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猎魔(01) 第一章   猎魔(01) 周日,城市中心人潮汹涌。地段最佳的M.E.S商场里,每一家店铺都挤满了趁着周末出来闲逛的男女,就连位于商场一角,平时冷清萧条的书瀚咖啡馆也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书瀚咖啡馆既卖书,又卖咖啡与茶,是一家打文化牌与情怀牌的连锁型饮品店,数年前进入冬邺市,已经在写字楼、居民楼周边陆陆续续开了十来直营家,书没卖出去多少,全靠售价高昂的饮品维持运营。 在书瀚,最便宜的咖啡一杯也得卖五十元,早几个月推出的节气饮品更是高达七十元。顾客买上一杯即可带书去消费区闲坐,从一早开门待到夜里打烊也没人来催。 冬邺市将咖啡卖到六七十的饮品店实在不多见,书瀚相对较高的个人消费赶走了部分潜在顾客,而满店的图书又吸引着喜欢阅读的客人。因此与别的咖啡店相比,书瀚的消费区格外宁静,人们即便要交谈,也会下意识压低音量。 不过这只是工作日的情况。 一旦到了处处人满为患的周末,书瀚也势必接待管不住嘴的客人。 M.E.S商场负一楼有一个大型儿童室内游乐区,书瀚咖啡馆正好是离这个游乐区最近的饮品店。 年轻的父母们更倾向于带玩累的孩子来书瀚喝一杯奶昔、吃一碟甜点,顺带在书架上挑几本少儿读物。 宁静的消费区有了小孩,顷刻间成为喧闹的“重灾区”。 佘群准备今年考研,在书瀚办了张会员卡,早早前来占据最佳位置,学习资料铺了满满一桌,前几个小时还能专注于温习,可自打几名聒噪的小孩冲入店中,他便再也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习题上。 小孩们求知欲强,一边翻书一边高声询问:“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佘群思路被打断,屡次回头以满含怨气的眼神瞪视那些旁若无人肆意喧哗的父子母子,却又无计可施——他没有胆量走过去,提醒对方这里不能喧哗。而更令他头痛的是,问“什么为什么”的小孩恰恰是书店里最“安静”的一类。 更可怕的是那些尖叫着跑来打去和嚎啕大哭的“小疯子”。 佘群烦躁抓头,感到自己快被这些“小疯子”给逼疯了。 他从厚厚一叠资料中抬起眼,观察和自己一样被打搅的顾客,发现大家都面有难色,皱眉的皱眉,咬牙的咬牙,其中一名男子更是频繁地挺直腰背,并粗重叹息。 这男子他挺眼熟,三十多岁的年纪,与他一样办了会员卡,时常坐在他的东北角,每次点一杯薄荷茶,抱一撂书,一看就是整整一天。 半个月前他一时好奇,趁男子离店解手时偷偷看了看对方桌上的书,发现全是悬疑恐怖类小说。 作为一个惜时如金的备考生,他实在不明白,这寡言少语的男子为何能花这么多的时间看“闲书”。 男子身高1米7左右,三角眼,颧骨突出,架一副黑框眼镜,长袖T恤搭洗得发旧的牛仔裤,走路总是低着头,有些驼背,大约是个失败的社会人,说不定是因为丢了工作,才来书瀚消磨光阴。 如此一想,佘群不由得“啧”了一声。 他这个年龄的青年,尚未经历过工作上的失败,对学业、事业皆抱有无限的热情,平素最瞧不起的,便是自甘堕落暮气沉沉的社会人。 不多时,男子回到消费区,佘群连忙将拿在手中的书放回去。男人显然注意到了他的举动,却并未流露出该有的疑惑与不满。两人擦肩而过时,眼神短暂交汇,佘群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焦虑、低落、平庸。 没用的男人——彼时佘群如此想。 不过此时此刻,竟是这平庸的男子站起身来,挺胸抬头向吧台走去,要求工作人员提醒带小孩的顾客注意音量。 佘群颇感意外,支着下巴目送男子回到座位。 很快,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笑容可掬地将“不要打搅他人阅读”的告示牌指给年轻父母们看,消费区因此安静了下来。 佘群松一口气,暗道这“废物中年人”也不是全无用处。 然而好景不长,安静仅维持了短短五分钟,小孩们又哭的哭,闹的闹,家长们似乎也束手无策。 佘群将笔“啪”一声拍在桌上,忍无可忍,在手机上与好友吐槽:操丨他娘的!书店这种地方就不该放小孩子进来!又不是麦当劳,又不是肯德基!他们看什么书?看得懂吗?我今天的题又没刷完! 男子再一次站起,这次不是去吧台,而是直接去了吵闹传来的方向。 佘群听见男子以艰涩生硬的语调说:“麻烦你们照看好小孩,他们实在是太吵了!” 家长们小声道歉,假模假样教训自家不懂事的小孩。 男子换来的宁静持续了两分钟,消费区又一次炸锅。部分家长象征性地对大叫的小孩做出“嘘”的手势,更多的则根本不管,甚至用平板电脑播放着动画片。 佘群已经被吵到麻木,索性给自己放个假,戴上耳机和好友“开黑”,余光扫见男子起码提醒了家长们五次。 “靠,真有毅力啊!”他语气中不乏讥讽,又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思。 “你要不就回来吧,周末去什么书店。”好友说:“咱图店安静?” “太安静了也不成,我需要适当的白噪音。” “小孩儿的声音那叫‘黑噪音’了吧?啧啧,跟小孩儿和家长讲道理的都是傻缺。谁他妈听啊?真有素质的家长,被提醒个一两次就把小孩带走了,现在还待在那儿折腾的,多半脑子里就没长素质这根筋!” 几局下来,佘群抹了把脸,明白今儿当真是废了,正准备收拾收拾回学校,去图书馆将就一下,忽见闹得最厉害的那一桌有了新的动向——穿藏青色长裙的女人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包纸巾,似乎是要去卫生间,一个猴儿一样的男孩紧紧抱住她的腿,嗓子都嚎哑了,还舍不得闭上嘴。 “妈妈!你去哪儿?别走哇!陪我看动画片!” 女人安抚了半天,“猴儿”也不肯松手,反倒跟发了“人来疯”似的,嚷得越发带劲。女人也火了,说了两三句重话,直接将“猴儿”扔在原地,径直向书店外的卫生间走去。 大约平时被宠惯了,“猴儿”呆了几秒,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引得消费区所有人都向他看去。 佘群下意识看向数次起身的男子,毫无征兆地感到一股杀气。 在他的认知里,那男子别说杀气,连怨气都不该有。 他几乎认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而这时,男子桌上堆着的书,放在最上面的一本正好写着一排大字——他们都该死! 佘群一咽唾沫,瞳光微微收缩。视线里,男子脸色阴鸷,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摸出一件物事捏在手中,如前几次一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了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的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了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我就是要闹!我就是要吵!我妈妈给我买了水,我——” 后面的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一捅的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的匕首插丨入男孩儿的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一根根尖锐的针,刺入人们麻木的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了!”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一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一截被蛀空的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的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一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男子眼中的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的匕首尖直指人群,一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一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的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的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了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一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的男孩儿终于不动了,男子扯出一记狰狞的笑,旋即以极快的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小孩。 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丨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丨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丨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 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恕刚将一件短款薄皮衣套在身上,正站在穿衣镜前左右打量,还未来得及付款,就听下方传来惊叫。 一群保安匆忙从男装店外的走廊上跑过,他随手拦住一人,厉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保安一看就是新手,大约从未处理过突发情况,面如土色,又惊又怕,话都说不利索,“有,有人在下,下面杀,杀小孩!” 明恕长眉一拧,瞬间变了脸色。 他是那种极具攻击性的长相,直鼻深目弓形唇,既美且俊,眼含笑意的时候显得散漫随和,一旦冷厉起来就极为慑人。 保安冷汗直下,牙齿不停打颤,“就,就在下面那个店!” 明恕目光往下方一扫,见越来越多的人聚拢在楼下,当机立断将保安推开,两条长腿快速交叠,跑至楼梯处飞身一跃,避开拥挤的人群,直接往楼下跳去。 书瀚咖啡馆如一枚台风眼,维持着令人窒息的平静。男子劫持了一名六岁女孩,而不久前逆行而入的灰衣女人正在与他谈判。 人们已经报警,但不管是最近的江栈路派出所的片警,还是北城分局的特警,都不可能立即赶到。 男子的匕首戳在女孩脖子上,撕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线,与他仅有三步之遥的灰衣女人面容沉肃,声音却带着不明显的颤抖,“你放开她,我跟她换,我来当你的人质。” 男子挥舞着匕首,鼻孔喷出浊气,神情极不正常,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杀人了!多杀一个少杀一个都一样!你给我让开!” “你把她给我。”女人深吸一口气,修剪精致的指尖缓缓伸向男子。 警车已经开到近处,警笛刺激着男子的神经。只见他的五官越来越扭曲,渐渐不像一张人脸。他狂乱地嚎叫起来,那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女孩的气管。 书瀚咖啡馆一共有两个通道,一为正门,供顾客进出,一为偏门,专供员工进出。明恕分开人群,绕至员工通道,亮出证件,悄无声息地潜入店中。 这时,女孩已经害怕得哭不出声,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而与男子对峙的灰衣女人似乎也找不到破局的办法。 “他们都是垃圾!都是怪物!都该死!”男子吱吱哇哇乱叫着,“我提醒过他们!他们根本不听!他们不是人!我这是为民除害!” 女人摇头,“他们只是不懂事,如果你也有孩子……” “放屁!”男子粗暴地打断,语无伦次,“他们是怪物!是恶魔!他们犯了错,难道不应该被惩罚?” 匕首在女孩脖颈上拉出又一道血线,女人十指紧缩,明白不能再等,立即上身前倾,朝男子猛地扎去! 男子睚眦欲裂,禁锢着女孩的手竟有一瞬松动。 千钧一发,女人撞入男子怀中,硬是将呆愣的女孩推了出去。 男子暴怒,扼住女人雪白的脖颈,口喷恶气,“你他妈找死!你救了魔鬼!你也是魔鬼!我杀了你!” 女人竭力显得从容,“我说过,我换她。” 因为视角受限,店外的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只瞧见脖子上围着一圈血痕的女孩跌跌撞撞跑出来,仿佛一下刻,那悬在项上的人头就要掉落下来。 只有已经经由员工通道进入店内的明恕目睹到一这情形。他身形如风似电,以书架与沙发作为伪装,迅速转移到男子视线的死角。 男子似是察觉到了异常,掐着女人脖颈的手更加用力。 几近凝固的空气中,似乎飘出几声骨骼错位的声响。 明恕不再等待,从书架处掠至男子身后,在男子转身之前,一记凌厉的手刀已经悍然劈下! “呜——呜——呜——” 警笛长鸣,北城分局特警突入书瀚咖啡馆时,明恕正将手腕、手肘全部脱臼的男子从满地鲜血中提起来。 “明哥?”打头的特警剃着贴头皮的寸发,意识到擒住暴徒的人是谁之后,眼神顿变,“你怎么在这儿?你回来了?” “马上拉警戒带,疏散群众。”明恕没接茬,虽然身上还穿着相当骚包的短款薄皮衣,神情举止却比赶来的所有特警都更加专业。 他的视线在已经遇害的两名小孩身上短暂一驻,本就黑沉的眸忽然更暗。 ? 北城分局,审讯室。 单向玻璃墙内,犯罪嫌疑人鲁昆戴着手铐,一张脸惨白如纸,双手正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他的对面坐着三名刑警,一人记录,另外两人负责审问。 明恕抱臂站在玻璃墙外,已经脱下那件标牌都未拆去的薄皮衣,双眉紧拧,默不作声地看着鲁昆。 这名在众目睽睽下残忍杀害儿童的凶手眼神死寂,作案时瞳中的疯与狠已经不见。他微垂着头,不敢看刑警,肩背与手臂俱在发抖,上半张脸被阴影遮住,整个人显得懦弱又阴沉。 “他们不该吵闹……”鲁昆嗓音喑哑,“我提醒过他们,一共九次,是他们不听……” “所以你就杀了他们?”说话的刑警语气明显带着怒火。 “不然我能怎样呢?我没有别的去处,是我先到的,我付了钱!为什么他们犯了错,却仍然能够心安理得地坐在那里?而我反倒该离开?”鲁昆将头埋得更低,双手先是抱住头,继而将十指插丨入油腻的发间。那颗因为角度问题而显得奇大的头颅频繁地摇着,抖落几缕带着皮屑的头发,“他们不听,他们的父母不作为!消费区门口就写着‘请勿喧哗’,他们没一个做到!” 停顿数秒,鲁昆突然抬头,眼中红血丝翻滚,像是浸满了愧恨。 须臾,他抖得更加厉害,声泪俱下,推翻了此前的话,“我错了,我不该杀人!那两个小孩能救活吗?我……我只是一时冲动,我不是故意的!人都有冲动犯糊涂的时候对不对?我不是凶手!我不是!” 明恕吁出一口气,注意到不远处的房门从里边打开,便转过身去。 最先出来的是一名女刑警,紧接着那名见义勇为的灰衣女人也走了出来。 例行笔录已经做完,女人名叫喻采心,32岁,是一家猎头公司的合伙人,事发前正在书瀚咖啡馆等待候选人。谁知候选人未到,却目击了鲁昆频繁起身提醒小孩及家长勿吵闹,并最终发狂杀人的全过程。 与在咖啡馆时相比,喻采心精神萎靡了一大截——这是在极度紧张的情绪过去之后的正常反应。 明恕站在原地,与她短暂对视,然后低头致意,以示感激与尊敬。 难以想象,在警察赶到之前,身穿修身职业套裙与高跟鞋的喻采心,居然是唯一一名阻止鲁昆行凶的人。 她值得一名精英刑警的致意。 喻采心先是一愣,而后遗憾地摇了摇头,声音温柔,神情悲戚,“小孩是无辜的。抱歉,我的反应还是慢了。” 女刑警陪同喻采心离开,明恕靠在走廊的墙上,手指揉捏着眉心。 北城区是整个冬邺市经济最发达、治安最稳定的地方,出现刑事案件的频率较低,不想这一出,就出了个性质与影响都极其恶劣的。 当时鲁昆身处人流密集的闹市区,已经杀害两名小孩,又挟持着一名女性,特警最可能采取的做法就是将其当场击毙。 鲁昆作案的视频已经在网上流出,恐慌在有小孩的家庭中迅速扩散。 不过,此案社会影响虽然恶劣,案情本身却并不复杂。鲁昆属于典型的激丨情作案,杀死一名男童后受极端心理影响,开始无差别杀人。 合作单位的心理专家已经赶到,即将对鲁昆进行初步精神鉴定。明恕逐字逐句阅读鲁昆的口供,漂亮的唇线绷直,侧面看上去锋利而缺乏情感。 鲁昆的个人信息一目了然——冬邺市褚山镇人,35岁,毕业于一所不上不下的大学,四个月前是水利公司的河流监控程序员,因工作上的失误被解雇,如今处于失业状态,未婚,有房无车,最近两个月时常出现在书瀚咖啡馆,借阅的几乎全是犯罪类小说。 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副队长王豪快步走来,身后跟着三名刑警。 明恕抬眼,正对上对方怒气冲冲的目光。 明恕侧身让出一条道,却将人拦了一下,“这案子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王豪浓眉重眼,五官是刑警常见的粗犷,语气不善道:“这案子还没有移交给你们重案组。” 这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这里是北城分局的地盘,怎么处理犯不着向你这市局重案组的小头子交待。 明恕睨了王豪两秒,倒也没有动怒。 刚从公丨安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在北城分局待过,与王豪闹过一些不愉快。这些年他扎在重案组里,视野愈宽,眼界愈高,早忘了过去的摩擦,懒得再计较,王豪却分明不肯忘。 正在这时,手机响铃,明恕拿起一看,攻击感十足的眉眼顷刻多出一分不应出现在他脸上的温柔。 “如果我没有记错,明队这是才从首都回来吧?”王豪索性将话说明白:“这案子目前由我负责,今后上面如果有别的指示,明队再管不迟。” 明恕并不坚持,王豪以为他要接电话,却见他直接挂断,将手机重新放入裤兜。 与王豪擦肩而过时,明恕拍了拍对方的肩,语不重心不长,却带着难以忽视的威势—— “你们出警不够迅速,新人临场反应不够成熟,如果这次的凶手不是激丨情作案,而是早有预谋,后果将比现在更加严重。” ? 突发事件是假期的宿敌,明恕刚走出分局的大楼,就见夜色中一身材颀长的男子扬起右手。 他脚步微顿,右手草草一捋额发,向那人走去。 车从北城分局驶离,汇入主干道之后,随着车流驰向市局所在的方向。 “你的假期算是提前结束了。”陆雁舟握着方向盘,手背显出有力的青色经络,“回去报到吧。” 明恕手肘搭在车窗上,街头巷尾的霓虹将他纯黑的眸子映成闪烁的琥珀色,“怎么是你过来?” “我还不能过来了?”陆雁舟偏头斜了他一眼,“我正巧在这边办事,捎你一程,省得你们组的兄弟跑个来回。” “一年不见,更周到体贴了。”明恕从车斗里翻出一瓶饮料,毫不客气,仰头就灌下大半,“要不下次轮岗,你来我队上?” “想得美。”陆雁舟笑笑,将车停在斑马线外,“我这级别的还能轮岗?我那儿好几个资质不错的新人,你真需要人就自个儿来挑。” 陆雁舟是市局特警总队的骨干,压根不归刑侦局管,但与明恕同龄同届,向来交好,前些年重案组缺少能打的外勤,明恕几次三番想把人挖过来,陆雁舟都不肯点头。 用陆雁舟的话来说,那就是——“我吃不了你们重案组的苦”。 路上有些堵,明恕抄手打瞌睡,陆雁舟突然道:“对了,你见过你们那新来的领导没?” 明恕半睁开眼,眼中暗光浮动,一纵即逝,声音含着几分懒劲,“萧遇安?” 第二章 猎魔(02) 第二章   猎魔(02) 陆雁舟侧目,“你们已经见过了?” “我这都一年没回刑侦局了,打哪儿见那新领导?”明恕在副驾上动了动身子,将窗户滑得更低,“知道名字而已。” 刑侦局的一把手,李单李局长即将退居二线,李局一手栽培的得力干将梁棹本是最有望升上去的一位。然而三个月前,上头直接从北方调来个身份神秘的萧遇安,等同于外来领导空降刑侦局。萧遇安名义上虽只是副局,受李局制约,但李局如今不怎么管事,把“让年轻人去操心”当作口头禅。 萧遇安34岁,当然就是李局口中的“年轻人”,上任不久就分管了重案组、刑侦一队、法医科、痕检科、技侦组等几个重点部门,将刑侦局的实权牢牢握在手中。 从北城分局回市局的路上,陆雁舟忙着跟明恕“科普”萧遇安,一会儿说萧遇安来历不明,过去干了什么,一概查不到,一会儿说萧遇安心思不在冬邺市,刑侦局只是萧遇安往上走的一个垫脚石。后来越说越激动,居然下了个令人捧腹的结论——“兄弟,你得处处提防着,这新来的铁定不是盏省油的灯。你的性格我清楚,你他妈最爱跳了,哪儿有不平,哪儿就有你。但你今儿听我一句话,暂时别跟他跳,咱稳住,牢牢稳住,摸清楚再想对策。我担心……” 明恕歪在副驾上,听得心不在焉,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懒洋洋地问:“你担心什么?” 陆雁舟右手“啪”一下拍在大腿上,声势十足,一看就是特警的拍法,“我他妈怕他盘你!枪打出头鸟,你们刑侦局就你最爱出头,长得还帅——虽然和我相比是差了那么点儿意思。你说说,萧遇安如果要找人来盘,不盘你盘谁?” 明恕一边眉梢挑得老高,眼珠在三秒内一动不动,然后像忽然转醒一般,嗤笑道:“我真他妈操丨了。” “是吧!”陆雁舟显然会错了意,“如果我们总队莫名其妙空降一领导,还他妈把我顶头上司给撬了,我他妈也想骂‘操了’!哎老明,梁棹这一倒,可就要苦了你喽!” 明恕哭笑不得,“别盘来盘去,跟掉进盘丝洞似的。也别叫我‘老明’,我今年芳龄二八。” “上回我叫你‘小明’,你不也不乐意吗?”陆雁舟视线一斜,“我很好奇。” “嗯?” “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明恕微扬起下巴,给弄糊涂了,这天聊得好好的,怎么就扯到语文上去了? 特警总队少有的几位女警去年将陆雁舟选为队草,但不到一周这队草桂冠就被收了回去。不为别的,单是因为陆雁舟虽然长得帅,但话不仅多,思维还跳跃,经常东说一嘴,西插一嘴。警花们后悔了,说陆雁舟这张嘴对不起他这张脸,叽叽喳喳的帅哥不配成为队草。 明恕当时就觉得,巾帼们说得对,陆雁舟真是白长了这张忧郁王子般的脸。 “二八的意思是二乘以八,十六岁,未成年!”陆雁舟得意洋洋地显摆语文老师教的语文,“不是二十八岁,你个傻小明!” 被逮了个语病,明恕低咳一声,不在“二八”上拖泥带水,反倒往陆雁舟肩上一拍,“我们刑侦局的新领导,你这特警总队的打听这么清楚干什么?” “我这不是帮你打听吗?”到达市局,陆雁舟将车泊好,“梁棹是重案组上一任组长,又是李局的臂膀。他升上去之后,也一直管着重案组,给重案组捞好处。所以刑侦局这些年最优最强资源一直向你们重案组倾斜,你们组所有人都是他的嫡系。他这次如果能接替李局,那往后什么都好说。问题就出在一山不容二虎,他现在给这个新来的压着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你总听说过吧?” 明恕饶有兴致地弯了弯眼。 “刑侦局谁都知道梁棹和重案组的关系,这新来的萧局要立威,要让各方面势力洗牌,说不定得动一动重案组。”陆雁舟侧过脸,挑眉,“啧,跟你说正事儿,你这什么表情?” “第一。”明恕竖起食指,“重案组享有资源优势并不是因为梁棹,而是重案组职能特殊,自打重案组从刑侦一队独立出来,就举足轻重,和是谁的嫡系没有任何关系。