚,牌子上写着三个篆字——不良人! 当这三个字进入云初的眼帘之后,他的大脑立刻就进入了疯狂的搜索模式。 很奇怪,他看过那么多的文书,没有一个文书上提及过这三个字。 但是,这个人既然把这面牌子对着他这个二级吏员胡乱晃荡,就只能说明,人家的位置在自己之上。 这也不对啊,云初进入大关令衙门之后,读书,读文书的主攻方向就是大唐的官员配置,至于这个不良人他是真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思绪只是一刹那,云初接下来就让这些不良人将伤者放在一张木床上,随即,就有五六个胡姬举着油灯出现,将整个房间照耀的亮堂堂的。 能以跳舞出卖色相赚钱的胡姬自然是美丽的,尤其是在油灯下,每个人的脸上被油灯铺上了一层柔和的淡黄色光芒,这就让原本皮肤粗糙的胡姬们的面色变得柔和。 云初小心的用剪刀剪开伤者的衣衫,发现这个家伙的两条腿上全是大小不一的伤痕,有几道伤痕已经能看到骨头了。 大腿血管也正在滋滋的向外喷着血,云初用麻布条子用力的绑住此人的大腿根,断裂的血管流淌出来的血从喷泉状,变成了滴水状。 看看伤者苍白的面容,以及完全失去血色的嘴唇,云初对为首的壮汉道:“伤者身上最大的血管断了,流血太多,可能救不活了。” “什么叫可能救不活了,也就是说,也可能救活是吗?” 云初皱眉道:“救活他做什么呢?就算是救活了,他的两条腿都要被砍掉,这可能比杀了他还要残忍,我有一种药,他喝了之后,就会陷入昏睡中,在不知不觉中死去,这应该才是对他最好的治疗方式。” “你这个狗日的庸医!”其中一个壮汉被云初的一番话刺激的三尸神暴跳,照着云初的面门就是重重一拳。 云初灵活地避开这一拳,再一次对为首的不良人道:“你应该明白,我说的才是真话,任何告诉你说能把你同伴救活的人才是庸医。 如果此时是寒冬腊月,或许有那么一两分活下来的机会,现在是酷暑,他的伤口马上就会溃烂,发臭,长蛆虫……你好好地想想,还要不要让他遭受这样的罪。”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还是那个要打云初的壮汉哽咽着问。 云初来到壮汉身边惋惜的道:“我的本事不足以治疗这样的伤患,再加上这里没有无菌室,没有消毒剂,没有青霉素,没有合适的手术刀,而我的医术还达不到接续血管的水平,再加上我现在还没有办法把你们的血灌注到他的血管里给他续命…… 说真的,他没有活下来的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活他。” 云初的话说的极为诚恳,虽然他说的东西这些人闻所未闻,但是呢,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说的是真心话。 听了云初的话,那个悲伤的壮汉扑在昏迷过去的伤者身上嚎啕大哭。 “就算孙神仙亲临也救不了他,这是真的吗?” 为首的壮汉沙哑着嗓子确认了一下。 云初考虑了一下,觉得孙思邈应该没有办法救治这个全身血快要流光的人,就郑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如果你以后见到孙神仙,可以当面问他。” 壮汉的同伴拉起那个悲痛欲绝的人,为首的壮汉来到伤者身边,替他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就一只粗大的手放在伤者的脖子上,低声道:“来世还做兄弟!” 说罢,手上青筋跳动用力的扭动一下,那个伤者的脖子就歪向一边,吐了一口长长的气之后,就岿然不动了。 第三十二章:战争是阴谋者的世界 云初的第一个病人死掉了。 是在云初的劝说下,被他的兄弟或者上官给活活捏死的。 这些人很礼貌的抬着死去的病人走了,最后还主动帮他们关上了门。 娜哈发现没有危险之后又从地洞里爬出来呼呼的睡着了,这些年她跟着白羊部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有时候云初总觉得对不起这个可爱的孩子,她的生活不该是这样的,至少以后不该过着帮她这个兄长一起埋死人的活计。 娜哈,云初准备带走,不能把这个孩子继续留在野蛮的白羊部,她值得拥有更好地将来。 皎洁的月光透过没有窗户纸的窗户落在娜哈跟他一样黑的脸蛋上,云初轻轻撩开散乱的头发,这孩子没有塞来玛说的那么美丽,可是,云初就是喜欢她,喜欢跟她在一起的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塞来玛养育了他十三年,这种感觉并没有出现在她身上。 孤独的人总希望有一个亲人存在,这让他觉得有了努力活下去的意义。 就在这個时候,大地忽然震动起来,对于这种有韵律的震动,云初很熟悉,这说明,有大群的骑兵正在迅速的向龟兹城靠近。 “敌袭——”云初大吼一声。 原本睡在院子里的胡姬们马上慌乱起来,云初继续大喊道:“准备麻布,准备金疮药,准备热水,铺好芦苇垫子……” 云初的大喊声终于让那些无头苍蝇一般的胡姬们镇定下来,开始按照云初的吩咐做治疗前的安排。 痨病鬼更夫一头闯进院子,冲着云初大叫道:“突厥人攻城了,突厥人攻城了,天爷爷啊,漫山遍野都是突厥人,他们举着火把冲上来了……” 云初冷冷的看着慌乱的更夫,说实话,那些胡姬都表现得比这个唐人勇敢一些。 在云初冷漠的目光下,更夫讷讷的闭上了嘴巴,来到云初面前道:“突厥人来了。” 云初将手里浸泡了丝线的开水盆子放在更夫手上道:“等着吧,我们这里是救治伤兵的地方,不可喧哗!” 土墙外响起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混杂在中间,听动静,应该都是朝城墙位置去了。 云初刚刚安定了院子里的人的情绪,就看见无数道细细的火光从月亮背后突兀的出现,渐渐地拔高,甚至遮盖了月亮,而后就一头朝龟兹城扎了下来。 这该是突厥人的火箭。 火箭雨点般的落下,距离老羊皮的房子还远,老羊皮选房子的时候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实就龟兹这种城池而言,火箭的的伤害并不大,这里的房子都是土坯房,虽然屋顶都是木头梁柱与芦苇铺设的,可是呢,芦苇上还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黄泥。 咻咻的箭雨落下的声音倒是非常的吓人。 云初以前见过的羽箭都不怎么强大,大部分都是一两枝羽箭,现在,箭雨一波又一波的向下落,好像没有止境一般。 箭雨还在急速的向老羊皮的房子靠拢,可见,突厥骑兵正在快速的向城墙靠近。 骑兵是没有办法攻城的,这是一个常识,所以突厥骑兵就是准备用弓箭来压制城头的反抗,好方便后边下马的突厥人扛着梯子带着钩锁一类的攻城器械靠近城墙。 骑兵身上携带的箭矢最多能支持八轮左右,他们就必须快速的后退,否则,就会被城头落下来的羽箭给覆盖。 满弓八轮射,正好给跟上的步卒提供了跑两百米距离的时间。 至于八轮满弓射之后,骑兵射手的双臂已经开始困乏,如果不休息一下,接下来就没有办法作战了。 云初看了一下,有火箭落下来的地方在城东方向,正是何远山他们一群乌合之众守卫的地方。 再过一会,就该有伤员送过来。 他万万没有想到,第一个被送过来的伤员居然是掌固张安。 云初看了张安一眼,就让人把他靠着墙放好,都他娘的一箭贯脑了,那里还有救治的必要。 倒是后面送来的一个胡人少年还有救治的必要,云初剪开他的皮袄,一枝狼牙箭钉在这个少年人的肩膀上,虽然羽箭入肉三分,他还是咬着牙在坚持,且一声不吭。 云初用力拔了一下羽箭,却没有把箭拔出来,少年人嘶吼一声就晕过去了。 仔细看了之后,云初这才发现这枝箭上居然带着倒刺,这就很麻烦了。 云初快速的用小刀割开羽箭边上的肉,少年人即便是在昏迷中,依旧颤抖了一下。 在羽箭边上切开了三条半寸长的口子之后,云初终于看到了箭头上的金属倒刺,这他娘的就不是胡人的羽箭,这是唐人的金属狼牙箭,这种羽箭非常的歹毒,在飞翔过程中微微的旋转,入肉之后,如同一柄小钻头会向肉里钻,箭头后边的两道向外扩出去的小翅膀会把人肉绞的乱七八糟,看似只中了一箭,实际上,这个少年人的肩膀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血洞。 云初见过军中郎中给伤兵治疗外伤,很简单,把箭头拔出来,再把药膏填进那个血洞里,粘稠的药膏会压迫住破裂的血管,这样就起到了止血作用,剩下的就全看天意了。 云初也是这样的,至少,他的药膏里还有动物油脂,面粉,松脂,收缴来的乳香跟没药,价值上比郎中的金疮药贵了老大一截,味道还好闻。 直到天亮,云初一个人处理了不下二十个伤患,最麻烦的要数六个需要缝合的伤患,这占用了云初大量的时间,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墙根底下堆积的尸体越来越多。 日上三竿的时候,战事似乎停止了,除过冒着浓烟的龟兹城之外,战斗时发出的各种声音全部消失了。 终于不再有伤患被送过来,云初深深地吐了口气,在凉水中清洗了自己沾满血的手,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支烟一定是极为美好的。 他点上一炷香,将香插在掌固张安的脑袋前边,经过一夜的热浪袭击,他的脸色已经发黑了。 青烟缭绕在他的面部,把他的脸笼罩起来,这是今晚云初见到的唯一一个战死的唐人。 他死的应该没有任何的痛楚,这一箭直接贯穿了他的天灵盖,入脑半尺有余。 “这狗日的喝酒喝多了,没有戴铁盔。” 云初来到城墙上探望何远山的时候,刘雄说出了张安的死因。 云初放眼望去,城墙底下布满了突厥人的尸体,有些人还没有死掉,在尸体堆里呻吟,却无人理会。 死尸堆里还有一些明显是塞人的尸体,云初没有问原因,刘雄却多嘴道:“昨晚,回纥人的骑兵从城门洞子里的冲出去厮杀了一阵,虽然没有取胜,却也杀了不少下马攻城的突厥人。” “丁大有那边没有动静吗?” “没有,丁大有说这才是开始,如果我们连开始都支撑不过去,这仗就没办法打。” 云初四处瞭望一眼,发现城头上到处都是各种胡人,人数最多的就是塞人。 他觉得在这些胡人没有死光之前,丁大有应该不会主动带着府兵们直面突厥人。 “这些胡人为什么没有跑呢?”看了一会,对塞人有着极深了解的云初奇怪的问道。 “因为裴东风答应过那些塞人,只要此战结束,就把龟兹城赏赐给白羊部。” 何远山淡淡的道。 “昨晚一战,我那里总共死了六十七个人,尸体堆在墙根上不合适,要尽快的处理掉。” “咦?你哪里只死了六十七个吗?” 云初点头道:“没办法,我的医术还不怎么熟练,时间长了就好了。” 何远山笑道:“郎中那边死的更多。” 说完话,就拍拍刘雄的肩膀,示意他去帮助云初处理掉那一堆尸体。 “今天下午的日子就难熬了,可能要野战了。”何远山站起身,重新勒一下自己的束甲丝绦,他身上穿着一套明显与他身份不符合的山文甲,据云初从文书上得知,这样的一套铠甲至少需要铜钱三万五千钱,要知道此时长安一斗米,十二斤,才价值六文钱。 “谁出战?” “自然是白羊部骑兵,他们想要龟兹城当永居地,他们不出战,谁出战?” “他们真的能够得到龟兹城?”云初觉得很不可信。 “能得到,我大唐说话自然是一言九鼎!问题是,他们得能活的到那个时候。” 听了何远山的话,云初基本上就明白了,裴东风这人在干干指头蘸盐的把戏。 把一座城池给一个异族,这不是裴东风一个男爵能办到的事情,莫要说他区区一个男爵,就算是公爵,王爵,也没有这个权力,只要是关系到土地城池这样的事情,除非皇帝松口,其余人等都没有把大唐土地,城池送出去给外人的权力。 哪怕龟兹城唐人并不在乎,哪怕唐人已经把这座打下来的城池闲置了四年之久。 昨晚基本上没有睡觉,云初的两只眼睛红彤彤的,他沿着城墙来到了塞人驻扎的地方。 白羊部很大,羯斯噶率领的两百帐塞人只是其中一部分,找到羯斯噶的时候,他正悠闲的躺在塞来玛的大腿上晒太阳,塞来玛则打散他的头发,帮他捉虱子。 这是太阳底下能干的最让人愉悦的事情。 云初的脚步才接近,塞来玛就抬起头,给了云初一个灿烂的笑容。 “娜哈想你了,我带你去看看她。”云初没有理会羯斯噶警惕的目光,径直对塞来玛道。 塞来玛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对云初道:“你把娜哈照顾好就成了,我离不开羯斯噶,云初,等天山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你又要当哥哥了。” 云初还要说话,羯斯噶打断了他,有些不满的道:“你现在是唐人,不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瞅着塞来玛看羯斯噶的温柔模样,就叹口气道:“你要是想娜哈了,就来那座有黑色大门的宅子来看她。” 说完话,云初轻叹一声,就直接回到了老羊皮家。 第三十三章:战斗呀,战斗呀 “看——白——云——啊,才看清我自己。 看——山——川——呐,才看见了美丽……” 娜哈坐在哥哥的腿上,认真的听哥哥唱歌,哥哥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唱过歌了。 原本痛苦呻吟的伤员们这个时候也好像忘记了疼痛,闭上嘴巴认真的倾听云初唱歌。 云初唱歌的样子真的很美,歌声也非常的好听,虽然听不懂他唱的唐人歌谣,仅仅是哀愁委婉的曲调,就让人想要永远听下去。 墙角堆积如山的尸体被刘雄用牛车运走了,那些死去的人除过留下来一股浓烈的臭味之外,再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伤员中也有三个人的状况很不妙,他们的伤口正变得红肿…… “哥哥,我们今天还吃包子好不好?”娜哈抓着云初垂下来的一绺头发,用糯糯的声音祈求。 娜哈的汉话说的不好,很多时候用词的顺序也是不对的,好在,她颠三倒四的话,云初还是能听懂。 “我们现在出不了城,找不到沙葱,全牛肉的包子一点都不好吃。” 娜哈眨巴着大眼睛道:“那个老爷爷说,我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找他,他一定会帮我。” 云初抚摸着娜哈柔软的头发小声道:“当然可以,自己办不到的事情,找人帮忙是正确的。” 娜哈立刻从云初的腿上跳下来,自顾自的跳进了那个半开半合的地道。 昨晚那些人鏖战了一夜,今天上午的时候,龟兹城就显得格外的安静。 下午三点,正是太阳最猛烈的时候,白亮亮的阳光杵在地上,热的让人喘不上气来。 黑色绣着金字的大唐旗帜软塌塌的垂在旗杆上,天空中一丝风都没有。 城里的人统统都有气无力的倒在阴凉处喘着粗气不断地喝水,只是喝了那么多的水,却没有半点尿意。 原本流入城里的坎儿井水,没有了,只能依靠城里的六口水井。 这六口水井平日里供应龟兹城里的两三千人口还是充裕的,再加上大家平日里都喜欢用坎儿井流淌进来的水,井水基本上没有人用。 现在坎儿井水没有了,城里又多了折冲府的军队,以及更多的战马,牲畜,一时间,排在水井边的打水队伍就排出去老长。 城里酷热,城外其实更热,那里只有大片大片没有了青稞的平地,在太阳的炙烤下,田地里的水汽以肉眼可见的模样一缕缕,一丝丝飘向空中。 城外的突厥人在平地上搭起来了很多的帐篷,炙热的天气下,他们的皮袍子再也穿不住了,一个個就光溜溜的躺在仅有的几处阴凉地里吐舌头。 云初总以为丁大有这个家伙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亲眼见过这个家伙是何等的贪花好色,还他娘的贪财。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下午两点半左右,天气最炎热的时候,带着他仅有的五百骑兵出城了。 五百匹披着漆黑马甲,屁股上部还插着一根火把的战马,刚刚离开城门,就组成锋矢阵向突厥人的营地冲杀了过去。 何远山紧紧捏着拳头,对云初吼叫道:“擂鼓,擂鼓,擂鼓,为大唐擂鼓。” 云初才想去拿鼓槌,却被刘雄抢先一步,这个家伙抡起鼓槌,就凶猛的敲击了下去,一时间,鼓声震天。 唐人的骑兵真的如同一支利箭射向了突厥人的营地,在他们身后两百步的距离处,云初看到了一马当先的羯斯噶,没错,塞人骑兵也在同一时间杀了出去。 眼看着就要抵达突厥乱七八糟的营地了,那些光着身子躲阴凉的突厥人却一哄而散,随即,在连绵不绝的帐篷后边,钻出来了,同样披挂整齐的突厥骑兵。 “糟了,这是一个圈套!鸣金,鸣金……”何远山撕心裂肺的吼叫,却被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丁大有一脚给踹到一边,从呆傻的刘雄手里夺过鼓槌,继续敲击,这一次,鼓声不再凌乱,而是整齐有序。 黑色的利箭一头扎进了突厥人土黄色的队伍中,就像一柄黑色的热刀子扎进了黄油中,以说不出的丝滑敢侵入进突厥人的骑兵队伍中,似乎感受不到任何阻碍,生生的在土黄色的突厥骑兵群中切开了一道缝隙。 听不到厮杀声,喊叫声,耳朵里充满了马蹄踩踏大地的巨响,只看到那支黑色利箭,这一刻化作一柄黑色的匕首,在万马群中努力向前。 不等突厥人被切开的队伍合拢,羯斯噶率领的一群戴着尖帽子的塞人骑兵也勇敢的顺着唐军踩踏出来的血路杀进了突厥人的军阵之中。 如果说唐人的骑兵队伍是一柄利刃,那么,塞人的骑兵群就是一柄凿子,利刃开路,凿子拓宽,而这种难得一见的配合竟然发生在一瞬间。 云初看的血脉贲张,张大了嘴巴大声嘶喊,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嘶喊,凡是站在城头的人都在嘶喊。 丁大有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敲鼓,冷漠的对何远山道:“出城,接应他们回来。” 何远山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就对身边的几个呐喊道:“长矛手,盾牌手,弓箭手,随我出城,接应猛士们回城。” 说罢,就匆匆的下了城墙,一群人在城头位置匆匆的整理好了队伍,就扛着巨盾,举着弓箭,一步步地向突厥军阵靠近。 何远山走到一箭之地的时候,回头看一眼城头。城头上的丁大有又开始敲鼓,何远山只好继续向前走,两箭之地鼓声未停,何远山只好战战兢兢地继续向突厥人的军阵靠近,与此同时,突厥人的军阵中,也有一支骑兵脱离了大队伍,开始向何远山靠近。 丁大有停止了敲鼓,看了一眼战场,就回头瞅着云初道:“你为何不出去?” 云初在丁大有狼一样的目光下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心虚的道:“我是郎中。” 丁大有冷漠的道:“我说的是全军出击,这一次我放过你,下一次胆敢怯战,我就把你五马分尸,以儆效尤。” 云初一点都不怀疑这家伙能干出这种事,正要保证的时候,丁大有也下了城墙,云初俯身看过去,只见这个家伙从随从手中接过一柄两米多长的陌刀,这种兵刃在大唐军中数量并不多,据说能碎马。 那支黑色的骑兵队伍已经杀入了帐篷区域,然后,帐篷区域那里就燃起来大火,直到此刻,云初才知道马屁股上部为什么会有一根火把。 天干物燥,加上突厥人的帐篷为了防雨,大多都涂抹了一些动物油脂,此刻,动物油脂早就被太阳晒化,刚刚接触到火把,立刻就燃烧起来。 