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2页]

时辞渊是真的没有吃过。



他看着宋汀晚将一勺豆浆带着软软的油条吃掉,竟然久违的有了几分口腹之欲。



抓住宋汀晚的手,垂下头,将勺子上的油条吃了。



——味道还不错。



宋汀晚有几分僵硬。



时辞渊骨节分明的手就抓着她细瘦的手腕,宋汀晚能够十分清晰的感觉到他的体温,还有他修长的指骨。



她有些愣神,等回过神来,油条被人吃了,手也被人放开了。



她有几分哭笑不得。



时三爷是什么小朋友吗?就觉得别人碗里的才香?



这下她倒是能把时三爷和那只抱着她乱舔的大狗狗联系起来了。



她吃完早饭,补了个口红,心情颇好的跟时辞渊告别:“那三爷,我就先走了哦。”



时辞渊十分冷淡:“滚吧。”



宋汀晚看着他,眼珠子转了转,忽然冲上前来。



时辞渊这次有了准备,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冷声道:“不准亲我。”



宋汀晚没有得逞,有些失望,她还想给时辞渊脸上留个口红印子呢。



扒拉开时辞渊的手,宋汀晚抱怨道:“需要人家的时候就叫人家心肝儿,不需要人家的时候就叫人家滚,呵,男人。”



时辞渊:“......”



宋汀晚说完就溜,跑的比兔子还快。



时辞渊被她气的有些理智错乱,看向桑榆:“我什么时候叫过她心肝儿?!”



桑榆赶紧道:“没有的没有的,是宋小姐胡说的!三爷您从来没有说过这话!”



时辞渊勉强冷静下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道:“......居山晴送这么个东西来,恶心我?”



桑榆道:“这不挺好么,宋小姐多有活力,您很久都没这么放松了。”



时辞渊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你再说一遍。”



桑榆:“......二夫人真的是其心可诛!杀人诛心啊!二夫人肯定是想要用宋小姐来膈应您!”



......



宋汀晚拎着自己的书包出门。



书包和化妆品都是昨天晚上她让佣人帮忙准备的,那些人畏惧时辞渊,也不敢不听她的。



宋汀晚要的东西都送来的很快。



桑榆给她安排了司机,宋汀晚坐上车,看着窗户玻璃外。



燕城一中是燕城最好的中学。



宋汀晚这种六门成绩一百分的学渣,完全是通过关系进来的。



不过就算是强行挤进去了,也还是只能在最差的十一班就读。



不像宋采薇成绩好,读的是一班。



周思婉的命案没有多少人知道,宋采薇和汪心蕊心里有鬼,也不敢大肆宣传,捂得死死的。



是以学校里没有半点风声,大家都以为宋汀晚这个一中之耻是不小心摔断了腿,休学了两个月。



是的,宋汀晚,人送外号,“一中之耻”



就是十一班那些成绩烂透了的学生,都不屑与她为伍。



原因很简单,宋汀晚丑人多作怪。



一来学校就对校草穷追不舍,甚至广播告白。



后来更是多次作出堵截校草爱慕者、将人逼至退学自杀的地步。



加之常年是倒数第一,凭一己之力拉低整个年纪的平均分。



偏偏还因为家里有钱,校方领导都对她睁只眼闭只眼,让人恨得牙痒痒。



不知道哪位高才,就给了她这么一个“雅称”。



宋汀晚时辞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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