你如果一定要说嫡系,那重案组是历任局长的嫡系。” “第二。”明恕说着一勾唇,竖起的食指往前一伸,不轻不重地点了点陆雁舟心口,“新领导立威靠动重案组?除非上头瞎了眼,派来个搅浑水的外行。” 陆雁舟若有所思,片刻后道:“你真不担心?” “李局年龄到了,不可能继续主持刑侦局的工作。我还没去特别行动队之前,就看出他在尝试逐步放权。梁棹是个优秀的刑警,资历也够,但视野不够开阔,格局也不大,比起亲自当一把手,更适合在一把手手底下工作——这些我都能看出来,李局难道看不出?”明恕推开车门,一条腿已经跨了出去,“领导不管换成谁,重案组仍然是重案组。” 陆雁舟默了一瞬,笑道:“看来你在特别行动队这一年没有白待。” 明恕回头,“嗯?” “成熟了。”陆雁舟说。 “我以前很幼稚?” “也还行吧,比我幼稚一丁点儿。” 两人待在车边闲扯了两句,陆雁舟忽然往明恕身后道:“梁队。” 闻言,明恕往后一转,见梁棹正朝自己这边走来。 梁棹大块头,皮肤黝黑,国字脸,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老实、憨厚、不懂得逢迎。 “梁队。”明恕也道。 梁棹一点头,声如洪钟,“回来了?” “嗯。”明恕视线往楼里一瞟,注意到某个透着光的窗户,“李局还在?” “这不等你去报到吗。”梁棹额头上有一块狰狞的伤疤,是十年前追捕毒丨贩时留下的,本来可以做疤痕修复,他却执意让那“勋章”留在原处。 此时,他兴致似乎不太高,说话时脸上带着一分愠色,令伤疤看上去也更加可怖。 陆雁舟将之解读为陷入人生低谷,精气神都中了毒。 明恕却不怎么在意,寒暄几句后便向楼里走去。 李局的办公室在六楼,往下一层就是重案组与刑侦一队、二队的办公区域。明恕未在五楼停留,直接去了六楼,在李局门口略正衣冠,正要敲门,忽见门从里面打开。 男人高大颀长的身形挡住了从办公室里射丨出的光。 明恕抬起眼,撞入男人静海一般深邃的眼眸。 男人个子很高,接近一米九。和梁棹那种“雄壮如山”的高大不同,男人身姿挺拔利落,像一柄锋利而沉重的长剑,带着凛凛飒气直戳在天与地之间。 而男人的眉眼却不若身姿般气势恢宏,反倒显得华美,有几许柔情似水的意思,眼神温和,带着上位者的宽容与从容,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只一眼,就似锋芒毕露的利剑被收入雕工精美的剑鞘。 无论谁来看,都会有短暂的失神。 “明恕来了。”李局的声音从男人身后传来,明恕这才回神,应道:“李局。” 男人半侧过身,礼貌地让出一条通路。 “来得正好。”李局走上前来,向男人一扬手,介绍道:“来认识一下。这位是萧遇安,萧局。” 明恕再次看向男人,伸出右手,“重案组,明恕。” 萧遇安微笑握住,嗓音低沉磁性,与周身散发的气场一样温润而深藏不露,“久闻大名。” “萧局目前主要抓你们重案组的工作。”李局干了半辈子刑警,心态平和,沉稳持重,不像梁棹那样将情绪写在脸上,说着转向萧遇安,又道:“明恕刚从公丨安部回来,如果有什么不适应,还得劳你多费心。” 萧遇安垂眸,语气淡然,话中含笑,“应该的。” 明恕跟着李局进入办公室,萧遇安先行离开。李局亲自沏了茶,问起这一年在特别行动队的收获。明恕收起散漫,详细汇报,最终总结为四个字——受益匪浅。 李局笑了,“你小子就是搞刑侦的料,我没看走眼。” 明恕向来受得住表扬与夸赞,即便在顶头上司跟前,也不会假惺惺地客气,“您眼光好。” 李局隔空冲他一点,寄予厚望的意思明显。 跟领导报完到,假就算是销了,明恕向楼下的重案组走去,途中经过萧遇安的办公室,不由得脚步一顿,视线一斜,但到底没迈过去敲门。 来日方长,不急这一时半刻。 大晚上的,重案组人员不齐,一些在值班,一些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明恕人还未到,点的外卖先到,易飞拆开外卖袋一看,就嗓门一扯嚎了起来:“感天动地!老子终于可以撂担子了!” “谁准你撂担子?”明恕大步走入,眼中有几分玩笑似的漫不经心,又有一丝久别重逢的怀念。 重案组整个喧闹起来,易飞丢下外卖,手臂一张,作势要抱,“兄弟,你可算回来了!你要再在那边待下去,我就要撑不住了!” 明恕将人搂住,力道十足地拍了两下,“辛苦了辛苦了,看给苦得,都痩了。” 易飞是重案组的副组长,29岁,工作兢兢业业,不求功名,是真的热爱刑警这一行,与明恕搭档多年,配合非常默契。遇到要案时,常是明恕冲在前头,想法天马行空,他则稳在后方,甘当绿叶。这一年明恕暂时离开,他不得不以副组长的身份扛起正组长的责任,既要应付上面的领导,又要引导下面的队员,压力可想而知。 “师傅!”方远航红光满面地跑来,端端正正地敬了个礼,意气风发道:“我留下来了!我没让你失望!” 明恕弯起眼梢,“我的徒弟,留不下来也太丢人了。” 方远航一张朝气蓬勃的脸倏地更红,抓了抓头,连忙向易飞递眼色。 易飞会意,“小方现在能够独当一面了。” 明恕视线在两人之间一扫,了然,“不错。” 方远航是他去年调去特别行动队之前带的徒弟,彼时尚未从公丨安大学毕业,头脑灵活,技艺精湛,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但精力过于旺盛,直视甚高,事事都想出头。最初,方远航跟的其实是易飞,可易飞爱自己闷头干,不擅带新手,尤其是方远航这样的刺儿头新手。他观察几日之后,直接将方远航要了过来,亲自“调丨教”。一番棒与枣,很快将上蹿下跳的方远航给整服,从此心甘情愿跟着他,发誓毕业后哪都不去,就算接到公丨安部的征召也不去,一定要留在重案组。他早就清楚方远航的能力,却不给明话,只丢下一句“那得看你的本事”。为了这句话,方远航没少下工夫。 冬邺市主城及辖内的乡镇近来并未发生大案,重案组已经清闲了一段时间,明恕这一回来,立马成为焦点,话题度甚至盖过了新来的副局长萧遇安。不过外卖吃完,天又渐渐聊到了萧遇安身上。 “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梁队帮了我很多忙。”易飞重感情,年纪不大,思想却有些老派,对新领导虽然没有什么不满,但对梁棹却分外惋惜,字字句句都有为梁棹打抱不平的意思,“萧局是上面派来的人,要说手上没两下子,那不可能。但萧局以前没在咱们冬邺市待过,处在梁队的位置上,不定比梁队干得好。” “萧局看着真不像一线刑警。”方远航突然道,“像那种在大学里开刑侦讲座的教授,理论一大堆,实丨操一样不会。” “那我像一线刑警吗?”明恕问。 方远航一愣,“师傅,你也不怎么像。你这脸这身材,和雁舟哥搞个组合准红!” 明恕心想什么组合,话唠与酷哥吗? 众人继续叨,他不大想议论萧遇安,看了眼时间,“我去痕检那边转转。” 晚上的时间一晃就过,刑侦局下面几个科室个个都关注着萧遇安,颇有微词者有,忧心前途者亦有。明恕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有新领导了,小心啊。 空降一位掌握实权的新领导,在哪个单位都是大事,尤其是在刑侦总队、刑侦局这种地方。 过去重案组受梁棹领导,与案子有关的事,明恕向梁棹汇报得多,偶尔问问李局的意见。如今萧遇安接管重案组,梁棹地位顿显尴尬。基层刑警传得沸沸扬扬,说是李局迫于压力,不便出面撑梁棹。 其实哪有那么复杂,梁棹虽是李局提拔上来的,但人各有才,梁棹难堪大任,李局精明而顾大局,可驱驰梁棹,却不会将刑侦局交由梁棹管理。 冬邺市几个分局刑侦支队的正支副支都盯着刑侦局一把手的位置,彼此暗流涌动,互相博弈。李局走后,这位置不管交给谁坐,都可能打破过去的平衡,出现乱象。萧遇安的出现,看似不合理,甚至不近人情,却刚好守住了这份平衡。 别人看不透的东西,明恕看得透。 若要在刑侦局乃至整个冬邺警界挑出一个内外反差最大的人,则非他莫属——外表花哨,心思却细密深沉,看上去不像重案刑警,可“重案组组长”这一头衔在他身上却一挂就是三年。 陆雁舟、易飞等心的事在他这里根本不叫个事儿,一来他确有镇住重案组的自信,顶头领导不管是梁棹还是萧遇安都没太大关系,二来便要往私人方向说了—— 萧遇安对别人来说是空降来的新领导,于他而言,却是知根知底的竹马。 他们在一起很多年了,聚少离多而已。 ? 夜色浓重,身着纯黑雨衣的人像一道残影。 在他眼中,却更像手握长刀的死神。 他的意识已经涣散,眼球不听使唤地乱转,头脑像被丢进了的油锅,已经无法给肢体发出任何指令。 他就这么瘫倒在凹丨凸不平的地上,如蝼蚁一般小幅度挣扎,看着残影越来越近。 “你……你……”喉咙发不出像样的声音,生理性眼泪淌了满脸。 残影蹲了下来,戴着乳胶手套的手缓缓将他被冷汗浸透的T恤撩起,露出他肥大的腹部。 他抖得更加厉害,恍惚间听到一声低沉的笑声。 这笑声,竟难以分辨是男是女。 他害怕得无以复加,联想到不辨性别的恶魔。 恶魔们在吃人之前,就是这样笑的! “不要杀……我……不要!”他竭尽所能控制着舌头,发出嘶哑黏稠的声响,好似有一只无形的手,正扼压着他的咽喉,“你是……谁?” 残影仍旧笑着,笑声像是从胸膛中撕扯而出,带着血的腥味。 模糊的视线被T恤挡住,他惊愕地看着自己被撩起的T恤蒙住脸。 这一瞬间,他以为残影要用T恤闷死自己。 双腿丨之间忽然湿了,浊臭的尿液汩汩涌出,他视觉受限,只听见残影发出一连串“啧啧”声。 “你真脏。”残影说。 他不动了,拼命回忆在哪里听过这把声音。 下一刻,他的皮带被解开,长裤被慢悠悠地退下,接着是内裤…… 他恐惧得心脏都在发抖,想要叫喊,却只能发出呜咽。 即便看不见,他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何种丑态——裤子被退到膝盖,T恤被盖在脸上,最重要的部位全部暴露在残影的视线中。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落入此般险境。 “咔嚓——” 熟悉的声响令他浑身一紧。 “咔嚓——” 又是一声! 短暂的呆滞后,他吭哧道:“你……你在……干什么?” 快门声不断响起,闪光灯的光芒透过T恤,刺激着他的视网膜。 残影笑得肆意而狠辣,“你不是爱拍吗?你不是爱看吗?哈哈哈哈!” 他像搁浅的鱼一般喘息,残影冷森森的声音传入他的耳膜—— “我满足你,我让你心满意足地去死!” 第三章 猎魔(03) 第三章   猎魔(03) 经济结构转型之前,冬邺市曾是一座重工业城市。 与大型工厂相伴而生的是半封闭社区文化——以工厂为核心的社区内,不仅有中小学、医院、百货商场,大一点的还有属于自己的游泳馆、奶牛场。 三十多年前,冬邺市最重要的工厂当属雄踞西城区的天洪兵器制造厂。其社区智能、工人福利完善到如今的年轻人难以想象,教育方面从幼儿园到高中应有尽有,娱乐方面甚至有一座面向少年儿童的科普游乐场。 如今,天洪兵器制造厂早已从冬邺市撤出,厂房与社区被高楼大厦所取代,唯一保存着当年风貌的仅有那座曾令全城小孩向往的科普游乐场。 连厂子都不存在了,科普游乐场为什么还留在原地? 这与当时冬邺市的客观情况有关——十数年前,市内仅有公园性质的游乐场。这些游乐场加起来,都没有天洪的科普游乐场影响大。天洪撤离时,一家地产开放商在西城区政丨府的授意下,将科普游乐场从天洪兵器制造厂手中买了过来,准备升级维护,打造为一处收费景点。 然而事与愿违,经济结构转型意味着大量外地资本、新兴行业涌入冬邺市。科普游乐场在天洪退出后仅辉煌了三年,就被两座规模宏大的现代化连锁游乐场取代。 大约从十年前开始,科普游乐场就不再有人管理。而因为合作纠纷、利益纠葛,那里也无法拆除。 时至今日,科普游乐场已经成为冬邺市的一个笑话。 不少年轻人将它戏称为“童年的坟场”。 近年来,这座“童年的坟场”居然成了摄影爱好者与小情侣的钟爱之地。 冬邺市日新月异,科普游乐场周围全是高耸云天冷硬精致的商业写字楼。它的败落与陈旧恰好成为另一种引人入胜的风景,吸引着对城市感到厌倦,又无法从城市逃离的人们。 夜已深,写字楼的LED灯照在科普游乐场的边缘,照不进最深处。 一辆斑驳的游乐火车停在疯长的灌木中,头尾两截已经脱落。急促的喘丨息声从正数第三截车厢里传出,忽然,一只手拍在污黄肮脏的玻璃上,指甲抠动,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这辆生锈的火车,白天是“小清新”们的最爱——人们在铁轨上摆出各种忧伤的姿势,然后由镜头定格,再配以一段诸如“我的伤痛你不懂”之类的文字,发在社交网站上;到了晚上,火车则成为声色丨男女的享乐窝。 十分钟后,歪斜着的车门被“哐当”推开,一个穿着白色吊带裙的丰丨盈女人率先从火车里跃下。只见她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摸出打火机,“叮”一声点燃手中的女士香烟,惬意地吞云吐雾。 不久,打着赤膊的男人也跳了下来,与女人共抽一支烟。两人依偎在一起,低声说话,时不时发出暧昧的笑声。 三支烟之后,女人拍了拍裙子,看样子是打算走了。 男人却似乎意犹未尽,牵住她的手,又是亲又是嗅。 女人笑呵呵地妥协,晃动着曼妙的腰身,“我们换个地方。” 这科普游乐园有的是像火车车厢一般的密闭空间,男人四处看了看,眼睛一亮,“我们去那儿打个卡。” 女人循着男人的手指望去,细眉微皱,“不好吧?那里太危险了。” 男人指的,居然是一架悬在钢架上的脚踏飞车。钢架离地面约有三层楼高,脚踏飞车没有任何安防设施,单是爬上去就相当危险。 “危险才刺激啊。”男人笑着引诱,揽着女人的肩膀,“小珊,不是你提议我们每周去不同的‘玩具’上打卡吗?怎么,换个在天上的就怕了?” 女人娇哼一声,“我怎么会怕?” “那就走。”男人自信满满,刻意展露着男子汉的勇猛,“放心吧,有我在,不会出事的。” 不久,二人攀上了脚踏飞车。这老古董在钢架上摇摇欲坠,不断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动。更令人心底发毛的是,飞车内的大多数细条栏杆早就断裂开来,其中三根支楞着,形如尖锐的铁刺。一旦撞上去,后果不堪设想。 女人小心翼翼地抓着尚未断裂的栏杆,一张脸惊得煞白,“算,算了吧,这玩意儿太不保险了,我们动作一大,它铁定掉下去。” 男人吞了口唾沫,显然也害怕了,却不愿在女人跟前露怯,逞强道:“别怕,没事。这里又没多高,咱们还有车厢给护着。就算真掉下去了,也摔不出毛病。” 说完,男人就伸出手,打算将女人拉入自己怀中。 女人却脚下一滑,往右前方栽去。 脚踏飞车本就不稳,压根经不起折腾,女人这一栽,直接让车体失去平衡,车轮在钢架上“咯噔”一响,竟是直接脱了轨。 男人与女人面面相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就感到天地倒转。 脚踏飞车载着他二人从三层楼高处笔直坠下! “啊——” 惊恐至极的叫声隐没在沼气一般的黑暗中。脚踏飞车撕开空气,轰然撞入下方的乱石地,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继而翻转,像坠崖的车辆一般倒戳在地上。 五分钟后,一只血淋淋的手才从车体里探出。女人的白裙已经被染成血红,贴着水钻的指甲从肉中翻飞。 她满脸污血,一边爬一边低声哭泣,被血浸透的长发丝丝缕缕覆盖在浓妆艳抹的脸上。 这副画面极为渗人,如同女鬼从电视机里爬出。 她的身后,男人不断发出痛苦的呻丨吟。她跪在地上,机械地转身,看清车厢里的情形时,瞳孔狠狠一缩。 男人的上腹部,居然被一条细长的铁刺贯穿! 她想要喊叫,却吓得发不出声。男人畏惧地看着她,虚弱地说:“小珊,救我……救我……” 她眼中空茫,木然地摇头,额头上的血随着动作往下淌,“不,不……” 男人喘着大气,表情变得凶悍而扭曲,“你愣着干什么?快叫救护车,叫医生,快啊!” 女人忽然从乱石地上站了起来,血色的长裙在夜风中飘荡。 “我不能救你。”她低喃着向后退,神情近似梦游,退出三步,却猛地惊醒一般,捡起男人掉落在地上的手机。 “你……”男人瞳光已经涣散,伤处涌出越来越多的鲜血。 “不能让别人知道,不能让别人知道……”女人疯狂地摇头,“对不起……” “你站住!”男人费力地挣扎,而女人已经逃命似的消失在黑暗里。 翌日清晨,赶早前来占领地盘的小学生见到恐怖片里才有的血腥一幕——男人侧卧在乱石堆里,肚子上插着一根生锈的铁刺,灰白色的石块已经被染成黑红色。他眼球突出,凝固的眼神中全是痛苦,右手向前伸着,像是要抓住一线生机。 初阳的金辉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呼吸早已停止了。 ? 接警之后,西城分局刑侦支队迅速封锁了现场。 法医从尸斑与尸僵程度初步判断,男子的死亡时间在昨日夜里11点30分到今天凌晨0点之间,铁刺贯穿男子的肝脏,或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科普游乐园外停着数辆警车,看热闹的人们被挡在警戒带之外。此时正是暑假,游乐园里的设备虽然早已停转,却仍是附近小孩的“圣地”。他们一个个抻长脖子,巴巴朝里面探望。一些想象力丰富的孩子甚至已经编出一篇“午夜惊魂”,摩拳擦掌打算夜里邀几名伙伴,去出现尸体的地方探险。 重案组的车没与西城分局的车停在一起,明恕从副驾下来时,正好听见一个小男孩兴致勃勃地对同伴说:“你们知道里面那人是怎么死的吗?我哥跟我说,他死于女巫的毒针!毒针有这——么——长,嗖一下从他头顶穿到了脚底!” 明恕:“……” 小男孩唾沫横飞,“月圆之夜,女巫就会出现,用毒针惩罚犯过错的人!你们想看女巫吗?在我这儿报名!我哥带我,我带你们!” 孩子们跃跃欲试,脸上尽是既期待又害怕的表情。 明恕“喂”了一声,小男孩转过身来,眨巴着眼打量他,“叔叔,你也要跟我们一起去看女巫?” 一个胖小孩儿说:“不行吧,叔叔是成年人,和我们不是一国的,万一告状怎么办?” 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却说:“叔叔好看,我们让叔叔参加吧!” 明恕蹲下来,“你们想去探险?” 最活跃的小男孩说:“你愿意给我们当保镖,并且不告密的话,我就让你参加!” “保镖?”明恕露出苦恼的表情,“但是你们人太多了,我保护不过来。” 小男孩睁大双眼,疑惑道:“可是你很高啊。” “我听说女巫最喜欢吃小孩,每天晚上都会吃至少七个小孩,以此来维持容貌。”明恕一本正经地点了点数,“你们正好七个,我顶多能保护一个。” 闻言,孩子们都变了脸色。 小女孩最先出声:“真的?” 明恕:“当然是真的。” 小男孩连忙道:“不可能!你们不要听他瞎说!女巫不吃小孩!” 明恕摇头,“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小宝贝儿,如果我保护了你,就不能保护你的同伴。” 小孩们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全都打了退堂鼓。 明恕一笑,这才拉起警戒带,往陈尸地走去。 这案子本不至于惊动重案组,西城分局当能解决,但明恕回到冬邺市不久,需要尽快进入“重案组组长”这一角色,便带着人赶到了现场。 痕迹勘察工作正在进行,提取到的血迹、足迹需要带回分局做下一步检验。明恕蹲在尸体边,抬眼看了看空中的钢架。 “人就是从那上面坠下来的。”西城支队的副队长张海宇擦掉满脸的汗,“脚踏飞车里遍布血迹,死者坠地后,从车厢里向外爬行五米,到了现在的位置。” 明恕戴上乳胶手套,一边思索一边自语,“深更半夜,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一些拾荒者喜欢在这里过夜。”张海宇道:“但看这人的穿着打扮,倒也不像是拾荒者。” 明恕点头,“这附近没有安装监控吧?” 张海宇微蹙起眉,“这儿早没人管了,园区内没有摄像头,外面的街道上才有。” 明恕手指按在死者的脖颈与锁骨,后又转移到嘴唇,“还有一个人与他一同坠下来,大概率是女人。” 正在这时,痕检师喊道,在车厢与乱石上提取到两种新鲜足迹,一种确定属于死者,一种来自一名身高在1米55到1米6,体重不超过95斤的女性。 张海宇看向明恕,竖起拇指,“明队,厉害啊。” 明恕走去车厢,视线在血迹污痕中一扫,最终落在靠左的座位上。 座位已经被撞歪,铁板与木板挤压变形。他躬身向下,从座位缝隙中捻起一根长长的头发,对着阳光眯眼观察。 头发染过色,是近来流行的金红,发根带有毛囊,能够检验出DNA。 “别人是为爱走钢丝,这位是为爱爬轨道。”明恕将头发封入物证袋,交给痕检师,眼中冷淡,“安全的酒店看不上,非要跑到这种地方来折腾生命。” 张海宇亦是经验丰富的刑警,如此情形一看,就明白夜里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不太理解的是,既然两人是野外偷欢的情侣,在脚踏飞车坠落之后,车里那位女人为什么会丢下男人离开? 如果及时送医,男人不会丧命。 “他们俩是秘密幽会,说不定各有家人,这段感情见不得光。”明恕说:“现场不缺证据,这案子不难破,先确认死者的身份吧。他身上有证件吗?” “有。”张海宇拿起一个物证袋,里面装着灰色男士钱夹,“张思浩,24岁。不过身份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比较奇怪的是,到处都找不到他的手机。” 明恕挑眉,半晌,双眼眯成一条狭长的线,“是他的情人,拿走了他的手机。” ? 当警察来到喜悦酒店时,许琳珊正在收拾被客人打碎的烟灰缸。 她今年27岁,出生在邻市辖内一个落后的乡村,尚未成年就来到冬邺市打工,当过清洁工,卖过假酒,在发廊里坐过台。三年前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出租车司机,生活才安定下来,生了孩子,在这家酒店里当客房保洁员。 她没念过多少书,常识与知识皆无,有几分姿色,爱慕虚荣,嫌弃丈夫又老又丑,床上那点儿功夫更是没眼看。 半年前,她认识了同在喜悦酒店工作的张思浩,干丨柴丨烈火,一点就着。 张思浩和她一样出生农村,十来岁时就离乡背井,开过车,做过鸭,生得帅气阳光,身材不知道比她家里那口子好多少倍。但张思浩穷,和她一样攒不住钱。 她瞧不起丈夫,倒也不见得多瞧得起张思浩。坐丨台的那几年,她睡过的有钱男人多了去了。但相对的,他们也看不起她。 否则她也不会嫁给一个秃顶啤酒肚的出租车司机。 张思浩追她的时候,她犹豫过。但犹豫来犹豫去,觉得不如先睡几回,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将来遇到条件更好的男人,再把张思浩一脚踹掉就行。她对自己的认知向来清晰——不是什么贤妻良母,贪恋小帅哥的身体,又舍不得自家老公给予的稳定生活,可以偷情,却不能被发现。 张思浩爱玩,两个月前第一次将她带去科普游乐场“夜丨战”。她大呼过瘾,提议在每一处游乐设施上“打卡”。 昨天,是他们第十一次“打卡”。 她的丈夫与人合开一辆出租车,常常开夜班,这给了她偷情的机会,与张思浩几乎夜夜笙歌。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昨晚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简直太倒霉了。 事发至今,她始终陷在恐慌与迷茫之中。张思浩腹部那止不住的鲜血与脸上狰狞痛楚的神情烙印在她的视网膜上,令她不停打着寒颤。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见死不救——她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我真的不能叫救护车,救护车一来,我们的事肯定会被发现,那我就完了!我还有孩子,有家庭,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和别的男人偷情! 警察亮出证件的一瞬,她惊慌得如同木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找到。 ? 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审讯室。 