骑兵们没有停止,而是在帐篷区域跟突厥骑兵玩追逐战,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会燃烧起大火。 带着白色尖帽子的塞人骑兵去陷入了苦战,他们努力的向前突进了一大半,终于被突厥骑兵给挡住了,开始在突厥人的围攻中苦苦支撑。 何远山的步卒军阵早就被巨盾包围了起来,密密匝匝的长矛从巨盾的间隙出探出来,直面狂奔过来的骑兵。 云初知道,当狂奔的战马像你奔跑过来的时候,它的身形会在眼中逐渐变大,最后笼罩住整个天空,宛若远古凶兽。 “放箭,放箭……”何远山大吼,将铜锤插在腰上,捡起一柄足足有三米长的长矛呈三十度角斜放,长矛柄杵在地上,静静地等待战马撞过来。 云初观战的角度极好,可以看到被羽箭射落马下的突厥骑兵,也能看到巨盾后边紧张的人。 箭如飞蝗,马如龙腾。 尘土被战马甩在身后,战马的脖颈努力前伸,已经把速度提升到了极限。 “放箭,放箭……刘雄举着长矛大声吼叫。 “格纳斯,格纳斯……” “巴律,巴律……” 各种要求放箭的声音交织在战场上,即便是站在城墙上的云初也听得清楚明白。 弓箭手的手从未停止,羽箭一枝接一枝从长弓上射出,可是不论他射出了多少羽箭,射死了多少突厥人,迎面冲过来的战马依旧没有丝毫的减少。 “握紧长矛,握紧长矛,不要躲,不要躲……” 何远山一只脚踩在长矛尾部,他身体抖动,泪水横流,口中大喊,却把长矛握的死死地,双脚没有后退一步。 透过巨盾缝隙,何远山看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喷吐着粗气用自己宽阔结实的胸膛撞上了他长矛,锋利的长矛轻易地刺穿了战马的胸膛。 战马前进的脚步没有停止,先是撞飞了巨盾,然后它的身体连同骑士的身体一同被刺穿,坚韧的长矛杆子猛地弯曲,而后从中折断,前半截被死去的战马带着从空中落下,轰隆一声响,就不再动弹了。 而剩下的半截去重重的敲击在何远山的胸甲上,明亮的护心镜顿时被敲碎,何远山吐一口血之后,踉跄后退两步,手已经抓住了插在腰间的铜锤,冲着从眼前掠过的黑影砸了下去。 铜锤砸空了,无数柄弯刀从他的山文甲上划过,发出刺耳的声响,一柄狼牙棒砸过来,何远山连忙缩头,头盔却被狼牙棒带走,绑缚头盔的带子生生的被扯断。 何远山再次后退两步,随即口中就发出野兽一般的嚎叫声,将双锤向前,快速的向前奔跑,锤子砸在一匹马的脑袋上,那匹战马哀鸣一声就轰然倒地,何远山从战马尸体上滚过去,抡起锤子将倒地的突厥骑兵的脑袋生生的砸碎。 第三十四章大唐都尉 刘雄的刀子耍的很好。 以前在桑林地闲暇时分他耍过,当时刀风嚯嚯的之见刀不见人,堪称威风八面。 现在不一样了,一点花架子都没有,来来回回就是劈,砍,剁,扫,撩,刺。 尤其是在狂奔的战马被盾阵,长矛挡住之后,这个家伙就像熊罴一般仗着自己力大,兵刃好,铠甲好,不管不顾的在人群中辗转腾挪,几乎每一刀下去都有收获。 残存的四个掌固也是好手,结成小队,相互掩护着紧紧跟随何远山跟刘雄两人的身形向前趟。 他们带出去了五百人,一炷香之后,活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而战斗进行的愈发激烈。 而站在何远山他们两箭之地的丁大有还是没有上前救援的意思,五百个身着黑色甲胄的府兵冷漠的看着战场。 何远山用哀求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冷漠的丁大有,又抬头看看站在城墙上的敲鼓的云初,一时间悲从心来,一锤子将一个偷袭他的突厥人的脖子砸断,一把折断插在胸口上的羽箭嚎叫一声道:“死战!” 说罢,就丢弃了铜锤,抽出唐刀大喊大叫着胡乱劈砍着向前突击。 所谓死战,就是彻底放弃了防守,只进攻! 战场上的尸体逐渐多了起来,而头顶的太阳越发的毒辣,刘雄忘记了太阳,也忘记了时光,逐渐与何远山分开,那四个掌固也分散开来,投掷出最后一柄短矛,放弃了指挥身边不多的几個胡人武士,跟着何远山,刘雄杀出来的血路,一路向突厥人军阵冲锋。 云初敲击战鼓的双臂已经酸软无力,他不敢停下敲鼓的差事,就算双臂再痛,再无力,鼓槌还是一次次的落在战鼓上,发出一声声闷响。 何远山的战锤丢了,唐刀也在无数次猛烈地撞击,劈砍后也变成了一柄长锯。 丢弃了砍不断敌军脖子的唐刀,从地上捡起两柄满是血迹的短矛迎向似乎永远都杀不光的敌人。 一柄狼牙棒重重的砸在他的肩膀上,肩膀上的保护肩头的狮子头被砸瘪,何远山身体颤抖一下,勉强将手里的短矛别在战马的前腿中间,那匹战马哀鸣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何远山拖着一条胡乱甩动的左臂,扑在被战马压住双腿的骑士身上,右手高举着匕首,一下子就扎进了骑士的脖子。 杀死了敌军,何远山看到刘雄从他的身体上跨过去,用他沉重的身体从侧面撞在一匹战马肚子上,刚刚跑起来的战马失去了平衡,轰然倒塌,刘雄用尽全身力气唐刀横着扫过,刚刚昂起来的战马头颅,以及骑兵的头颅,赫然被这一刀一斩两段。 何远山看着刘雄的身体被另一匹战马撞飞,不知为何,他不想再站起来了。 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胳膊如同火焰灼烧一般,嘴巴里满是尘土,却连一丝丝口水都没有,就连吞咽下的空气也如同烧红的铁水一般灼热。 “就到这吧,老子就这点本事了。” 何远山摊开四肢,看着两匹战马正向他跑过来,他知道,下一刻,马蹄子就会踩踏在他的胸口上,踩断他的胸骨,折断他的肋骨…… “嗡嗡……”像是有一群大黄蜂从他的上空飞过,那两匹战马像是触电一般软软的倒在地上,马嘴就在何远山的脚边,吐出来了好多的血。 丁大有那张丑陋的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俯视着何远山喝骂道:“一群废物!” 说完就挟着那柄陌刀大踏步的迎着飞奔来的突厥战马,以左脚为圆心,右脚随着身体旋转一圈,吐气开声,两米长的陌刀顿时就旋转着杀了出去,没看到他怎么用力,匹练一般的陌刀就出现在半空中,刀光到处,四米范围之内的不论人马,皆被斩成两截。 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圆心,陌刀高举,像是在迎接漫天飘落的血雨。 突厥人的战马在他面前纷纷驻足,惊慌的迈着碎步向后退,不论突厥骑兵如何催促,也不敢向前一步。 野兽的本能告诉它,向前就会死。 几道粗大的弩枪从他的身后飚射而出,不多的还敢发起冲锋的突厥骑兵被弩枪穿透身体,被弩箭巨大的冲力带着脱离战马远远地掉在地上,有些人无力的握着弩枪想要拔出这东西,最终,无一成功。 丁大有抖掉陌刀上的血,缓步向前,所到之处,突厥人纷纷后退,胆敢有马头出群者,立刻就会被后方飞来的弩枪所杀。 无数条腿,从何远山头上跨过,男人跨间被捂了几天的骚哄哄的味道充斥了何远山的鼻端,何远山却从未像这一刻这般安心。 云初早就被眼前这一幕惊讶的停止了擂鼓,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贪财好色,残毒又无情的丁大有上了战场之后,居然有这种睥睨千军的本事。 看到丁大有把战场当成他们家后院,杀人如同摘花的样子,他忍不住张大了嘴巴,这他娘的仅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折冲府校尉啊…… “跟着这样的人上战场应该没有那么危险吧?”云初低声问自己。 马上,他就打了一个激灵,很不明白自己这时候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错觉? 抬头继续看远处的战场,刘雄不知道什么时候爬起来了,正艰难的拖着何远山往回走。 而丁大有一人在前,身后跟着五百个黑了吧唧的府兵,就在府兵群中,四架轻便强弩被人抗在架子上,也跟着向前移动。 就在此时,突厥人的军阵再一次混乱起来,丁大有挥挥手,四架强弩又开始攒射,突厥人的箭雨也再一次向丁大有笼罩了下来。 弩枪在突厥人群中肆虐,杀的他们人仰马翻,丁大有却停下了脚步,冷漠的看着从天空落下的箭雨。 最远的一支羽箭落在距离丁大有不足两米的地方。 突厥人群中突然跑出来两匹战马,战马上的骑士疯狂的催马向前,他们的骑术非常好,在疾驰中,松开战马缰绳双手持弓,羽箭连发。 两柄巨盾竖在丁大有面前,却把他的脑袋露在外边,羽箭嗖嗖的从他耳边掠过。 这是两个非常不错的箭手,顷刻间就一人发射出来了五支箭矢。 能手指中夹四枝羽箭,弓上搭一枝羽箭,而后在一瞬间就把所有的箭都发射出去的箭手不多。 除过从丁大有耳边飞过的两枝羽箭,其余的羽箭都钉在了巨盾上。 箭手射光了手里的羽箭,准备拨马回撤的时候,丁大有狞笑一声道:“这就要回去了?” 此时的丁大有不知何时已经放下了陌刀,手握两枝短矛,向前冲跑十余步之后,就大喝一声把两枝短矛投掷了出去。 短矛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悠长的弧线,一柄落在马背上,刺穿了战马的身体,连带着将藏在马肚子底下的箭手一起刺穿,另一支短矛则跨越了遥远的距离,径直将战马上的骑士洞穿。 看着两个突厥骑兵落马,丁大有身后的府兵们齐齐的用刀敲击着盾牌,大吼:“威,威,威!” 此时,一队骑兵艰难的从突厥人的军阵的另一侧杀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黑甲骑兵倒拖着一只装饰华丽的大纛。 云初看到了这支骑兵,忍不住叹息一声,出发的时候,足足有五百黑骑,回来的时候却不足百人,至于戴着尖帽子的塞人骑兵更是少的可怜,云初衷心的希望羯斯噶能活着回来…… 黑骑兵出现的那一刻,丁大有的军阵也缓缓后退,只是军阵中的弩枪,还在继续发射着。 云初抬头看看偏西的白日,长出一口气,觉得这个炽热的下午,是他平生经历过的最漫长的一个下午。 突厥骑兵缓步向前,他们的队伍已经变得极为稀疏,不是人死的太多了,而是为了不让弩枪发挥更大的威力。 随着丁大有最后一个进城,龟兹城沉重的城门就缓缓闭合,将尾随而来的突厥人隔绝在城门之外。 云初很悠闲,是因为回来的人大多是轻伤,至于重伤的基本上都丢给了突厥人。 何远山跟刘雄以及残存的两个掌固被人拖到了阴凉处,一桶桶冰凉的井水就泼了上去,事实上,每一个归来的将士都是这个待遇。 何远山的眼睛四处乱瞅,最后看到云初眼睛亮了,叫喊道:“还是童子吧?” 云初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问,不过呢,自己才十三岁,说是童子不丢人,就点点头,准备处理他明显的脱臼伤势。 “往我的肩膀上撒尿,快点,都是男人,没人笑话你的小东西!老子现在要的是童子尿治伤。” 原本准备解腰带的云初立刻停止了动作,上前抱住何远山受伤的左臂,左右摇摆一下,另一只手捏住脱臼的位置,腰部发力,只听喀嚓一声,何远山脱臼的臂膀就被接回去了。 稍微动一动有些麻木的手指,何远山瞅着云初道:“你还真的什么都略懂啊。” 云初把水壶扣在他的嘴巴上,浇花一般的给他饮水,又把目光落在刘雄的身上。 “不要问我要童子尿,那东西屁用不顶,除了弄你一身污秽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解掉铠甲跟里衣的刘雄就赤裸裸的躺在水泊里,刚才的战斗应该让他觉得非常兴奋,他的家伙此时还直挺挺的一柱朝天呢。 第三十五章:陈玄奘的陈? 如果回到云初原来生活的世界,丁大有这种杀女人的恶魔,至少应该被五马分尸才能解恨。 何远山这种杀小孩子的混蛋,最轻的惩罚应该是大辟。 至于刘雄他们,就算法官法外开恩,弄一个终身监禁也是应理应份的。 如今,云初身处这群恶魔中间,心态却无比的祥和,哪怕是丁大有脱得赤条条的把鸟放在冰水里浸泡的恶心样子,云初也觉得可以接受。 他的脑海中总是会不断地闪现出丁大有一刀碎四匹马的场面,尤其是他站在血雨中沐浴的样子,让云初甚至产生了错觉——大丈夫当如是! 野蛮到了极致,也就成了一种美! 云初承认自己现在有些变态,自从来到世界之后,自己的所有事情都不怎么对劲。 尤其是当塞来玛一脸惶恐的跑来找他的时候,他居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他一直告诉自己,塞来玛就是自己的母亲,也必须是母亲,除此无他。 可是,他的心里还隐隐有另一个声音告诉他,如果自己过来的时候,没有变成婴儿就好了,那时候,二十八岁的云初正是人的一生中最辉煌,最强大的时候。 二十八岁的未婚正县级主政一方的干部,有资格向世上所有女人求爱。 可惜,塞来玛不是来找他的,也不是来看娜哈的,她是为羯斯噶来的。 有那么一瞬间,云初很想弄死羯斯噶,可是,当他看到塞来玛那双蓄满眼泪的大眼睛,他还是为胳膊骨折的羯斯噶捏好骨头,用了最好的药膏,还上了夹板。 最后还用柳枝水帮他清理了伤口,并嘱咐塞来玛一定要定期用柳枝水清洗羯斯噶的伤口。 受不了死里逃生的羯斯噶看塞来玛炽热的目光,更看不惯塞来玛握着羯斯噶的手哭泣的场面,某一刻甚至想要抽出唐刀,斩下他们两人的脑袋,再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并排摆在一起…… 想归想,云初还是匆匆逃离了那个人间地狱。 娜哈找来了很多的沙葱,且是极为新鲜的沙葱,她不仅仅找来了沙葱,还找来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牛肉,跟三个洋葱,一把菠菜,一把小葱。 这些蔬菜还滴着水呢。 云初检查了一遍分给自己照顾的三十七个伤号,把死掉的两個人让人拉走,见其余的都活着,就把这些人交给胡姬照顾,自己忙着去给娜哈准备蒸包子。 伤号们都喜欢来云初这里养病,他们都觉得云初的医术很高,这个医术很高是对比出来的,来云初这里的伤号最多死三成,去郎中那里的伤号最少要死六成。 当然,最重要的是,来云初这里养病,伺候人的都是胡姬。 包子蒸好之后,娜哈装了满满一大盘子,叫嚷着要去地道里吃。 云初没有拒绝这个孩子的要求,她也有必要跟老羊皮社交一下,给她的安全上一道保险。 今天蒸的包子多,云初想了一下,自己好像也有社交的必要性,丁大有似乎有把他送上战场的打算,这件事一定要尽快解决。 想好了,就把所有的包子装在一个柳条筐里,用湿麻布盖上,提着篮子就离开了老羊皮的院子。 何远山给了两个,刘雄给了两个,剩下的两个掌固一人一个,都是死里逃生的人,吃点好的也是应该的。 剩余的包子自然是要给那个喜欢把鸟泡在冰水里平息欲望的大唐商州折冲府校尉。 看野史的时候云初得知,那些杀性很重的猛将,一般情况下**也奇重无比。 听说白起军帐中常年都有健妇随军,廉颇这等老将也是万万不能离开女人的,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将常遇春则不挑拣,有健妇的时候用健妇,没健妇的时候就用母牛…… 提着篮子的云初被准许进入校尉的大堂。 人刚刚进去,立刻就掀开了篮子,于是,还很热的牛肉包子的味道就笼罩了整个大堂。 把蒙布掀开之后,云初就有些后悔,因为这个大堂上不光是丁大有一个人,还坐着两个被郎中包成粽子一般的伤号,以及七八个站在伤号果毅校尉下首的别将、长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等。 包子露出来了,就没办法再盖上。 丁大有从桌案后边走过来,抽抽鼻子道:“吃食?” 云初点点头道:“包子,牛肉包子!” “怎么吃?” “拿起来咬就是了。” 云初话音刚落,丁大有就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就接过包子放在桌案上,看样子没有分给众人的打算。 丁大有的嘴巴很大,拳头大小的包子他两口一个,一口气吃了七八个,就用麻布盖上包子,指着云初对周围的部下道:“这个小子来历不明,看模样是咱唐人,就当唐人用了。 方正那个蠢货给他弄了一个乱七八糟的身份,他不满意,还特意花心思弄了一些别致的吃食献上来,想要找我求一个正规出身。 这些天本都尉也看了,发现这个小子识文断字的能给兄弟们凑合着写个家书,照料伤病也用心,听说他那里死的人比咱们刘郎中手中死的人少。 罢了,看在你殷勤的份上,就留在我折冲府当差,在老子麾下当兵,如果没死在战场上,总能给你弄份军功,到时候风风光光的回去,讨个老婆,多生几个娃再来当兵,这辈子也算是不白过。 老陈,你看着安排一下,我觉得他当一个火头军应该是块好料。” 云初张大了嘴巴呆滞的看着丁大有,他觉得自己过来好像不是为了当府兵的,更不是为了上战场的。 不过,云初还是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谢过都尉抬举,还极力向都尉推荐自己的医术了得,至于火头军什么的,实在是高攀不起。 为了证明自己医术了得,还指着两位从突厥人千军万马中辛苦杀出来的果毅校尉身上的伤,说,仅仅是外伤的话,应该经过缝合之后,最好自然晾干伤口,而不是这样包扎起来等着养蛆。 说完话,就主动解开了两位果毅校尉身上层层叠叠的麻布。 当着众人的面,该用柳枝水清洗的就清洗,把伤口里面的脏东西冲洗干净,该缝合的伤口立刻就下手缝合,半个时辰之后,就连那两个果毅校尉都说,去掉包扎物之后,全身舒坦了很多,原本动一动就痛的伤口,用丝线缝合之后也不再那么痛了,可以动弹一下。 丁大有亲自上前用指头捅捅果毅校尉刚刚被缝合好的大伤口,点点头道:“看起来很怪,却很有道理,从哪里学来的?” “孙神仙的手段。”云初毫不犹豫的开始扯谎。 “咦?你见过孙神仙?这不可能,我可是听那个塞人大阿波说你在白羊部当了三年的野人。” 云初叹息一声,再一次打散头发,指着脑袋上那道恐怖的伤疤道:“有些事记不起来了,有些事却怎么都忘不掉。” 丁大有上前瞅瞅云初头上的伤疤道:“摔伤的,看样子是伤到了脑袋,不过,事情都是记在心里的,跟脑袋有什么关系,老子砸碎的脑袋多了去了,里面除过一堆肥油没别的东西。” 云初叹口气道:“您这话要是在孙神仙跟前说会挨骂的。” 丁大有摸摸脑袋,本来想骂人,想了想,又觉得骂孙神仙不好,就冷笑一声道:“你这病好,想记得就记得,想忘记的就忘记,有时候啊,就连老子都想得你的这种病了。 既然你想当朗中,那就去当郎中,在刘郎中手下当差,在方正那个肥球手底下当掌固,在我这里就没有让你低人一等的道理。 刘郎中是正儿八经的八品医正,你既然手艺不错,当一个从八品的司医吧,反正你们都是太医署的官,我给你报上去,人家准不准我不管,反正,在我这里认。 伱下去就去找刘医正报备!” 云初连忙答应,就匆匆离开了大堂。 丁大有斜睨着云初离开大堂,就对在座的众人道:“在我麾下想要逃避上战场真是找死,如果不是看在他年纪尚幼,又做的一手好吃食,今天就砍了他。 过来尝尝,这小东西做的这个叫什么包子的东西真是好吃,刚才没忍住多吃了几个,来来来,都过来尝尝,尝过之后,就知晓某家为何放这小家伙一马了。” 云初没有去找那个刘医正报道,他觉得这很可能是丁大有布置的一个陷阱。 这家伙的狠辣,今天在战场上已经看到了,眼睁睁的看着何远山他们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才准许弩弓发起进攻,好像那些死掉的人,连几根弩枪都不如。 今天的包子算是丢给狗了,狗吃了包子,还反咬了他一口那种。 