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猎魔(34)[1/2页]

第三十四章   猎魔(34)



詹环雄究竟是不是杀害罗祥甫的凶手,目前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他动机充分,事发时出现在命案现场,有作案时间,却坚称自己看到了罗祥甫被杀害的全过程。



在证据链不完整的情况下,嫌疑人的口供非常重要。只要詹环雄不认罪,重案组就不得不继续查。而就算詹环雄认罪,也可能出现当庭翻供的情况。



所以对重案组的每一位刑警而言,这都是一场硬仗。



詹环雄被暂时拘留在市局。



由于他涉嫌非法入境,所以这个“暂时”的可操作性很大,不像一般嫌疑人,在拘留时限过去后,警方必须放人。



漫长而紧张的审讯结束之后,明恕找了间没人的小会议室,一个人坐着,看似发呆,实则正在回忆詹环雄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



方远航认为詹环雄编造了一个故事,詹环雄口中那个穿雨衣的人正是詹环雄本人。



他其实也这么想。



假设凶手另有其人,詹环雄怎么就能那么巧,正好就在现场?



可刑事侦查中,巧合与否并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依据。



明恕仰靠在椅背上,眼皮合上,眉心皱得很紧,明亮的灯光泼洒在他眼睑上,呈现出一片暗红。



不久,这暗红动了一下,就像有人靠近,用手轻轻一挡。



他立即睁开眼。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萧遇安手里提着一件警服外套。



明恕这才发现,刚才眼前那一动,是萧遇安想给自己搭件衣服。



“萧局。”他往门边看了看,门没有关严实。



抓捕詹环雄时是晚上,几小时审下来,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人最困乏的时候。



刑侦局这种地方,虽然很多队员过着昼夜颠倒的日子,但这个时间点,走廊还是比白天安静许多。



明恕抹了把脸,挺直腰背,“我在想詹环雄的事。”



萧遇安挪来一张靠椅,“那正好,我们一起分析一下。”



明恕盯着萧遇安,跟走神似的,半天没说话。



萧遇安问:“怎么?”



明恕别开眼,“……嗯,没什么。”



这阵子他与萧遇安见面的次数不多,短短见上一面也只是讨论公事。前几天他与易飞、徐椿深入蛇荼镇,重案组这边的工作全靠萧遇安撑着,两人都忙,交流极少。他回到冬邺市之后,精力放在抓捕詹环雄上,现在居然是近期头一回与萧遇安单独相处。



萧遇安笑了声,很低,但他一下子就明白,自己刚才在想什么,萧遇安看得清清楚楚。



他清了下嗓子,正经道:“我们还是说正事吧。”



萧遇安点头,“詹环雄的口供,你怎么看?”



“詹环雄现在肯定是嫌疑最大的人,我们缺的只是关键证据。”明恕说:“他来冬邺市报复罗祥甫,却目击罗祥甫被别人杀害,这也太巧了。”



“是很巧。”萧遇安道:“所以你认为詹环雄就是凶手?”



“我……”明恕一顿,右手用力按住眼窝。



“你无法轻易做出判断。”萧遇安说:“比你的小徒弟成熟。”



明恕抬眼,撞入萧遇安温和的视线中。



“其实我来看你,就是想提醒你,就算詹环雄像极了凶手,也不要轻易做出判断。”萧遇安说:“一旦你在心里有了判断,认为詹环雄就是凶手,你的侦查重心就会彻底偏转,一边死磕他的口供,一边去找寻那可能并不存在的关键证据。如果詹环雄是真凶,这没有问题。但如果詹环雄不是,我们就给了真凶喘息的机会——曾经我们认为TA可能是连环杀手,那么在我们专注于詹环雄时,TA说不定会再次动手。”



明恕那点浅淡的困意已经消逝无踪,布着零星红血丝的双眼明亮认真,“我明白。要查詹环雄,也不能因此放弃以前的思路。”



“嗯。”萧遇安说:“你们审问詹环雄时,我在隔壁看监控,他的嫌疑确实很大,但其实他的行为符合他自身的逻辑。”



明恕也想到了这一点,只是当时直面詹环雄,精神紧绷,必然不如萧遇安看得明晰。



“萧局,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第一,詹环雄为什么不报警。”萧遇安说:“目击杀人,正常人肯定都会报警,即便没有立即报警,也会告诉身边的家人朋友。但罗祥甫遇害这件事,詹环雄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因为在冬邺市,他没有信任的人,而以他现在的身份,他应当很不愿与警察接触。一旦报案,派出所很可能发现他非法入境,他必然被遣返。”



“另外。”萧遇安继续说:“他出生在蛇荼镇,常年在邻国打仗。在他的意识里,也许根本没有报警这一条。”



明恕撑着下巴,“詹环雄有杀害罗祥甫的企图,并且跟踪过罗祥甫,报案之后,他会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下。”



“第二,詹环雄描述出了罗祥甫遇害时的细节。”萧遇安说:“他说凶手用一根细长的棍子敲击罗祥甫的颈部之前,给罗祥甫拍了照。”



明恕眸光静止,“邢牧解剖时说过,凶器是根单面1.3厘米的三面柱体。詹环雄看到一根细长棍子,这倒是没错。”



“现在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詹环雄是凶手,二是詹环雄看见了凶手。”萧遇安耐心道:“我们来做个排除法。詹环雄是凶手的情况,故事是他编造的,以他的身手,他大可直接扭断罗祥甫的脖子,而不是用细长的棍子反复击打,对吗?”



明恕点头,“嗯。”



“好,那这一条先放一边。仍然是他是凶手的情况,他会在罗祥甫死之前给罗祥甫拍照吗?”萧遇安问。



明恕抬手,“等等,拍照是他说的,我们谁也不知道罗祥甫有没有被拍照。”



“也许有。”萧遇安说。



明恕问:“你怎么知道?”



“罗祥甫的T恤腹部,有大面积汗水与唾沫。”萧遇安说:“汗水倒是好说,天气这么热,腹部会出汗。但在什么情况下,那个位置会沾上大量唾沫?”



明恕已经站了起来,走到窗边吹风,半分钟后转身道:“凶手将罗祥甫的T恤掀起来,遮住了脸!对着罗祥甫的裸丨体拍摄!罗祥甫因为害怕,而浑身出汗,这一定包含面部,然后在激烈的恐惧下,罗祥甫咬住了布料!”



萧遇安说:“那么这就符合詹环雄的目击证词。”



明恕说:“我再想一想。”



现在只有凶器是明确的,而凶手到底有没有给罗祥甫拍照,这一点无从确定。



詹环雄完整描述出了凶手拍照这一行为,要么是他真的看到了,要么是他捏造的,要么是他自己拍的。



第三种排除,至于第二种,如果是捏造,那为什么会捏造到拍照上来?为什么不捏造别的事?



只有第一种可能性最大!



萧遇安问:“想清楚了?”



明恕激动起来,“是!”



“好。我再说第三点。”萧遇安说:“如果凶手是詹环雄,那他处理尸体的方法就太草率了。”



明恕记得,当时刚到现场时,自己就觉得凶手将尸体掩埋在砂石之下很古怪。



科普游乐场有更隐蔽的地方,凶手如果有心藏尸,警方找起来绝不是一件易事。但凶手却只是将尸体浅浅埋了一层,十天半月就会被人发现。



凶手像是在与警方玩一场游戏。



“詹环雄不会与我们玩游戏。”明恕说:“他杀害罗祥甫之后,必然找到一个他认为安全的地方处理掉尸体,怎么会留出这么大一个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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