许琳珊面对自己掉落在现场的头发,以及足迹、血液鉴定报告,仍不肯承认自己昨夜与死者张思浩在一起。 “你们搞错了。我和他只是同事,平时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我是有家庭的人,我的小孩才一岁,我怎么可能大半夜和一个男人待在一块儿?” “游乐场东门外的公共摄像头已经捕捉到了你们——昨晚9点03分,你和张思浩进入游乐场,举止亲密;11点12分,你独自离开,神情慌张。”明恕悠悠地看着她,将正播放着监控视频的笔记本电脑转了个向,“加上我刚才出具的证据,许女士,你的口供没有你想象的重要。” 许琳珊没有任何反侦察意识,不知道摄像头的存在,也不知道足迹与血液能够锁定一个人的身份,以为只要带走了张思浩的手机,令张思浩无法呼救,并在被人目击之前离开现场,就万无一失。 她烦躁地抠着手指,一心只想掩盖自己偷情的事。 明恕又道:“你的行为,促成了张思浩的死亡。” 许琳珊倏地睁大双眼,“那是意外!我不知道铁刺会插丨入他的身体!” “所以你承认当时与张思浩同在飞车车厢内?”张海宇道。 许琳珊一个颤栗,“我……” “你想看看张思浩的尸检报告吗?”明恕将一份文件夹推到许琳珊面前,十指丨交叠,“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断了两根,内脏出血,但坠地时并没有立即死亡。如果送医及时,他能够捡回一条命。” 许琳珊眼神游移,牙齿咬得“咯咯”响。 “而你身上,除了头部,没有别的伤处。”明恕往后一靠,“看上去,当事故发生时,张思浩保护过你?” 许琳珊眼中突然有了泪,只见她轻轻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会死……” “是吗?你真的不知道他会死?他向你求救过吧?请求你帮他拨打120。但你不仅没有为他叫来救护车,还故意拿走了他的手机。”明恕眼神更冷,“许女士,再隐瞒下去,对你没有好处。” 许琳珊虽然常年与不同的男人保持不清不楚的关系,早年在发廊坐丨台时,甚至被扫过几次黄,但从未进过审讯室,更未与重案刑警打过交道,此时被明恕几句话一逼,就立马乱了阵脚,抖抖索索将与张思浩偷情的事供了出来。 末了,她双眼红肿地望着明恕,“我……我会被判刑吗?可是真的不是我杀了他,我没有杀人,那只是意外……” 案情已经彻底清晰,明恕冷眼一扫,起身离开审讯室,关上门时却看到一位秃了大半个脑袋的中年男人正满面忧愁地等在走廊上。 中年男人正是许琳珊的丈夫,长相平凡,甚至有些丑陋,用一个流行词形容的话,就是“油腻”。 明恕打量了他片刻,轻轻叹了口气。 男人一看就是个本本分分过日子的老实人,勤恳工作,用不多的工资给予妻儿尽可能好的生活。 人们总是嘲笑“油腻”,殊不知“油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状态。 许琳珊不安与此,背地里与外表光鲜的小年轻偷情,轻而易举将男人堪堪维持的幸福敲得粉碎。 这个女人,是典型的既蠢又毒,鄙陋无知。 审讯室里传来许琳珊的哭声,男人的五官皱得更加难看,局促地问一名警察,“小珊怎么了?你们不要打她啊……” 明恕一撇唇角,正打算离开,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师傅!”方远航跑了过来,神情兴奋,“又要出警了!乱石下面居然还埋有一具尸体!” 第四章 猎魔(04) 第四章   猎魔(04) 强光灯照射下,一具被埋藏在乱石地中的男性尸体被挖了出来。尸体外罩一个结实的透明密封袋,在高温低湿环境下,尸僵已经彻底缓解,腹部呈初步腐败状。 密封袋尚未解开,空气中已隐隐可闻尸臭。刑警们早已习惯这种气味,却仍是本能地皱起眉。夏季处理命案,最恼人的便是避无可避的尸臭。尸臭附着性非常强,法医们通常在进行过尸检后用香菜、折耳根等物反复擦手,以此消除尸臭,但即便气味已经被盖过,心理上仍会觉得那股难以形容的怪味经久不散。 眼前这具尸体的情况还不算糟糕,若是发现得再迟十天半月,尸体在高温高湿中形成了巨人观,甚至出现“尸爆”,那才是分分钟能熏得人眼前一黑。 科普游乐场外有一条道路正在封闭施工,只能单行,法医与部分外勤被堵在路上。明恕先行赶到,戴上双层乳胶手套和三层口罩,蹲在地上查看尸体。 他并非专业法医,但多年与各形各状的尸体打交道,早已掌握基础鉴定方式。 方远航拿着一个黑皮本子站在一旁,被熏得时不时紧闭双眼。 “死亡时间在三天前,也就是7月2号。去调一下周围的监控——不仅要调公共监控,还要查周边商铺的私人摄像头。”明恕右手手指在尸体上按压,视线忽然转去一旁的尸坑。 尸坑非常浅,覆盖在密封袋上的仅有一层不到十厘米的砂土,砂土上堆着大片乱石。这种极易暴露的尸坑与凶手的抛尸行为形成怪异的矛盾感——此处没有监控,至少未来三年不会被开发,毫无疑问是藏尸的绝佳之地,可尸坑又太浅,且并非是整个游乐场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没有出现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只要下一场大雨,或者等待尸臭彻底散发,尸体必然被发现。 尸体身上及周围找不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通讯设备,显然是被凶手处理了。 模糊死者身份、抛尸,这两种行为在逻辑上都显示凶手想要掩饰罪行。 但这个浅到半个月内铁定被发现的尸坑却又显示凶手希望暴露罪行。 人的行为受逻辑驱使,而凶手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 明恕收回目光,重新注视尸体。 人死之后,相貌会出现极大改变,很多时候连亲人都会觉得“认不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初步判断死者的年纪。 被害人年龄在六十岁左右,体型略显肥胖,身高目测1米7到1米73,衣着普通,劣质深灰色西裤与条纹状T恤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廉价款。 男人全身没有锐器伤,手臂、背部却有较新鲜的於伤,口鼻、胸膛有大片血迹,颈部重伤,且扭曲程度十分奇怪。 明恕扶住他的头部,往前轻轻一托。 “致命伤在颈部?”方远航问。 “颈椎断了。”明恕站了起来。恰在这时,重案组的法医邢牧终于赶到。 一个案子牵连出另一个案子,且是性质恶劣的城市抛尸案,案情一通报到刑侦局,萧遇安就果断决定由重案组接手。 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来迟了。”邢牧比明恕年长两岁,1米8的身高,文质彬彬,是市局里的法医骨干,技术没得说,人缘也好,但世上难有完人,邢帅哥的毛病就是怕领导,并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当年明恕还没有升为重案组组长时,邢牧时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爷”自居,动不动就逗他几句,得了什么好也都记着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便常勾着他的肩,请他一道上馆子。 重案组谁都看得出来,邢牧疼明恕疼得跟亲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组长梁棹升职后,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为重案组成立之后最年轻的组长。邢牧态度登时就变了,逗是不敢逗了,饭也不请了,交流变得越发客套,老是将“领导好,领导辛苦了”挂在嘴边。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领导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块儿去,学术专研得好,为人单纯,甚至有几分幼稚,以前面对梁棹也是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于与他计较。不过“抱歉”之类的话听久了,不免觉得烦。 “你来看看。”明恕将未用过的手套和口罩抛过去,“死者应该是死于颈部遭受的重创。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这种损伤。但这两种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却完全不一样。” 邢牧点头,查看尸体后立即给出精准答复,“死者颈椎遭受钝器打击,且不止一次,具体击打情况需要进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个药理毒理检测。”明恕踱出几步,转身,“看看死者有没有被下过毒。” ? 刑侦局,凌晨。 首轮解剖已经完成,而药理毒理检测及DNA比对尚在进行。邢牧拿着尸检报告匆匆赶到,眼中虽然疲惫,却透着一缕光。 明恕叫上易飞、肖满、周愿等主要成员,在五楼的小会议室开案情梳理会。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颈椎折断。他的颈部一共被击打十二次,伤痕分布凌乱,且力道不均匀。”邢牧用红外笔在细节照片上画圈,“从生活反应上看,凶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后,还击打过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离投影布最远的位置,“能判断凶器是什么吗?”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画,“凶器有棱,是个三角柱体,单面1.3厘米,硬度较高,应该是钢材。” 易飞伸出拇指与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单面1.3厘米,那整体大概就是这么粗。” “比我想象中的细啊。”肖满是痕检科负责人,年纪不大,但已经协助明恕和易飞侦破过多起疑案,“通常用钝器杀人的情况,凶器不会这么细。越细打击难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制服对方,很可能招来反击。凶手为什么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钢材?” “一时找不到?”方远航道。 “不像激丨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凶手应当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易飞回头,隐有不解,“那为什么……” “也许对凶手来说,这样的凶器才是最称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没有往下解释,“邢哥,你继续说。”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温度直线飙升,所幸小会议室关着大半灯,而他正好站在黑暗里,只有投影仪的冷光打在他脸上,没人能看出他的脸色正由白转红。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7月2日晚上10点到12点之间。”邢牧说:“药理毒理检验现在虽然还没有出结果,但我在他的胃内容物里发现了酒精与安眠药成分。” 方远航站了起来,身子前倾,“这就是说……” “凶手向被害人下过药,在被害人已经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况下,才动手杀人。”明恕揉着眉心,片刻后道:“凶手也许是个女人。” 此推论一出,众人立马激烈讨论起来。 在刚着手分析案情时,指出凶手的性别并非合宜之举,这极有可能误导后续侦查。 易飞不赞同地看向明恕,“明队,这结论下得太早了。下药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这只是我在已知线索下第一个涌出来的想法。”明恕语气平淡,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为开着投影仪,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关着灯,仅有明恕坐的地方开着一盏灯。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内亦是大面积灰暗,他的周遭却发着光,好似一个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数命案里,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体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选择下毒下药。” “凶器与被害人颈椎的伤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来,眉心很浅地皱着——这样的神情令他看上去严肃而冷静,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较细,但这种‘细’仅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认为这样的粗细正好合适。” 说着,明恕蜷缩起右手手指,做了个握棍的动作,“凶器如果有这么粗,我们倒是能够挥舞自如,但对女人来说,或许就太沉了,反倒碍事。” 易飞想了想,“连续击打十二次,要么是泄愤,要么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这么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实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话说死,控制着讨论的节奏,食指在桌上磕了两下,“现场有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肖满叹了口气,“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没事。”明恕转向周愿,“你们技侦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乐场外各个路口的监控,重点放在7月2号晚间8点之后。” 周愿负责视频、图侦、网络这一块,任务量大,担子也重,平时不怎么开口,文静得像个女生,长相也偏秀气。 “好的。”他沉沉地应了一声,说完收拾起摊在桌上的资料,起身向门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拦他,继续主持会议。 此后,邢牧又补充了一个差一点被遗漏的信息——死者手臂与背部的伤为撞击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与凶手或是别的什么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久,DNA比对那边来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档,无法确认身份。 “那就只能挨个排查失踪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号晚上,今天已经是6号。与他关系亲密的人很可能已经报案。”明恕朝易飞挑了挑眉,“先确定尸源。” 重案组查案效率极高,明恕交待完之后,各人便回到岗位上,自司其职。 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详细查看尸检报告,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非因为苦恼,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 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显得稳重而可靠。但周遭无人时,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思考得越专注,眉头拧得便越紧。 不过,专注归专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领地”,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 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 萧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烟灰色衬衣,下穿西裤皮鞋,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然而萧遇安回来时,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见,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从初中直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 他念小学时,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当他终于升上初中,萧遇安已经去了公丨安大学。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早在他念中学时,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与家里大闹一场,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 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 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他担惊受怕,就一个想法——成为警察,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 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但正是因为进入公丨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 这倒也好,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 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自然是他追求的。从少年芳心初动,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 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 没想到,他还没有离开特别行动队,萧遇安就直接调到了冬邺市。 这是要安定下来的意思了。 “对案子有什么想法?”萧遇安温声问。 明恕回过神来,几口解决掉蒸糕,“现在线索很多很杂,连尸源都还没有确定。” “说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结轻轻一滚,“凶手的行为有点矛盾,尸坑太浅,很容易被发现。TA是希望被发现?TA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我刚才在想,张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这两个案子分开来看倒没什么,但凑到一起,就巧合得过分。” “张思浩和许琳珊社会关系简单,许琳珊并不认识死者。”萧遇安将蒸糕纸和空咖啡杯丢进纸袋里,又抽出两张纸巾递给明恕,“不过现在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过他们,还不好下结论。我提一个思路——那块乱石地,在科普游乐场里算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乱石地在脚踏飞车的轨道下方,地面凹丨凸不平,难以行走,现在正好是夏天,那里比周围更热……对,除了故意冒险的小孩,绝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往那里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迹其实很容易被保存下来。”萧遇安道:“但经过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我们的警员,还有大量围观群众,已经将痕迹破坏殆尽。”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满他们确实什么都没提取到。” 小会议室内安静须臾,明恕即将将眉心皱得更深的时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压住。 他倏地抬起眼皮,方才还紧绷着的声音忽然变得柔软。 “……哥。” 萧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后分开两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惬意地吁了口气,感到疲惫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萧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着,有什么想法,随时来找我。” 明恕平时脑子转得飞快,这会儿却犹自回味着刚才那股舒服劲儿,连眼神都有些直。 萧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连忙伸出手,没抓着人,只抓着那个纸袋。 两人各执纸袋的一半,跟牵手也没什么分别。 明恕凑过去,在萧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着嗓子道:“谢谢老板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而北城分局又突然传来消息——咖啡馆杀人案的嫌疑人鲁昆突然声称,自己是受了蛊惑,才动手杀人。 第五章 猎魔(05) 第五章   猎魔(05) 鲁昆在咖啡馆残杀两名儿童一案社会影响极大,引发了一连串恐慌与猜测。 去年,离冬邺市最近的大城市洛城,一小区内多名老人一夜之间被割喉。消息一经传出,人们自行延伸推论,认为这些老人是广场舞爱好者,无休无止地扰民,倚老卖老,长期侵占年轻人的生活、精神空间,最终招来屠刀。一时间,洛城的广场舞几乎销声匿迹,即便有“不怕死”的继续提着音箱出来跳舞,也要么将音量调到最小,要么用耳机代替音箱。 