娜哈的包子就用的很好,老羊皮吃了包子不但没有伤害娜哈,还给了她一块更大的放在大太阳底下都晒不热的好看的白石头。 不仅仅是这样,老羊皮还主动敲起手鼓,教娜哈如何掌握节奏极有韵律的龟兹跳舞。 “把你的那块玉石拿来我看看。”老羊皮见云初回来了,就问他要那块雕刻了两句诗的玉石。 云初没有想太多,就递给了老羊皮,他只是瞄了一眼就还给了云初。 “这是你刻写的吧?” 云初摇头道:“不是,母亲捡到我时候就有。” “胡说八道,你写字是我教会的,你不会认为我连自己的书法都看不出来吧? 另外,你这个云姓是你自己杜撰的吧?” 云初气笑了,坐到老羊皮面前瞅着他的眼睛道:“你觉得我应该姓什么?” 老羊皮沉默了许久,许久,就在云初不耐烦准备离开的时候,老羊皮突然道:“我觉得你应该姓陈!” “那个陈,耳东陈,还是程咬金的程,亦或是成事的成?” “都不是,应该是陈玄奘的陈!” 第三十六章:实锤,云初是玄奘的儿子 “我记得你尊敬的玄奘是一位和尚,还是一位持戒律的和尚!” 云初现在越发的认为老羊皮就是《西游记》里面那只讨人厌的猴子。 “僧人持戒律是为了不犯因果,如果僧人强大到了无视因果的地步,那么,就可以随心所欲。” 老羊皮……不,他的羊皮输给娜哈了,现在他就是一只剥掉皮的老猴子。 而此时,老猴子那双纯净的眼睛里再一次冒出来了强大的求知欲。 “你认为玄奘如今已经强大到了无视因果可以随便生孩子的地步了吗?” “那是自然,许多的高僧大德,他们修为到了精深处,为了考验自己的向佛之心,会刻意的制造因果,最终了结因果,立地成佛。 不隐藏,不掩饰,自然面对自己的欲望,才是正确的求佛之路。 当年,阿弥陀佛的弟子阿难曾经对佛说:他爱上了一位女子,且爱慕难舍。 佛问他:你到底有多爱她。 阿难说:我愿意化身石桥,经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淋,五百年日晒,只求她能从桥上走过。 阿难既然能向佛剖开自己的心扉,将自己心底最深沉的欲望展现出来让佛看,那么,玄奘难道就没有这样的勇气吗? 玄奘啊,他身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勇气了。” 听到老猴子说起了玄奘的旧事,云初也来了精神,很自觉地往老猴子身边靠靠道:“说说看,我就不相信玄奘会干出破戒的事情,再加上有你如此大的一根蜡烛在,我就不信玄奘法师会拉下那个脸面。” 老猴子看了一眼云初不屑的道:“你不用激我,该说的我会说,不该说的你休想听到一句。 当初我们路过东女国的时候,就出事了。 你知道不,那东女国中全是女子做主,男子只是女子的附庸,当时啊,那个东女国的国主就看上了玄奘……” “嘶——” 云初听到这里很配合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猴子有些得意的道:“你不知道啊,那个东女国的国主长得国色天香,美艳绝伦,那胸部……那屁股……那细腰……那脸蛋啊……那声音啊……真正能迷死个人,我就看了一眼,心中就装满了她的影子,如果真的能化身石桥,可以让她多看我一眼,经历五百年风吹雨淋日晒我觉得都不是什么大事…… 玄奘却跟她朝夕相处了十八天……我们回程的时候,明明不用再走大雪山东女国那条路……玄奘却说那里有因果未曾了结。 结果,我们在那里又停留了一年,白日里玄奘总是面对雪山翻译经书,到了夜晚,我从未见过他的影子。” 老猴子把故事说到这里,就目光炯炯的瞅着云初道:“离开的时间,正好距离现在十三年。” 云初瞅着老猴子那张眉飞色舞的猴子脸,牙痛一般的吸一口凉气道:“就因为我正好十三岁,你就确定我是玄奘法师的孩子? 东女国国主应该跟你一样,长着淡黄色的头大,还有一对碧绿的眼珠,她的孩子不可能长成我这种模样。” 老猴子似笑非笑的瞅着云初道:“东女国的国主,长得与你唐人无异,黑发,黑眼珠……呵呵呵,玄奘骗我,明明是要我留下来帮他照顾孩子,却非要给我编造一套石中佛的故事。 我跟了他十七年,生死与共都不能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他就算是明着告诉我,我一样会留下来,并且很早很早就找到你,平白让伱在那个塞人女人身边吃了那么多的苦楚。 且看我到了长安之后如何奚落他。” “你就这么肯定我是玄奘法师的孩子?这也太轻率了吧?” 老猴子伸出一只瘦小的爪子挠一下自己的雷公脸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问过塞来玛了,她说,遇到你的时候,大地上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石头婴孩,还哭着说,你当时以青天为被,大地为床,有说不出的孤独可怜……她想抱住你,却抱不动,就在她绝望的时候,石头婴孩就突然消失了,她四处寻找,最后找到了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你……哈哈哈哈……” 在老猴子大笑声中云初怒气勃发,指着老猴子道:“你是怎么问塞来玛的?” 老猴子见云初怒了,却毫无收敛的意思,继续大笑着道:“你能扛过我“侵神药”的迷惑,我毫不吃惊,你杀了侯三我也毫不吃惊,把我的“侵神药”收起来我也毫不吃惊。 塞来玛不是你,她虽然愿意用生命来保护你的密事,可是呢,她可挡不住“侵神药”的迷惑,当时我问什么,她就说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这对她来说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对我来说,却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事情……哈哈哈哈哈……” 就在老猴子为自己解开了困扰他多年的疑惑而高兴地时候,云初的唐刀已经毫无征兆的砍了下来。 这一次云初没有半分留手的意思,手中的唐刀如同毒龙出洞,每一击都凶狠异常。 一柄金色弯刀突兀的从老猴子的袖子里滑出来,轻捷的如同花间的蝴蝶,轻飘飘的就把云初最凶狠的杀招给一一化解,期间,他还有余力开口道:“放心,你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不会给你泄露出去的。 这人世间知道这個秘密的人不会超过四个,两个是你的父母,一个是我,放心,你的秘密很安稳,用不着杀人灭口。” 云初默不作声,只是闷头进攻,这些年他苦练刀法,虽然还算不上是什么高手,在这个狭小的地洞里,却很适合他施展。 刀光霍霍,云初在地洞中连环劈斩,老猴子却灵巧的闪展腾挪,似乎比云初更加的适合这种窄小的地方。 刀风扑灭了油灯,云初的劈斩更加的凶狠,从老猴子说他用迷药迷倒了塞来玛窥探到了他的秘密的时候,云初真的很想杀老猴子灭口。 一豆灯火从地道口缓缓而下,一豆灯火后边是娜哈那张被灯火映照的绿油油的脸。 “你们在干啥?捉迷藏吗?” 当娜哈疑惑地问话的时候,云初倏然收起了唐刀,老猴子的弯刀也立刻不见,两人虽然依旧愤怒的相互对视,却也没有了刚才想要人命的冲动。 老猴子脸上的笑容真的很欠揍,娜哈却非常喜欢这只很喜欢跟她玩耍的老人。 “我姓云,叫云初,不姓陈,我是天生地养的孩子,不是某一个人的孩子,更不会是一个和尚的孩子。”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你姓云,姓陈,还是姓阿猫阿狗,对我来说有意义吗?对玄奘来说有意义吗? 谁会在乎呢?” 云初不想跟一个四大皆空的猴子说话,就对娜哈道:“你以后跟我的姓,就叫云娜。” “不,我想叫云哈!”云娜站在矮几上,噘着嘴,对云娜这个名字非常的反感。 云初的面皮微微抽搐,对云娜道:“我以后准备给你养一条狗,取名叫做云哈,你占用了你的狗的名字。” 云娜很喜欢草蜢湖边的那头老狼,自从老狼自己去荒野找死之后,她不开心了好长时间。 现在听到哥哥准备给她找一条狗,就立刻应承了云娜这个名字,答应的飞快,生怕哥哥改变主意。 既然不打了,云初就准备跟老猴子好好地商谈一下面临的处境。 “现在,龟兹城已经被突厥大军包围了,从今天的战斗来看,唐军虽然勇猛,却因为人数太少,一旦城里的胡人心生反意的时候,就是这座城被攻破的时候。 到时候,我们怎么求活?” 老猴子桀桀笑道:“如果真是阿史那贺鲁来了,你们手头的兵力就算增加一倍,也是死路一条。 好在这一次阿史那贺鲁去了于阗,把攻占龟兹的军务交给了处月部的头人朱邪孤注。 今天,你们折冲府的都尉丁大有也发现对面的突厥人好像不对劲,刻意的发起了今天的攻势,从乱军中夺取了处月部的大纛,我想,折冲府都尉丁大有已经明白阿史那贺鲁这条大鱼没有上钩。 大唐的那位无敌猛将应该会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将朱邪孤注这条不大不小的鱼给吃掉。 所以呢,你不用担心,梁建方的军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再说了,你不是已经把自己弄到太医署去了吗?说实话,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最能折腾,办事速度最快,且次次都能达成自己目的的人呢。 据说佛陀不入轮回,即便是入了轮回,也不过是一场修行而已,玄奘确实不是一位贪花好色之人,如果说他真的与东女国国主交合,诞育了你,那么,一定有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原因。 说玄奘生了你,不如说玄奘只是借势而为,顺应而为的一个过程。 玄奘在意的也不是你是他儿子,在意的是,这一段因果联系,至于更深的目的,我就想不到了。 你嗔也好,恨也好,疑也好,苦也好,悲也罢,总之,好好地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日子,把自己的生命修行好,就是功德圆满!” 第三十七章:是屠夫还是医生? 当初,云初觉得自己不是塞来玛生的,但是,塞来玛却找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说云初是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 各种佐证一样不缺,时间长了,很多塞人就认为云初是塞来玛生的,只是在生育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变异而已。 于是,云初就这样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吃人家的饭归人家管这是做人的起码道德要求。 现在,老羊皮同样告诉云初,陈玄奘跟东女国的国主才是他的爹娘。 云初还是认为自己不是,但是呢,老猴子却用一条缜密严谨的证据链条,证明了他云初就是别人的儿子。 证据链条清晰的一目了然,让云初百口难辩。 他出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婴儿,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资格说自己父母是谁。 就像一群鸭子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如果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只狗,也会跟着狗走的。 这让对自己亲爹娘有着极为深刻记忆的云初觉得,自己的亲爹娘算是白养自己这个孩子了,养这么一个经常被被动的当成别人家的儿子的人,要是他们知晓了,天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 天气很热,娜哈还是喜欢裹着老猴子的黑羊皮大氅蹲在案几上跟老猴子继续玩抓石子…… 昨日一战之后,唐军大胜,抢夺了处月部的大纛,这对处月部来说是极为羞耻的一件事。 这一次,天刚刚亮的时候,突厥人就发起了猛烈的进攻。 战斗不仅仅发生在城头,也发生在城墙底下,城头箭如飞蝗的让人命在顷刻间消失。 城墙下,不时有唐人骑兵,塞人骑兵轮番冲击那些想要把土堆到城墙下的突厥人。 龟兹的城墙一点都不高,勉强四米高的样子,如果放任突厥人堆土,用不了两個小时,人家就能在城墙下堆出一条斜坡出来。 可就是平原上突兀出现的这座四米高的城墙,却让突厥骑兵在短时间内对城池无可奈何。 守城的一方没有滚木礌石,没有石灰,没有铁水,没有金汁,只有弓箭,刀斧,长矛跟石块。 攻城的一方设备依旧简陋,没看见投石车,没看到攻城车,没看到缓缓移动的箭楼,就连撞城门的冲车都没有,有的只是简陋的梯子跟弓箭。 可是,战事进行的依旧凶残至极。 狂怒的突厥武士丢弃了战马,用弯刀在城墙上开凿小坑,每开凿出来一个坑,就踩上去一只脚,然后再开凿下一个,直到被守城的人用箭射死,或者被长矛捅死。 下一个继续挖坑…… 三五米的范围内,谁都是神射手。 有的尸体倒在城下,有些尸体倒在城池上,渐渐地围绕着这座周围不过五里的土城,尸体堆积如山。 只要不被丁大有逼迫着出城作战,何远山跟刘雄两个还是非常顶事的。 何远山的锤子丢在那场突击战场上了,现在他用的是一柄长矛,唐军的长矛很长,三米长的杆子可以让他避开城外箭矢的直接攒射,可以蹲着身子专门瞄准从城墙上露头的突厥人,他的手法很稳当,一戳一个准。 就是突厥人用皮兜子丢上来的飞蝗石很讨厌,这东西杀不死人,准头却好的惊人,砸在铠甲上叮叮当当作响,云初这一天治疗的最多的伤患,就是面部被飞蝗石打中的人。 标枪这种好东西,在守城的时候就基本上不用了,一旦丢过去杀死一个突厥人,人家立刻就会多一柄长矛,十几米长的松树杆子套着标枪头,城头的人很难预防。 龟兹城的战斗进行的如火如荼,丁大有这个混账却再一次消失不见了。 云初借口汇报伤患状况,在他的家里没有见到他,接见他的是其中一位果毅校尉,听取了云初的汇报之后,就示意云初可以走了,还告诉他,以后没事就不要过来,当然,如果做了新的牛肉包子的时候,可以喊他过去。 为了报复,云初假装没有看不到他已经发红,发胀的伤口,他既然不待见自己,自己也没有必要上杆子帮忙。 事实上,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伤口会不会发炎,会不会生蛆,都看个人的命。 云初趁机去了一样医正刘冲的驻地。 还没有进门,他就闻到了冲天的恶臭气息,很多伤病就随意的倒在满是便溺的地上。 说真的,这里像屠宰场,像打铁铺子多过像医馆。 满身鲜血手提一把木工锯的刘医正更是像屠夫多过像郎中。 他是给人锯腿的半道听说云初来了,刻意停止了手术过来见人的。 “听说你那里死的人比我这里的少?” 云初看看锯齿上沾粘到的碎肉害怕极了,连忙道:“我那里的伤患都是轻伤。” 刘郎中嘿嘿笑道:“我料也是这样。” 说完话就从铁匠炉子里捞出一根烧的通红的烙铁就随手杵在一个伤患的后背上。 “啊——”伤患趴在地上跟鱼一样的跳腾,刘医正一脚踩住伤患的脊梁怒骂道:“箭疮都他娘的流脓了,再不烫一下就死了。” 云初嗅着肉被烤焦的味道,瞅着满院子横七竖八的伤患,听着伤患们发出来的惨叫,只想着如何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你是从八品的司医,有资格开一个伤患铺子,多少也算是帮了我的忙,需要什么药你就说话,只要我这里有的,你尽管拿走。” 云初呆滞的道:“你不是正在给人锯腿吗?” 刘冲,刘医正拍一下额头,转身就要走,走了两步之后摇摇头道:“没必要了,那人死了,明明告诉他锯腿会死,他就是想活着,真正的窝囊废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死就死了,拖着一个残废的身子回去拖累家人吗?” 云初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这几个字用在这里不合适,想要出口纠正一下,就看见一个被锯掉了一条腿的伤患双手垂在一张门板两侧,软塌塌的被两个胡人给抬出来了。 云初看的很仔细,那人的眼角上还挂着两行眼泪,可见,他在临死之前有多么的不甘心。 “我要白头翁、黄连、茵陈、还有柴胡、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黄芩、马齿苋,大蓟和小蓟。 如果有冰片,麝香,血竭,三七也给我来一些,我可以用乳香,没药交换。” 刘医正诧异的瞅着云初道:“没想到你这个小娃子还真得通晓一些医术,挑的全是当时能用上的药。 更难得的是你竟然知晓三七,你行医的师傅是谁?” 云初连忙道:“家师姓刘,名化成,乃是一名炼气士,号横山炼气士。” 刘医正点点头道:“哦,道门中人啊,既然如此,你让药童去帮你捡药吧,冰片,血竭不多,也可以给你一些,三七存量不少,不过,你需要用乳香,没药这些妇人用的药来换。” 云初拱手谢过,就跟着一个身高八尺的童子去拿药了。 进了药房,云初才明白刘医正为何如此大方了,他是真的不缺少药材,整间屋子里全是。 那个高大的童子还对云初道:“这里有陇右送来的药,他们送来的药中间,最好的就是柴胡跟当归,还有关中送来的药,秦岭里面的白头翁、黄连、茵陈最好,其余的药材都很一般。 不知先生用药的时候,喜欢开单方还是复方?“ 云初那里知晓什么单方跟复方的差别,径直道:“把我要的药材统统给我找出来就好。” 没想到云初这种不讲理的态度,反而获得了药童更多的尊敬,在他看来,天下的郎中都是一样的,不会轻易的把自己混饭吃的本事教给外人。 不长时间,云初就扛着满满一麻袋的药材离开了刘医正杀人的场所。 他挑选的这些药全部都是消炎,止血的药,虽然不知道干品药物如何使用,他还是选择了最简单的一种,那就是把这些干的药材统统碾成粉末,单独煮成药汁,将麻布条在药水里浸泡了,晾晒半干之后再裹在伤病的创口位置上,剩余的药汁,就让伤患们喝下去。 中药讲究的就是君臣使左,云初不要了,因为他的化学老师告诉他,药物之所以能有治病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药物里的化学元素,其余的并不重要。 尽管云初这里的伤患每天最多只死掉一两个,那些受伤的人却习惯性去找刘医正治疗,尤其是受了重伤被救回来的人,爬也要爬到刘医正那里去接受死亡手术。 云初不知道孙神仙是怎么治病的,只听说他有肉白骨活死人的能力,没有亲眼见识过老人家的神奇手段,他不敢随意置喙。 可就是刘医正这样的郎中,让他对大唐的卫生医疗条件产生了极大的疑问。 这也是他敢胡乱给伤患用药的原因,就他看来,与其让那些伤患去刘医正那里领死,不如让在自己这里求一个活下去的奇迹。 这本身就是一场极为变态的战争,一方想着把龟兹一带通过烧杀劫掠弄成一片无人区。 一方想着如何将对方留在这里,好一次杀光。 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变态,自己的那点小小的人格扭曲确实算不得什么。 第三十八章树倒猢狲散 围城之战,已经进行了五天,龟兹城里已经臭的待不住人了。 何远山越来越瘦,两只眼睛红的就像是吃过死人肉的恶鬼,脖子看起来很细,上面的大血管却蚯蚓一般的盘在脖子上,似乎只要再蠕动一下,就会爆开。 