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普法讲座(求推荐票~)[2/2页]

“小子,拿法律吓唬人?”



“我们都是正规金融公司的一线业务员,哪还能不懂法?”



只见苏老大微一沉吟,就有些得意地在余庆面前卖弄了起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



“所谓‘情节较轻’...”



“那就是为性质较轻、手段不恶劣、动机不狠毒、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说着,苏老大便不怀好意地眯起了眼睛:



“我们只不过是来讨债的,又是因为场面失控而‘意外’动起手来...”



“这当然算不得动机狠毒、手段恶劣,就更谈不上什么有多大的社会危害。”



“怎么看,都是民事纠纷。”



“你就算是挨了打,最后也只能接受调解;”



“不肯接受调解,那有本事就到法院提起诉讼。”



“到时候...呵呵...”



“和我们公司合作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自然会让你知道厉害!”



“你家要是没矿的话,估计是打不起这种官司。”



这一番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的话从那虎背熊腰、纹身花臂的苏老大口中说出来,顿时让余庆惊得目瞪口呆。



而苏老大才刚刚秀了一波法律知识,他旁边的一个小弟就又按捺不住地跑出来接着讲解:



“说到底,‘情节’轻不轻,看的主要还是伤害后果和伤残等级。”



“只要还在‘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内,那结果顶了天也就是拘留。”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一级所指的就是:伤害或后遗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也就是说...”



“嘿嘿。”



那个卖弄法律知识的小弟残忍一笑:



“只要伤势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就能放心打。”



“就是不知道...”



“你这细皮嫩肉的,能不能撑得住这个‘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的‘轻伤’啊!”



余庆听得更加发懵,而苏老大却是又仰天长笑道:



“哈哈哈!”



“就算你撑得住轻伤,那也没用!”



“这次跟我过来的小吴、小张,他们两个今年一个十六,一个十七,还都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听懂了吗?”



苏老大得意大笑道:



“这意思就是说,你要是真的不识相...”



“那小吴、小张他们就算‘不小心’把你打得残废了,也会被从轻发落,去牢里住几个月就出来了。”



“年轻人啊...”



“不要想得太简单!”



“法律这东西,我们可要比你懂得多!”



“......”



余庆震撼得久久不能言语。



沉默片刻后,他才按捺不住地问道:



“你们一帮子流氓,不去研究打架,怎么还研究起法律来了?”



“呵呵。”



苏老大得意一笑:



“可别看不起人啊,小老弟。”



“别看我长得像是下三滥,但我可是正经金融服务公司的在职员工,有五险一金的那种。”



“干我们这一行,怎么能不懂法?”



“再说...”



“我们公司上头管事的经理,不是名牌政法大学毕业的,就是名牌财经大学毕业的。”



“你要是学习不好,以后连‘社会人’都没资格当!”



“......”



余庆更加无语了。



“好了...”



苏老大炫耀得心满意足,就咄咄逼人地逼问道:



“法律我们都教会你了。”



“现在,你要是识趣的话,应该知道要怎么做了吧?”



“唔...”



余庆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



“谢谢啊...”



“啊?”



苏老大微微一愣:“谢我干啥?”



“当然是谢你帮忙普法了”



余庆五指紧握攥起拳头,激起了一阵令人心悸的骨骼爆响:



“要是不知道这些...”



“我还真有些不敢跟人动手呢。”



请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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