类似的一幕在冬邺市重现,主角却从热爱广场舞的老人换成了年轻的父母与他们的小孩。 往年,暑假是公共场所最吵闹的时间段,大量小孩涌入书店、餐厅,被一些店员背地里称为“蝗虫过境”。而今年,鲁昆杀童的视频飞速传播,很多父母心有余悸,不允许自家孩子再去公共场所吵闹,生怕惹到和鲁昆一样的变丨态杀人魔。 小孩在公共场合吵闹早已是一个无法被忽视的社会问题,冬邺市电视台趁机做了一档接地气的调查节目,在咖啡馆、地铁车厢、图书馆、餐厅等场所随机采访各年龄段的成年人。所有受访者均表示,或多或少都被小孩打搅过。而当记者询问是否提醒过小孩家长时,仅有三成人点头,其余七成表情各异,大多苦笑——“小孩子不懂事,现在的家长哪个不疼自己的孩子,提醒也没用,算了,忍了。” 三成曾与小孩家长交涉过的受访者里神情无奈的亦占绝大多数,因为如另七成人所说,提醒确实没有什么作用,遇到蛮不讲理的家长,还会引发肢体冲突。 一位辞职准备公务员考试的女士说,她以前在社区图书馆复习,周围少不了吵闹的孩子,提醒过一次,对方不听,后来她只得在写字楼租了工位。 “父母都是成年人,不傻的,自己小孩闹,他们能不知道吗?如果是有素质的父母,小孩第一次在不该喧哗的地方大喊大叫,他们就会主动制止,制止不住就立即带走。那些不管的父母,根本就是故意的,只在乎自己小孩玩得开心,不在乎是否打搅到他人。这种父母你再怎么提醒都没用,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们不是装睡,是装不知道,一个道理。” 这位女士的话最终被剪辑到了节目中,引发强烈共鸣。观众认为她一针见血,犀利敏锐。 但其实,这并不是记者听到的最犀利的言辞。 两位受访者说,自己也曾经很想杀死在书咖大叫的小孩。 “你简直想象不到小孩吵闹起来有多可怕,恕我直言,在禁止喧哗的公共场合大叫的小孩与他们的父母都该死!他们能够没有任何负罪感地杀死我们的时间与空间,那反过来,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杀死他们?” 这样的话当然不可能剪入节目,却在侧面反映出一部分人的确深受小孩吵闹困扰。 舆论不断发酵,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认为鲁昆太偏执,其行为不可取,但极小部分人却认为鲁昆做得好,是为民除害。 不管外界怎么议论,这起案件本身非常简单清楚。案发时目击者众多,又有视频监控,鲁昆也认了罪。而后专家为其做过两次精神、心理方面的鉴定,认为他不存在精神障碍,更没有大众猜测的“多重人格”。身体方面的详细检查则证明,他没有沾染过任何毒品、致幻剂。 这案子北城分局完全能够处理,无需报到刑侦局,但当所有人认为尘埃落定时,鲁昆突然一改之前的说法,坚称自己是无辜的,是受到他人蛊惑才杀人。 去年发生在洛城的邪丨教恐袭案给整个公丨安系统敲响了警钟。那起案件中,邪丨教头目以催眠为武器,杀害了大量民众,甚至腐蚀了在职警察。与邪丨教有染的洛城前特警支队队长韩渠至今生死不明。 此案之后,冬邺市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切与心理操控有关的案子,哪怕仅是八竿子打着一丝儿,都必须由市局处理。 鲁昆突变的说辞令北城分局刑侦支队副队长王豪大为恼火,不得不将案子交给市局。 前几日,他与明恕狭路相逢,丢下豪言壮语,一说明恕没资格管这案子,二说非得上头下命令,他才会将这案子送到市局。 当时他有着顶顶的自信,认为鲁昆这事儿在自己手上肯定结了。没想到鲁昆说辞一变,不等上头下命令,队长和分管刑侦的副局就把人转到市局去了。 不用说,鲁昆到了市局,铁定是交给重案组审。 他向来看不惯明恕,觉得这人花里胡哨,虚有其表,娘炮似的,靠着一张脸混到现在的位置。偏偏整个重案组都把明恕捧着,吹得如当世神探。他自是不服,连重案组也看不惯,几次三番声称早几年重案组就跟他抛过橄榄枝,被他拒绝了。 眼睁睁看着鲁昆被带走,他低骂一声,恶狠狠地唾了一口。 ? 明恕熬了一宿,尽管夜里被萧遇安投喂过一顿,但除去被案子勾起的那股兴奋劲儿,精神上还是有些疲乏。 鲁昆坐在审讯椅上,双手戴着手铐,比在书瀚咖啡馆滥杀无辜时萎靡憔悴了许多,胡子拉碴,皮肤暗黄,干裂的嘴唇爆出血丝。 “你说你犯案是受人蛊惑。”明恕凝视着他,冷感的目光直刺他的双眼,“受谁蛊惑?怎么蛊惑?” 在北城分局时,鲁昆说到“蛊惑”二字时几乎发狂,像被困住的野兽一般嚎叫,眼神混乱,又哭又笑,大呼冤枉,整一个精神病患者,连王豪都镇不住。 但此时,被明恕这么看着,他的气势彻底颓靡下去,双手绞在一起,频繁搓动,裂开的唇张开又闭上,半天吐不出一句话。 明恕食指在桌上敲击,视线始终未从他脸上移开,声音愈冷,“你看清楚,这里不是北城分局,是刑侦局重案组,专门对付你这种人的地方。” 鲁昆不由自主地收肩,脖颈与下巴异常僵硬。 明恕道:“我再问一次,谁蛊惑你?怎么蛊惑?” 半分钟后,鲁昆哆嗦道:“墓……墓心!” 明恕没听清楚,“MU什么?哪个MU?” 坐在一旁的方远航露出诧异的神情,“墓心?坟墓的墓,心脏的心?” 鲁昆眼中的红血丝好似突然有了生气,像寄生虫一般曲曲拐拐地爬动。 “是!”他惊叫道:“就是墓心!就是她害了我!” 明恕扭过脸,“你知道这个人?” “师傅,你从来不看小说吗?”方远航说:“墓心是近几年最火的悬疑小说作家,本本畅销!” “悬疑小说?”明恕还真不看小说,一是天生没有文学细胞,喜欢不起来,翻书就打瞌睡,二是没有时间,不是专研在案子里,就是接受特警的专业训练。 “是她蛊惑了我……我以前不是这样……”鲁昆断断续续地说:“她教唆我去杀人!如果没有她,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明恕打量着鲁昆,心中渐渐有了数,“你说的‘蛊惑’与‘教唆’,是指墓心的小说?” 鲁昆鸡啄米似的点头,“墓心说,有的人就是该死!法律惩罚不了他们,我们自己就该拿起武器!” 明恕无奈地叹一口气,“那你见过墓心吗?” “师傅。”方远航说:“墓心只是一个笔名,据我所知,这人从未露过面,是男是女,是否在国内都没透露过。” “墓心是女人!”鲁昆激动起来,“我听了她的话,才会去杀人!” “喂喂喂!”方远航嗤之以鼻,“看本小说而已,入戏太深了吧?” 明恕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再睨了鲁昆一眼,拍了拍方远航的肩,那意思是“这里交给你”。 所谓的“蛊惑”原来是嫌疑人的臆想,明恕略感无奈。 这个鲁昆有点意思,之前都认罪了,却突然将一个悬疑作家扯进来,这行为可以有多种解读。如果没有别的要事,他会留下来,听鲁昆从头到尾掰扯完。但现在显然不能浪费时间,另一个疑点更多的案子还等着他去侦破。 ? 罗祥甫今年62岁,年轻时在冬邺市下面的乡镇教语文,是绘制黑板报的行家,如今在市书画协会任干事,与妻子康玉住在西城区一栋年头颇久的居民楼里。 两人育有一子,目前在外地工作。 康玉6月下旬与姐妹结伴旅游,7月4日返回家中,发现罗祥甫不在,电话亦打不通,而此前两天,罗祥甫就已经不接电话了。康玉找遍了所有能找的地方,问了所有罗祥甫认识的人,都说这几天没有见过罗祥甫。 康玉深感罗祥甫出了事,于当日报警。 经失踪人口对比,被埋在乱石地之下的男人,正是罗祥甫。 在命案侦查中,受害人身份的确定是极其关键的一步。绝大多数命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有的牵涉到利益、金钱,有的是宿怨叠加,冲动犯罪。 现下,排查罗祥甫的人际关系成了重中之重。 康玉认过尸之后,情绪平静得不大符合常理,一言不发地坐在问询室,过了十来分钟,眼眶才飘出一缕红。 明恕并未立即与她攀谈,让人给她倒了一杯水,不做声色地陪着她。 在派出所送来的视频里,康玉报警称丈夫失踪时,也不见多着急,反倒是条理分明,列出了几个罗祥甫可能去的地方,最后轻声叹息,猜测罗祥甫可能已经遇害了。 处理失踪案的民警见惯了情绪激动的居民,对自始至终都很冷静的康玉印象非常深刻,送视频时还顺道提了一嘴——“这阿姨有点奇怪,通常家里有人失踪,再镇定的人都镇定不到哪里去。她倒好,好像就等着这天似的。” 明恕反复调看视频,觉得康玉的反应的确值得关注。 放眼全国,夫妇矛盾导致的凶杀案比比皆是,有的人生生忍了二三十年,一朝爆发便不可收拾,导致惨烈后果。 但罗祥甫遇害时,康本不在冬邺市,酒店监控、交通监控都可作为证据。 康玉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你报警的时候说,罗祥甫可能已经遇害。”明恕从报警当日的情况入手,“你认为他可能被谁所害?” 康玉很轻地“啊”了一声,“我……” “不用紧张。”明恕语气略缓,“我只是在想,你提出‘遇害’,那你心中应该有一个猜测。” 半晌,康玉摇了摇头,“老罗没有精神上的疾病,不可能是自己走失,那么最坏的结果就是被人所害。至于这个人是谁,我没有头绪。” 这个解释显然说服不了明恕,他支住下巴,“说说你最后一次见到罗祥甫时的情况。” “这次旅行我本来不会去。”康玉拿起桌上的纸巾,在眼尾处碰了碰,纸巾并没湿,随后被她攥进手中。 明恕顺着问:“那为什么后来又去了?” 康玉叹了口气,苦笑,“老罗上了年纪后,耳朵变得很背,我对他说什么,他总是听不到。我们在家里习惯大声说话,其实这样我……我也很累。” “上个月,他协会里的朋友到家里来做客。我准备了一些酒菜,叫他来端。他听不见,我就大声喊了好几回。他当时就给我甩了脸色。晚上他的朋友离开,他跟我大吵一架,意思是我当着他朋友的面对他大呼小叫,让他丢了面子。” 说到这里,康玉眼中才真的有了泪光——也许是终于将情绪酝酿出来了,也许是当真心有感怀,“我气不过,这些年我因为他耳背,没少受过气,他居然还这么说我。过了几天,我的朋友邀我去洛城旅游,我不想在家里日日对着老罗,便交了团费。离开那天,老罗什么都没跟我说,却清早起来给我卤了一锅鸡脚鸭掌,还做好了凉面,留张字条,让我们带去火车上吃。” “我看着那些东西其实就原谅他了。”康玉越说越慢,“偶尔给他打个电话,准备回来后好好给他做顿饭。没想到……他就这么去了。” 一段沉默后,明恕说:“你与罗祥甫的感情,似乎不算太深。” 康玉猛地抬起头,眼中光斑闪烁。 在六十岁左右的女性中,康玉算保养得不错的,皮肤虽然有些松弛,但色泽不错,说是不到五十岁也有人相信。 “我……”康玉在与明恕对视一秒之后别开视线,“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感情怎么会不深?” “但在你的反应中,我看不出多少悲伤。”明恕语调几乎不变,平铺直叙得叫人心惊。 “你怀疑是我杀了我丈夫?这怎么可能?”康玉身子向前倾,眉心向上耸起,“我不是这样的人,我为什么要杀他?” 明恕摇头,“我这么问,不是因为我怀疑你。罗祥甫遇害,被抛尸,而你是他的至亲,我们要查案,就必须与你打交道,在你这里寻找线索。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康玉先是怔愣,然后紧张地点头。 明恕认真看人的时候,眼神与表情有种难以说清的魅力,加上那一把刻意模仿萧遇安的声音,轻易就能让被他注视的人缴械。 “我现在打算去一趟你家。”明恕说,“路上我们详细聊一下。” 康玉面有难色,最终点头,“嗯。” 罗祥甫所住的小区背靠一个农贸市场,人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小区没有专业的物管,白天三个门都开着,仅有几位居委会的大爷大妈在门岗位置上轮流看守。但这门岗形同虚设,大爷们下棋,大妈们打牌,根本不管是否有陌生人进入小区。外面的摩托车、野三轮为了抄近路,时常从小区中穿过,有时连小货车也往里面开。偶有一位大妈骂两句,司机们根本不当一回事。 明恕观察了一会儿,同事跑来说小区里的摄像头现在只有两个还能使用,一个在2栋出入口,一个在西门上。 不巧的是,罗祥甫住在4栋。 “把两个摄像头近期拍到的视频都调出来。”明恕吩咐道:“重点关注西门的摄像头。” 闻言,康玉欲言又止。 明恕看向她,“你有什么想说?” “那个……”康玉犹豫道:“老罗从来不从西门出入,他嫌西门正对农贸市场,脏乱差。西门的摄像头不可能拍到他。” 明恕默了片刻,意义不明道:“没关系,总是要查的。” 4栋4-4,正是康玉和罗祥甫的家。 痕检科先行进入,肖满在看到这个门牌号时明显一怔,扭头看明恕,明恕却一扬手,示意他少开小差,抓紧时间干活。 室内是三室一厅,未出明恕意料,康、罗二人是分房睡。 康玉有些尴尬,“我们作息时间不大一样。” 明恕环视着客厅,捕捉到一丝微妙的古怪,中老年夫妻分房睡并不罕见,但是若要问其中缘由,妻子多半会抱怨丈夫打鼾、有体臭。而康玉提到的却是作息时间差异。 一对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作息时间能冲突到分房睡的程度? “罗祥甫的作息打搅到你休息了?”明恕问。 “他睡得很晚。”康玉说:“老是深更半夜整理他拍来的照片。” “罗祥甫喜欢摄影?”明恕已经看到了书房玻璃柜里的“长枪短炮”。 流行话叫“单反毁一生,摄影穷三代”,罗祥甫身为市书画协会干事,又热衷摄影,看来颇有艺术细胞。 但康玉的眼神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不满、鄙夷、不屑一顾,“什么摄影啊,拍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 明恕在意道:“乱七八糟?” “全是年轻小丫头!”康玉愤愤不平,情绪的起丨伏甚至超过了得知罗祥甫遇害之时。 “明队!”易飞在电脑前喊道:“你过来一下。” 明恕走过去,一眼便看到屏幕里凹丨凸有致的美女。 “原来是个街拍爱好者。”易飞点着鼠标,不同年轻女人的照片飞快变换,“这起码也有上千张了。” “他成天就弄这些!”康玉说:“以前大家都说我嫁了个老实人,说他不抽烟不喝酒,没有坏心思,闲暇时间都花在书画上,有文化,是个知识分子。但是现在你们看呢?别人找他出作品、赚外快、帮忙鉴定,他通通推了,抱着个相机就去外面拍姑娘。白天拍,有时晚上也拍,半夜不睡觉,盯着这些看。你们说,这为老不尊像什么话?” 第六章 猎魔(06) 第六章   猎魔(06) 人是秘密的容器,锁一旦打开,无穷无尽的秘密就会倾泻而出。 针对罗祥甫的人际关系排查进行了整整一个白天,及至深夜,罗祥甫的形象已经由一个扁平的名字,渐渐变得立体而生动。 与冬邺市大多数六十来岁的男性相比,罗祥甫的社会关系要复杂一些。 早在二十多年前,他就从乡镇小学离职,之后不再从事固定的工作,而是靠给各行各业的老板画画写字、鉴定书画真伪而赚取文雅的佣金。这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前卫”的。而康玉是中学教师,工资虽不多,却受人尊敬。夫妻俩共同抚养一个孩子,生活过得轻松有味。 罗家的房子虽然不怎么样,罗祥甫平时的衣着打扮也上不了台面,一到夏天就是几十块钱的T恤与洗出线头的西装裤,脚穿一双灰不溜秋的皮鞋,但实际上,罗家的经济条件并不糟糕。几年前,罗家独子罗小龙去外地创业,罗祥甫直接支援了两百万。 两百万绝不是小数目,一个普通家庭东拼西凑都不一定能凑够两百万。而拨出这笔钱之后,罗家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影响,之后罗祥甫爱上了摄影,昂贵的相机、镜头攒了不少。最初,罗祥甫拍得最多的是风景,时常报一个老年团,冬邺市周边都去了个遍。大约从两年前起,他不再拍风景,转而主攻人像,成了如今随处可见的街拍爱好者,拍的全是腿长颜靓的美女,偶尔拍几张幼小可爱的女孩。 在市书画协会,罗祥甫的口碑不怎么好。 国人讲求“人死为大”,人一旦死了,只要不是罪大恶极,生前的恶名几乎都会淡去。可这条道理放在罗祥甫身上,却行不通。 “老罗这人吧,水平其实不怎么样,懂得赚快钱罢了。”这是比较委婉的说法。 “罗祥甫也就是用我们协会的名字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忽悠外面那些不懂行的大老板,回头又装出一副才高八斗的清高样。你说你在外面装就算了,回协会里你还装什么装?谁不知道你罗祥甫什么德性?清高给谁看呢?清高还赚什么黑心钱?”这是不大客气的说法。 协会副会长尹庆栋算是与罗祥甫有几分交情的人,一个月前罗祥甫请到家中做客的几人里,就有尹庆栋。 “老罗去世了?遇害?”得知罗祥甫是一起凶杀案的被害者,尹庆栋面色登时苍白,先是诧异,而后目露恐惧,一副不肯相信的样子,“抓到凶手了吗?” 明恕直视他的双眼,这一过程持续了二十来秒,“现在还没有关于凶手的线索,所以我们才到协会了解情况。” 尹庆栋额头已经渗出冷汗,稀薄的双眉紧紧拧起,低喃道:“谁会杀了老罗啊?” 明恕与数不清的被害者关联人群打过交道,此时审视尹庆栋,就像看一尊情绪模型。 一个人遇害,他的朋友必然感到震惊,震惊之后,是浓烈的悲伤,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都会给亲友带去伤痛。不过与正常死亡不同的是,凶杀必然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但这种恐慌不应超过悲伤。 反观尹庆栋,他是罗祥甫的朋友,此时展现出的却只有震惊与畏惧,丝毫不见伤痛,即便有伤痛,也浅淡到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尹庆栋是否真的算罗祥甫的朋友,还得打一个问号。 明恕不免想到康玉。得知丈夫被人杀害,康玉的反应也有失常理,好似罗祥甫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朝夕共度的人,而只是村口见过一两回的猫狗。 妻子如此,朋友也如此,看来罗祥甫的死有几分“轻如鸿毛”的意思。 “可惜了。”尹庆栋勉强镇定下来,话语间不见多少真诚,“老罗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的离开对我们协会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 这话毫无疑问是打官腔。明恕直截了当地问:“罗祥甫在协会里与谁产生过比较严重的矛盾?” 许是没想到面前这位年轻警察问得如此直接,尹庆栋怔住片刻,“老罗……老罗最近几年来协会的次数不多。大家与他接触得少,偶尔可能有小摩擦,严重的矛盾应该没有。” “来协会的次数不多,是说他都在外面赚快钱?” “这……” 明恕语气一肃,“罗祥甫的死涉及命案,尹会长,请配合我们的调查。” 常年浸淫在艺术氛围中,尹庆栋乍一看有几许仙风道骨,像个执剑策马的侠士。可这仙风道骨就像一层薄薄的衣衫,轻轻一扯,就滑落在地。 失去仙风道骨的尹庆栋不像侠士了,倒像个故弄玄虚的江湖骗子,“那我就照实说了吧。协会里大部分成员都不大瞧得上老罗。” 明恕问:“因为他以协会的名义给他自己的生意打广告?” “这是后来的事。”尹庆栋说:“大家瞧不上他,最早是因为他‘俗’。” “俗”这个字在普通人眼中可褒可贬,但在书画界,一个人或者作品如果被评价为“俗”,那就等于是个低劣的笑话。 明恕点头,“继续。” “老罗其实根本不大会画画,字写得也就那样。他以前是在学校里画黑板报的,在学生老师间当然算‘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但在我们这儿,根本是连门槛都摸不到。凭老罗的水平,原本入不了会。但当年我们协会一穷二白,他一来就送了三台风扇。”尹庆栋尴尬道:“老会长就接纳了他,还亲自指导过他。那时我们其实都没有想到,他加入协会的目的不是提高自身,也不是为了交流,只是为了得到一张名片,然后利用这张名片,去‘骗’那些老板们的钱。” 明恕默了几秒,将话题往回拉,“瞧不上是一回事,得罪是另一回事,罗祥甫得罪过什么人没?” 尹庆栋紧皱着眉,“你怀疑是我们协会里的人杀了老罗?” “常规问题而已。”明恕说。 尹庆栋愈加紧张,“不至于,真不至于。老罗早几年想融入我们,经常请我们喝酒吃饭,我也是从那时起与他有了几分交情。但很多人仍旧瞧不上他,不搭理他,久而久之,他就不再套近乎了,来协会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专注赚钱去了。你们要查疑凶,在我们这儿不会有收获的,不如去查查他的家人,还有那些和他有金钱往来的老板。” 无需尹庆栋提醒,明恕早就派人逐步排查,此时听他如此一说,索性问道:“他的家人?你知道些什么?” 尹庆栋略有迟疑,“老罗和他老婆康玉,还有儿子罗小龙感情都不怎么好。” “是吗?但罗祥甫失踪之后,是康玉四处奔走。”明恕故意道:“她很着急。” “奔走而已,说明不了什么。着急更说明不了什么,你怎么知道她不是装出来的?我这么说吧,我也是书画这一行的,老罗的水平在我这儿确实不够看,他投机取巧,但不偷不抢,为的不过是赚钱养家,这总不是罪过吧?”尹庆栋扯了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事,又道:“他也是为了他那个家庭赚钱,这还真没错。那些大老板打钱很大方,动不动就是几万十来万,但老罗吃穿用都跟个刚进城的土老皮似的。为什么?因为钱都给他那不成器的儿子和大手大脚的老婆挥霍了!” 明恕记得,康玉不仅保养得不错,衣着也是中上等。 若是康玉与罗祥甫站在一起,恐怕看不出是一对夫妻。 “有次喝了酒,老罗跟我说过,年轻时穷怕了,老母亲得了病没钱医治,没熬多久就走了。”尹庆栋接着说:“他一门心思扎在赚钱上,又舍不得给自己花钱,我们笑他掉钱眼子里去了。他说他赚的钱,一些给康玉花,一些攒着以防不测。” “罗祥甫给了罗小龙两百万的事,你知道?” “知道啊,怎么不知道?老罗说过好几次,看得出他很高兴——能帮儿子,哪个当父亲的不高兴?对了,后来罗小龙做生意亏了钱,又找老罗要过钱。” 明恕挑眉,这倒是一条新信息,“要过多少?罗祥甫给了?” “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最近。”尹庆栋回忆道:“上个月老罗约我、老傅、老李去他家做客时说的。当时他还没给钱,跟我们抱怨罗小龙没有经商头脑,给多少钱都是打水漂。至于后来给没给,我就不知道了。” 明恕立即问:“那你记不记得,罗祥甫那天和康玉闹过矛盾?” 尹庆栋奇怪道:“康玉跟你说过?” 明恕答非所问,“闹得厉害吗?” “其实也不算闹。”尹庆栋说:“就康玉单方面跟老罗吼,说老罗不该在外人面前贬低儿子。哎,你说这有什么?老罗心情不好,倾述一下也不行吗?父亲的钱就不是钱,就能随意挥霍了?也亏得老罗有钱,性格又软弱,罗小龙才能从他那儿一笔接着一笔地榨。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就算老罗没有遇害,长此以往,也会被罗小龙榨干。” 这话与康玉说的就不同了。明恕打量着尹庆栋,想着康玉不久前的解释。 这二人之间,一定有人在说谎。 问题在于是谁在说谎,谎言于谁更有利。 “还有呢?”明恕脑中转得极快,脸上却风平浪静,“和罗祥甫打交道的那些老板,你有印象格外深刻的吗?” “这我可不敢随意说。”尹庆栋接连摆手,“你们警察厉害,你们可以自己去查。” 明恕眯眼笑了笑。 尹庆栋连忙解释,“我只听老罗说过有些老板欠他钱,但确实不知道是谁,我总不能乱猜吧?” “最后一个问题。”明恕说:“罗祥甫沉迷摄影这件事,你了解多少?” “你算是问对人了,早前我还陪他去买过摄像头。” “康玉说他自从有了这个爱好,连生意都不怎么接了?”明恕模棱两可地抛出信息,只等尹庆栋打开话匣。 “康玉还有脸说?”尹庆栋干笑,“老罗就是家庭生活不如意,才将摄影当寄托。康玉只顾自己和罗小龙,常年对老罗冷暴力,老罗回家也好,不回家也好,都没个人关心关心。” 明恕以前处理过家庭冷暴力案子。现在有很多人认为家暴不管是冷暴力还是传统暴力,受害的都是女性,其实不然。