刘雄则越来越能吃,他似乎永远都吃不饱,时时刻刻都在吃。 大关令衙门里的六大掌固,如今就剩下云初这个替补上去的人。 虽然还兼任着太医署的从九品司医,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云初还是跟着何远山上了战场。 “今天,我们还要出城一次。” 何远山蹲在被血浸透的箭垛上,稍微动了一下,就惊起无数的苍蝇。 正在啃馕饼的刘雄抬头看着何远山,淡淡的道:“丁大有这是不想让我们活了是吗?” 何远山道:“没有人能避得开。” 说着话又看着云初道:“这一次对不住你了,我以为能抗一阵子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知道你已经很照顾我了,事情到了这一步,躲不开的。” 刘雄突然笑了,笑的跟一只夜猫子一样。 “没人能活着,过了今晚,都是一个死,云初,哥哥骗了你,只要上了战场,谁都顾不得谁了,你要是战死了,别埋怨哥哥。” 云初安慰性质的拍拍他的手道:“照顾好自己就可以了,我能自保。” 何远山瞅着远处的被烧的乱七八糟的桑林地军寨,遗憾的道:“裴东风抽走了一个折冲府的兵,要不然,我们就算是野战,也能应付处月部的这些杂碎。 他给我们留下的兵实在是太少了,太少了啊。” 云初知道,何远山其实已经崩溃了,刘雄现在也只是一具尸体罢了。 跟这两个人屁事情都商量不出来,就坐直了身子道:“其实还是有办法的。” 何远山摇头道:“你可能不知道,丁大有之所以派我们凌晨前出城作战,目的就在于吸引突厥人,他好带着商州折冲府的兵从另外一个地方突围。” 云初连忙问道:“他们准备从那個方向突围?” “桑林地!” “可是,那里的缺口被堵上了,他怎么出去?步行翻墙出去?那就是找死。” “当初在修建城墙的时候,他们就在那块城墙上做了一些手脚,让城墙向内偏,再用木头顶着不让城墙倒下来,还在城墙底下挖了一个大坑,只要把木头拆掉,刚刚修好的城墙就倒塌掉坑里,这样,就能骑马朝外跑了。” 云初朝龟兹城外光秃秃的土地看了一眼,这几日的大太阳几乎快要大地烤干了。 城外的突厥人的日子其实也不好过,只能躲在帐篷底下,即便是这样,有阴凉的地方实在是太少。 这个时候,云初才明白,龟兹城外为何会有那么大的一片阴凉地,中间还有一条冰凉的渠水穿林而过了。 大家不是不知道那里的桑林可以用来制作攻城器具,而是真的舍不得那片阴凉。 云初是知道胡人的各种德行的,他不认为处月部的首领们会把自己放置在烈日之下。 既然那座桑林地依旧完好无损,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处月部的大头领们都在林子里乘凉呢。 至于丁大有这种杀才,临阵脱逃的事情他应该是干不出来的。 连何远山,刘雄这样的人明知道会死都不愿意逃跑,更不要说地位比他们高的多的丁大有了。 假如丁大有今天凌晨准备弄开城墙出去,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去突袭处月部的首领聚居地,只要干掉突厥人的首领,他就有可能在这龟兹城打一场漂亮的以少胜多的战斗,就像大唐名将席君买一样,以百骑破万骑。 想事情可以这样想,云初没有实时情报支持,所以,只能是想一想。 天黑下来的时候,何远山一次又一次的问云初时间,他好像等不及要去送死。 刘雄明明瞌睡的要死,却不肯睡着,很可能是担心睡着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再看这个世界了。 城墙下的尸臭味浓烈的像是化不开,太阳虽然已经落山了,世界依旧是炽热的,想要变得凉爽一些,至少要等到凌晨时分,沙子里的热量散尽才成。 给何远山跟刘雄闻了一点侵神药,他们才变得安静下来,还迷迷糊糊的很听话。 羯斯噶他们过来的时候,云初已经成了大关令衙门中的最高指挥官,这是何远山跟刘雄两人当面同意的。 “怎么样才能让骆驼听话朝一个方向狂奔不停下来?”云初直接问羯斯噶,想要问关于牲畜的问题,胡人那里一定有最好的答案。 “让骆驼疯掉。”羯斯噶虽然满身都是伤痕,在云初面前他还是保持了一个塞人武士的风范。 “怎么才能让骆驼疯掉呢?” “给公骆驼的蛋上刷油,点着,给母骆驼的腔道里塞烧的红红的石头。” “牛呢?” “给牛的屁股刷油点着。” “羊呢?” “羊没有办法,你就算是杀了它,它也一声不吭。” “好吧,那就只要骆驼跟牛,按照你说的办法弄好,等到天快亮的时候点着火。 你们骑着马跟在骆驼跟牛的后面,杀出去,然后就回家。” 羯斯噶回头看看身边不多的几个塞人面无表情的道:“我们要龟兹城。” 云初冷笑道:“等唐人走了,突厥人走了,龟兹城就是你们的。” 羯斯噶道:“不行,我不离开龟兹城。” 云初砸吧一下嘴巴道:“说句实话吧,唐人不会把龟兹城给你们的,永远都没有可能。” 羯斯噶的脸顿时变得通红,大声道:“他答应我们的,他答应我们的,人又不是牦牛,说话要算话呢吗。” 云初等羯斯噶跟一种塞人喧闹的差不多了,才继续道:“唐人的皇帝说的话才不会更改,其余人没有资格把唐人占领的任何土地白白送人。 这一点,你一定要记清楚,你想从唐人这里拿到东西,最好,伱讨要的对象应该是皇帝。 如果不是皇帝,你最好不要相信,尤其是土地与牧场的归属。 另外,塞来玛怀孕了,给我留下来,等你们跑出去之后,我再把塞来玛给你送回去。” “嗤——“羯斯噶对云初说的话不屑一顾。 “你刚才还说唐人就没有一个说话算话的,我知道你想要塞来玛,我不会给你的。 云初,行行好吧,你已经拿走了我的女儿,不能再把我的塞来玛也带走。 塞来玛,塞来玛,到我身边来,不要被云初给骗走。” 在外围等待羯斯噶的塞来玛立刻就跑过来,紧紧地拉着羯斯噶受伤的手,对云初道:“我不会跟你走的,就算你带走了我,没有羯斯噶,我会死的。” 云初瞅瞅城外突厥人如同繁星一般多的篝火,叹口气道:“我只想让你好好地活着。” 羯斯噶大声道:“不用你帮忙,我能保护好塞来玛的,我会用命来保护她。” 面对羯斯噶这种二傻子,云初有一万种办法对付,唯独对塞来玛的倔强,他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是一个认死理的女人,当初想要养育云初,她就毫不犹豫的一口气养育了十三年,现在,她又爱上了羯斯噶,没的说,生生死死都会跟上。 “走吧,我带你去看看娜哈,然后你就跟羯斯噶走吧。”云初准备先把这两个二傻子分开再说。 谁料想塞来玛警惕的瞅着云初道:“不去,你在骗我,我要是去了就要跟羯斯噶分开了。 云初,我不是你的,娜哈才是。” 云初怒道:“胡说,你是我的母亲,娜哈是我妹妹,我只想保护你们。” 塞来玛见云初发怒了,反而更加认定云初的心思不对,因为,云初跟她一起的十三年里,就没有发过怒。 干脆把头埋在羯斯噶的怀里不跟云初说话了。 而羯斯噶则得意的冲着云初眨眨眼睛,就带着仅存的百十个塞人忙着去按照云初的安排做事去了。 他们走了,除过睡着的何远山哼刘雄之外,就没有外人了,云初挨着何远山坐了下来,听他们如雷的鼾声。 过了一会,云初朝着城墙阴影处道:“胡人已经扛不住了,如果不让他们离开,内乱就在眼前。” “所以,你想最后利用他们一下吗?” “是的,这是最好的办法。” 云初六天前遇见的那群不良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呈扇形将云初堵在城墙上。 “谋害上官,这可不是一般的罪责。” 云初摇头道:“他们两个太困倦了,需要睡一觉,何来谋害上官一说? 我问过何远山了,你们不良人就是一群上不得文书的半帮闲的人,有什么资格过问官府的事情呢?” 为首的不良人笑道:“我们不一样。” 云初大笑道:“此时此刻,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城池最晚明日就会被突厥人攻破,我们所有人都努力想要在凌晨有所作为,你们就不能帮帮我们吗?” 不良人摇摇头道:“不了,我们跟丁大有走。” 云初沉默了片刻道:“也就是说,折冲府的人在发现事不可为,或者目的达到的时候可以突围,你们不良人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可以跟折冲府的人一起走,只有我们大关令衙门的人接到的指令是,死战到底?” 不良人嘿嘿笑道:“丁大有给了你一个太医署的司医,意思就是给了你一条活路,你如果早早离开何远山他们,何至于此呢? 再说了,何远山,刘雄这些人已经拿到了属于他们的东西,现在,到了他们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云初瞅着沉睡的何远山跟刘雄道:“我现在立刻去当我的司医,是不是就能活?” 不良人嗤的笑了一声道:“折冲府的人马已经编练完毕,没有你的位置了,丁大有也不会再要你这种蛇鼠两端的家伙,哪怕你做的一手的好包子。” 第三十九章谁是大赢家? 云初还以为不良人过来,就是为了奚落他的,忍不住笑着摇摇头打算离开。 不良人又拦住了他,将一份海捕文书在他面前展开道:“认识这个人吗?” 云初看了一眼,就道:“认识,他叫青狼。” 不良人皱眉道:“你确定他叫青狼?” 云初道:“两个多月前我在天山脚下见过这个人,当时,他正在从人贩子那里买武士,听说他准备组建新的马贼团。” 不良人再次问道:“你确定他叫青狼,而不叫老羊皮吗?” 云初愣了一下道:“我只知道他叫青狼,在天山这边很有名,以前抢劫过回纥可汗的宝物。” 不良人冷笑道:“他还在甘州一夜屠光了马蹄寺上下僧众七十六人。” 云初撇撇嘴道:“你们七个人可不是人家的对手,我听说青狼的马贼团人数可不少,回纥可汗都拿他没有办法,你们几个既然要办案,那就自求多福吧。” “不用你操心,你还是想办法让自己活下来再说。”为首的不良人恨恨的带着人就走了。 云初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甘草放进嘴巴里慢慢的嚼。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有趣了。 老羊皮能跟青狼之间发生横向联系,这可是云初没有想到的。 甘州是什么地方? 在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甘州被称之为张掖,没错,就是那個以”张国臂掖“出名的张掖。 甘州自然在玉门关以南,还是大唐国内最富庶的几个城市之一。 陇右之所以能够“富甲天下”其中就有甘州这个城市的伟大贡献。 一个能在甘州犯下滔天血案的人,竟然自称进不了玉门关,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说谎。 不过呢,这都是小事情,龟兹的事情走到目前这个地步,基本上已经定型了。 没有什么别的变化了。 云初又给酣睡的何远山跟刘雄两人灌了一些清水,这样,他们能睡得安稳一些。 龟兹城里的骆驼很多,粗粗数一下,不下八百头骆驼,牛就没有那么多了,这些天已经被城里的人杀着吃了不少。 云初看了一下,发现只有不到五十头骆驼的蛋上被包裹上了一团牛油,就问时刻跟在他身边的羯斯噶。 “怎么只有这么几只?” 羯斯噶道:“骆驼都是成群的,我们选的都是驼队中的头驼,只要它们开始跑了,其余的骆驼就会紧追不舍。” 云初点点头,让羯斯噶带着骆驼来到城门口等待,在离开城门洞的时候,云初又对羯斯噶道:“你真的就不担心塞来玛的安危吗?” 羯斯噶笑的很是温和,拍拍云初的肩膀道:“我会死在她的前面。” “塞来玛愿意跟你一起死吗?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羯斯噶抬头看着璀璨的星空道:“你熟悉的两百帐塞人死的只剩下了五十帐,至少有四十帐全是妇人跟孩子。 我们付出了这么多,你们却连一个破破的龟兹城都不肯给我们。 云初,从此之后,塞人不会再相信唐人了,比粟可汗也不会再全力帮助你们唐人打仗了。” 云初冷笑一声道:“羯斯噶,你说错了,从今往后,比粟可汗只会更加卖力的帮助唐人打仗,因为,他想要的可不仅仅是一座残破的龟兹城。” 羯斯噶怜悯的瞅着云初道:“云初,唐人不好,伱重新当塞人吧,你那么聪明,那么勇敢,以后,一定会成为比大阿波更大的首领的。” 云初微微一笑,指着星空下漆黑一团的天山道:“我厌倦了在草原上的日子,也厌倦了无休止的迁徙。 羯斯噶,我将回到大唐,去那座你们歌谣中的城市里,买一所大大的房子,准备多多的食物,我会教娜哈唐人的话,唱唐人的歌,穿唐人的衣裳,我可以跟娜哈幸福的在那里生活,直到娜哈找到她最爱的男人为止。 当人,最重要的是——那里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狼群,也没有令人作呕的牛粪味道。” 云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羯斯噶说这些话,这很像是一种无能狂怒。 以前,只要他出现,塞来玛就会立刻出现在他身边,现在,塞来玛开始躲着他了。 云初很想对天发誓,自己没有对塞来玛生出过任何邪恶的心思,他只想补偿这个女人,让她的后半生可以过的幸福安康。 只是没有人相信他,就算他发誓,塞来玛也不会相信,以前,他说什么,塞来玛都会相信的…… 一切都准备好了,一切都安排好了。 丁大有会带着剩余的府兵从城墙缺口位置杀出去,会路过桑林地,看看能不能在逃跑的时候顺便捞几条大鱼。 城里残存的胡人们会点燃骆驼蛋上的牛油,让骆驼变得疯狂,为他们冲开一条生路。 都走了,这座城就真正属于大关令衙门了,而整个大关令衙门只剩下他一个正常人了。 也就是说,当别人都逃走了,还剩下大关令衙门里的一个叫做云初的掌固还带领着一群伤兵固守着这座城池。 哪怕那个时候,这座城已经被云初烧成了一片白地。 在回老羊皮家的路上,云初遇到了哑巴马夫,也看到了痨病鬼更夫,他们各自带着一队勉强能走动的伤兵,在挨家挨户的泼洒灯油,龟兹这一带本身就盛产灯油,这东西是不缺的。 老猴子蹲在胡床上喝酒,娜哈总想偷酒喝,总是被老猴子推开。 头顶上的白月亮落下来一缕缕的清辉,让院子里白亮亮的。 “您们怎么出来了?”云初抱起娜哈,这孩子在自己身边才几天,好像又长胖了。 老猴子哼哼了两声道:“地洞里臭的待不住人,我们出来透透气。 云初,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离开了。” 云初笑道:“为了什么呢?” “为了这座城所代表的功绩,只要梁建方来的时候,你还在这座城里,不论是丁大有,还是何远山,亦或是辛苦帮你们守城,最后损失殆尽的塞人部落,他们的功绩在你这个宁死都不肯放弃职责的大唐掌固面前,都不值得一提。” 云初继续嚼着甘草道:“在这座城里,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我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他们丢弃了伤兵,我没有丢,他们丢弃了城池,我没有丢,他们丢弃了龟兹城的田亩,人名账册,我没有丢。 老猴子,我只是尽到了我的职责而已,尽到了一个掌固的职责而已。 所以,在最后分糖的时候,我难道不该分到最大的一块吗?” 老猴子沉默了一会叹口气道:“你真的是玄奘的儿子,哪怕你不是,我也认为你是。 你们太像了,太像了,看到你,我完全能想到玄奘在你这个年纪的完整模样。” 云初笑道:“凡有大毅力者,不是英雄,就一定是枭雄,玄奘岂能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老猴子拿来的麦酒已经算是最好的麦酒,他还有一种叫做三勒浆的酒,两种酒相比,云初更喜欢麦酒,因为它比较淡。 就在月亮即将归隐西山的时候,云初放下酒杯,将熟睡的娜哈放到老猴子的怀里,再把唐刀挂在腰上,对老羊皮笑道:“让我们看看最后的结果,是不是能如我所愿。” 老猴子瞅着娜哈甜美的睡相,轻声道:“失败对你这种人来说算什么,只会让你更加的癫狂。” 月亮下山的时候,正是这一晚最黑暗的时候,星星显得格外的多。 在龟兹,云初最喜欢现在这个时候,天气不再燥热,有凉风微微从皮肤上拂过,就像美人冰凉的手。 重新回到城墙上的时候,何远山跟刘雄两个还在酣睡,城门口卧着好大一群骆驼正在悠闲地吃着胡人们喂给他们的食物,听豆子在骆驼嘴里嘎巴巴的响,就知道龟兹城里的珍贵的鹰嘴豆被它们给祸害完了。 天边出现一丝鱼肚白的时候,云初注视着羯斯噶,塞来玛就在他的身边,骑着一匹褐色的母马。 云初卸掉身上的皮甲,给塞来玛穿上,并细心地绑好每一条带子。 一柄圆盾也被云初绑在了塞来玛的背后,再敲击一下塞来玛手里的圆盾,低声道:“一手持缰绳,一手举着圆盾,护住你的头,胸口跟肚子,无论如何不能丢开。” 塞来玛用额头触碰一下云初的额头笑道:“腾格里会保佑我,你也会保佑我。” 云初强忍着眼中的泪水对羯斯噶道:“如果塞来玛出了事情,我一定会把你五马分尸!” 羯斯噶大笑道:“我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云初再看了看武装到牙齿的塞来玛,就挥挥手,守在城门前的胡人武士,立刻就推开了沉重斑驳的大门。 五十个胡人武士用火把点燃了拴在骆驼蛋上的火绳,一缕火光就慢慢的钻进了骆驼的腹下。 不大功夫,原本正在安逸的嚼着鹰嘴豆的骆驼眼睛猛地向外凸出,接着,一声声高亢入云的骆驼鸣叫就响彻云霄。 第四十章这是谁的部将? 骆驼疯了。 它们疯狂的撕咬能见到的任何东西,包括同类,只因为城门洞子里太过狭**仄,骆驼们就一头冲出了龟兹城,奔跑的如此之快。 随即,就有更多的骆驼随着五十头精壮的骆驼离开了城池,朝它们想要去的方向狂奔。 城外就是广袤的平原,人,没有办法控制骆驼的去向,所以,只能追随骆驼的脚步向前冲。 很快,城门口就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云初一个人孤独的站在城门上,目送他们远去。 骆驼的惨叫声惊醒了何远山跟刘雄,他们迷茫的从地上坐起来,不解的看着大队的人马冲向突厥人的营地。 片刻之后,何远山就好像屁股上安装了弹簧一般从地上窜起起来,二话不说,就跳上战马,举着长矛,急火流星般的冲出了城门。 刘雄咬着牙犹豫了好久,最后仰天咆哮一声,也跟着何远山冲出城,去完成自己最后的承诺。 “杀啊——”何远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显得极为孤独而绝望。 “杀啊——”刘雄的声音也同时响起,只是他的声音中带着一股子浓郁的不甘。 “杀啊——”老猴子用他特有的西域强调的声音也喊了起来。 云初让开路,指着拴在城墙下的战马对老猴子道:“那里有马,有长矛,有弓箭,也有数不尽的敌人,你可以出去杀个痛快。 “心里面是不是很不舒坦?” 云初摇头道:“我马上就要成功了,没有不舒坦。” 老猴子笑嘻嘻的道:“羯斯噶冲出去了,塞来玛冲出去了,就连你一向看不起的何远山跟刘雄也冲出去了,只有你留下了,不敢直面战争。 不过,这样挺好的,做大事者必定惜身,不可为了小利忘命。” “我给过他们机会,他们不肯接受我的好意。” “嗯,看到了,你把皮甲给了塞来玛,还在她的背后绑上了盾牌,还教会了她如何举盾防御,挺好的。 你还用侵神药让何远山跟刘雄睡了一场好觉,蓄养了他们的精力,让他们可以精精神神的去送死。 总体上说起来,你是一个好人,应该说,你是一个前途远大的好人。” 云初的避开了老猴子极有侵略性的目光,低声道:“我要照顾娜哈……” “放心,娜哈交给我照顾,她以后会成为一个公主的,而且是一個最尊贵的公主。” “我还要烧掉龟兹城,掩护那些伤兵……” “不用,我帮你烧。” “我……” “有我在呢!” 云初把牙齿咬的咯吱作响,拳头捏紧了,又松开,最后,他长出了一口气,从堆积在墙角的破烂铠甲堆里,找了一套合身的烂铠甲穿戴好。 背好了六杆短矛,寻找了一柄结实的长矛,将唐刀横着绑在小腹上,还把弓挂在马鞍山,箭收在一只箭筒里,准备的非常完善。 就在他骑上枣红马的时候突然吼叫道:“我草你老猴子的八辈祖宗!” 说完话,枣红马就急不可待的驮着他杀出了龟兹城。 老猴子瞅着云初远去的背影收起了笑容,冷冷的道:“你真的以为你制造了因,就不必承受果吗? 敢制造因,能承受果的人,才能走的更远。” 就在此时,靠近桑林地方向的一段城墙轰然倒塌,灰尘未曾散去,一队黑甲骑兵从缺口处涌了出来,笔直的杀向桑林地。 老猴子身后,突兀的出现了十几个突厥人打扮的壮汉,每一个看起来都强壮如山。 “去看着点他,如果他还活着,就不用理会,如果他死了,就把尸体带回来。” “不用保护他吗?”一个满脸都是靛蓝刺青的壮汉问道。 “不用,佛说过了,他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壮汉们匆匆下了城墙,随即,就冲出了城池。 枣红马的速度极快,清晨的冷风扑面而来却扑不灭云初心头的那股子无名的怒火。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鲁莽的出城去找突厥人死战。 他很想掉头回去,可是心头的那股怒火却越烧越旺,让他难过的几乎要喷出火来,只想着如何将整个大地焚烧成一片白地。 没错,如果他真的爱塞来玛,那就该跟她一起闯突厥人的营地,保护她安全离去,去过她想过的生活。 如果他真的把唐人的身份当回事,他就该陪着何远山跟刘雄一起去光荣战死! “你们都想要老子死是吧?老子就死给伱们看!” 说话的功夫,云初的战马已经闯进了被骆驼踩踏的乱七八糟的突厥人的营地。 云初一枪杆子抽倒了一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的突厥小子之后,他才发现,这里的突厥人正在哭。 大哭的还是突厥人的妇人,儿童,勉强能上来的都是刚才被他一枪杆子抽飞到半大小子,环目四望,这里几乎看不到一个成年的男性突厥人。 战马继续突进,如今无人之境。 几百头疯狂的骆驼在突厥人连绵不绝的营地里硬是踩踏出来了一条笔直的大路。 没有遇到一合之敌,枣红马昂起脖子长嘶一声,一蹄子踹飞一个想要偷袭云初的突厥小子加速从帐篷区域穿过,它喜欢这种无敌的感觉。 穿过帐篷区,云初一个人都没有杀死,不是他没有本事杀死这些拦路的半大小子,而是,当长矛马上就要刺穿这些少年的身体的时候,长矛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滑到一边去。 云初知道,这是他脑袋里的另一个云初在作怪,在那个云初的心中,见到群中受苦是要有同理心的,见到孩子摔倒是一定要搀扶的,看到老人讹诈是一定要拆穿的,至于杀人……在那个云初心中根本就没有这个选项。 营地里没有成年突厥人,那么,成年突厥人都去了哪里呢? 这不用解释,云初就看到了成年突厥人,他们正在疯狂的围殴何远山跟刘雄。 而这两位已经厮杀的快要精疲力竭了,刘雄仗着甲胄跟强壮的身板还能坚持,何远山的甲胄上不时地会腾起一溜火星,这是突厥人的弯刀砍在甲胄上造成的。 能穿这种山文甲的必定是唐人的大官,所以,何远山也承受了比刘雄更加密集的进攻。 “嗖嗖嗖”三枝羽箭从不远处射过来,云初继续张弓搭箭,云初的手还没有长成,力量不足,指缝里只能夹住两支箭,再多,就没法拉弓了。 羽箭的力量虽然还有不足,但是,在唐人锋利的羽箭加成下,还是有三个正在围着何远山殴打的突厥人被羽箭射穿了脖子。 面前突然少了三个人,何远山也知晓这是援军来了,精神振奋之下,用力捅穿了一个敌人,才要欢呼援兵来了,却只看到云初一个人骑着马在他们的战圈外边绕着跑,一边跑,一边射箭。 骑射八支箭这是云初拉弓射箭的极限了,所以,当八支箭射完之后,他就从背后拔出短矛,迎着两个阻击他的突厥骑兵杀了过去。 三匹战马交错而过,云初肋部传来一阵剧痛,随即低头,另一柄弯刀从他的头顶掠过,斩断了铁盔的帽缨。 好在手里的两根短矛已经递出去了,刺在了那两个突厥人的身上。 当两具身体从战马上跌落的时候,云初才要喘口气,背部又震动了两下,随即,剧痛再一次传来,他中箭了。 何远山大叫一声,迎着云初冲过来,经过云初身边的时候,他不杀敌人,却把一柄短匕首插在枣红马的屁股上。 “跑啊——”何远山大吼大叫,替云初挡下了追击他的敌人。 云初已经很想跑了,他以前还觉得自己武艺不错,已经做好上战场的准备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别说跟丁大有那种人相比了,就连何远山,刘雄这种他看不起的人相比,也有差距。 腰肋像是被砸断了,一点感觉都没有,脊背上中的两箭,却让他痛入骨髓。 背后的短矛连续被他丢了出去,只中了一根,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胸口却笃笃笃的中了三箭,好在唐甲最重胸口防御,三枝以石头为箭头的羽箭并未穿透这种甲胄,让云初逃出生天。 刘雄的战马已经被射的跟刺猬一样,终于不堪重负倒在地上,不等他站起来,七八根长矛就向他刺了下去。 云初只觉得眼前突然多了一层红色薄膜,脑子里已经不记得别的东西,挺着长矛就杀过去拯救刘雄。 刘雄站起来了,是被几根长矛捅穿之后提起来的,他用双臂夹着长矛,一边吐血,一边冲着云初大吼道:“快跑啊——” 不等云初作出反应,枣红马可能被刘雄的样子吓坏了,再加上它的屁股好痛,就朝一个没有人的方向狂奔了下去。 “快跑啊——”何远山满是期望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同时,还有一群羽箭从他背后追了过来。 这一刻,云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箭垛,突厥人的羽箭总能准确的射中他。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中了多少枝箭,反正后背已经麻木了。 枣红马的跑的好快,还能在快跑的时候轻盈的越过满地的骆驼尸体。 “不好,突厥人已经反应过来了。”云初虽然后背很痛,他还是很自然的开始担心塞来玛的安危了。 太阳出来了,是从云初背后升起的,还把云初跟枣红马的影子拉的老长。 然后,云初就看到了自己跟刺猬一样的影子,而枣红马也不好受,它的屁股上同样插着两根羽箭——跟一把刀子。 天山脚下最会养马的族群是哪一个族群? 这必定是塞人部落。 塞人部落中最好的养马人是谁? 这必定是羯斯噶。 两年前,羯斯噶就看中了这匹枣红色的小马,小马刚刚可以骑乘的时候,就迎来了它的主人云初。 有天山龙马血脉的枣红马奔跑的时候步幅极大,在全速奔驰的时候,没几下,就把追兵甩的远远地。 只是,倒地的骆驼越发的多了,带着尖帽子的塞人尸体也多了起来。 “啊——”云初痛苦地嚎叫起来,枣红马跑的太快,以至于他看不清楚尸体堆里是不是有塞来玛。 不知什么时候,在云初快速穿越一条小峡谷的时候,峡谷两侧的丘陵上,站满了军队。 “啧啧啧,被射的跟刺猬一样,还能如此勇猛,这是谁的部将?” 第四十一章相忘于江湖 那些人就站在不太高的丘陵上,云初却看不见,不是他的眼睛瞎了,而是,在他的正前方,一群突厥人正在围殴羯斯噶他们。 塞来玛被塞人保护在中间,状况并不好,云初绑在她背后的圆盾上也插着好几支箭。 眼看着羯斯噶又被人砍了一刀,这个蠢女人竟然挥舞着一把小刀要上去帮忙。 云初大吼一声,借助马力将手中三米长的长矛投掷了过去,长矛贯穿了一个突厥人的后背,随即就抽出唐刀,将刀柄与铠甲腰带上的挂钩相连,双手紧握刀柄,肘部抵着刀身,从侧面与一个突厥骑兵交错而过,突厥骑骑兵的连枷将云初铠甲肩部的兽头打的粉碎,却死死地握着刀柄不松开。 锋利的唐刀划开了突厥人简陋的皮甲,随着刀锋切入,突厥人的肠子哗啦一声就从肚子里窜了出来,惊惶的惨叫一声,就一头栽倒于马下。 云初自己也被那柄连枷打的头昏眼花,左手似乎没有了任何感觉,他只好把唐刀握在右手,借助枣红马冲刺的力量连人带马凶狠的撞在另一个步卒的身上。 步卒那里经得起一匹沉重的战马撞击,身体随即就飞了出去。 塞来玛看到了后背,胸前插满羽箭,口鼻流血的模样,忍不住发出一声悠长的尖叫。 支撑到这个时候,云初已经是强弩之末,身体在马背上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都要掉下马。 他回头看看再次冲上来的突厥骑兵,拨马挡在塞来玛身前,转过头冲着近在咫尺的塞来玛苦笑道:“这就是你要的结果?” 塞来玛泪如泉涌,摇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云初再次举起唐刀,准备迎接自己此生的最后一战。 眼看着突厥人就要冲上了,不知为何,他们竟然慌忙的调转马头跑了。 “嗖嗖嗖”几根羽箭几乎是擦着云初的耳朵飞过去追上了突厥骑兵,黑色羽箭的威力很强,从突厥人的后背贯入,从前胸透出。 然后,就有数百黑色骑兵从云初背后涌出来,潮水一般向前方席卷。 云初想了一下,就侧着身子从枣红马的背上掉下马,确认自己身体没有受到箭矢的二次伤害之后,就立刻闭上双眼,放松身体,昏迷过去了。 “他娘的,老子已经足够勇猛了。” 云初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赤裸着上身,趴在一张牛皮上面,有人正在用柳枝水帮他清洗后背,缩在角落里的塞来玛见云初睁开了眼睛,立刻欢呼一声,不过,她马上又靠在同样被安置在角落里的羯斯噶身上。 云初叹了口气,这真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着实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啊。 羯斯噶的状况看起来一点都不妙,断了半条胳膊,一個长相像屠夫赛过像郎中的壮汉,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径直就把一块烧红的烙铁按在羯斯噶的断臂伤口处。 “啊——”羯斯噶发出一声惨叫,原本直挺挺的身体顿时前后跳腾起来,跟一条被丢上岸的鱼一般。 给云初调理后背的郎中嘿嘿笑道:“真是好运气啊,全身上下中了十一箭,全是石头箭头,破甲而入的只有六枝箭,伤口最深处不到半寸。 年轻人,你真是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 云初瞅着自己软塌塌的胳膊道:“这处伤你不算吗?” 郎中嗤的笑了一声了道:“脱臼而已,已经给你接上环了,十天半个月之后就能恢复如初。” 云初用右臂支撑着身体转过来,瞅着这个多嘴的郎中道:“你是医正,还是司医?” 郎中撇撇嘴道:“我才来军中,只是郎中。” 云初用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道:“那就好好地过来见见你的上官,我是从八品的司医!” 郎中呆滞了一下道:“你不是府兵?” 云初怒道:“你见过这么年轻的府兵吗?” 郎中连连致歉,云初依旧不依不饶,不断地用右手拍打郎中的脑袋…… 如此跋扈,帐篷里的人却没人理会,这让云初非常的伤心。 他留在帐篷里所有人都尴尬,就在郎中的搀扶下离开了帐篷,去看他心爱的枣红马去了。 离开了帐篷,云初就不用郎中搀扶了,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倒出来一把金沙递给郎中道:“委屈你了。” 郎中贪婪地瞅着云初手里的袋子,压低声音道:“如果司医想要那个胡人女子,小的有的是办法。” 云初瞅着郎中不做声,郎中就拿手做刀,比划了一个切割的动作。 云初的眼神逐渐变得冰冷,一把捏住郎中的脖子道:“她是我娘!” 郎中连忙再次求饶,云初就再次用完好的右手拍打郎中的脑袋,这一次他不再留手,用了很大的力气。 塞来玛决定要跟云初这个儿子做一次最彻底的切割,她知道云初殴打那个郎中,就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 等云初离开了帐篷,她的眼泪就再次扑簌簌的流淌下来。 面色惨白的羯斯噶用仅存的右手抚摸着塞来玛的脸,轻声道:“你应该跟着他去长安过好日子的。” 塞来玛擦干眼泪道:“没有你,我哪里有什么好日子过……” 躺在羯斯噶身边同样满身都是伤的米满突然道:“唐人没有好人。” 塞来玛怒道:“如果不是云初救了我们,现在,你们都是死人,唐人也是看在云初的份上,才帮伱们治疗伤患,你们要学会感激。” 羯斯噶瞪了一眼想要还嘴的米满,对塞来玛道:“唐人的大军已经到了,我们马上离开吧,早点回到草蜢湖好好地放羊,生孩子,这一次,我们的族人死伤的太多了。” 云初自然听不到这些话,他靠在栏杆上查看枣红马烂糟糟的屁股,这孩子今天受的罪太多了,屁股上挨了一刀,中了两箭,其中一箭差点插进谷道。 云初检查了伤势,很自然的发现战马受伤得到的照顾,似乎比伤兵们受到的照顾要好的多。 马屁股上涂抹的金疮药,明显要好于给人用的。 抬头看看远处正在迎风飘扬的帅字旗,云初就知道,属于自己的战争算是真的结束了。 在马夫那里登记之后重新领取了一匹母马,云初准备去战场上寻找战死的何远山跟刘雄。 他已经收集了五个掌固的骨灰,也不在乎多收集两个,反正这几个人都是长安人氏,送去他们家里,应该不算太难。 纵马上了高坡,突厥人的营帐依旧留在原地,就是没有什么人。 大唐军队都去追击突厥人了,所以,战场上空荡荡的,偶尔能看见一些无主的骆驼在那里闲逛。 云初借了战马,也借用了那个多嘴的郎中。 骆驼是大唐龟兹大关令衙门的财物,不能白白便宜了梁建方他们。 等云初走进昨日的战场,跟在他身后的骆驼足足有一百头。 这中间不是没有府兵前来阻止,只是听说云初是龟兹大关令衙门最后的生存者之后,就不再管他的行为。 云初找到何远山的时候,他就那么仰面朝天的躺在沙地上,眼睛睁的很大,只是不再明亮,上面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他身上那套拉风的甲胄不见了踪影,就连脚上的靴子铠甲下的里衣也不见了,就那么千疮百孔的毫无羞耻感的躺在那里,头发散乱如蛇。 云初用刀劈开了一顶牛皮帐篷,用厚厚的牛皮将他包裹起来,有找了不少用来支撑帐篷的杆子堆在上面,一把火点燃了涂满油脂的牛皮。 烧牛皮的时候,不知为何会招来很多的兀鹫,它们就在天空上盘旋,却不愿意落下来。 刘雄的尸体就在距离何远山不足一百步的地方,他应该活活流血流死的。 已经过了一天半的时间,他尸体下的血还没有干,衣服甲胄,鞋子同样是没有的,在郎中的帮助下,还是用牛皮包裹了尸体,放上木头一把火给烧了。 马革裹尸是不可能了,因为云初在战场上就没有找到马皮。 云初蹲在烈日下焚烧尸体的时候,有一队骑兵来过,在从郎中口中知晓了事情的经过之后,为首的骑士将腰里的别着的一个精美酒壶递给云初,就骑马走了。 大火焚烧了大半天,一天半前还活生生的两个人就变成了两具焦黑的骨架。 用石头把整块的骨头砸碎,分别装进写着他们名字的牛皮袋子里,云初就准备继续向龟兹城走。 郎中不肯,主要是他在突厥人的帐篷里搜索到了不少的好东西,背着很大的一个牛皮袋子很像是一个贼。 两人分别之后,云初就走进了依旧冒着黑烟的龟兹城。这里跟他离开的时候区别不大,除过黑了一点之外。 大关令衙门依旧破破烂烂的矗立在街道的尽头,老猴子的家也仅仅是多了一些黑灰之外,也完好无损。 云初没有进大关令衙门,而是回到了老猴子的房子里,推开那张满是黑灰的胡床跳进地道,里面却什么都没有,没有听到娜哈的欢笑声,也没有看到老猴子那令人作呕的老脸。 云初沿着地道走到了尽头,推开门,那里的胡杨树依旧静静地伫立在浅水中,白云依旧在水中慢慢的游荡,跟鸿蒙初开时,一模一样。 第四十二章国子监七学 “我带娜哈走了。” 这该是老猴子的字迹,云初用手抹掉写在矮几上的几个字,就离开了地道。 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以及剩余的伤兵,他们这个时候应该在大关令衙门里。 事实就是这样,马夫,更夫把衙门打扫的非常干净,一些能动弹的伤兵们也参与了这一项劳动,只因为更夫说,大关令喜欢干净。 何远山,刘雄,云初三位硕果仅存的大关令衙门里的人,为了掩护折冲府的人突袭桑林地,主动带着胡人出击的事情,他们全部都知道。 云初在众人的围观下缓步走进了大关令衙门,将两瓶似乎还有余温的骨灰袋子放在方正以前常用的高大案几上,自己坐在后边的宽大凳子上,仰面瞅着破败的屋顶淡淡的道:“现在,由我暂代大关令一职,你们有意见吗?” 马夫,更夫立刻就上前一步抱拳施礼道:“喏。” 云初又道:“鉴于龟兹大关令衙门此次损失惨重,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为战死的同僚请功。 诸位尾随原大关令苦守孤城,都是有功之人,只待都护府户曹到来,某家就给诸位请功。” 云初这这句话说出来,跪倒的不仅仅是马夫,更夫,还有后面一大排胡汉伤兵。 丁大有那一晚突袭了桑林地之后就不见了踪影,至今都没有跟他们有关的消息传来。 或者也是云初这边的地位太低,人家懒得通传。 龟兹城,现在真的成了一座空城。 那些国内的买卖人跟着户曹裴东风走了,那些没有大唐户籍的买卖人也尾随着裴东风走了,胡人商贾被何远山杀了一半,又被突厥人杀了另一半,这就导致大关令衙门现在没有多少事情可做。 好在,人死了,货物跟牲畜留下来了不少,云初就带着这群残兵败将,准备把这些财富归拢一下,好弥补过去两个月没有交纳过的赋税。 一个月四千贯,以前云初看不起方正的贪渎行为,现在,他很感激他。 官府需要上缴的赋税在没有免税文书下来之前不能少的,即便是龟兹城已经被毁坏的什么都没有了,赋税依旧需要如实上缴。 如果不能,就是大关令衙门的失误。 因此,云初需要在户曹来临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的功劳,以及留在龟兹城里的这些人的功劳,甚至是战死的何远山他们几人的功劳落到实处。 任何政府都是一样的,在派发功劳之前,都需要对奖励的对象进行最细致的检查,检查的主要方向就是工作的完成度。 廉洁反倒不在其中,因为,已经把这一项认为是个人基本操守了。 英雄人物出现的时候,经常是无预兆的,这個人在这件事上堪称英雄,但是,横向看过去,就不一定了,这就要看上官对你的包容度。 何远山死了,死的很惨,也很壮烈,刘雄也死了,同样死的很惨烈,这两人都是死在了任上,而且是死在了战事中,因此上,云初不想让他们的血白流。 给货物,骡马,骆驼计价,是大关令衙门的日常,同时呢,大关令衙门残存的三个人也都是这方面的好手。 所以,云初用了六天时间,总算是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完了,就等着户曹前来检验,而后颁发奖励。 就在云初忙碌大关令衙门事物的时候,龟兹城外的腐尸终于被人给清理干净了。 