在不少中老年家庭中,承受冷暴力的相当一部分是男性。 “罗祥甫拍的大多是年轻女性。”明恕问:“他有没有给你看过照片?” 尹庆栋张了张嘴,叹气,“看过的,他每次给我看,都显得很开心。但你说他一老大爷,追着小姑娘拍照叫什么事?往前几十年,这就是有伤风化,得坐牢的!我劝过他,但他不爱听,说他为家人奔忙了一辈子,几十年都只想着赚钱,如今到了这把岁数,才好不容易有了个爱好,让我们谁都别劝。” 明恕靠进椅背里,梳理着大量涌入的信息。正在这时,周愿一个电话打来,“明队,监控有发现!” 画质不佳的视频里,7月1日夜间10点24分,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行迹诡异进入罗祥甫所居住的小区,11点57分原路离开。 该男子正是罗小龙,而捕捉到他的摄像头被安装在小区西门,是唯二能工作的摄像头之一。 “明队。”周愿个头小,声音也小,“我记得你叫我去调视频时,康玉说罗祥甫不会由西门进出,我们查西门摄像头是白费力气。” 明恕当然也记得这个细节,更记得在罗家时,康玉说罗小龙已经几个月没有回过家,目前正在赶回冬邺市的途中! 罗祥甫遇害前一日,罗小龙莫名出现在小区,而在这之前一个月,罗祥甫向朋友抱怨儿子经商失败,又找自己要钱。 罗小龙深夜归家,是否与罗祥甫产生过金钱上的纠纷? 罗祥甫的死,与罗小龙有关? “罗小龙现在在哪里?”明恕寒着神色问。 第七章 猎魔(07) 第七章   猎魔(07) 罗小龙失踪了。 “和我儿子有什么关系?”康玉再次被请到重案组的问询室,语气神态与之前全然不同。 明恕与她对视十来秒,在她别开视线时道:“我对你的反应很好奇。” 康玉猛抬头,“你什么意思?” “罗祥甫和罗小龙是你最重要的亲人,对吧?” 康玉疑惑地抿住唇。 明恕又道:“罗祥甫失踪,是你报的警,当时你情绪平静。现在我告诉你,罗小龙也失踪了,你的第一反应仍旧不是着急。” 康玉脸色渐白,脖颈线条频繁收紧。 “罗祥甫的失踪已被证明是遇害,你情绪波动不大,我可以理解为你们夫妻俩感情不睦,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明恕一个转折,食指在额角点了点,不紧不慢道:“你已知你的儿子也失踪了,人之常情,或者说为人母的惯常反应,难道不是担心罗小龙也遇到了不测?” 康玉双眼睁大,呼吸一滞,整个人如雕塑般静止了几秒。 “我……” “你?” 康玉摇头,眼神慌乱,“你不要问我!我不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小龙了!” 明恕冷眼看着他,“你不担心罗小龙,第一反应是撇清罗小龙与罗祥甫遇害的关系。我来推测一下,这是因为你心里清楚,罗小龙很安全,他的失踪是自主行为,而不是像罗祥甫一样,被人所害。” 康玉瞠目结舌,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这比自己儿子还要年轻的警察,不明白对方怎么能从自己一个细微的反应,挖掘出这么多信息。 明恕站起来,围着桌子踱了半圈,然后双手撑在桌沿,背部微躬,恰好挡住一部分灯光,令阴影投射丨在康玉脸上。 “康女士,7月2号,你丈夫遇害当天,你在洛城旅游,不具备作案条件。但你的儿子罗小龙,不在场证明就没有你这么充分了。”明恕说:“案发前一天深夜,罗小龙出现在你们家所在的小区,正好是从你认为拍不到什么的西门出入。在这之后,他四次与你通话,每次时长都在5分钟以上。” 两粒冷汗从康玉额前滴落,她吞咽着唾沫,面容忽然显得老态。 “如果你知道些什么,最好别隐瞒。”明恕很浅地笑了笑,“因为即便你隐瞒,我也能查清真相——顶多是多花一些时间而已。但我查清和你自己供述,这两者的结果完全不同。如果你想帮你的独子,最好帮我省点儿力,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几分钟后,康玉双手捂住脸,喉咙发出压抑的哭声。 “和小龙真的没有关系,你们不要抓小龙,他不是凶手!” 明恕并未因这突然迸发的母爱而动容,“罗小龙在哪里?” ? 根据康玉提供的信息,罗小龙于凌晨在邻市的旅游客运站被抓获。若是再迟一些,他将乘管理混乱的大巴赶往边境城市,并在那里非法出境。 重案组专门管理外勤小组的徐椿将人带回来时,明恕还在另一间审讯室里。 鲁昆拒不认罪,精神日益癫狂,一口咬定自己受悬疑小说家墓心蛊惑,自己只是一把刀,而真正的凶手是墓心。 侦办一起案子时,还要同时把控另一起案子,亏得明恕年轻却沉稳,身体与头脑都处在最佳状态,才不至于陷入难以招架的混乱。 审讯室外响起敲门声,明恕让方远航去开门。刚才通讯仪响过一次,说是罗小龙带到了,叫他马上去。他还有话要问鲁昆,想再耽误两分钟,结果就直接有人来催了。 门打开之前,他并不知道来的是萧遇安。 “萧局!”方远航惊讶道。 明恕立即侧过身,见萧遇安正看着自己。 “萧局,你怎么来了?”当着外人面,明恕神情自若,公事公办的态度。 “我和他聊几句。”萧遇安冲鲁昆一抬眼,视线又转向明恕,“你忙你的去吧。” 顶头上司都发话了,明恕没有再留下去的理由,拿上笔记本,向萧遇安匆匆一点头,“那我就先走了。” 萧遇安温和地笑了笑,那笑容没有分毫攻击力,却莫名带着些许威慑。 是察觉到了。 他眨巴两下眼,目光在萧、明二人间一转,感觉到一丝把握不住的东西。 ? 和罗祥甫的穿着风格不同,罗小龙即便是准备逃去国外,仍周身名牌,手腕上戴着价格不菲的佛珠与名表。 但一身行头再值钱,都掩盖不住他此时的惊慌与胆怯,还有眉眼间的疲惫。 “你跑什么?”明恕不跟他客气,将座椅拖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罗小龙眉头狠皱,像是受不了这声音,“我,我没有杀我爸!” “巧了,我还没说你杀了罗祥甫。”明恕似笑非笑,眼神锐利,“先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跑?罗祥甫遇害,你身为独子,本该立即赶回来配合调查,但你却打算去边境。” “我不跑,难道等着你们来抓我?”罗小龙双目圆瞪,分明是愤怒的模样,却又显得懦弱。 “你做了什么,我们要抓你?”明恕说:“罗祥甫被人杀害并抛尸,我们要抓的是凶手。你恰好就是凶手?” “我不是!”罗小龙几乎要站起来。 “那你为什么认为我们会抓你?” “我……” 明恕忽然正色道:“7月1日晚上,你和罗祥甫之间发生了什么?” 一听这个时间,罗小龙竟然发起抖来,“我回家……看……看望他。” “只是看望?” “只是看望!我工作很忙,很久没有回过家了。这次在冬邺市有个生意要谈,顺路回家看看他。” 明恕问:“什么生意?” 罗小龙张嘴又合拢,支吾道:“就是一个生意。” “你根本没有生意要谈。”明恕说:“你是专门回到冬邺市,找你父亲要钱。” 罗小龙冷汗如麻,“不是,不是……我没有找他要钱!” 明恕让人取来尸检报告,“当晚,你与罗祥甫因为钱的事发生争执,并伴有肢体冲突。换言之,你打了你的父亲。” “是他先动手!”罗小龙畏惧地喝道:“我不过是挡了几下!” 明恕将尸检报告放到一边,“我劝你先冷静下来,然后把当晚以及第二天发生的事,还有你为什么要跑,一点不漏地说清楚。” 罗小龙花了半个小时,才勉强镇定下来。 “我的公司需要一笔资金,三百来万的样子,我上个月就跟老头子商量过一次,他不仅不肯出,还骂我是败家子!当时时间还有余裕,我打算自己先想办法。但这年头,借钱太不容易了,我……我就让我妈给他做做工作。他一直顺着我妈,我以为没有问题,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妈大吵一架,把我妈给气走了。” “上月底,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得回来请他把钱借给我。我借条都写好了,等资金周转起来,我一定还给他。结果他说什么都不肯,还抄起茶杯砸我!”说着,罗小龙指向自己的右颈,那里依稀能看到伤痕。 “就是这里,茶杯砸过来时,我差点痛晕!你们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故意打他。他砸我,我总得护着自己对吧?我只是推了他两下,他摔在地上,一时没能站起来。” 明恕问:“然后你在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就这么走了?” “不走我能怎么办呢?”罗小龙说:“他疯了,他根本不会给我钱!” “疯?怎么说?” “他成天上街拍美女,这还不叫疯?我妈都被他气出病来了!” 明恕又问:“你离开之后,去了哪里?” “酒吧。”罗小龙擦着汗,“812酒吧和滨江会所,我是这两个地方的会员,你们不信可以去查监控。” “7月2号全天你都在会所?” “那倒不是。”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冬邺市?” “3号早上。” 明恕说:“也就是说,罗祥甫遇害时,你就在冬邺市?” 罗小龙再次激动起来,“你刚才不是问我为什么要跑吗?好好好,我现在就告诉你!因为我去找过老头子,他现在死了,你们如果抓不到真凶,一定会将我当做凶手,对我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一直没吭声的记录员都听不下去了,“你活在哪一年?没看见这个摄像头吗?我们审问你的录像将直接传到监察部门,谁敢对你刑讯逼供?” 明恕倒是平静许多,“2号当天,你到底在哪里,在干什么?” 罗小龙像是受了记录员话的刺激,突然眼中放光,“你们不能刑讯逼供?” 明恕重复,“2号当天,你在干什么?” 半分钟后,罗小龙笑了起来,嚣张而愚蠢,“老头子不是我杀的,我只在1号晚上推过他,其余的不关我的事!” 明恕盯着他,也笑了,“你是不是认为,我只查命案,不管别的案子?” 罗小龙的笑声戛然而止,“你说什么?” “很好理解——你在罗祥甫遇害之前与他因为钱发生过冲突,他遇害当天,你正好就在冬邺市,你知道警方一定会怀疑你,所以你在得知罗祥甫已死之后,立即逃往边境。”明恕语气不疾不徐,几乎算娓娓道来。 罗小龙却仍未理解,“我说过,我怕你们对我刑讯逼供,所以……” “所以才逃走?”明恕手指丨交叠,“但正常人的正常反应难道不是向警方提供不在场证明?为什么要跑?” 罗小龙哑然。 明恕眼色一寒,“因为你无法提供。” “不!”罗小龙拼命摇头,“我不是凶手!” 明恕竖起食指与中指,“逻辑上,你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你就是凶手。” “你胡说!”罗小龙调出来,“我什么都没做!” 明恕并不理会,“第二,你不敢说你2号当天在干什么?” 罗小龙气喘如牛。 “这就很好猜了。”明恕一笑,“你那天做的事同样涉及犯罪,你犹豫不决,最终选择了跑路。” “不是这样……”罗小龙焦躁地拍着桌子,“我没有!” “假设你确实不是凶手,那我大胆猜一下你当天在做什么。”明恕声调往下一压,“吸丨毒与贩丨毒,你选一个。” 第八章 猎魔(08) 第八章   猎魔(08) 面对毒检阳性报告,罗小龙不得不承认,罗祥甫遇害当天,他从滨江会所离开之后,前往北城区的城外居温泉酒店,并在那里与佳丽厮混、吸食甲基苯丙胺。 “我不敢说!城外居不是我这样的人惹得起的,如果我将他们牵连进来,我……我和我妈就死定了!” 涉毒的案子一般不由重案组负责,明恕立即通知陆雁舟,将线索转给了特警总队。 “原来是城外居。”陆雁舟说:“这地方我们已经观察过一段时间了,怎么,现在居然被你们重案组给盯上了?” “听你的意思,这城外居有点名堂?”明恕问。 “何止是有点名堂,现在城外居抛出来的那些管事的,其实全是给人打工的马仔。”陆雁舟语气不太好,“我们迟迟没动手,就是因为还没挖出藏在后面的人。现在就是把那些经理老板都给抓了,也只是除掉表面的蟑螂而已。” “那你们……” “嗯?” 明恕叹气,“算了。你们先查着,有什么需要告诉我一声,就算重案组抽不出人,还可以看能不能刑、特联动一下。” “行,你忙你的吧。”陆雁舟爽朗地笑了笑,“案子破了你请我撸串。” “为什么不是你请我?” “咱俩什么关系,还分你我?你是我的,你的钱是我的,你的串也是我的。” 明恕:…… 陆雁舟是个直男,且是个俊美的直男。明恕时常感到无法理解俊美直男的思维。 这种“你是我的,你的××是我的”之类的话,萧遇安都没跟他说过。 他代入萧遇安想了想,登时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技侦组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已经调到了城外居周边的公共监控。他连忙回神,朝技侦组赶去。 视频证实,罗小龙于7月2日下午4点32分进入城外居,直到3日早晨7点57分才离开,不具备杀害罗祥甫的条件。 凶手另有其人。 另一边,与罗祥甫有利益往来的商人们已排查完毕,一人拖欠罗祥甫债款,一人与康玉关系不清不楚,但都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买凶杀人的迹象。 “老罗去年给我画了一幅画,当初说好60万。”王雄在茶叶市场做批发生意,八字眉,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钱我是早就准备好了,但书画协会有位行家跟我说,老罗的画根本值不了这个价!我只是做小本生意,60万不是个小数目了,画得好我肯定愿意掏钱,但老罗根本就是在忽悠我!我跟他们协会很多人打听过了,才知道老罗只是名声在外,专门打着市书画协会的旗号,赚外行的钱。我跟他当面对质,他也默认了。” “所以你一直没有付款?”明恕问。 “我付了5万!”王雄伸出五根手指头,“我调查过,他那画只值这个数,我不会多给!” 说到这里,王雄忽然叹了口气,接连摇头,“不过如果早知道他会出事,别说剩下的55万,就是70万,80万,我也给!省得你们怀疑到我头上来。” 明恕冷笑一声,“付过这5万之后,你们还有接触吗?” “本来没有了,他自己理亏,将来还想吃卖字卖画这口饭,平时又喜欢端着,不可能和我撕破脸皮,我也没必要到处拿他的水平说事。”王雄道:“但他上个月突然联系我,让我给他50万,实在不行的话,30万也可以。” 明恕一琢磨时间,正好与罗小龙要钱的时间段吻合。 看来罗祥甫不是完全不愿意给罗小龙钱,实在是手头有些拮据。 “我一听就火了,事情都解决了,他凭什么还来找我要钱?”王雄一说到钱就神采飞扬,“他在电话里找了我两次,后来还跑我门市闹了一次。我叫保安把他哄走了,还警告他,如果再来无理取闹,就派出所见。警哥,你们相信我,他的死真的和我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将人送走之前,明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是谁跟你说,罗祥甫的画值不了60万?” 王雄很困惑,“这很重要吗?” “当然。”明恕笑,“在这里说话讲究人证物证,你说不出来,我有理由怀疑你在撒谎。” 王雄连忙道:“我没我没!是他们副会长,叫尹庆栋,这人最早还是罗祥甫介绍我认识的。” “居然是尹庆栋。”离开问询室之后,外勤组长徐椿说:“要不是事发时他的不在场证明充分,我都要怀疑他了。表面和罗祥甫是朋友,背地里尽使阴招。” “罗祥甫靠协会的名片赚钱,到底让他眼红了。人心隔肚皮啊。”明恕大步向前,“那个崔厚呢?” 崔厚也是跟罗祥甫买画的商人,开餐馆,跟罗祥甫来往甚密,不仅自己买,还给罗祥甫介绍了不少单生意。 罗祥甫或许到死都不知道,这个面相忠厚的男人,早已与他的妻子搅和在一起。 “崔厚承认介入罗祥甫和康玉的婚姻,但拒不承认与罗祥甫的死有关。”徐椿说:“他前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忙生意,通讯、交通记录都查过了,作案嫌疑初步排除。” 明恕忽然道:“罗祥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徐椿:“嗯?” “妻子背叛他,儿子眼里只有他的钱,为数不多的朋友背后捅他一刀,帮他拉生意的人盯上了他老婆。”明恕说:“他的身边,根本没有一个人真心对他。他现在死了,也没有人为他难过。” 徐椿忽然伤感起来,“我老了不会也这样吧?” 明恕正色,“但这些人又都不是凶手。还有谁,比他们更希望罗祥甫去死?” 这无疑是个一时半会儿得不出结论的问题。 明恕回到办公室,想抽烟,拉开抽屉,却发现放在里面的香烟和打火机都不见了。 他抬起头,视线在周围扫了一圈。 以前也出现过烟莫名其妙失踪的情况,原本放着烟的位置多出一包棉花糖。 他从来不吃这玩意儿,嫌黏糊糊的,怪恶心。 拿着棉花糖一问,才知是徒弟方远航放的。 方远航那会儿只是个实习警,浑身充满青少年的正气,苦口婆心劝他——师傅,抽烟危害身体健康,而且我们这儿是公共区域,你还是别抽了。 他将烟要回来,没戒,但抽得少了。 时隔一年多,抽屉里的烟又不见了,而方远航自己都开始抽烟,这次的“贼”不可能还是方远航。 他想了想,将抽屉推回去。 如今刑侦局上下,会管着他抽烟的人,只有萧遇安。 有时他自己都觉得很奇妙,明明是相同的成长环境,他亦始终以萧遇安为目标,十来岁时甚至处处模仿萧遇安,但他与萧遇安终究还是成为了截然不同的人。 萧遇安极其自律,从不抽烟酗酒,内里近乎刻板,展现在外的却是神秘、从容、处变不惊。 他学来了三成,但到底无法像萧遇安一样让一切尽在掌控中。 疲劳的时候想抽烟,不开心的时候想喝酒,会亢奋,也会消沉,但再难过,在萧遇安身边待一会儿就好了。 他曾埋在萧遇安怀里,沮丧地说:“哥,我要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 像你一样强大、镇定,永远不可撼动。 萧遇安却抚摸着他半湿的头发,亲吻他的发顶,声音醇厚深沉,含着关切的笑意,“你现在这样就很好。” 他抬头,不解,“不好,要像你一样才叫好。” 萧遇安又吻他的眼,温声说,“你不是我的复制品。” 他不吭声了,隐约的失落在胸中回荡。 “你是我的恋人。”萧遇安说。 回忆带着温度,他微垂下头,唇角不由自主地往上牵了牵。 方远航在门口喊,“师傅,你找烟?我桌上有。” 他摇了摇头,“易飞在哪?让他过来找我。” 五楼露台,木桌上摆着一个烟灰缸,不知谁在这儿抽过烟,烟灰缸里的烟头都溢了出来。 明恕问:“街拍这条线查得怎么样?” 早在得知罗祥甫有拍摄美女的爱好时,明恕就安排了两条线,一条查罗祥甫的传统人际关系,一条专查罗祥甫的摄影轨迹。 第一条自然更加重要,但目前已经撞到了死胡同,第二条看似比较偏,却很有可能隐藏着打通案件的关键信息。 “罗祥甫从两年前开始玩街拍,主要拍摄地一个是科普游乐场,那儿穿奇装异服的人比较多,另几个是市内各个商业中心的中庭,那儿时尚达人很多,不少也愿意给人拍。”易飞问:“对了,你见过那些成天守在商业中心拍美女的人吗?” “嗯。”明恕当然见过,往前推几年,扛着单反的多数是年轻人,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对着美女一通狂拍的多半是白发苍苍的老人。 陆雁舟他们特警总队有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警,叫小允。 小允五官立体,身材更是没得说,难得放个假,穿便装去商场购物,被三五个老人围住拍照。虽然穿的是便服,但小允在特警总队的职位比较特殊,从不留影像。 老人们一劲儿地夸,非要拍照,甚至动手抓扯。小允气不过,又不敢轻易出手,挣脱之后立即打车离开,再也没去过那个商场。 明恕对拍照的人没什么意见,但打心眼儿里瞧不上老人们类似的举动。 “今年街拍引起的纠纷已经有好几起了。”易飞说,“尤以老人居多。一些年轻女性不愿意被拍,年纪小一些的摄影师就放弃了,但老人有时会穷追猛打,非拍不可。” 明恕问:“罗祥甫身上也发生过这样的事?” 易飞摇头,“没有报案记录,但到底有没有,现在还不好说。” “罗祥甫的相机、电脑现在都在技侦组吧?”明恕起身,“我去看看。” 两人一同向走廊走去,不料还未走出几步,就听见周愿的声音,“明队呢?明队在哪儿?” 明恕几步离开露台,抬手,“有什么发现?” 周愿很兴奋,“明队,罗祥甫去年8月中旬,曾经和一对母女因为拍照当街争执!有人拍下了事发时的照片和视频传到网上,号称要‘人肉’出这个‘老畜生’。” 明恕眉心微压,大步往前,“帖子还在吗?” “都被删了,但被我恢复出来了。”周愿显出一丝自豪,这种神情在他脸上并不多见。 恢复的帖子里,罗祥甫正在与一名身穿黄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拉扯,女人神色焦虑,一手紧紧抱着女儿,一手频繁地推拒罗祥甫。 经过处理,听得见她的声音,“我不拍,你让开!不准拍我女儿,你们这些老色狼!” 而罗祥甫却道:“我只拍一张,行吗?你女儿太可爱了,你们这一套亲子装很有意思。” 拉扯持续了两分多钟,女人最终在路人的帮助下离开,而罗祥甫失落地站在原地,好似仍不死心。 帖子很快引发众怒,“为老不尊”、“坏人变老了”、“社会毒瘤”、“这种老人就该死”之类的话频繁出现在讨论区,而当有人提出“人肉”之后不久,帖子被删除。 明恕道:“查网站删帖的原因,还有当事者、发帖者信息!” 周愿效率极高,半小时后就交出答卷,“网站是收到罗小龙打的钱,才删帖!” 第九章 猎魔(09) 第九章   猎魔(09) “是我让删帖,但你们拿这事来问我是什么意思?”吸丨毒一事瞒不住之后,罗小龙越发阴郁焦躁,“老头子在外面闹出这么大一件事,他倒好,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错,不顾廉耻,消停几天又扛起相机四处拍美女,丢人的是我,是我妈!” 明恕轻敲桌面,面不改色,“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罗小龙一怔,后知后觉道:“这件事和老头子被杀有关?” “现在你没有提问的资格。”明恕虽然年轻,但冷着脸的时候,很有精英刑警的威严,“只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罗小龙脖子缩了一下,视线躲闪,过了三分钟才勉强开口,“当时我在外地,是我朋友给我发来链接。我一看就给吓着了,如果那些网友真‘人肉’出来什么,受影响的肯定不止老头子一个人,到时候我们全家的信息在网上一挂,我就没法做人了。所以我求爹爹告奶奶,到处托关系,钱也花了不少,终于把帖子都删了。其实不可能全部删掉的,但剩下的都很零散,不成气候,加上很快有了新的热点,就没‘人肉’起来。” 明恕问:“事后你跟罗祥甫提过这件事没有?” “怎么没提过?”罗小龙说:“他死不悔改,还说我小题大做!” “他有没有讲过事情的详细经过?” “我想想……嗨,其实能有什么详细经过,他就是看人家母女长得好看,穿的又是亲子装,非要给人拍照。我妈说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他一个老大爷,很多人懒得跟他计较而已,怕被他讹。那次是碰巧遇到个特别不乐意的,加上小孩哭得厉害,才引来围观的人,被拍视频放网上。” 负责记录的是一名女警,闻言摇了摇头,神色不悦。 明恕又问了几个问题,而罗小龙实在说不出什么东西来,“老头子不会真是因为这种事被人杀了吧?不至于啊!” 明恕反问:“那你觉得怎么才至于?你了解你的父亲吗?” 罗小龙答不出,眼神飘忽,双手搓了搓,“那……那你们得把那个女的抓起来,好好审一回!如果真是她害死了老头子,我,我一定会让她受到法律的惩罚!” “现在倒是扮演起孝子来了?”明恕冷笑,“找罗祥甫要钱的时候,推打罗祥甫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有这份孝心?” 罗小龙脸色登时变得难看起来。 明恕瞥他一眼,转身离开。 从警多年,罗小龙这一类人,明恕实在是见过太多。要说他们完全没有孝心,那也不对。但迟来的、微不足道的孝心,压根不能算作孝心。 都是自欺欺人的伪装罢了。 明恕有时觉得,自己其实也没有什么孝心。 