被突厥人堵住的渠水也通了,让这座破败的城池,终于又有了一道蜿蜒曲折的亮色。 腐尸没有了,苍蝇的数量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云初卸掉幕篱之后,顿时感觉轻松不少。 云初没有等到户曹裴东风,却等来了跛着一条腿的方正。 再见云初的方正,早就没了昔日高高在上的姿态,抚摸着何远山,刘雄以及其余五个掌固的骨灰袋子痛哭了一场之后就很不自然的宣布了朝廷对龟兹城大关令衙门诸位英灵的赏赐。 何远山,授军功二转,勋,正八品下的宣节副尉,荫一子从九品下陪戎副尉,赏,绢帛两匹,钱,一千。 刘雄,授军功二转,勋,从八品上御侮校尉,荫一子 从九品下归德执戟长上,赏,绢帛一匹,钱,五百。 五个战死的掌固,授军功一转,勋陪戎副尉,赏,钱五百。 大关令衙门其余人等,也各自有赏赐,赏赐给的很大方,只要是云初报上去的,都有回应。 这些赏赐给的中规中矩,没有破格,也没有刻意黜落,在赏赐的钱财上,甚至还有加成。 方正宣布完毕之后,整个人就更加的不对头了,低着头期期艾艾的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恨不得割掉我的舌头!”方正重重的一拳砸在桌子上。 云初笑眯眯的道:“我的赏赐呢?” 方正抬起头瞅着云初道:“从八品的太医署司医坐到实处了。” 云初点点头道:“很好,大唐十三岁的从八品的官员可不多见。” 方正见云初似乎并不生气,脸上也就有了笑意,连连点头道:“废了很大的力气,再加上你追击突厥人勇猛的样子被武侯亲眼看到,这才能坐实了太医署的司医,只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差事被褫夺了,也是跟你的年龄太小有关。 我求了姐夫很多次,想要把你留在大关令衙门担任壶正,被他斥责了,说,太医署的事物官可以给一个十三岁少年担任,大关令衙门里的正式官职不可能授予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哪怕他功勋卓著。” 说到这里,方正再看看云初的脸色,发现他很平静,就朝四周警惕的瞅瞅,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压在手指下,缓缓地推向云初,似乎这东西有千斤重。 云初的手按到文书上,就察觉不对,因为里面装的应该是一份告身。 还以为是自己太医署司医的官凭,云初打开之后扫了一眼,就猛地合上,一脸吃惊瞅着方正道:“这怎么可以?” 方正见云初坐不安稳了,就得意的道:“吃惊吧?” 云初连连点头道:“我何德何能可以入学四门学?” 方正得意的从云初腰上拿走酒壶喝了一口酒道:“本来是哥哥我的机会,我求姐夫写上了你的名字,其实挺亏的,按照我的身份,可以直接入太学,你的身份不够,就只好进入管的相对松懈的四门学,好在,四门学里官员也能进入,还能保住你从八品的官阶。 这样,等你从四门学出来之后授官的最低阶级就是从七品,你该知道,有多少人卡在七品这个阶级上一生不得寸进,你今年十三岁,求学八年也不过二十一岁,这个年纪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中县的县令,怎么样,哥哥就算是临阵脱逃了,也没有让兄弟们寒心吧。” 云初连忙站起身,深深施礼道:“多谢兄长抬爱,只是这份告身实在是太贵重,小弟愧不敢当。” 方正摊开蜷缩着的右腿,一口一口的喝着酒,喝够了酒,这才放下酒壶道:“四门学里,学大经要修三年,中经修两年,小经修一年半,旁经修一年。 这么一算七年半就出去了,说实话啊,哥哥我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材料,一般人学七年半都不一定能出四门学的大门,哥哥我没个一二十年可能出不来。 我今年已经三十一岁了,再学十几年,都快要老死了,还当个屁的官啊。 我告诉你啊,龟兹城毁掉了,于阗城也毁的差不多了,我姐夫决定把龟兹,于阗两地的大关令合并,这一合并呢,就生生的给哥哥我并出来了一个都护府屯监这么一个从七品的官,哈哈哈哈,不入国子监七学,不用皓首穷经,不用学算学,律学,书学,老子也能轻轻松松的当官。 知道不,褚遂良这个老狗在我这个岁数的时候也不过是一个四门学七品博士。” 云初笑着恭维了方正片刻,也就安心的将四门学的入学通知揣进怀里。 他知道这东西的重要性,大唐的官员出身只有四个,一个是像丁大有那样一刀一枪的博一个马上封侯,这条路上白骨累累,云初参与了一次,已经没有参与第二次的胆量与运气了。 一个是参加朝廷每年设立的科举,从全国汇集到长安的好几千的寒门精英中脱颖而出,成为胜利者,而这种胜利者一年最多二十个,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个,云初不认为自己这个昔日的学霸可以成为这样的幸运儿。 再一个就是荐举,比如说程咬金觉得尤俊达的儿子为人干练,知书达理,可以为官,就跟皇帝说了,然后,尤俊达的儿子就成官员了。 然后,尤俊达又觉得程咬金的儿子长得眉清目秀的很适合当官……云初觉得可能没人举荐自己。 所以,最适合云初出仕的道路就是进入国子监七学,他觉得自己可以从一众官员子弟中脱颖而出,成为最靓的那个崽子。 第四十三章吃残了,就该离开 云初可以很快回到长安去四门学上学了,这是好事。 方正也马上就要去于阗那座破坏的不太严重的城市里担任他的从七品屯监了。 何远山死了,他的儿子却有资格继承他的事业了,还能在墓碑上写上自己的官名——宣节副尉,如果再不要脸一点,还可以给自己升一级,写上武骑尉这样的官职,朝廷是不会追究的,毕竟,人已经死了,该给的颜面还是要给的。 死掉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亏,活着的人也觉得自己不亏,这就是大关令衙门直到现在依旧可以喜气洋洋,而不至于愁云惨淡的底气。 云初甚至相信,就算是何远山,刘雄他们的鬼魂就在这里,也会衷心的为方正跟云初两人祝贺。 方正杀了一个回马枪重新当上了龟兹的大关令,就等着梁建方把处月部的突厥人杀光之后,就去于阗上任。 云初在大关令衙门里的差事给革除了,只好以从八品的司医去梁建方军中医正处报道。 在走之前,云初跟方正两人又去了一趟桑林地,把何远山他们埋起来的金子都给挖出来了。 准备让方正把这些沙金全部铸造成各种平凡的器物,等云初回长安的时候一起带回去,交给他们的家人。 不论是云初,还是方正都没有打这些金子的意思,以方正的话来说,这哪里是他娘的金子啊,是人命,咬一口都会流血,这种金子,除过何远山他们的家眷用了不招鬼魂,如果别人用了,说不定就会有报应! 没错,就是报应这两个字。 如今,这两个字在大唐非常的盛行,东晋慧远大师重新整理架构报应体系之后,如今,终于在大唐开了花,而慧远大师创建的净土宗,也成了大唐最主要的佛门认知。 关于云初所知道的净土宗学问,不是来自以前,也不是来自于老猴子,他是从大关令文书上得来的。 大唐官吏们也有思想教育,也有英雄模范,唤起官员的羞耻心,以及荣誉感,也是公文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就是稍微有些隐晦,不像后世那样大张旗鼓的令人觉得羞耻。 大关令衙门这边的事物已经彻底的处理完毕了,云初接下来就是要回到太医署医正那里进行职务报备,报备完毕之后就可以暂时停止公务,拿着方正给的四门学入学通知回长安上学去。 方正待云初真的很够意思,不但花了两万钱买下了云初杂七杂八弄来的药材,还给他提供了二十头骆驼。 还不断地嘱咐云初,只要有捞钱的机会,就万万不可错过,一旦回到长安,脚步动一动就要花钱不说,那里还没有西域这么宽松的捞钱渠道。 只有把本钱弄得足足的,才能真正享受到长安的好处,如果没钱,留在长安就是受罪,还不如待在西域来的舒坦。 离开龟兹的时候,云初其实不想回头看的。 可是,在离开龟兹城门之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这座残破的城,以及站在城门上的方正。 在这短短的两个半月的时间里,有的人升官了,有的人战死了,有的人要离开了,有的人留了下来。 只有这座城除过变得破败一些,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人记忆犹新的变化。 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战场,如今是这片大地上最安全的所在,别说强盗一类的东西,就连野兽也不肯轻易进入这片食物奇多的地方。 一头正在空中盘旋准备伺机吃一口腐肉的兀鹫,“呱”的惨叫一声从半空中栽下来。 云初收起弓,扯动缰绳骑着马带着骆驼队继续向牢山进发。 唐人来到西域之后,都有给地方起名字的习惯,就像云初给那座湖起名草蜢湖一样,牢山这個名字是梁建方给起的。 之所以起名牢山,是因为,他已经把处月部的突厥人围困在这座孤山上了。 根据云初从方正那里得到的内部消息来看,梁建方没有放过这些突厥人的打算。 当然,方正的消息一定来自于他的某一个姐夫,可信度非常非常的高。 云初不知道那座山上有没有水,不过,大概率是没有的,听说好几万突厥人被围困在那座孤山上,在过去的半个月的时间里,也不知道他们得日子该怎么过。 云初骑乘的那匹母马的性格不太好,在路过被云初射落的那只兀鹫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用蹄子踩踏了上去,踩得肠破肚流的套在脚上,这让母马很不满,抖动一下蹄子,就甩到骆驼脚下,然后,骆驼撑开的巨大脚掌就把那只兀鹫踩成了肉饼。 走了整整两天两夜,云初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的时候看到了孤立在戈壁滩上的牢山。 此时,一棵树都没有的牢山上冒着浓浓的黑烟,看样子突厥人并没有投降。 云初不知道这些突厥人为什么还要坚持,七月底的戈壁滩上烈日炎炎,人在没有水的状况下活过三天都难,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坚持了十六天的。 死不投降的原因只有一个——梁建方开出来的投降条件让这些突厥人觉得还是战死比较舒服。 对于处月部现在的下场,云初是一点同情的意思都没有,本来他带着处月部好好地在天山南麓肥美的草场上放羊,牧马,养牛,喂骆驼堪称美差。 只需要每年给驻守在于阗的安西军长史陆大可缴纳羊五千,牛五百,马三百,骆驼一百就能美滋滋的带着自己的处月部在安西军的保护下过着美美的日子。 偏偏他脑袋抽风了要跟着阿史那贺鲁那个乱臣贼子造反,还把陆大可派去的招慰使者单道惠给杀了。 原本这只是安西军内部的事情,长史陆大可已经联络了处月部的自己人,准备把朱邪孤注这个头人给杀掉,砍下脑袋送给远在长安的皇帝就能交差。 事情都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利益分配也早就商量好了,结果——到处寻找阿史那贺鲁决战的弓月道行军总管梁建方听闻了此事,处月部想要投降都不成了。 三万府兵出关,如果没有杀几个敌人,没有一些敌人的头颅来彰显军功,这是梁建方万万不能容忍的。 原本在梁建方的计划中,利用处月部当陷阱,引诱阿史那贺鲁全军跟进,好让他一战解决掉所有的事情。 结果,赔上了一座龟兹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阿史那贺鲁在听说处月部被包围之后,就连夜拔营跑了,半个月的时间足够人家跑一千里地的。 云初报名进入了辎重营,第一时间就见到了自己的直属长官何炳书何医正。 这是年纪超过四十岁的老医生,大唐人的面相一般都老,尤其是在留了一下巴的半尺长的胡须之后,说他有六十岁云初也是相信的。 两鬓斑白,十根手指细长,指甲粉白,头发虽然斑白却营养充足且干净,仅仅是这一双手,就让云初对这位老郎中充满了敬意,至少,人家真的有当医生的样子。 干净!本身就是医生的最初形态。 传说中那些邋遢肮脏不修边幅的老头子突然跳出来将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救活,然后宣称自己是盖世名医的故事,云初从来都不相信。 果然,随着何医正进入二堂,这里同样有好几个身高八尺,腰围也差不多是八尺的壮汉童子在煎药,捡药,人人都很忙碌。 云初不明白郎中家的药童为什么都是这种体型的,而不是像那些富贵人家的童子,一个个唇红齿白,体态娇柔的跟女人一样。 等他看到一个童子背着一个伤号,胳膊底下还夹着两个伤号从外边走进来的时候,他算是明白了一些。 郎中家的童子不但要负责搬运伤患,还要时不时地跟着郎中进山采药,还要保护郎中的生命安全。 既然有这么多的职责,那些只适合给读书人暖被窝的童子自然就不合适了。 偌大的一个中庭,药香四溢,地面上不见半点灰尘,最重要的是空气中还有一股子淡淡的酸味,这里的房间应该都被柳枝水跟醋熏蒸过。 从一见面,何医正就没有跟云初说一句话,脸上带着行家特有的傲慢,只是示意云初跟他走。 等云初看到赤身裸体躺在一块麻布单子上的丁大有,再看看他身体上鱼鳞一般密集的伤口,这才明白这位骄傲的医正为何会带他进来。 受了如此沉重的伤,丁大有还是表现得非常淡然,见云初在看他的伤口,就挥挥手道:“撞在突厥人设置的刀网上了,快点给我缝好。”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很新鲜,翻卷的皮肉被清洗干净之后呈健康的粉红色,很适合立刻进行缝合。 何医正就冷眼旁观,依旧不发一言。 直到云初取出自己特制的弯针,接着取出一个不大的葫芦,葫芦里装的是柳枝水,云初用一根小小的铁钩子从柳枝水里捞出来一截丝线,装在弯针上,就开始为丁大有缝补伤口。 丁大有身上的伤口太多了,云初从中午时分开始缝制,等他缝制完毕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有些伤口比较深,需要缝制两层以上。 等云初干完活,何医正扒拉一下云初特意留在外边的线头道:“这是为了好拆取?” 第四十四章粗糙的大唐律令 云初点点头道:“其实呢,最好的缝合线应该是从羊肠上取下来的筋膜,这种线埋在体内,以后不用拆取也没关系,伤口愈合的过程中,这些线也会被身体吸收掉。”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句话,何医正脸上的寒霜立刻就消失不见了,朝云初拱手道:“云司医的奇思妙想,何某佩服。 只是现在天气炎热,蚊虫滋生,伤口动辄化脓,这让我等即便是有回天妙手,也无可奈何啊。 不知云司医可有妙策?” 云初摇摇头道:“我曾经听长辈闲谈的时候说,伤口溃败化脓,始作俑者乃是虫子,只是这种虫子肉眼看不到,想要防止伤口溃败化脓,就要先杀死这些虫子。” 何医正皱眉道:“此言不无道理,伤口溃败化脓就会有蛆虫滋生,只是,如何杀死这些肉眼不可察的虫子呢? 难道说要用毒药? 嗯,可以试试,先从微毒试起。” 他自言自语一句之后,掉头就走了,这让云初有些莫名其妙,谁告诉他用毒药就能杀死病菌的? 丁大有则在一边挑起大拇指道:“真没看错你,也不负老子推举你为司医,何医正素来高傲,能亲口承认你这一手缝合伤口的本事,更能从你的话语中寻找到治病的法子,难得啊。” 云初瞅着丁大有半天,还是忍不住问道:“商州第九折冲府折损过半,你就不难过吗?” 丁大有撇撇嘴道:“活下来算你幸运,死了活该背风,既然是来当兵的,生死就该看淡,老想着活的人,死的最快。 等老子伤好了,你就该跟我回营地,有你这么一个还算靠谱的郎中,弟兄们也能多活几个。” 云初笑着摇摇头。 丁大有狞笑道:”你敢违背军令?” 云初呲着一嘴的白牙笑的皮笑肉不笑的将四门学的入学通知拿给丁大有看。 丁大有扫了一眼,脸色就变了,有气无力的躺回去,指着云初道:“这世道活该你们这些有门路的人飞黄腾达,活该我们这些没门路的人拼死拼活。 算了,老子已经扛了二十年,该认命的,好东西就轮不到我们这些苦哈哈享用。” 云初往丁大有身边挪动一下,将一些药物没有涂抹到的地方涂抹好,就没话找话道:“我听说商州折冲府这一次损兵折将严重,要调回商州修整,重新编练有没有这回事?” 丁大有冷笑道:“你想跟我们一起回去?想都别想,老子最看不起你们这种奸佞小人。” 云初笑道:“我怎么就成奸佞小人了?城池我守了,战场我上了,全身上下被突厥人射的跟刺猬一样,也算是死里逃生吧? 哦,对了,最后那道上战场送死的命令还是伱下的。 为了掩护你们突袭桑林地,我大关令衙门的人倾巢而出死战,活下来的只有我一个。 我现有的一切都是拿命换回来的,我觉得你不应该排斥我,至少,我们都是把脑袋别裤腰上挣来的前程。” 丁大有冷笑道:“这话不假,就算是司法参军前来诘问龟兹战事,某家也未曾遮拦过你们的半分功劳,何远山,刘雄等人的二转,一转军功甚至是老子拿兄弟们的斩获顶的数。 所以,在龟兹给你们下死战之令,老子心里没有半点愧疚,你不用拿何远山这些死鬼的名头来老子这里讨便宜。” 云初见丁大有说话说的口干舌燥,就拿来水壶给他灌了一通水。 然后就指着远处冒着浓烟的牢山道:“战事应该马上就要结束了是吗?” 丁大有惋惜的道:“可惜商州第九折冲府损失惨重,武侯不准我们上前,否则,还应该有些斩获才对。” 云初闻言有效了,低声对丁大有道:“何远山被赏赐了一千钱,这些钱在商州乡下能干多少事,比如说购买别人的永业田。” 丁大有看着云初的眼睛道:“长安,万年两县的水田一亩至少需要五万钱,商州山多地少,虽然距离长安较远,也需要三万钱一亩,何远山的那一千钱,只能买一头老驴,想要一头口齿合适的驴子,就要再加三千钱。 军中常说,人不如驴出处就在于此。” 云初从怀里又掏出一个小小的葫芦,在掌心倒了一点,然后双手用力研磨一阵,将散发着胡麻清香的手放在丁大有鼻子前面道:“香不香?” 丁大有皱眉道:“胡麻油自然香。” 云初又道:“这东西如果到了关内,一篓价值几何?” 丁大有皱着眉头盯着云初的眼睛道:“三百钱。” 云初点点头,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葫芦倒出来一点淡黄的油脂放到丁大有的鼻子前边道:“这东西又价值几何?” 丁大有咬牙切齿的道:“石脂水灯油,一篓五百钱!” 云初又从怀里摸出来一個小葫芦在手里倾倒了一点红色粉末,放在丁大有眼前道:“这东西价值几何?” 丁大有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讷讷的道:“朱砂……?” 云初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的葫芦从里面倒出来一些青色的粉末放在丁大有的眼前道:“这个东西呢?” 丁大有不知不觉的坐了起来,甚至感受不到身体上的疼痛,看了半天表示不认识,只好用求助的目光瞅着云初。 “此物名曰——群青,乃是青色之极致,用在皇城,寺庙藻顶之上,听说即便是太极宫的藻顶上,也舍不得动用群青作画,只用在腾龙下的海波……” 丁大有基本上失去了讲话的兴趣,他呆呆地瞅着云初从怀里取出一个又一个比指节大不了多少的小葫芦。 “这个东西的名字叫做雌黄,没错,就是信口雌黄的雌黄,因为这种颜色正好用来覆盖写在黄色纸张或者绢帛上的文字……” 云初的声音越来越轻,却越来越清晰,丁大有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且记在了心上,他不知道云欢还能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出来,只知道自己很希望他永远都不要停。 他的身体开始颤抖……他明白云初说这些话的目的以及意义在哪里。 就是因为清楚,他才激动地不能自已。 大唐律法规定,进入玉门关的货物中,凡金银铜玉,皮张,牲畜……需交官卖……也就是说你带了名册上的货物,都是官家说卖了多少钱,就卖了多少钱。 而云初说的这些东西,很多他几乎是闻所未闻,既然闻所未闻,那自然就不用交给官卖了。 等云初把拿出来的一堆小葫芦收回怀里,丁大有四处瞅瞅,见药童不在,就压低了声音道:“我们如何才能拿到这些东西?” 云初眯缝着眼睛道:“龟兹城有难的时候,我曾经带着一群府兵诛杀了一些胡商,都尉可曾记得?” 丁大有连连点头道:“都是一些突厥奸细。” 云初叹口气道:“也有很多不是突厥奸细的胡人,他们在听说突厥人要来的时候,就从地道里逃跑了。” 丁大有坐直了身子道:“还是奸细!” 云初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既然是奸细,自然就没有放他们逃走的道理。” 云初拱手道:“都尉英明。” 丁大有瞅着云初道:“但有缴获,分你一成!” 云初摇头道:“一成太多,半成足矣,都说长安城米贵居之不易,某只求一容身之所罢了。 再有两日,龟兹大关令衙门就会迁往于阗,龟兹城就此废弃,然,龟兹多地道,多暗堡。” 丁大有沉声道:“商州折冲府在龟兹损兵折将,在离开天山,即将回关中修整之际,折冲府将士有必要回归龟兹,祭奠那些战死的亡灵。” 云初站起身,拿出腰上挂着的酒壶,往地上倾倒了一些酒水道:“将士们的尸骸,也应该起出来烧成灰,带回商州入祖坟。” 丁大有击掌道:“千该,万该,我就不信,一路上会有人打扰这些战死的英灵……你该来我折冲府就任参军的……” 云初从丁大有居住的帐篷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何医正特意将帐篷布置成关内住宅的模样,丁大有这些高级将领们居住在内宅,被几十个帐篷包围形成的中庭就是何医正的手术区以及药房,至于前厅,自然居住着受伤的府兵。 云初出来的时候,路过中庭,突兀的看到了很多受伤的突厥人,他们都被绑在门板上,几个身高八尺的药童正在给他们治伤,只是,给他们治疗的时候,惨叫声太大,药童立刻就拿来了一些木棍,用绳子绑在嘴上。 云初很希望何医正能找到一个治疗细菌的法子,哪怕他灵智顿开,研究出来了青霉素,云初也绝对不会妒忌,只会为他拍手叫好,宁愿在他的麾下永远当一个喽啰。 再见到枣红马的时候,这孩子的伤势已经好了很多,就是屁股上的伤疤一时半会不会消失。 见到云初的时候,枣红马委屈的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大大的眼睛里还有泪水渗出来。 云初抓了一把鹰嘴豆想要喂给枣红马吃,谁知,这家伙不但不吃,反而一头撞翻了云初手里的豆子,并且离云初远远地。 枣红马很清楚,就是上次吃了鹰嘴豆之后,它就上了战场,以至于屁股上挨了一刀两箭! 第四十五章餐桌上的节奏感 自从跟唐人接触以来,云初觉得自己就没有碰到过一个傻子。 而在白羊部的时候,说实话,他就没有碰到一个聪明人。 跟傻子相处的时候,云初觉得很累,现在好了,终于走进了聪明人的行列里,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活得更累了。 龟兹城,就是一桌云初已经吃残了的宴席。 而吃宴席过后,还有一个必须要走的流程,就是打包把剩菜,剩饭带走。 节俭度日是唐人的美德,从皇帝到百姓现在都在遵循这一美德。 不是不可以吃山珍海味,在品尝完山珍海味的滋味之后,把剩余的食物打包带走,才符合唐人的价值观。 现在,那些多起来的胡人商贾,就是云初准备打包带走的剩菜,剩饭,这些饭菜要留到长安再吃。 这些剩饭,剩菜云初本来准备跟方正一起分享的,后来从方正口中得知丁大有统领的商州第九折冲府等牢山战役结束之后就要回商州整编了,他立刻就发现丁大有才是最好的一个合作者。 丁大有一点都没有辜负云初的期望,第二天的时候,就听何医正说他带着伤领着部下们去了龟兹城哀悼那些战死在龟兹城的手足兄弟。 为此,何医正这个明显读过很多书的人,很是感慨,说丁大有是西域众多折冲府团中,难得的一位有情谊的武馆,与军中那些只知道厮杀捞取战功的贱货们有着天壤之别。 手把手的教何医正如何缝制伤口,两人之间的感情自然也是一日千里的变得浓厚了。 说起来很奇怪,何炳书何医正与刘冲刘医正两人的地位想同,还都是医正,可是,刘冲医正在见到何医正的时候颇有些耗子见猫的恐惧。 而何医正在使唤刘医正的时候,丝毫不顾及两人的官职相当,对刘冲的态度甚至不如对待云初这個司医。 “云司医有所不知,医家也讲门第,咱家老爷是治好了太宗皇帝气痢的名医张鸿胪,官至三品鸿胪卿。 除过孙神仙,哪一门医家的门第可以与何医正媲美,此次若非梁武侯相请,我家医正才不会万里迢迢的来到西域受苦。 他张冲不过是一介乡野铃医出身,靠着在军中苦熬资历才进阶医正,云司医万万不可与之为友,没的辱没了身份。” 云司医觉得自己的身份可能还不如刘医正,所以,何医正对他的态度如此之好,就很可疑了。 事实上这事不难猜。 何医正看上了云初的缝合伤口的本事了。 这其实也没有什么错,早就离开大学在体制内闯荡了七年的云初对这种事没有太大的抗拒之心。 别人拿自己的东西不是不可以,但是呢,要付出相等的代价才成。 当一个太医不是云初的追求目标,所以,这种本事就是他可以拿出来交换的有利条件。 何医正应该是从丁大有口中知晓云初有缝合伤口的奇妙本事,所以,就把丁大有洗的干干净净的留给云初施展本领。 在没有见证云初的本事之前,何医正没有跟云初说过一句话,直到伤口缝合完毕,伤患看起来不错之后才主动跟云初亲近。 后来听云初说羊肠线才是最好的缝合线的时候,才愿意放下身段与云初结交。 这一切云初都是晓得的,方正告诫他军中不可得罪的人中间就有这位何医正。 今天又从药童口中得知人家的来历,在云初看来,继方正,丁大有之后,自己在大唐人这个圈子里的第三道大菜就正式被端上餐桌了。 如果说,方正就是一道清粥小菜,可以养人脾胃,蓄养能量,那么,丁大有就是一道肉菜,吃了可以健壮筋骨,长肉,长力气。 何医正目前是一道什么菜,云初还把握不住,不过,从目前的了解到的场面看来,这就算不是一道葱烧海参,也至少是一道红烧蹄筋。 上餐桌吃饭的时候,最好的状态就是胃里有一道菜,嘴上咬着一道菜,筷子上夹着一道菜,眼睛再盯着一道菜,如此,才是享用大餐的最有效,最快捷的办法。 方正这道菜很明显已经吞下肚子了,丁大有这道菜已经咬在嘴巴上了,如何将何医正这道菜夹在筷子上,还需要仔细地研究一下。 过早,会烫嘴巴,过迟,菜就凉了,把握好时机对云初来说非常的重要。 何医正邀请云初喝茶。 云初不喜欢何医正拿来的茶,因为他喝得根本就不是茶,而是添加了茶的油汤。 草原上的牧人喝酥油茶,云初接受,因为生活环境逼迫他们必须如此,酥油茶可以很好的去除油腻,有很好的增加体能的作用。 唐人喝油汤茶,这就很难让人理解了,尤其是何医正身为医家,不可能不知晓整天喝油汤子对身体带来的损伤,再加上他的茶汤里还有葱蒜,姜、枣、桔皮、茱萸、薄荷、丁香八角跟盐巴,远比酥油茶难下口。 不过,在看到何医正被头上束发纱网箍的微微上翘的眼睛,以及他用眉笔描绘拉长入鬓角的眼角,云初就明白了,这道油汤子茶他必须喝下去,因为这就是所谓的贵族范。 入乡随俗很重要,甚至这个俗在很多时候是超越了礼仪的。 当初随大领导深入牧区探查贫困区的时候,当地缺心眼的地方官,真的带着大领导坐进了一户真正的贫困牧民家中。 当牧民献上洁白的哈达,牧民的妻子用圣洁的牛粪擦过银碗,再用这个银碗倒满酥油茶献给大领导的时候,大领导面不该色的用手指沾着奶茶敬天敬地之后,一口就喝的干干净净。 由于没有把碗扣起来,牧民热情的妻子又给添满,生怕尊贵的客人不满意。 于是,大领导那一天在牧民家里连喝了三碗酥油茶,且表现得乐不思蜀。 回到县上,云初就听到大领导秘书扯着嗓子骂人的声音,整条楼道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大领导一整天都没有再吃一口东西,即便是吃了,也是吃什么吐什么。 有这样的经历,云初面对茶碗中还没有完全融化的羊尾巴油,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就一口喝干了茶汤。 喝完之后,还砸吧着嘴巴道:“昔日跟着师傅居住在深山,只有素茶可以喝,远不如医正今日的茶汤滋味来的浓厚。 窃以为,煮茶汤的时候,以松果为佳,松果燃烧之时,有淡淡的松香融入茶汤,山泉水清冽,乃是寒物,不可等水沸,就把熬煮过的羊尾巴油投入,待羊油将融未融之时,投入阴干的茶叶粉,此时,羊油会包裹茶叶,两股滋味彻底相容,再依次投入枣、桔皮、茱萸、薄荷、待水沸后放葱,姜去除杂味,最后以百味之祖盐统一诸般香味,如此,君臣佐使边齐全了,喝一口,如饮酪泉。” 何医正抚掌笑道:“今日方遇知音,令师乃是山野贤达,一瓢饮,一箪食不改其志,岂是我等闹市俗人可以比拟的。 来来来,此时水三沸,正是“骤雨松声入鼎来,白云满碗花徘徊。”的茶之妙境,共饮共饮!” 云初一手托茶碗底,一手捉茶碗身,凝神静气,待心跳平复,先是嗅了嗅油汤令人恶心的味道,再观察一下“松花飘鼎泛,兰气入瓯轻”的茶汤模样,最后再想象一下“玉尘煎出照烟霞”意境,这才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将这一碗完全被羊油覆盖的茶汤一饮而尽。 半晌,两人都不说话,完全沉浸在品茶隽永的气质之中,久久不能脱困。 喝茶不能满,而喝三遍茶水就是满,会被人笑话为牛饮,所以,云初只能以遗憾的目光瞅着一个身高八尺的童子撤走了炉子跟茶具。 何医正抚须大笑道:“两遍茶,难道还不能让司医心满意足吗?” 云初笑道:“医正乃是长者,心性早就修为的缜密平和,云初只是一介少年人,哪里知道什么是节制呢。” 何医正笑着摆摆手道:“少兄自谦了,就你这一手针线缝合伤口的本事,就足以让你名满天下,前程可期。” 云初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语音着带着少许悲怆与不满道:“家师拥有这等奇妙的本事不也是老死荒山?何来的天下令名与前程呢?” 何医正用食指关节轻轻叩着案几道:“少兄如今十三岁已经是从八品司医,难道说,就不想依仗这手本事给自己谋一个晋升之道吗?” 云初闻言,似乎愤怒至极,用力扯开自己的衣衫,露出后背转给何医正道:“某家这些伤疤可否配得上这个从八品司医?” 何医正瞅着云初背后还没有完全愈合的密密匝匝的伤疤道:“万军之中,博一个前程,本就不该是我等医者该做的事情。” 云初重新穿好衣衫,瞅着何医正道:“医正有所不知,某家已经用全部身家换取了这个东西!” 云初说着话,就把四门学入学通知拍在桌子上。 何医正何许人也,区区一个四门学入学通知还不能让他感到震惊,他虽然觉得云初这等人居然弄到了四门学的入学通知有些不配。 还是低声道:“难道少兄准备弃医入仕不成?” 云初苦笑道:“家师坟山之土久久不干,可见为良医并非家师所愿。” 何医正心中暗自窃喜,嘴上却道:“可惜了,可惜了。” 云初瞪着自己微微发红的眼睛瞅着何医正道:“如医正能为某家在长安坊市内购置一处住所,从今往后,但凡有人问起外伤缝合之术,云初定言,此等高妙之术,乃是出自何炳书,何伯安之手,我只是在军中行医偶见何医正行此奇术,拜师不成,得些皮毛而已。” 第四十六章万事俱备 “某家在长安外郭朱雀门街东第三街的第十一坊,也就是晋昌坊有一座宅子,占地八亩有余,十亩不足,原本是我一位族弟在京师的住宅,后来族弟迁居合阳,这座宅子也就空闲下来了。 宅子属万年县领。南邻通善坊,北邻昭国坊,西邻大业坊,东邻修政坊,说不上曲径通幽,却也算是闹中取静的一个好去处。 如今,赏你了。” 何医正心头的石头已经放下,再说话的时候自然就流露出高高在上的模样。 云初对此一笑了之,来到书案处摊开一张宣纸,上书了拜师帖。 还在这张拜师帖上用了自己的名字以及手印,还贴心的注明了时间。 何远山提起笔,在云初的拜师帖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否”字。 而后,就很自觉地写了一张住宅转让文书,同样写了名字,用了印鉴,签署了时间。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两人对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令君子感到尴尬的事情办完了,再相见就是两厢生厌,云初收起属于自己的文书拱手告辞,何医正也不再送客,只是命童子端来一些酒,准备痛痛快快的喝一场。 云初既然跟何医正的事情结束了,自然就回到了好客的刘医正这里居住。 在这里,两人没有身份上的差距,倒也相处的安然无事。 牢山下人喊马叫的不得安稳,大唐府兵们也不进攻牢山,只是每日里假装逼进牢山百步。 开始的时候还有羽箭射过来,接着,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有一些彪悍的突厥人骑着马从山里跑出来突袭营帐。 结果,他们很勇猛,他们胯下的战马却非常的不争气,眼看着敌营就在面前,却突然拐了一个大弯,直奔唐军制造的一些水塘。 战马来到水塘边,不论突厥骑兵如何用鞭子抽打战马,战马只顾着将嘴巴伸进水塘,头都不抬的疯狂饮水。 就在这个时候,一群举着大盾牌的唐军就缓缓走过来,用盾牌挡住羽箭,等靠近了,再用长矛将这些骑在马背上的突厥人一一刺死。 渐渐地,晚上不再有骑兵突袭,白日里唐军缓缓逼近的军阵也不再有羽箭射击。 梁建方终究没有达到自己围城打援的军事计划,无奈之下,在围困了牢山十九天之后,终于派出了一队府兵进入了牢山。 进入牢山的队伍中,何医正,刘医正,云司医三人赫然在列,只不过,何医正穿着重甲,身边还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重甲药童保护。 刘医正虽然没有重甲,药童也没有披甲,不过,六個彪形大汉的药童将他牢牢地守护在中间,看着也算安稳。 只有云司医是一个人骑着马进去的,他身上就一套轻便的皮甲,腰间有唐刀,背后有箭囊,短矛,长弓就挂在马鞍上,手中还提着一杆两米多长的马战长矛。 这一套打扮跟普通府兵别无二致,混在府兵群中基本上分不出差别来。 牢山已经变成了一座臭山,这个臭味云初很熟悉,是尸体被太阳发酵之后产生的尸臭味道。 因此,在闻到这股子臭味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脸包裹的严严实实,不让自己的皮肤暴露在臭味中。 山里的模样真的很凄惨,妇孺的尸体倒在乱石坑里横七竖八的的。 仔细一看,这些人根本就不是被渴死的,而是被人杀掉的。 乱石坑里不光有人的尸体,更多的是牲畜的尸体,很多毛色看起来很漂亮的战马被太阳晒得肚子膨胀老大,一个无聊的府兵丢过去一块石头,那匹马的肚子就爆炸了,腐烂的内脏四处乱飞,让牢山本就不好的空气变得更加不好了。 被太阳曝晒了十九天之后,牢山上不时没有人活下来,长着一个大鹰钩鼻的处月部族长朱邪孤注就活下来了。 他不仅仅是活下来了,云初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躺在一个石头凹坑处泡澡。 他用来泡澡的水已经浑浊不堪,再加上有太多的血流淌进了他的澡盆,让这一潭水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 他好像不怎么在乎,还在水潭里认真的给自己洗澡,看他那股子认真的模样,好像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后的一场澡。 云初之所以认为这个男人就是朱邪孤注,完全是他自己说的,突厥话别的府兵听不懂,云初哪里会听不懂呢。 悄悄把这人的身份告知了带队的折冲府团的校尉,校尉大喜,立刻命令部下,用长矛把这个贼酋插上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得,七八根长矛就被他胡乱捣鼓一下就成了一张床,把赤裸的朱邪孤注夹在这张由长矛编织的大床上,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来,又欢天喜地的回去了。 在他们的身后,朱邪孤注用来洗澡的水潭,立刻就被无数焦渴的突厥人给包围了,除过想喝水之外,这些人再也没有别的念想了。 出山之后,何医正,刘医正,云司医三位专家给出了专业意见,那就是这里已经有了瘟疫的征兆,大军需要尽快离开这里,在上风口重新扎营。 三位专家回到营地之后,不约而同的把自己浸泡在柳枝水中久久不肯出来。 武侯梁建方把三位专家的建议听取了一半,那就是大军拔营,向上风口转移,同时命令回纥新可汗比粟,派人进牢山,将山里所有尸体的头颅取回来。 朱邪孤注终究还是被脾气暴躁的武侯梁建方给杀了,听说暴怒的武侯,因为没有阿史那贺鲁的援兵可杀,就把军帐中所有的兵器都用在了朱邪孤注的身上,到了最后,朱邪孤注就像是被一头暴熊凌虐过一般,除过一颗头颅还算完整,其余的部分几乎成了肉酱。 从此,突厥处月部将从一个威名赫赫的大部族,彻底沦为一个九流小部族…… 哀伤的丁大有终于从没有人的龟兹城回来了,也不知道他从那里弄来了很多的骆驼,足足有一百多头,每一匹骆驼背上都驮满了货物。 在云初带着商州折冲府的府兵们忙碌了整整一夜之后,有二十匹骆驼背上的货物被丁大有送去了武侯梁建方的中军大营。 其中以玉石,玛瑙,还有黄金为多。 云初认为,这些东西留下来一些可以随身带的也就罢了,再多,也进不了玉门关,不如献给军中老大梁建方,或许,人家可能有办法带进关也说不定。 给了东西的好处立刻就出来了,军法参军来商州折冲府颁布了一道道指令。 第一道指令就是通报了商州折冲府在龟兹战役中的卓越表现,所有大小人等的功绩从优铨叙。 第二道指令就是武侯大总管给商州地方官的指令,要求他们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一定要给这些百战而归的将士们多多补偿。 第三道指令,就是给商州折冲府重新配发了一个编,也就是五百匹战马。 第四道指令,便是准许商州折冲府拔营回家。 当云初还以为只有自己一人是可以随着商州折冲府换防回家的幸运儿。 等丁大有在一个凉爽的清晨点将出发的时候,云初这才发现,原本他以为不满七百人的队伍,此刻,竟然有足足一千人。 当云娜那张漂亮的小脸出现在云初的视线中的时候,他几乎不敢认这个小小姑娘了。 这哪里还是那个经常把鼻涕吸进嘴巴吃掉的小女孩了,早就变成一个全身被珠翠包裹,站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的大金块了。 这孩子站在高高地骆驼背上,见到云初之后,就兴奋的从骆驼背上跳下来,幸好被云初给抱住了,否则,一定会摔一个嘴啃泥的。 