父慈子孝这种相互作用的情感,他幼时就没怎么体会过。陪他一同长大的不是父母,是隔壁萧家的哥哥姐姐,是萧遇安。 也许独子都特别金贵,他小时候身子不算硬朗,只要换季,必定感冒。祖父祖母皆是军丨队出身,严厉刻板得不近人情,他的感冒在他们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他害怕两位老人,一生病就忍着,实在难受了,才去爬萧遇安的窗户。 “哥哥,我快要死了。” 至今他仍记得萧遇安当时的表情,惊讶、心痛、无奈。 然后抱起他,将他送去医院。 那时萧遇安的胸膛还很单薄,于他而言,却是这一生都无法忘记的温暖。 也不知是萧遇安在他童年里太过浓墨重彩,还是父母真的没怎么关心过他,在关乎血脉的亲情上,他向来比较淡漠。 这也是十七八岁时,他为了追随萧遇安,宁愿与明家断绝关系的原因。 现在与家里的关系虽然早就缓和了,但普通家庭那种其乐融融并不存在,他与父母之间更多的是互不干涉,互相放过。 而陪他度过童年、少年时代,今后将一直与他同路的,是萧遇安。 他长吸一口气,蓦然回神,听见易飞正在不远处叫他。 视频里的黄衣女人已经被带到重案组。 女人名叫文尧,27岁,单身母亲,在一所私人疗养中心当护士,女儿已经4岁。 外勤队员本想将她带去问询室,明恕见她神情紧张,遂将她请到了露台的遮阳伞下,在她面前放了一瓶冰镇柠檬汁。 “谢谢。”文尧眼神充满防备,双手握着柠檬汁的瓶子,却没有立即将瓶盖拧开。 “今天找你来,是想了解一下去年8月,你与你女儿经历过的强拍事件。”明恕态度温和,熟练地模仿萧遇安说话时的语气。 文尧明明应当更加紧张,却在眼前这位英俊而温柔的警察的注视下渐渐平静下来,“事情已经过了那么久了,我当时没有报警,你们为什么现在还要查呢?” 科普游乐场抛尸案并没有对外披露详细情况,更没有提到被害者是谁,所以若是文尧与案件无关,她必然不知道当初骚扰她的罗祥甫已经死亡。 明恕点头,没有正面回答文尧的问题,“你还记得被那位老人拦住时的情形吗?” 文尧下意识收紧手指,“当然记得,我觉得很恶心。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我可能就让他拍了。但我女儿也在,我不希望我女儿出现在那种人的镜头里!” 明恕道:“那种人?” 文尧突然问:“警察先生,老人就一定值得被尊敬、被爱护吗?那如果是恶毒的老人呢?” 明恕身子向后一靠,耐心道:“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不否认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善良、高贵的老人,但是更多的,却是恶心、鄙陋、贪婪的老怪物!”文尧渐渐激动,就几句话的功夫,手臂上已浮现出一层鸡皮疙瘩。 她频繁地抚摸着鸡皮疙瘩,而明恕正观察着她这细微的肢体动作。 “和那个老头一样的人我见多了,他们的眼神让我恶心到想吐!”文尧继续说:“你以为人老了就没有欲丨望了吗?不,绝对不!他们只是身体老了,别的……” 说着,文尧面颊泛起愤怒的红晕,“正是因为身体不行了,有心无力,他们看年轻女人的目光才更加猥丨琐、露骨!这种人我真的,我真的见得太多了!” 明恕想起文尧的职业——疗养院护士。终日与风烛残年的老人打交道,已经令她对老人这个群体产生无法扭转的厌恶。 “人老了,就成了妖魔鬼怪。”文尧缓下一口气,平静了些,继续道:“我就明白说吧,我讨厌所有搞街拍的老人。他们真是会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捕捉美’,什么‘发现美’。我同意他们捕捉了吗?他们算什么东西?看到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就死皮赖脸跟上来,非要拍,不拍就拦着不让走,你还不能推开他们!你告诉我,这不是骚扰是什么?” 柠檬汁已经被放回桌上,仍是没有拧开。明恕拿过来,打开,再次放在文尧面前。 文尧胸口起丨伏,“谢谢。” “不客气。”明恕很绅士地笑了笑,“你与那位老人争执时,想过事后会被发在网上吗?” 文尧沉默许久,忽然抿住唇,勾起一抹得意的笑,“我知道。” 明恕:“嗯?” “我是故意的。”也许是因为面前坐着的警察太迷人太可靠,文尧不知不觉就将实情倒了出来,“其实要摆脱那个老头不算困难,我也不是头一回被他那种人纠缠,以前都是快速走掉了事。但我前一天在疗养院受了气——也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色眯眯地看我,非要我喂他吃药,还让我陪他去花园,摆出各种姿势,供他拍照。我们是私人疗养院,最讲究的就是服务,我……我不能拒绝他。如果我不配合,他就会向管理处投诉。上个月就有一个护士被投诉了,停职扣薪。我跟她不一样,我是位单身母亲,工资对我来讲非常重要。” 明恕轻皱着眉,眼神渐深。 “第二天我轮休,带女儿去买衣服,不巧就遇到那个老头。他拿镜头对着我女儿,我突然就觉得特别愤怒,好像积蓄的怒气终于找到了发泄口。”文尧深吸一口气,“当时我们周围有不少人,我知道,只要我大声呼救,那些人一定会凑过来,会拍照、录视频,然后传到网上。所以我将孩子抱了起来,一边与老头争执,一边求救。老头居然还不放弃,说我的孩子可爱,硬是要给我们拍照。” 明恕说:“你们拉扯的过程,全都被拍下来了。” “对!都被拍下来了!”文尧瞳光摇曳,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思,“很快,我就看到网上出现了我和老头的帖子。所有人都在骂老头,还有别的为老不尊的禽兽。但没过多久,帖子就被删了。” “你为删帖感到遗憾?”明恕问。 “遗憾?”文尧摇头,“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当时如果再不删帖,网友们可能真的会去‘人肉’。警察先生,你也许不了解网络的生态。” 明恕摆出愿闻其详的模样。 “一件事发展到高丨潮,必然出现反转。”文尧说:“停留在‘人肉’之前是最好的,大家如果去‘人肉’那个老头,不仅是犯罪,最后还可能将脏水泼到我身上。我只是想发泄情绪,顺道给他一点教训,没有必要做得太绝。” 明恕一笑,“‘人肉’确实不应该。” 文尧倾述完,小半瓶柠檬汁入腹,这才察觉到自己也许说得太多。 很多人是不擅长控制情绪与言语的,在某种情形下,只要听者擅长用眼神与话语去引导,他们很容易一股脑就把心中想法全部吐露出来。待到吐露完毕,才意识到不该说这些话。 文尧不安地看向明恕。 明恕回以一个淡笑,“你的亲戚朋友,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文尧想了想,“都知道。” “都”这个概念就大了,明恕没有往下问,起身道:“今天谢谢你跑这一趟。” 文尧松一口气,跟着起身,“我还是不太明白,你们叫我来,是想查‘人肉’事件?” 明恕盯着她的双眼,几秒钟后摇头,唇角勾起无懈可击的笑,“别担心,例行调查而已。” ? 案件掉入了一个僵局,罗祥甫身边的人不少有作案动机,但作案可能却依次被排除。至于曾经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强拍事件,网友们当时虽然群情激愤,但时隔一年,别说动手杀掉罗祥甫,就是有几人还记得这件事都要打一个问号。 “文尧没问题吗?”方远航说,“网友健忘,但她作为亲历者,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忘记。” “你受了她那段剖白的影响。”明恕说。 方远航抓了两下头发,“她是故意引导周围的人拍照录视频。” “所以我刚才说,你受到了影响。”明恕往杯子里丢茶包,“她引导别人拍照又如何?罗祥甫的行为是不是对她造成了困扰?” 方远航拧眉思考,“……是。” “那在那起纠纷中,她就是受害者,但不是完美受害者。你用她诱导旁人的心理去怀疑她与命案有关,这不妥。” “她一点嫌疑都没有吗?” “据我分析,没有。不过倒是可以详细查一查她的亲友。” “我明白了,马上去安排。” “她的一句话很有意思。”明恕眯起眼,“——人老了,就成了妖魔鬼怪。杀害罗祥甫的人,会不会也有这种想法?” 方远航哆嗦了一下,“TA以为TA在屠魔吗?” 明恕正要去接开水,就听邢牧在门口不情不愿地喊:“领,领导……” 明恕叹了口气,“邢哥,说多少次了,别这么叫我。什么领导不领导,你不是我大爷吗?” 这话当然是玩笑,邢牧一个1米8的大高个儿“唰”一下满脸通红,“我不是你大爷,你才是我……” 明恕眼神一寒,“闭嘴!” 邢牧立即不吭声了,看上去可怜巴巴,“哦,哦。” 明恕于心不忍,语调放缓,“邢哥,找我什么事?” “不是我找你。”邢牧立即撇清关系,“是萧局找你。我就路过,被他逮住让带句话。” 明恕眸光极不明显地动了动,“好,我这就去。” 第十章 猎魔(10) 第十章   猎魔(10) 刑侦局副局长的办公室有别于重案组的办公区,安静而整洁,每一件物品都摆在它们应当在的位置。但色彩单一的文件夹边,居然放着三本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小说。 这三本小说的封面图案怪异,设计感极强,难怪明恕一进门就注意到了。 “萧局,你找我?”工作时间,即便已经关上门,明恕仍是装得有模有样。 与萧遇安共事已有一阵子,但在市局里,他从不主动找萧遇安,也不参与任何与萧遇安有关的闲聊,提到萧遇安就是一句疏离的“萧局”,至今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与萧遇安的关系。 “坐。”萧遇安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位置,“罗祥甫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明恕拖开靠椅,目光停留在那三本小说上,发现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赫然写着“墓心”二字。 “萧局,你在看墓心的小说?” 萧遇安扫去一眼,“我和鲁昆接触过几次。他在作案时不存在精神问题,但现在很明显已经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这一点明恕深有体会。 在书瀚咖啡馆,他亲自与鲁昆对峙过。那时鲁昆的状态可以说是癫狂,在连杀两人之后,彻底亢奋起来。之后在分局,鲁昆陷入癫狂后的低落消沉,情绪在几个阶段中相对最接近正常人。再之后,当鲁昆将自己的行为与联系起来,认为自己受到了墓心的教唆之后,就“疯了”。 客观来讲,这就是掉进了自我意识的圈套,在脱罪这一诱惑下,不断说服自己——我没有错,我只是听信了别人的话,罪大恶极的人不是我。 这在刑事侦查中并不少见。 “鲁昆几乎每一句话都会提到墓心,我看过他在分局的审讯记录,这中间有个转折时间。”萧遇安说:“在7月6号,也就是罗祥甫的尸体被发现之后,鲁昆才开始坚称自己受到墓心的引诱。” 明恕:“难道是有人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向鲁昆灌输了什么?” “我也怀疑过。”萧遇安点头,“所以查了北城分局负责侦破这起案子的警员。” 明恕敏锐地抬眼,“查出什么了?” “审讯过程其实没有问题,但是这案子社会影响恶劣,一些警员的情绪受到影响,尤其是经验不足的年轻警员,还有孩子与两名被害者年龄相仿的警员。”萧遇安说:“一名女性记录员当着鲁昆的面,提到社会上的一种说法——凶手受极端思想影响。这之后,鲁昆的说辞突然就变了,将墓心扯了出来。” 明恕沉思,道:“他的反应很快。” 萧遇安:“对。那这么一来,墓心就是一个幌子。但站在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角度,我想,墓心的小说说不定能给我们一些提示。” 明恕拿起一本,“唰唰”翻阅,双眼皮一撩,“老板,你是不是自己想看小说啊?” “如果只是娱乐性质的想看,我不会在这里看。”萧遇安起身,“喝水吗?” 明恕噘嘴,将一支干净明亮的玻璃杯拿过来,“我喝你的就行。” 两人虽然早已确定关系,但生活习惯差异不小,就比方说百~万\小!说与饮水—— 明恕从小就不爱百~万\小!说,萧遇安却能捧一本书,从早读到晚,且涉猎范围极为宽广,名著看,市井流行小说也看; 明恕喜欢有味道的水,茶也好,咖啡也好,兑的饮料也好,总归要有一丝味儿才肯喝,萧遇安却常年喝白开水,有客人时才泡一壶清茶。 不过明恕这人“弹性”也大,若是萧遇安让他百~万\小!说,他就算再不乐意看,也能苦哈哈地看下去;面前如果放着萧遇安的杯子,即便里面装的是白水,那白水也能下咽。 凡事讲原则的英武明队,和年长的恋人在一起时,就不怎么讲原则了,甚至将自己放在弟弟的位置,没脸没皮地撒个娇,耍个赖。 明恕握着杯子,小口小口地喝,“北城分局已经把鲁昆从头到尾查了一遍,我们这边把他最近一年的网上动向也挖清楚了,他从来没有与身份不明的人接触过,他所说的‘蛊惑’仅仅是看了墓心的小说,这在刑事案件里不可作为依据。” 萧遇安点头,“我知道。不过鲁昆的情况,其实还可以做进一步调查。” “嗯?”明恕上身前倾,双手搭在桌沿上。 这姿势令他看上去像个认真听讲的学生。 而萧遇安是正在授课的风度翩翩的老师。 “他所谓的‘蛊惑’在刑事上不成立,但他受到这类书籍影响,却可能是事实。”萧遇安说,“设想一下,如果还有一个人与他心理状态类似,在某种极端条件下读到书中的某一句话,咖啡馆的悲剧是不是会重演?” 明恕想起一位名叫“佘群”的目击者。 佘群说,鲁昆当时正在看一本书,封面上写着“有的人就是该死”。 犯罪类小说中,通常带有非常浓烈的偏激情绪,这句话只是一种表达,但并非不可能催生心理暗示。 沉默了半分来钟,明恕摇头,“这只是非常特殊的个例,书本身没有错,错的是鲁昆。就像现在很多家长指责游戏,认为游戏令他们的孩子沉迷。这种看法根本没有道理,因为有错的并不是游戏本身。” “书当然没有错,难道你认为我打算追求墓心的责任?”萧遇安说,“不过鲁昆虽然只是个例,但这种个例不该被忽视。墓心的书既然能够刺激一个心理不正常的嫌疑人,那说不定书里也有什么能够供我们参考。” 明恕立即来了精神,“你发现什么了?” 萧遇安仍是淡然的态度,“目前还没有。” 明恕将下巴枕在手臂上,全然不像方远航眼中利落果决的师傅,“我还以为你叫我来,是找到突破点了。” “我始终相信一件事突然出现,必然有它出现的道理。鲁昆突然改换说辞,将一个作家搬出来,最可能的原因是转移重点。但是墓心既然已经暴露在我们的视线里,我们不妨顺道查一下。”萧遇安说:“有时候一条线索也许看起来没有什么用,但当最后需要串联的时候,说不定这条没用的线索会成为关键。” 明恕沉下心来,点头,“墓心我会安排人手去查,哥,鲁昆这案子先放在一边,罗祥甫的案子我有个猜测。” 萧遇安正色,“我叫你来,就是想听听你对罗祥甫案的理解。” “我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这个猜测——”明恕站起来,在办公桌边小范围踱步,“给罗祥甫引来杀身之祸的可能正是他唯一的爱好,街拍。” 萧遇安仰靠在椅背上,双手叠在腹部,视线从深长的眼中射丨出,带着鼓励的意思。 “凶手应该不是罗祥甫熟悉的任何一个人。如果是,TA必然已经在我们这一轮密集排查中露出马脚。”明恕继续说:“我和邢牧之前从凶器、下药、击打情况推断凶手是一名女性,我承认这种推断比较武断,但现在看来,凶手是女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萧遇安并未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恰当地点了点头。 “罗祥甫拍了两年照,文尧那次是闹得最厉害的一次。我刚才接触过文尧,怎么说,她非常厌恶罗祥甫之流,不仅在街头巷尾,甚至在工作场合,她也时常受到老人骚扰。”明恕说:“但她的恨还没有积蓄到犯罪的程度,她在有意无意地寻找发泄的契机。从这种角度看,她是个能够平衡消极情绪的人,她做得出引导舆论的事,却不会亲自去杀人。” 萧遇安说:“那杀害罗祥甫的,可能是比她受到更大的伤害,并且更恨罗祥甫的人。” “对!”明恕一捏拳头,“但这个人隐藏得非常深,罗祥甫也许根本不认识她,排查起来难度很大。” 安静片刻,萧遇安忽然说:“这是比较常规的思路,你想没想过极端的思路?” 明恕站定,“极端?” 萧遇安食指在墓心的书上一点,“有的人本来就该死。” 明恕眼尾撑开,“哥?” “这是墓心书里惯有的观点,也是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观点。”萧遇安说:“我在电视台有熟人,找他们要过鲁昆那期节目的原始采访记录,其中有不止一人认为,那些被杀的小孩本来就该死。” 明恕重新拉开靠椅,缓缓坐了下去。 “这些人真的被吵闹的小孩伤害到必须杀之而后快吗?”萧遇安摇头,“我看不见得。” “畸形的恨?”明恕先是犹豫,后眼色一定,“对,就是畸形的恨!” “吵闹的小孩,强行拍照的老人,这两个群体看似完全不同,但都造成了类似的社会影响。”萧遇安说,“既然有不少人认为吵闹的小孩就是该死,杀死他们是为民除害,那么同样,也会有人认为杀死强行拍照的老人是‘义举’——这和TA是否受到伤害没有必然联系。” 明恕双手支着脸颊,“那这样一来,侦查难度就更高了。任何一个心理扭曲的人,如果仇恨街拍老人,都可能对罗祥甫动手……糟了!” “怎么?”萧遇安问。 “如果事实如我们所想,那罗祥甫一定不是凶手的唯一目标!TA还会作案!” “的确如此。或者说,TA在杀害罗祥甫之前,就已经杀害过别人。” 明恕无意识地抖起右腿,脸色不怎么好看,“要查的话,只能从积案组的陈年案子中入手,或者查失踪人口。但这都等同于大海捞针。” 此时太阳已经西沉,金色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将室内细小的灰尘染成漂亮的金箔粉。 萧遇安说,“时间差不多了。” 明恕显然还沉浸在案情中,“什么时间?” “今天不用加班,下班时间已经过了。”萧遇安起身,将摊开的文件合拢。 “不是……”明恕不解,“你让我下班?” “你长在这里了?” “案子还没破。” 萧遇安温声问,“你当上重案组组长后,是不是一遇上案子,就不眠不休,不侦破就不回家?” 明恕一想,还真是。 萧遇安又道:“如果没有案子,你就迟到早退,不务正业。” “我没有!”明恕气咻咻地反驳,“转到重案组来的案子都不简单,我为了破案不眠不休,侦破之后难道不该补一补觉?” “没说你不该。”萧遇安已经绕过半张办公桌,走到明恕跟前。两人一坐一站,高低差明显,萧遇安伸出右手,十分随意地在明恕头顶揉了揉。 “哎……”明恕舒坦地吁了口气,毫不介意自己发型被揉乱。 “案子得破,但也别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萧遇安说:“案子查到现在这种地步,不是你在局里熬通宵就能解决,明白吗?” 明恕当了多年刑警,道理自然是明白的。但放在过去,他硬熬不回家不单单是因为急着破案,亦因为异地恋形如单身,回家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不会做菜,只能叫外卖,吃完还得想案子。这么一来,还不如不回家,吃食堂住办公室,在重案组搭一张床,困了就睡,省时省力,还不会因为独自在家而想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机器也需要保养,何况是人?休息足了,脑子才转得更快。”萧遇安在明恕肩头按了一下,“别赖着不起,收拾一下,晚上到我那里去。” 明恕“噌”地跳起来,“去你那里是要……做‘家庭作业’?” 萧遇安食指在他眉心一弹,“谨澜昨天来了一趟,放了一堆药材和一只土鸡在我那儿,叮嘱我炖给你补补。” 萧谨澜是萧遇安的姐姐,未嫁人之前就格外疼明恕,早早将明恕当做家人,如今为人妇为人母,对明恕更是关照,时不时就送点东西来。 明恕缺失的亲情,在萧家得到了弥补。 办公室没有摄像头,明恕索性环住萧遇安的腰,“那补完了胃口,你再给我补补别的?” 萧遇安笑,“你说了算。” 第十一章 猎魔(11) 第十一章   猎魔(11) 南城区,冬邺外国语学院。 已是暑假,校园里的食堂一半停业,即将升入大二的学生大多离校返家,而刚刚结束了大二大三学业的学生则多数选择留在校园,要么打工,要么准备考研,更多的是操心即将到来的校园招聘。 这两年工作不太好找,一说起就业,很多人难免心浮气躁。 女生宿舍东九栋,住的全是英语专业的大三生。这个暑假一过,她们就将加入找工作的洪流。此时正值傍晚,退温的穿堂风从走廊上穿过,很多间宿舍都将门打开,好驱散房间里闷了一日的暑气。 509寝室却房门紧闭,没有一丝光从门缝里透出来。 “她们宿舍没人在吗?”王娇住在对门510,和509里住着的四位女生是同班同学,“怎么这时候关着门?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去游泳吗?” 舒玉食指在嘴唇上压了压,“嘘,闻静静下午刚回来,发烧了,正睡觉呢。” 王娇立即压低声音,“怎么发烧了?严重吗?” “应该挺严重的吧,不然闻静静也不会请假回来休息。”舒玉一边说,一边挽着王娇的胳膊往楼梯处走,“她家托关系在外事单位给她找了个实习岗,蛮辛苦的。” “509其他人呢?”王娇回头看了看,“怎么今天除了闻静静,一人都不在?” “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打工吧。”舒玉笑道:“别管了,她们宿舍是学霸宿舍,除了闻静静和李红梅,都是要考研的,和咱们宿舍不一样。快走啦,先去吃烧烤,再去游泳。” “不是先去游泳,再去吃烧烤吗?” “都行啦都行啦!” 两人打打闹闹下楼梯,与一个穿着商场文化衫与直筒牛仔裤的女生擦肩而过。 下到一楼,舒玉往上看了看,一脸不满,皱着眉说:“这女的怎么又来了?看着她怪恶心的。509现在只有闻静静,闻静静最烦她了,她上去是想找骂吗?” “她也不知道只有闻静静在吧,肯定是去找李红梅。”王娇叹气,“509的姐妹们也是够倒霉,怎么摊上李红梅这奇葩?老是往寝室带这些奇奇怪怪的人,去年是个传教的,现在又是这个烂打工的。哎,要不我们给张姨说一声,就说有外来人员进入了宿舍?” “算了吧,她们寝室自己都不管,我们操心这么多干什么?”舒玉说:“而且李红梅神经兮兮的,惹不得。新闻报道过好几次宿舍凶案了,我们还是离李红梅远点吧。” 就在两人走出东九栋大门时,穿文化衫的女生已经站在509门外。 她先是伸出右手,在门上敲了敲,然后将脸贴在门上。大约过了半分钟,里面既没有响动,也没有亮灯。她再敲,并用口音明显的蹩脚普通话问:“有人吗?红梅,你在里面吗?我是小敏。” 还是没有回应。 倒是513有人出来看了一眼,目露鄙夷。 这时,似乎是确定509没人,女生从包里拿出钥匙,像主人一般将门打开。 “我去!”513的那位看客惊道:“还能这样?” 忽然,509灯光大亮,闻静静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谁他妈在开老娘寝室的门?” 女生显然没想到里面有人,慌张之下,钥匙“啪”一声掉在地上,只见她红着脸往外退,“我,我敲门了,我不知道……” 闻静静性格泼辣,敢说敢做,虽然因为发烧而有些颓靡,气势却还是在的。 她很快从床上翻了下来,逼近女生,厉声道:“你不知道这间宿舍里有人,所以就敢拿钥匙来开门?胆子这么大,是贼吧?今天你必须说清楚,钥匙是谁给你的?是不是李红梅?” 女生一个劲摇头,彻底慌了,“红梅只是把钥匙放在我这里……” “小偷!”闻静静几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大声喝道:“抓小偷!谁去帮我通知张姨?” 住在这层楼的或多或少都知道李红梅与509的其他人不睦,宿舍进了外人又是特别让人不舒服的事,闻静静这一喊,立马引来多人响应,一些将女生围住,一些下楼叫宿管与保安。 