才跳进云初的怀里,小丫头就把身上成串的会发光的石头往云初怀里塞。 每抓一把,云初就看到老猴子的面皮就会抽搐一下。 “都是我赢回来的。” 娜哈还特意指指老猴子。 老猴子今天的样子让人很难把他跟游走于各个部落进行贩卖人口活动的老羊皮联系到一起。 一件纯黑色的开襟澜衫服服帖帖的套在身上,脚下精致的牛皮靴子虽然前面还是有些微微上翘的胡人形状,不过,头上包着的蹼头证明,这个人一定是经常游走于长安与西域之间的大客商。 丁大有对于云初跟他的客商认识这件事并不感到奇怪,在他看来,以云初这种交游广阔的行为,像石磐陀这样跟大唐关系紧密,即便是遇到战争也全力支持大唐,并且主动收留唐人伤兵的胡商,没道理不认识。 “先说好,从客商这里收到的钱,没有你的份。” 丁大有心满意足的瞅着安静的跪在地上的巨大驼队,把嘴巴靠近云初的耳朵低声道。 “这个自然,我就是想弄点钱,在长安弄一套宅子好把妹子养大,自己也有一个住的地方。” 丁大有嘿嘿笑道:“我问过人了,这一批货我们至少有十倍的赚头。” 云初也把嘴巴靠近丁大有的耳朵道:“十倍?这是按照本钱来算的,你出过本钱吗?” 丁大有眼睛一瞪怒道:“弟兄们出人出力又流血的怎么就没有本钱了?” 第四十七章京观,京观! 丁大有的话,让云初有些无言以对,他本来也该用这种口吻跟别人说话的,因为他也是官。 官员最拿手的事情就是干一些没本钱的买卖,他以前运用的挺熟练的。 还把外地来的大富豪牢牢地套在本地,为本地修建了一条一百公里长的一级公路。 外地商人来本地修路,看重的就是这个地方穷,知道你没钱修建高品级道路,就要求道路他来修建,然后他建造收费站收钱,等把本钱跟利润收够之后,就把这条道路,再还给地方。 有些时候,商人跟官员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云初当初跟那个大商人谈的时候,没说要求修一条一级公路,只说修一条二级公路就好。 商人对此没有意见,等他把二级公路快要修好的时候,国家政策下来了,不允许二级公路收费……然后,商人不得不再把一条快要修好的二级公路改成一级公路。 等一级公路即将修好的时候,商人痛苦地发现,一级公路需要封闭管理,而他修建的道路两边还有很多村庄,而他们修建的那条道路恰好为了省钱,把以前的县道给占用了,如此一来,不能封闭的一级公路就不能收费。 于是,政府为了补偿这位可怜的商人,就把道路两边的十几万亩荒地以极低的价格极高的年限租给了商人。 商人不得不从一个修路人变成了一个农民,开着他的铲车满世界的平地,挖水渠,最后生生的把自己弄成西北最大的葵花籽生产商。 为了解决商人用工问题,政府还特意将艰苦山区的百姓从穷窝窝里搬出来,在商人平整好,水电便利的土地上修建了新的村庄以及民用设施。 云初来大唐之前,政府里争论了很多年的修路问题,开荒问题,移民搬迁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至于商人有没有得到好处,云初不知道,不过,看在商人当农民当的热火朝天的模样来看,人家看起来好像也不亏。 所以,官员看问题的时候跟百姓的思路是不同的,很多被百姓当成无耻事件的事情,最后的获益者,恰恰是老百姓。 云初从不觉得坑商人坑有钱人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甚至,在绝大部分的官员心目中也是如此。 所以,当丁大有说出这句熟悉的话语之后,云初就知道老猴子以及这一次要跟着丁大有回大唐内地的人要倒霉了。 钱,这个东西跟能量一样是永恒的,只是看转移到那里去罢了。 丁大有想做的,就是把钱从老猴子他们这群富人手中转移到他的兄弟们跟他的手中而已。 真正的是一点都不稀奇。 参加完今晚梁建方组织的篝火晚会,丁大有,云初他们就可以动身去长安了。 云初不相信梁建方这個人会有开篝火晚会让所有人愉快一下的想法,他这种人,只会想着让别人如何害怕他,恐惧他,如果他的名字能制止儿啼,这就是对一个将军的最高褒奖。 果然,当一只指头蛋大小的绿头苍蝇落在了云初的肩膀上,愉快地搓着手的时候,他就知道事情不好了。 他没有用手指去弹更没有用手掌去拍,而是晃动一下身体希望苍蝇自动离开。 绿头苍蝇无视了云初的善意。 于是,一柄马尾巴毛制作的拂尘就落在了大苍蝇的身上,让这只苍蝇变得有些扁,同时肚子里的黄色脏东西也随之在云初的旱獭皮坎肩上留下了一团污渍。 云初抓起一把荒草揉成团,蹲在小河边就着水用力地擦拭苍蝇留下来的污渍。 刚刚把污渍清理干净,又有两只绿头苍蝇落在了他的身上卖力地搓手,这些苍蝇似乎一点都不害怕人,云初只好用抖动着坎肩将苍蝇撵走。 可能是云初不够臭,苍蝇们在空中胡乱飞了一下,就重新飞回那座低矮的黑色山丘。 一股子暗黄色,且黏糊糊的液体从黑山那边缓缓地糊过来,带着难闻的臭味,刚才那几只苍蝇就是它招来的。 云初就拿起铲子在这些液体的前方构筑了一条小小的堤坝,好保住眼前这难得一见的美景。 “嗷嗷嗷——” 一群戴着羊皮尖帽子的回纥人赶着羊群从不远处的山谷里跑出来。 非常的聒噪,制造出来的噪音一瞬间就在山谷中产生了回音,回音在山谷中激荡几次之后,被扩大了好几倍再从峡谷口透出来狠狠的钻进云初的大脑里。 于是,云初就马上戴上一顶回纥美人才会戴的纱制幕篱,无奈的瞅着那群从山谷里钻出来的回纥人。 “轰——”一片由大苍蝇组成的黑色乌云突然从一个低矮的山包山腾空而起,才飞起来,这片乌云就笼罩了半空几乎遮蔽了即将消失的夕阳。 苍蝇群遮天蔽日,加上无数翅膀煽动,也让原本凝结在黑山那里的臭味瞬间散开,云初不得不再把自己制作的简陋的麻布口罩戴上。 目送苍蝇远去,黑山也就不再是小山包,变成了一个由无数人头堆积起来的……京观! 京观上有带着各种凝固表情的人脸,整整齐齐的对着外边,像是在注视着什么,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在这些死亡目光的注视下,云初的呼吸都停滞了。 轻吐一口气,不再看那些人脸,拿着铁铲继续加高那个小小的堤坝……免得污染水源。 世上绝对没有没来由的爱,也绝对没有没来由的恨,这座惨绝人寰的京观的来路也是一样的! 原本臣服大唐的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弓月道总管梁建方、契苾何力等大破沙钵略可汗麾下大将处月部朱邪孤注于牢山,斩首九千级,虏渠帅六千,俘获牛马无数。 并且用九千颗西突厥人头,铸造了这座占地足足有五亩地的京观! 九千颗人头堆积起来其实没有多少,即便是将没有脑袋的尸体堆在人头下边当地基,也占用不了五亩地。 所以,占据五亩地并且有五米高的尸堆到底用了多少尸体的问题,对云初这个算术非常好的人来说,算不得一个特别难的问题。 因为,直到现在,身为安西军第九折冲府从八品司医的云初居然一个西突厥生口都没看见。 不论是男生口,还是女生口,亦或是老生口,小生口一个都没有看到。 所以,这五亩地里到底有多少尸体跟人头,基本上就不用计算了。 如果非要说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云初觉得两万枚人头应该是一个比较靠谱的数字。 苍蝇们飞走了,京观就暴露在了最后一丝夕照之下,尸堆上有一个高高地木头架子,架子上单独插着一颗人头,隔得远,云初看不清人头的模样,不过,从不断跌落的蛆虫数量看,这家伙生前应该是一个肥硕的家伙,足够肥硕,又能生产如此多白色肥蛆虫的家伙,只能是那个处月部的头人朱邪孤注。 看到白色的蛆虫从朱邪孤注的眼眶里,鼻子里,耳朵里,嘴巴里脖子处的缺口往外流淌的时候,云初觉就这可能是朱邪孤注后悔的眼泪。 对于这个蠢货的下场,云初是一点同情的意思都没有,本来他带着处月部好好地在天山南麓肥美的草场上放羊,牧马,养牛,喂骆驼堪称美差。 只需要每年给驻守在龟兹的安西军长史陆大可缴纳羊五千,牛五百,马三百,骆驼一百就能美滋滋的带着自己的处月部在安西军的保护下过着美美的日子。 偏偏他脑袋抽风了要跟着阿史那贺鲁那个乱臣贼子造反,还把梁建方派去的招慰使者单道惠给杀了。 狂怒的梁建方一句兵发牢山……就有了眼前的这座巨大的京观。 梁建方认为自己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不能没有观众与喝彩声。 可是呢,一场大战下来,周围的胡人们都被吓跑了。 再加上梁建方用他粗大的手指头在地图上划出来了一片无人区,那些胡人们就跑的更快了。 沙钵略可汗跑了,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西突厥的人也跑了,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周围的铁勒人快要跑到北海了,这让梁建方没有了威慑的对象。 梁建方是一个非常喜欢夸功的人,对于自己的成果无人喝彩这种事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容忍的。 于是,因为是同伙,没有及时逃跑的回纥人只好成了他夸功的对象。 再然后,驻守姑墨城的大唐安西军第七折冲府,被派来帮助梁建方召集周边的胡人们参观这座恐怖的京观。 回纥比粟可汗没办法,他不敢忤逆梁建方……尽管在牢山一战中,回纥人身为仆从军可是出力不少的,这依旧改变不了梁建方把他当成威慑的对象这个结果。 天黑下来的时候,散发着浓烈臭味的京观边上已经是人满为患了,胡人们举着火把围绕着京观慢慢的移动着观赏。 云初则举着火把挎着一把唐刀站在距离那张高台最近的地方,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梁建方那张被胡须遮盖的模糊不清的眉眼,以及听到他不断发出来的雷霆般的大笑。 酒过三巡,梁建方一手提着马槊,一手端着酒碗,面对刚刚升起来的东山月,还以为他要学曹操作歌一首,没想到这个老家伙却大吼一声,让天籁俱寂。 “大唐皇帝诏曰:不敬者,伐之,不顺者,剿之,称兵者,诛之!” 听梁建方这样吼叫,云初等大唐府兵各个用拳头敲击着胸甲嘶吼一声——唯! 算是回应了大帅。 第四十八章 生产资料不该随便毁坏的 毕竟,梁建方战前动员的时候,永远只会说这句天知道是不是太宗说过的话。 反正太宗皇帝已经离开大唐人两年了,没有办法活过来捏着梁建方这种人的脖子质问。 这些大唐府兵们应和也就是了,那些回纥人也有很多人在可汗比粟的带领下,居然也躬身敲击胸部回应。 这句话府兵们早就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听得次数多了,也就没有了最初听这句话时候的激荡心情了。 他们队正抢羊的时候这样说过。 他的旅帅带队绞杀西域贼寇的时候这样说过。 他们的校尉屠灭小部族的时候这样说过。 现在,梁建方再说一次也没有什么新鲜的。 反正到了最后,执行的任务总会落在他们身上。 巨大的京观上泼了不少的引火物,回纥仆兵点燃之后浓烈的烧烤腐肉的气息就迅速蔓延开来了。 云初不得不掏出两团棉花把自己的鼻子塞住,张大嘴巴呼吸,如同一条焦渴的鱼。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台子上的那些大佬们,在恶臭的包围下,梁建方与比粟可汗把酒言欢,吃肉,看两个脱得只剩下腰间围布的壮汉相扑。 就在京观里的油脂彻底被点燃,火红色的火苗映红了天空的时候,梁建方的酒兴也达到了最高潮。 为了助兴,梁建方再一次下令,将两百多个作战不力的回纥兵丢进了火光冲天的京观! 惨叫声很凄厉,浓烟笼罩了刚刚出来的东山月,而梁建方的大笑声却更加的爽朗,就连趁着黑夜前来觅食的野狼也夹紧尾巴远远地逃开了。 当京观完全陷入火海,灰飞烟灭是它唯一下场的时候,骄狂的梁建方就起身离开了。 他的中军大营在二十里外的黑虎岭。 那里以前不叫这个名字,梁建方来了之后那里就叫黑虎岭了。 他走的时候没有半分醉意,相反,回头看京观的时候还带着无穷的遗憾之意。 从他搂着比粟可汗肩膀一起离开的行为来看,云初觉得此时的梁建方心中一定非常的遗憾…… 比粟可汗实在是太温顺了,温顺的让他想找一个借口屠灭这一支铁勒回纥人都成了妄想。 云初总觉得在梁建方这种人的心中,只有一個真正的君主,而他心中唯一的君主一定是已经故去的太宗皇帝,绝对不可能是眼前这个唯唯诺诺的太宗第九子。 而太宗临死之前,心心念念的还是如何安定北部疆域,怎么样才能为大唐帝国制备一个可以随时随地抽血养育中原的备用地。 为了灭掉心腹大患铁勒薛延陀汗国,他从贞观三年开始刻意交好薛延陀开始,直到贞观二十年历经十一场血战才剿灭了薛延陀。 为了这个结果,太宗皇帝不惜将两位公主下嫁薛延陀。 宁愿在贞观十三年受薛延陀真珠夷男可汗羞辱也要交好薛延陀。 宁愿将东突厥归降的骑兵精锐全部主动送进薛延陀人的口中损失殆尽,也要让薛延陀降低警惕。 苦心人天不负,忍耐力极好的太宗皇帝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曾经东起大兴安岭西端,西至阿尔泰山,南界河套,北至色楞格河,国土纵横六千里,麾下有回纥、仆固、同罗、拔野古、阿跌诸部百万人的薛延陀,终于被太宗皇帝以及他麾下的名臣猛将们杀的灰飞烟灭。 薛延陀灭亡之后,天山南北,瀚海以东,出现了一条“天可汗大道”! 在那场宏大的叙事中,梁建方屁都不是,他甚至进不到李绩的中军大帐,连当一个马前卒的资格都没有。 现在,大唐将星陨落不少,梁建方终于可以出人头地了,他就想打消太宗皇帝最后的忧虑——“薛延陀灭亡,铁勒九姓唯回纥一家独大!” 他想在这个宏大叙事中占有一席之地。 屠灭处月部是想给回纥比粟可汗一个突袭唐军的机会,竖立京观是为了逼迫出比粟可汗的恐惧感,让他因为恐惧而干出一些不该干的事情。 让安西军第七折冲府三团逼迫比粟可汗来参观京观,就是想让比粟可汗知晓,他手头的兵力不多,希望比粟可汗能够胆子更大一些。 云初甚至能想到,以前因为直面指责梁建方残暴行径,被打了三十军棍的安西军长史陆大可,此时可能正统领着麾下的四个半折冲府唐军埋伏在这黑漆漆的荒原上的某一处,等着回纥比粟可汗干一点不该干的事情…… 有时候,胆子小,也有好处,就像被梁建方吓破胆子的比粟可汗,专心致志的想要伺候好唐军,没有半点不轨的举动,从而逃脱了一场足以灭族的灾祸! 云初从头到尾都是这场黑暗阴谋的旁观者,借助后世丰富的史学资料,他可以将自己的双眼放在云端之上,来臧否天下。 京观的大火还在燃烧,最上边的骷髅头已经被火烧的通红,每一颗脑袋的眼眶,嘴巴,鼻子位置都在喷火,把美丽的草蜢湖弄得跟十八层地狱一般恐怖。 别的同伴都去抢夺美酒跟食物去了,只有云初在确定那些尸水没有污染小河之后,把自己脱了一个精光,取出早就准备好的蓬蓬草捏碎之后,顾不得寒冷,仔仔细细的把身体清理了一遍。 被尸臭熏烤了一天一夜,空气中似乎都有尸油燃烧后的黑灰,这些黑灰落在身上油乎乎的难以忍受,这时候用含碱的蓬蓬草仔细清理一下身体才是当务之急。 尸臭的源头已经被大火消灭,残余的味道也迅速被天山强劲的晚风给吹散了,牢山边还剩下不多的焦臭味道,相信再过几天等大火熄灭之后,也会慢慢消失的。 云初觉得长安应该不会出现京观这种吓人的东西,也应该不会让自己整天笼罩在尸臭中,更不会一时半会不拿刀子心里就发虚。 对于战争,云初从来就没有喜欢过,甚至是很厌恶,他坚定地认为,只要是人,就该有他应有的作用,能给这个社会增加财富,或者说,人存在的本身就是财富,只要把人的作用发挥好,他们创造的能力是惊人的。 这本身就是人存在的意义。 一个人从出生到可以自食其力,至少需要十三年,在这十三年中,本身的存在就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财富。 等到这个人好不容易成年之后,再一刀砍掉头,实在是一种不尊重社会财富的浪费行径。 如今的大唐,地广人稀,人永远是第一生产力。 所以,云初不赞成杀戮,这种一里一外加倍的损失应该严厉的禁止。应该把他们统统转化成社会财富,为一个辉煌的时代添砖加瓦。 再见方正的时候,云初的心情就变得非常非常的好,他带来一些笨重肮脏的行军锅,一些做工精致的大轮子牛车的车底板,还有五花八门的战马配饰。 云初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些东西足足有八百多斤,这点东西混在一个上千人的队伍里,一点都不显眼。 “这都是兄弟们的心血啊,万万不敢出差错。” 云初瞅着方正越发臃肿的身体叹口气道:“你看起来越发的憔悴了。” 方正哀伤的道:“谁说不是呢?何远山他们一死了之,把所有的善后事宜都交到我们兄弟手中,死起来很容易,想要善后就难了。 此去长安万里迢迢,你要小心啊。” 云初看着眼前的胖子,越发的觉得此人真的很不错,就上前拥抱了他一下道:“你的行军锅我到时候交给谁?” 方正沉默一会道:“延平门附近的丰邑坊内有一家叫做”平安”的酒坊,酒坊的主人是一个女子,名叫知夏,把我的钱统统给她。” 云初在嘴里念叨一遍方正说的地址跟人名,就答应了方正的要求。 “那是一个性烈如火的好女子,就是命不好。”方正从云初的眼睛里看到了他的求知欲,不过,他也随便说了一句,就把话题岔开了。 又见商州折冲府营地一片忙乱,就拱手告辞,看起来他的心情一点都不好。 老羊皮的羊皮输给了娜哈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穿过羊皮大氅,当然,这也跟天气炎热有很大的关系。 他整日里在营地里晃荡,甚至跟那几个不良人打过好几次交道。 有一次云初还听到不良人在向老猴子这个交友广阔的胡商打听老羊皮的事情。 老猴子对老羊皮的事情自然是知之甚详,并且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让那些不良人大为欢喜。 云初仅仅是跟娜哈路过一下,就听到了老猴子毫不隐瞒的把青狼的下落告诉了不良人。 眼看着折冲府兵马已经准备完毕,塞来玛没有来。 眼看着丁大有已经派出斥候出发了,塞来玛还是没有来。 直到云初的牛车驶动,骆驼们从地上站起来,塞来玛还是没有来。 甚至,连大肥也不见了踪影。 “妈妈不要我了对吗?”娜哈瞪着一双大眼睛却没有哭。 “没错,她不要你了,让我养你。”云初没有美化塞来玛的行为。 “是因为吃的太多了吗?我其实可以少吃一点的。” “不是,是因为她又要生孩子了,我们两个就显得很多余,且没有用。” “怎么会没用呢,哥哥烧的旱獭多好吃啊!” “以后,哥哥只给你做好吃的。” “嗯,我从老猴子那里弄来的好东西也只给哥哥。” “没错,我们兄妹两个要努力了,老猴子的好东西太多,而我们两个的时间不多。” “放心,老猴子可笨了,包在我身上。” “你来的时候,老猴子在干什么?” “抄经书,用他的血抄经书,你说他是不是傻,把自己的手指弄得血乎刺啦的。”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语言天赋很强大,这才跟老猴子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云初几乎就听不出娜哈说唐人话语时的西域口音了。 目前,这孩子除过依旧不喜欢洗澡,别的都很好。 “老猴子还说了,我要是跟着他耍棍子,他就给我六颗蓝宝石,他说,跟海水一样湛蓝的蓝宝石。 我要跟他学着耍棍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