很快,女生就被扭送到了宿管室。 她害怕得发抖,将自己的证件全都拿了出来。证件上写着她的姓名与年龄——迟小敏,21岁。 这不是迟小敏第一次来东九栋。暑假前后,李红梅带她来过多次。 闻静静火冒三丈,将在图书馆上自习的秦曼悦、连巧全都叫了回来,态度非常强硬,坚称要将迟小敏送去派出所。 在校外打工的李红梅闻讯赶回,穿着和迟小敏相似的直筒牛仔裤,上身则是英语专业大一时发的活动T恤,浑身散发着明显的汗臭与狐臭,扁平的脸上皆是焦虑,木讷地道歉:“对不起,小敏是我的朋友,钥匙是我给她的。她最近在学校门口的水果店工作,我想,我想她可以到我们寝室来休息一下。” 臭气令很多女生捂住口鼻。 闻静静牙尖嘴利,“寝室是你一个人的?谁给你的权力?李红梅,你太过分了!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在外面干些什么?传教,结交不三不四的人!这里是大学,你不断往宿舍带人,你到底要干什么?” “小敏不是不三不四的人,她是我的朋友。”李红梅冷汗直流,眼神无助又偏执,“今天的事是我不对,我向你们道歉。” 说完,李红梅深深弯腰,向室友们鞠躬。 连巧冷笑,“道歉就完了?鬼知道这个迟小敏是干什么的,老娘今天非得把她送派出所去不可!” 迟小敏小声哭泣,“红梅姐,你帮帮我……” 李红梅紧咬着牙,目光在同寝三人脸上扫过。 闻静静最见不得她的眼神,骂道:“你瞪什么瞪?你别以为你就没事,你这狐朋狗友进了派出所,你也脱不了干系!你信不信我能让你毕不了业?” “对不起。”李红梅再次鞠躬,“都是我的错,求你们放过我和小敏吧。我发誓,今后再也不会带人来宿舍。请你们相信我。” “我呸!”连巧翻了个白眼,“今儿必须去派出所!” “求求你们。”李红梅鞠得更深,单薄的背脊正在颤抖。 宿管张姨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低声对闻静静道:“李红梅也道歉了,我看就算了吧,这事闹大了也没意思。” “不行!”闻静静态度坚决,“我早就看不惯她了,今天她能带一个贼回来,明天你知道她会带什么?是不是得等她带个男人回来?” 围观的女生们哄笑,“静静,你说什么呀?李红梅能带男人回来?哪个男人看得上她?” 李红梅还鞠着躬,神情完全被挡住。 “我不是贼!”迟小敏嗫喏道。 “没你说话的份!”连巧竟是一巴掌甩了过去,“闭嘴!” 李红梅猛地将连巧推开,脸上是极端愤怒而压抑的神情。 闻静静莫名感到一丝畏惧,近乎本能地拉了连巧一把。 “算了。”一直没说话的秦曼悦突然道:“闹到派出所大家都不好看,静静,李红梅已经道歉了,张姨也劝我们别把事情闹大,我看今天就到这里吧。” 李红梅不停喘着粗气,表情越发怪异。 闻静静本来不肯妥协,秦曼悦忽然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道:“李红梅不正常,我们别把她惹急了。大家还要住在一起,万一她发疯杀人,死的可是我们。” 闻静静心脏猛跳,几乎是瞬间就怂了。 秦曼悦低声笑,“没关系,还有一年,你工作已经定了,我和连巧铁定能出国或者保研,就李红梅一个没着落。我们慢慢玩她,不把她玩死,也把她玩废。” 闻静静这才笑了,“还是你有办法。” 闹剧草草收场,李红梅回509收拾行李,迟小敏在走廊上等她。 宿舍气氛诡异,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聚在一处,用不低的嗓音说着“悄悄话”—— “大学里真是什么物种都有,这三年我算是长见识了。” “还叫‘红梅’呢,长得跟泥炭子似的。” “你们知道吗,有些没本事的人最喜欢抱团,到处交朋友。其实那算什么朋友啊,一群待处理垃圾罢了。” 这些话李红梅当然都听到了,509仍旧有她的床,她却不愿意再住下去。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见李红梅拖着行李箱准备离开,闻静静忽然假惺惺地问。 “我出去住。”李红梅低着头说。 “别啊,这儿还是你的宿舍,你现在走了算什么?辅导员知道了还以为是我们欺负你。”连巧想将她拉住,却被她挣开。 “哟,耍脾气啊?”连巧哼哼,“给你脸了是吧?” 李红梅不再说什么,拉上迟小敏迅速离开,身后剩下秦曼悦的喊声:“喂,真走啦?钥匙留下啊——” “钥匙是我的。”李红梅回头,“我还会回来。” 她的声音很平静,却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怪异,就像指甲即将从黑板擦过。 秦曼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 明恕和萧遇安各有居所,不住在一处。明恕的房子是工作定下来之后就买的,离市局更近一些,在一个中等小区里,两室一厅,不管是户型还是装潢都很普通。 萧宅远一些,是三年前购置的,属于高档住宅,并未挂在萧遇安名下。装修非常简单,室内一水的灰与白,全是冷硬的直线条。 当初明恕还不理解,“你买房干什么?你又不住这儿。” 萧遇安那时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住这儿?” 再简单冷硬的房子,一旦厨房开了火,就有了生活气。明恕近来为案子奔忙,着实给累着了,一到家就躺在客厅沙发上,抱着一个巨大的抱枕睡觉,直到闻见鸡汤的香味,才迷糊转醒。 夏天天黑得晚,但到了九点来钟,外面还是黑透了。 他坐起来,有一瞬间没弄明白自己在哪里。 这个家他其实并不陌生,萧遇安给了他钥匙,破案遇到瓶颈时,想念萧遇安时,闲来无事时,他都会来住两天,睡在这沙发上。 刚才抱的抱枕还是他自己买的,虽然色彩造型和整套房的风格相差甚远,但由他抱着,就完全没有不和丨谐感。 不过现在的感觉和以往完全不同。 他揉了揉太阳穴,看向厨房。 那里亮着明亮的灯光,抽油烟机正在工作,半掩的门挡住了萧遇安的身影。 他站起来,急切地向厨房走去。 “醒了?把碗端出去。”萧遇安正在炒莴笋,“鸡汤别动,烫手,一会儿我来拿。” “哥。”他并未照做,从后面搂住萧遇安的腰,近乎耍赖地将脸埋在熟悉的肩窝。 萧遇安笑,“还没睡醒?” 他幅度很小地摇头,“睡醒了,饿。” “那还不赶快端碗。”萧遇安语气纵容,将炒好的莴笋盛进瓷盘,让明恕抱了一会儿,这才握住在自己腹部不安分摩挲的一双手,“开饭了。” 晚饭两菜一汤,明恕缓过那一阵起床气,很快振奋起来,筷子动得飞快,一锅鸡汤没多久就见了底。 萧遇安吃得不多,最后掰开鸡头顶骨,将细嫩的脑花喂到明恕嘴里。 明恕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一只鸡只有一个脑袋,一个脑袋敲开也就那么丁点儿脑花,舌尖一抿就没了,根本不够吃。 萧家兄弟姐妹围坐一桌,抢翅膀抢腿,萧遇安就帮明恕抢脑袋,然后剥出脑花放在明恕碗里。 只要有萧遇安在,明恕就没有自己敲过鸡脑袋。 这些年污染渐重,在外吃饭时萧遇安不赞成明恕吃鸡脑花,只有自家用土鸡煲汤时,才会将鸡脑花留下来。 明恕吃得心满意足。 饭后,碗是明恕洗的,水果也是明恕削的,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已是十一点。 到了做“家庭作业”的时候。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明恕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案子没破,我心里不踏实。” 萧遇安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拿起车钥匙,“我送你。” 明恕挑眉,“你都不挽留我一下?我来你这儿就只喝了一碗鸡汤。” “不是一碗,是一锅。”萧遇安揽过他的脖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 “还以为你舍不得我呢。”系好安全带,明恕还在假模假样地嘀咕。 发动车子之前,萧遇安笑着抛来一只眼罩,“先眯会儿,到了我叫你。” 半小时后,明恕提着刚买的奶茶大步走进重案组。 而就在这个闷热而繁忙的夏夜,绝望的凶手举起了屠刀。 第十二章 猎魔(12) 第十二章   猎魔(12) 冬邺外国语学院。 东九栋楼下已经拉起警戒带,不少穿着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惊恐地围在警戒带外。她们中的很多人都发着抖,头发蓬乱,面色不是惊红就是惨白,有人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昔日拥挤吵闹的寝室已如人间地狱,三个昨夜还生龙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两条已无生气的手臂从床沿垂下。从她们颈动脉涌出的鲜血浸透了凉席与蚊帐,洒至泛黄的墙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间宿舍,处处有血迹,那些渐渐凝固的黑红液体,就像女孩们生命终结时发不出的尖叫,单是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 一片墙上用血写着一串大字:她们就是该死! 字迹歪扭丑陋,仿佛书写者那早已扭曲的灵魂。 一串血足迹从509延伸到东九栋大门之外,消失于花坛中,看上去异常渗人。 高等学府一夜之间三名学生被残忍杀害,这是绝对的大案、要案,南城分局一接到报警,就立即上报给了刑侦局。 上午9点,萧遇安已经带领重案组与刑侦一队,亲自来到了冬邺外国语学院。 痕检师们正在堪称恐怖的宿舍里采集痕迹,明恕站在509门口,神情严肃地看着墙上那一行字。 发现凶案现场的是510寝室的舒玉。清晨,她打算去操场活动筋骨,开门就瞧见509的门大大敞开,里面安静得诡异,蔓延出来的血触目惊心。 她战战兢兢地走近一看,只见闻静静的头悬在床边,脖颈上的伤像一张血盆大口。 有一瞬间,她脑中是空白茫然的,唯有双脚在机械地往后退。 终于意识到509发生了什么事时,她瘫软在地,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 此时,她已经因为受惊过度,被送去校医院。 她的室友也个个眼神呆滞,无法相信自己身边会发生这种只有电视剧和小说中才有的惨剧。 “肯……肯定是李红梅,还有那……那个女的,迟小敏!”王娇的头发被冷汗浸湿,她不停张大嘴呼吸,看上去有几分诡异的滑稽。 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笑得出来。 明恕走过去,收敛住眼中的寒意,问:“李红梅是谁?迟小敏又是谁?” 听闻这两个名字,女生们情绪顿变,有的哭得更大声,有的怯懦地耸起肩膀,更多的人则激愤交加。 “对!肯定是李红梅和迟小敏!” “李红梅太恶毒了,私自把宿舍钥匙拿给外面的人,以前还传过教!” “静静她们不过是说了她几句,她居然……” “太可怕了,幸亏她不是我们寝室的。” “把这种疯子招进来,学校得负责吧!” “509昨天就说送李红梅和那拿钥匙的女的去派出所,是张姨拦着不让。哎,如果去了派出所,她们就不会被杀了。” “难说,这种事派出所根本不会管好吗,顶多教育一下李红梅,让她今后不要随便往宿舍带人。李红梅那种性格,要杀人怎么都会杀。闻静静她们太倒霉了,尤其是秦曼悦,她昨天还帮李红梅说话来着。” 明恕听了一会儿,得知众人所说的李红梅正是509的成员,而迟小敏是李红梅带回宿舍的外人。昨天晚上,李红梅因为带迟小敏回宿舍而与室友发生争执,晚上十点多离开。在熄灯之前,509只有三名被害者。 东九栋是四人寝,三名被害者的身份现已查明——闻静静,本地人,21岁;秦曼悦,峰城人,22岁;连巧,冬邺市新凤县人,21岁。 案件的焦点是,李红梅在哪里?那一串血足迹是否是李红梅所留下? 痕检师们完成了初步勘察,肖满脸色非常难看,“明队,里面一共采集到七种足迹,包含血足迹。从足迹和现场其他痕迹分析,凶手只有一人,且是女性。她在作案时连手套都没有戴,直接用直柄刀割断了三名被害人的颈动脉与气管。” 明恕看了看宿舍门,“锁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要么是凶手用钥匙开门,要么是被害人给她开门。邢哥?” “两名被害人是在睡眠状态下被杀害,没有挣扎痕迹。另外一名有小幅度挣扎。”邢牧说:“凶手是趁她们熟睡,用钥匙开门。最后一名死者在凶手杀害另两人时醒来,但是已经晚了。她颈部的伤最重,死亡过程也最痛苦。另外,三名死者颈部的刀痕都很凌乱,凶手有明显的泄愤情绪。” 宿管室,被女生们称为“张姨”的张春芳已经被控制起来。 从三人的尸僵状态推断,命案发生在今日凌晨2点左右。即便是暑假,宿舍仍然设有门禁,凌晨0点准时关闭大门,早上6点才开启。如果凶手是外来者,那么张春芳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张春芳坐在木椅上,吓得根本站不起来。 宿管室没有空调,一扇老旧的摇头扇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最强一档风吹在她脸上,像一双粗糙的手,正将她的眼泪抹进她松弛的皮肤与皱纹中。 “李红梅是怎么回事?”明恕问,“学生们说,是你阻止被害人送李红梅去派出所?” “她们宿舍昨晚吵起来了,李,李红梅把钥匙借给,借给外面的人……”张春芳结结巴巴地将前一日发生的事叙述一遍,末了反复道:“我觉得李红梅可怜,才劝她们不要送李红梅去派出所。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啊,而且最后决定放过李红梅的是闻静静和秦曼悦,不是我,不是我!” 明恕见过太多凶案,已在脑中描摹出509四个女生争执的画面,问:“你说李红梅在昨晚10点多离开,那她后来回来过吗?” 张春芳哭着点头。 明恕问:“什么时候?” “1点。她在外面按铃,是,是我给她开的门!”张春芳拍打着桌子,干枯的乱发垂在脸颊,“我不知道她回来是干,干那种事,不然我就是拼了命,也不会给她开门!她从大一进校就开始打工,经常半夜回来,我真的不知道……” “那她是什么时候离开,你还记得吗?”明恕又问。 “当时很晚了,我将她放进来后就回房睡了。”张春芳抽噎着,“门禁只管进,不管出,任何人都可以在里面开门。” 肖满在宿舍内的门禁按钮上采集到了李红梅的指纹。 明恕站起,转身就看到萧遇安正朝宿管室快步走来。 “萧局。”他扬手喊了一声。 萧遇安未穿警服,仍是衬衣与西装裤的搭配,衬衣衣摆收进西装裤里,干练而挺拔。 “李红梅嫌疑重大,精神状态不稳定,很有可能持续作案,必须马上找到。”萧遇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现场调查交给刑侦一队,你们去锁定李红梅和迟小敏的位置。” “是!” 宿舍内部没有监控,但校园里的露天区域却有多处高清摄像头。技侦组的队员很快调出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31分,李红梅手持直柄刀,出现在距离东九栋最近的食堂,之后沿着东区大道离开校园。 她最后一次被摄像头捕捉,是在冬邺外国语学院东门外的“老同学客栈”。 易飞亮明证件。前台接待是个中年妇女,从未见过这么多警察,吓得赶紧关掉电脑里正在播放的肥皂剧,立即将众人带去3楼的客房。 这家旅馆环境糟糕,低档招待所的级别,墙壁斑驳,栏杆全是黑锈,为了赶时髦,才将名字改为客栈,是附近收费最低的旅馆,50块钱一间房。 接待哆哆嗦嗦开门,“你们要找的人,就,就住在里面。我只是开旅馆的,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啊。” 面对女大学生,重案刑警们实在不愿持枪以对,但509的惨状又不断提醒他们,一门之隔的也许是一名丧心病狂的杀人魔。 门向内打开,生锈的转轮发出的吱呀声令人头皮发麻。 不少恐怖片使用的,正是这种音效。 屋内只有一扇狭窄的通气窗户,玻璃上全是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渍,光几乎透不进来,唯一一盏顶灯关着,阴暗与霉味像具有实质一般,层层叠叠向刑警们扑来。 明恕手中的枪,正隔着两米远,对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额头。 正是李红梅。 李红梅坐在仅铺了一层草席的床板上,浅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劣质“洞洞鞋”。 证件照上的她双目无光,面部线条僵硬丑陋。而真人比证件照更加难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宽脸盘,大脑门,脸颊与额头都有痤疮,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松弛的马尾。 人是视觉动物,喜美厌丑。可想而知,李红梅的长相很可能让她在童年时代就遭受歧视与排挤。而这种被边缘化的境遇一直如噩梦一般跟随她。 看见警察,李红梅既不惊讶,也不害怕,视线虚虚地在每个人脸上走过,最后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枪上。 明恕缓慢将枪放下,余光瞥见床尾塑料绳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还能看见没能洗掉的血迹。 李红梅就是穿着这身衣裤作案。 易飞已经走了过去,将半湿的T恤与直筒牛仔裤取下来,放进大号物证袋里。 “你们是来抓我的吗?”李红梅开口,短短一句就夹着语调滑稽的方言。 她的声音很难听,即便是正常音量,也显得刺耳。 方远航一下子就想到了农村扯着嗓子骂街的女人。 明恕问:“是你杀了509的三人?” 李红梅不回答,却慢慢弯下腰,手在床下探了探,拖出来一个破旧的纸箱子。 “小心!”易飞喝道。 明恕并未避开,在看清纸箱子里的东西时,眉间狠狠一皱。 那是一把满是血迹的直柄刀! “是我。”李红梅将刀拿出来,这才说:“闻静静她们三人都是我杀的,因为她们都该死!” 她们都该死。 509寝室墙上赫然写着的,正是这句话。 “再让我洗个澡吧。”李红梅站起来,拉开一扇木板,“洗完澡,我就跟你们走。我有体臭,谁都忍受不了,你们也忍受不了的。” 刑侦局,重案组。 经检验,直柄刀上的血迹来自三名受害者,刀柄上有李红梅的指纹。现场的足迹、监控全都指向李红梅。而李红梅也已认罪。这起骇人听闻的宿舍杀人案,李红梅是毫无疑问的凶手。 明恕透过审讯室的单向玻璃看着她,一股旺盛的怒火在胸中燃烧。 萧遇安走了过来,在他肩头很轻地拍了拍。 “你们只看到我杀了她们,你们有看到她们也杀了我吗?我是被她们杀死的!”面对易飞、方远航,还有刑侦一队的一名女警,李红梅竟然显得十分从容,“她们都是魔鬼,我被她们欺负了整整三年,她们还想玩死我,怎么就没有一个人能来救救我呢?” 女警问:“她们对你做了什么?” 李红梅抿住唇,陷入了一段漫长的思考,最终笑着摇头,“你们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不顺的人,怎么会明白?怎么会相信?你们看着我,是不是还会想——这女的瞎编的吧?怎么会有像她这么惨的人?都是高素质的大学生,心地怎么会有她说的这么坏?” 女警说:“任何原因都不是你残忍杀害同学的理由。” “那我长相丑陋,有体臭,家境贫寒,没有父母,就是她们能够肆意踩踏我的理由吗?”李红梅捏紧十指,“你们这些生来就优越的人,将别人的不幸当做天方夜谭,你们还以为自己很善良,哈哈哈,不相信别人的苦难,讽刺别人的苦难,高高在上地教训,这不是善良,也不是单纯好吗,是恶毒!” 女警被呛得面红耳赤,“你……” “说不出话来了吧?”此时的李红梅和学生们口中那个木讷的人截然不同,竟是咄咄逼人,能言善道,“你长得这么漂亮,念书时没少被人追吧?现在你当了警察,周围男人居多,不像我们外国语学院,睁眼一看全是女的。你享受着众星捧月,对我说任何原因都不是我残忍杀害同学的理由。我想问问你,你有什么资格来问我?你经历过我所经历的事吗?你恐怕是连想象都想象不到吧。” 女警站了起来,夺门而出。 易飞和方远航对视了一眼,只得暂停审讯,等待接替的女警。 “就你们俩不行吗?”李红梅说:“为什么要让女警来和我对话?是故意羞辱我吗?” 方远航没搞懂她的逻辑,“这是上头的规定。” “那你们找一个长相和我一样丑陋的。”李红梅提到丑陋时,语气淡然得近乎悲戚,“我不想面对美女。” 这要求算是为难人了。 刑侦局的女警的确有长相普通的,但没有一位称得上丑陋,更达不到李红梅的程度。 李红梅的五官,让任何人来看,都属于“歪瓜裂枣”的级别。 “没有吗?”李红梅笑了笑,“那就算了,我不想说了。说给你们听也没有用,没有人能理解我……” 同楼层的问询室里,冷静下来的张春芳已经交待了她所知道的一切。 李红梅不是冬邺市人,来自沿海一个落后渔村——霞犇村,父母双亡,没有别的亲人。 因为家境贫寒、长相丑陋,还有无钱医治的严重狐臭,以及贫穷带来的短见、鄙陋,从大一入学开始,李红梅就被全寝室、全班级针对。 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侮辱性的绰号,叫“骚骚”。 不是风骚的骚,是骚臭的骚。 分宿舍时,闻静静提出让李红梅单独住一间,理由是李红梅真的太臭了。但一来没有宿舍空出来,二来李红梅交不起独住一间宿舍的费用。 李红梅知道自己被嫌弃,回宿舍的时间很少,除了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 闻静静是本地人,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环境十分优渥,最初只是看不起李红梅,后来因为放在宿舍的名牌香水不翼而飞,便怀疑是李红梅偷拿。 “不是我。”李红梅被堵在宿舍里,忐忑不安地辩驳,“我没有拿你的香水。”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这一身骚臭,成天抹六神。我上周刚买那瓶香水,当着你的面用过一次,你就惦记上了吧?早跟你说过了,狐臭是病,得治!你成天打工赚那么多钱,怎么不去把你那块骚臭烂肉切了?实在凑不够钱,我们给你众筹也可以!” 闻静静性格非常强势,嗓门也大,这么一喊,整个5楼的学生都赶来看热闹。 李红梅不停解释,但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不是我偷的,我根本不知道你有一瓶香水。” 闻静静火冒三丈:“你还狡辩?那你告诉我,我的香水哪去了?寝室就咱们四个人,你难道想诬蔑曼悦和巧巧?她俩都有香水好吧,需要偷我的香水?” 秦曼悦是英语专业的女神,身材高挑,平时端着高冷范儿,站在一边没说话。 连巧却不依了,连忙与闻静静站在一条线上,“我偷香水?李红梅,你行啊,敢把脏水泼在我身上!” 这事最后也没吵出个结果,李红梅坚称自己没有偷香水,但没有一个人相信她。此事从宿舍传到班级,连为数不多的男生都时常用“丑八怪”、“臭婆娘”、“贼”来辱骂她。 到了大一下学期,在闻静静的组织下,李红梅已经被彻底孤立。 英语专业每天都有口语训练课,没有人与李红梅结对练习。当教室里所有人都在对话时,她独自坐在角落,小声背诵单词。 讽刺、辱骂、穿小鞋是常有的事,李红梅习以为常。大二时,闻静静变本加厉,找来外校的男生,在李红梅洗澡时强行破开浴室的门,相机、手机同时对准她。 李红梅怎么挣扎都没用,男生的手臂将她钳制住,对她污言相向。她哭喊着推拒,相机的快门声却更加密集…… 裸丨照并没有外传,闻静静到底没有这个胆子。 此后,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见李红梅不会反抗,而班上的男生全部站在她们一边,遂更加有恃无恐。 李红梅多次挨打,饭盒与水杯里屡屡出现沾满污血的卫生巾。 “校方不管吗?”一名刑警问。 “管?能怎么管?李红梅是整个英语系家境最困难的孩子。那些欺负她的人,家里父母有的当官,有的做生意,大部分是本地人。她孤女一个,远离家乡求学,哪里惹得起那些人?”张春芳叹息,“李红梅大一大二时还会向辅导员求助,但辅导员根本不理她,学生会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闻静静自己就是学生会副主席。到了大三,李红梅应该也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吧,再没跟谁告过状,尽量不和同学待在一起,在外面结交朋友,但结交又没结交对,去年认识了个传教的,带回宿舍喝水,被闻静静她们一通训。我看她可怜,开解过她,跟她说忍到毕业就好了,她说她明白。我只是个宿管,别的我帮不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她半夜打工回来时给她开个门……哎!” 小部分学生站出来,证实了张春芳的话,大部分却一言不发。 校方则忙着控制舆论,李红梅的辅导员不承认李红梅遭到了长达三年的欺辱。 肖满在闻静静的笔记本电脑里,发现了李红梅被强行拍下的照片。 这是李红梅遭受欺凌的铁证。 李红梅的状态就如大事已了一般,笑着摇头,“我其实早就该杀死她们了。我对她们还是太好了,在睡梦里一刀结果了她们。她们呢,她们比我残忍多了,凌迟了我三年,我可比她们痛多了……” 夜幕降临,明恕灌下一杯凉茶,揉了揉酸胀的眼眶,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李红梅已经认罪,但案子并非全无疑点。 那个名叫“迟小敏”的人在哪里? 第十三章 猎魔(13) 第十三章   猎魔(13) 迟小敏这个人就像平白蒸发了一般,消失得过于蹊跷。 案发之前,住在东九栋的女生,很多都看到她与李红梅一同离开,但之后出现在公共摄像头里的,一直只有李红梅一人。 509宿舍毫无疑问是第一现场,留在这个现场的所有痕迹都证明,凶手是李红梅,迟小敏并未回来过。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无故消失? 迟小敏既然消失了,就一定与李红梅和冬邺外国语学院有关系。 疑惑未解,明恕带着方远航回到冬邺外国语学院。 不久前还充满生活气息的东九栋已经没有丝毫人气。虽然警戒带已经拆除,仅有509被封锁,但东九栋毕竟是女生宿舍。发生了这种事,住在5楼的女生当天中午就紧急搬离,有的在校外租了房,有的直接回家,510的几位更是在校医院接受心理辅导。 5楼一搬空,上下几层楼的女生也陆陆续续跟着离开。宿舍里人越来越少,就算有的女生胆子够大,也住不下去了。 技侦组还在继续排查校园内及周边的监控,方远航问:“师傅,我们要找迟小敏,没必要再来东九栋啊。” “有必要。”明恕没跟方远航说,他来这一趟的主要目的其实是509墙上那一串血淋淋的字。 她们都该死。 这是李红梅的杀人动机。 站在李红梅的角度,她被欺压了三年,受尽心理与身体上的伤害和侮辱,终于一朝爆发,杀死了以闻静静为首的三人。 但为什么早不爆发,晚不爆发,偏偏这时候爆发? 理性一点看,这次李红梅受到的欺压并不比过去重,那么牵涉进这件事的迟小敏就成了一个关键人物。 不过很多时候人的行为不能完全以理性来分析,一些看似细微的要素莫名其妙就能压垮一个堪堪承受多年的人。 天已经黑了,即便走廊与室内都开着灯,三名被害者已经被转移,但509看上去仍然血腥恐怖。 明恕站在房间正中央,盯着墙上的字。 她们都该死; 有的人本就该死。 “该死”二字,将鲁昆与李红梅串联了起来。 明恕眼色愈冷,眉心也皱得更紧。 李红梅是否也和鲁昆一样,看过墓心的小说? 片刻,他低下头,手指按压着眼窝,两个互相矛盾的想法在脑中反复撕咬。 ——也许李红梅也受到了墓心的影响。 ——你想得太多,李红梅与鲁昆完全没有关系。 “师傅?”方远航喊了好几声,见明恕没有反应,只好抬手推了一下,“师傅,你在想什么?” 明恕长吸一口气,“来,查一下李红梅的个人物品。” 方远航这下反应过来了,“你怀疑李红梅也看过墓心的小说?” “有这个可能。”明恕走到李红梅的床位边,“说不定她的个人物品里还有与迟小敏有关的线索。” 冬邺外国语学院虽然建校已有六十多年,但东九栋是前几年才修建的,环境还算不错,是常见的上床下桌配置。 李红梅的床位很整洁,床上蚊帐打开,被子叠好放在床头,床下的书桌区除了生活必备品,没有一件多余物品,连镜子都没有。 而衣柜里空着五分之四,可以说是空空荡荡。 明恕将书架上仅有的十来本书都拿了下来,无一例外全是专业课本。 方远航说:“师傅,其他三人的书架上也没有墓心的书。” 明恕点头,翻了翻手上的《二级笔译题库》。书里用不同颜色的笔写着笔记,看样子李红梅打算参加今年的笔译考试。 一个对未来有规划的人,亲手撕碎了自己的未来。 忽然,一张便签从书里飘了出来。明恕捡起,看完之后眼中渐生疑惑。 便签上写着—— 如果我让你们沉冤得雪,那我的人生就将毁灭。 如果我去追逐我的人生,那他们就将逍遥一世。 我该怎么办呢? 你们希望我往前看,好好过我这一生,还是为了你们不顾一切? “这是什么意思?”方远航接过便签,诧异道:“‘他们’和“你们”是谁?什么‘沉冤得雪’?这是李红梅写的吗?她想表达什么?” “是她写的。”明恕说:“字迹和书里的笔记一模一样。” 方远航:“我操,我现在有点懵了。” “李红梅是孤女,父母双亡,并且没有亲戚。”明恕合上《二级笔译题库》,“‘你们’指的很可能是她离世的亲人,看来李红梅身上背负的,不止我们目前了解的这些。去查她的背景,查霞犇村发生过什么事。” ? 刑侦局,李红梅仍在接受审讯。 她承认了罪行,却不肯说出迟小敏的情况,这一点令人很难想清缘由。 “迟小敏在哪里?”虽然李红梅一再表示不想面对漂亮的女警,但规矩就是规矩,刑侦一队的女警程茜雪坐在她对面,看着她那一张脸,渐渐有些不耐烦,“你带她离开东九栋,之后去了哪里?” 李红梅几无反应,“我不知道。” 程茜雪:“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的朋友,你们一同从宿舍出来,她的去向你怎么会不知道?” 李红梅冷笑,“你们找的不是杀死闻静静三人的凶手吗?人是我杀的,我认罪,证据也在你们手上。这一切都和小敏无关,你们找她做什么?” 程茜雪一拍桌沿,“你在与迟小敏分开后不到四小时就杀害了三个人,迟小敏也是命案的关键人物!” 李红梅眼珠怪异地转了转,“那你们就去查好了。” 审讯一无所获,程茜雪从审讯室出来时接连摇头,“说实话,如果我和李红梅是同学,我也讨厌她。她那张脸就让我觉得不舒服。” 易飞安慰道:“先去休息吧,后面的交给我们。这种话在我这儿说说就行了,你身上穿着警服,可不能随便抱怨。” 李红梅不愿多说,好在明恕安排的校园摸排得到了线索。 迟小敏不止一次来到东九栋,且给人留下的印象颇深,几位女生说,迟小敏是李红梅打工时认识的。 李红梅一共打了三份工,一是在报社上夜班当文字校对,一是在课外辅导机构教初中生英语,一是在奶茶店收银。 经过排查,确认迟小敏正是奶茶店旁边鲜果店的店员。 “这姑娘出什么事了吗?”鲜果店老板忧心忡忡,“昨天本来该她上早班,但是她一直没来,这都两天了,打手机也没人接听。她在我这儿工作小半年了,一直老老实实的,从来不这样。” “她住在哪里,你知道吗?”明恕渐有不好的预感。 老板点头,撕下挂历的一角,写上地址,又问:“小敏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明恕看了看地址,就在附近,是一处快成为危楼的筒子楼。 方远航立即赶过去,明恕接着询问迟小敏的情况。 老板对迟小敏了解也不深,只知道这孩子是农村来的,二十岁左右,老早就没读书了,从老家到城市里来,打算先找份工作,站稳脚跟,再牟出路。 “她好像想存钱念书,和一个大学生走得很近,这几天也没瞧见那个大学生了,挺丑一姑娘。对了,这是迟小敏当初留给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老板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叠了两次的纸,解释道:“以前我遇到个打工仔,才来几天就偷掉一千多块钱跑了。我现在请人,都让他们出示身份证,再存一张复印件在我这儿。” “应该这样。”明恕接过复印件,见迟小敏来自兰乡市孔流镇,与冬邺市远隔上千公里。 不久,方远航那边传来消息,说迟小敏不在出租房内,别的暂时没有什么发现。 另一条更令人惊讶的消息同时传来——迟小敏的身份信息是伪造的,户籍网络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我操!”方远航喊道:“这个迟小敏不会是‘小鬼’吧?” 在刑警的内部说法里,“小鬼”指的是出生就没有身份、没有户口,被一些“大老板”养着的孤儿。这些人幼时无需学习,长大后也无需工作,专门替主人背锅,或是办违法违规的事。“小鬼”一旦行迹败露,或是可能给主人引来祸端,就会被“处理”。 “小鬼”的结局大多凄惨,活着的时候没有为人的尊严,死了也很少有安息之地。警方就是想调查,很多时候也因为得不到足够的信息而不了了之。 普通人一般接触不到“小鬼”,连“小鬼”这个说法都没听说过。但方远航在警校时参与过一次大规模军丨警联合缉凶,捉获的犯罪头目养着的“小鬼”仅是还没有死的,就有三百多人。 迟小敏的情况,和“小鬼”有点像。 如果她真的是“小鬼”,那么她接近李红梅的原因是什么?她现在消失了,是被主人处理? 明恕站在迟小敏的出租屋门口,打量着这不足十平米的房间。 房间里光线很差,空气里弥漫着令人不悦的霉味,靠墙有一张单人床,床上堆着衣服和薄被——被子没有叠。屋中央摆着一张折叠桌,上面摆着电饭煲、碗筷、油盐酱醋,可见迟小敏就是在这张桌上煮饭吃饭。 和大多数廉价出租房一样,这里没有木质衣柜,只有一个钢条与布组装的简易衣柜,衣柜边放着四张椅子码成的“桌子”,上面横七竖八堆着书。 明恕走过去,拿起最顶上的一本。那是一本爱情小说,封面画着一对青春男女,书名矫情而拗口。撂在那里的大多是类似的小说,但压在最下面的一本,封面风格却和别的完全不同。 明恕将它抽出来,眉心忽地一紧。 这居然是一本墓心的悬疑小说。 ? 李红梅戴着手铐,看着审讯桌上的书,半晌道:“这不是我的。” “对,不是你的。”明恕说:“你读过吗?” 李红梅反应很慢,“小敏借给我看过。” 明恕问:“你喜欢吗?” 李红梅摇头。 明恕又问:“迟小敏喜欢吗?” 李红梅先是摇头,又点头。 明恕语气陡变,“你杀死闻静静三人,是受这本书的影响?” “不是。”李红梅咬住丰厚的嘴唇,“是她们该死。” 明恕问:“那谁告诉你她们该死?” 李红梅张嘴又合上。 明恕再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她们该死?” 李红梅还是不答。 明恕语气急促,压迫感越来越强,“是不是看过墓心的书之后?” 李红梅摇头。 明恕继续,“迟小敏与你讨论过墓心的书?” 李红梅终于点头,额头上布满汗水。 明恕抓住这一刻,“你本就喜欢悬疑小说?你的学费生活费需要自己赚,除了上课,你的时间都花在打工上,你哪来的时间看小说?” 李红梅频繁摇头,“不,我,我有时间。” “是吗?”明恕问得很快,不给她认真思考的时间,“你的图书借阅记录上显示,你从大一到现在,只有四本,全是职场奋斗类。墓心的小说是你第一次接触悬疑类?” “是,是。”李红梅已经控制不住语气。 明恕打乱问话顺序,让所有问题看上去缺乏连贯与逻辑,“你什么时候认识迟小敏?” “今年初。” “你什么时候开始看悬疑小说。” “也,也是今年初。” “你什么时候不愿意再忍耐,想要杀死你的室友?” 李红梅哑然。 明恕死死盯着她,语气一沉,“今年初,对不对?” 短暂的怔愣后,李红梅将脸埋进手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明恕听清楚了,她念叨着的仍是那句话——她们都该死。 ? “迟小敏太奇怪了。”明恕躺在萧遇安办公室的沙发上。沙发不够长,容不下他的两条腿,所以一条曲着,一条搭在外面,“如果她与李红梅残杀三名室友的案子无关,她为什么会突然失踪?李红梅看墓心的书,很明显是受了她的影响。但问题是,就算是这样,迟小敏也没有必要离开。她是想逃避什么,还是遭遇不测?” 萧遇安站在窗前,一时没有说话。 天已经黑了,玻璃像镜子一般,倒映出他的身形。 明恕闭着眼,一边在脑中过滤案情,一边说出来,“迟小敏如果真的是‘小鬼’,那是谁养的‘小鬼’?现在已经有两起凶案的嫌疑人了,李红梅和鲁昆都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死,他们……哎,方远航说他脑子乱了,我现在也乱了。哥,你得陪我理一下。” 萧遇安拿来一个黑色皮质笔记本,也坐在沙发上,“你说,我听。” “现在一共四起命案。第一起,鲁昆在咖啡馆发狂,杀死两名吵闹的孩子,他看过墓心的书,认同‘有的人本就该死’,认为是墓心唆使他犯案;第二起,发生在科普游乐场的意外——这一起我认为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因为偶然性太大,和另外的案子没有特别深的联系;第三起,罗祥甫被杀害并抛尸,传统人际关系摸排已经结束,他身边的人有动机,但都没有作案时间,我非常怀疑是他强行拍摄女性与儿童的行为为他引来祸端,这个还在调查;最后是第四起,李红梅一夜之间杀害三名室友,她承受了三年校园暴力,在再一次被欺辱之后,终于爆发,她和鲁昆一样,也看过墓心的小说。” 明恕一口气说完,看向萧遇安,“三起案子中,两起嫌疑人已出现,且动机清晰。如果罗祥甫确实是因为街拍而被杀,那这三起案子就有一个共同点。” “凶手们都认为,有的人本来就该死。”萧遇安说。 “对!”明恕眼中迸射丨出明亮的光,“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被杀的不是人,而是妖魔!他们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读,那就是猎杀恶魔!” 萧遇安缓缓道:“那迟小敏在其中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她可以有很多种身份——碰巧认识李红梅的打工妹,别有所图靠近李红梅的‘小鬼’。”明恕双手握在一起,“她甚至可能就是墓心!你想,如果她是墓心,她会不会不满足于只靠小说影响别人?当她不满足的时候,她会怎么做?那不就是走‘线下’吗?这样李红梅就是她的实验对象。” “你的推测建立在她还活着的前提下。”萧遇安说:“想得更广一点,失踪无非两种可能,一是主动躲藏,一是遇害。如果她已经死了,李红梅有可能是凶手吗?” 明恕顿感一股寒意从尾椎冲了上来,“李红梅杀害她的理由是什么?” 话音刚落,明恕自己就怔住了。 那张在李红梅书中找到的便签再次进入他的脑海。 “想起什么了?”萧遇安问。 明恕将便签的事如实相告,又道:“我已经叫方远航去查李家的事了,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 次日,李红梅的背景被查清—— 她是孤儿,但家人却不是正常死亡。她的父亲与兄长,在十二年前,因为与“外乡人”产生矛盾,而被打死。 第十四章 猎魔(14) 第十四章   猎魔(14) “我发誓这是我进入重案组之后参与过的最——刺激的案子!”方远航和多数资历尚浅的刑警一样,对命案有着超乎寻常的激丨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出大戏啊,李红梅小时候也太惨了吧,那些‘外乡人’是什么来头?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打死?还能逍遥法外十几年?” “重点其实不是‘外乡人’,是当地警方。李氏父子的死疑点和漏洞太多了,绝对不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这么简单。”易飞说:“你小子把亢奋的情绪收一收,再看一遍调查报告。” 难得被“老实巴交”的副组长教育一回,方远航还挺新奇,不仅没有收敛情绪,反倒更加激动。 刚从学校出来的刑警时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方远航这样,碰见命案就兴奋,案子越大情绪越高涨,恨不得成天追着案子跑;二是方远航的反面,害怕接触命案,见不得死状各异的尸体,闻不得臭气熏天的尸臭,能躲多远躲多远。 方远航现在的状态是重案组大多数成员都经历过的。明恕二十出头时也是这样,热血青年一个,闷头扎在案子里,重心全在嫌疑人上,无暇顾及自己,以至于案子一破,就被萧遇安逮到了不修边幅的丑相。 明恕的脸自然没得挑,五官生得很好,和特警支队的陆雁舟并称市局“双帅”。用方远航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组个组合,一起去娱乐圈混口饭吃。但与陆雁舟那种直男风格的帅不同,明恕很注意打理自己,在小细节上做足工夫,时不时臭美一下。 最明显的对比就是,两人一同从镜子边路过,陆雁舟看都不往镜子里看一眼,明恕却要瞄好几回。 可一旦案子来了,情况就彻底变了。 那次是明恕刚进刑侦局时,萧遇安以私人身份到冬邺市看他,他顶着一头支楞的头发,皮肤状态糟糕,胡子好几天没刮,凑近了还闻得到一股汗臭。 萧遇安就笑了。 他尴尬得无地自容,捂着自己的眼睛大喊:“哥,你没看到,你什么都没看到!你看到了也记不住!” 天知道他从小追萧遇安追到大,好不容易到手了,居然让萧遇安看到这么邋遢的一面。 那时不像现在,他还有点儿“男友包袱”。 萧遇安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掰开,见他急得眼睛和脸颊都红了,笑道:“是有点儿臭,都馊了。” “啊——”他哀嚎:“哥,你别说了!” “不过是为了破案,可以理解。”萧遇安又道:“我们家明恕是个有责任心的好警察。” 他扁着唇角,心中满胀胀的。 奔忙半个月,辗转十数个城市、村镇,终于将一桩灭门案的凶手绳之以法,本就有一种踏实的成就感,现下又被忽然出现的年长恋人表扬了,成就感简直连翻数倍,都快将胸膛撑破了。 “去洗个澡。”萧遇安揪了揪他的脸颊,“出来把胡子刮了。” “你帮我刮吗?”他厚着脸皮问。 萧遇安笑,“我给你刮。” 他惬意地泡完澡,然后惬意地倚在萧遇安怀里,听着剃须刀的声响,舒服得眯起眼…… 转眼,当初一遇大案就变丑的愣头青已经是重案组的组长,赤诚之心不改,性子却渐渐沉了下去,越发成熟而有担当——至少在队员们面前是这样。 易飞被方远航缠烦了,喊道:“明队,管管你徒弟!” 明恕正在看调查报告。 十二年前,李红梅9岁,其20岁的哥哥李良友和父亲李国忠被人乱棍杀害,尸体被抛掷在村外的荒山上,死状凄惨。 李红梅的爷爷惊闻噩耗,一病不起。李红梅的母亲精神本就不正常,得知丈夫与儿子皆死于非命后,言行更加疯癫,半个月后发狂,追打野狗,反倒被一群野狗活活咬死。 李家父子的案子至今仍是悬案。 霞犇村属于源海县。源海县警方称,李国忠二人在遇害之前,与外乡人来往密切,后来发生矛盾,被外乡人所害。外乡人抛尸后离开,并未留下任何线索。而外乡人是谁,村民也都不知道。 “源海警方的说法自相矛盾。”明恕说:“他们既然能查到李家父子与外乡人来往密切,还发生了矛盾,那就是有线索。有线索不去追,反倒说没有任何线索,将一桩很容易侦破的案子硬生生拖成了悬案。” 易飞说:“还有所有村民都不知道外乡人是谁这一点,其实也说不通。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外乡人根本没有犯案,莫名其妙替谁背了这个锅。” “典型的‘不是破不了,而是不愿破’。”明恕将调查报告丢开,叹了口气,“霞犇村是贫困村,越贫穷落后的地方,悬案就越多。这案子摆明是当地警方不作为,包庇真凶,将嫌疑往所谓的‘外乡人’身上一推,一年一年拖下去。类似情况在很多乡镇都存在,霞犇村绝对不是孤例。” 方远航问:“那李家父子是被谁所害?” 明恕挑起眼梢:“还不明白吗?我真想把你沉到乡镇去历练几年。” 方远航立即缩到易飞身后,“我又咋了?我真不知道啊!” “那种小地方,最容易出现官官相护,或者官匪勾结的情况。官也不是大官,匪也不是巨匪,但他们就是有能耐,压得下面的普通老百姓喘不过气。这种案子如果真想破,上级调查组一去,马上就能找到凶手。” 易飞赞同,遗憾道:“可惜霞犇村和源海县都不归我们管。” 方远航立即来劲,“但李红梅是冬邺外国语大学宿舍杀人案的凶手,身上背着三条人命。她的一切都值得查下去。我们可以顺着她这条线往下追!这就叫挖出萝卜带出泥!” 明恕眼神轻微一变,右手习惯性地抬起,支着下巴。 “宿舍杀人案影响太大了,现在全国都在关注这起案子。”方远航说着拿出手机,拇指不停在屏幕上划动,“泥已经掩盖不住,网民和媒体已经在李红梅原生家庭上找原因了。你们看,霞犇村上头是源海县,再上面是海陆市,市级媒体都过去了。无数双眼睛盯着,当地警方就是不愿意查,现在也不得不查了。只要监督到位,十二年前的案子一定能水落石出!” 明恕轻声道:“也许这就是她的目的。” 毕竟是多年的老搭档,易飞很快明白明恕的意思,“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一桩悲剧勾着一桩悲剧。”。 方远航:“咦?” “还记得文尧吗?”明恕问。 方远航点头,“当然记得,被罗祥甫强行拍照的那个女人,在私人疗养院当护士,单身母亲,带着一个女儿生活。” 明恕说:“她恨搞街拍的老人,敌视大多数老人。当罗祥甫拦住她的时候,她可以逃开,但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惩罚罗祥甫。于是她利用了周围的人与网友,让罗祥甫在网络上经受了一番口诛笔伐。” “对啊,我本来怀疑她与罗祥甫的死有关。”方远航说:“但师傅你说她没有问题。好吧,她确实没有问题,后来我们确认了她的不在场证明。” “李红梅和她一样。”明恕拿出装有便签的物证袋,“只是李红梅的遭遇比她惨烈得多,李红梅的抗争也残忍得多。文尧并没有绝望,李红梅已经绝望了。” 方远航到底太年轻,见识过的案子有限,听得一愣一愣的。 明恕说:“我再去和李红梅聊聊。” ? 李红梅面色黯然无光,没有分毫大学生应有的朝气。一双木涩无神的眼睛平视前方,目光好像直接从明恕身上穿了过去。 直到明恕将一份从网上打印的新闻稿放在她面前。 A4纸上写着——探疑高校宿舍杀人案,原生家庭之惑。 接着,明恕又将便签放在桌上,“如果这是你的目的,那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你的家庭已成外界关注的重心。所有人都在问,杀害三名室友的凶手,到底出生在一个怎样的家庭。” 李红梅哆嗦着拿过A4纸,脸上出现惊愕的神采。不久,这份惊愕变为愤怒、恐惧,最后竟然爆发出明亮的喜悦。 但这喜悦与轻松、快乐、幸福无关,而是一个人在压抑与黑暗中费力行走了多年,终于看到一线曙光时的解脱。 “啊……”李红梅像是暂时失去了话语能力,只发出一个沙哑而单调的音节。 在出声的瞬间,她的眼中已经涌出热泪。 “你可以先冷静一下,再慢慢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一切。”明恕说:“我猜,你将要说的话已经在你心中演讲了无数遍,不存在逻辑不清与言语不当。现在,你只需要将它们再好好整理一遍。” 粗粝的安静整间审讯室。周围分明没有任何声响,明恕却像听见了尖锐的、喷溅出血腥的呐喊。 那是一个人,在不得不闭嘴时,内心歇斯底里的嚎哭。 “我杀了人,三个,罪无可赦,举国震惊。”李红梅终于开口,“警察终于开始关注我了,全国人民也都关注我了,是吗?” 明恕不言,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在她眼中看到了浓烈至极的悲戚。 李红梅竖起一根指头,接着是两根、三根,“一个人,不够。两个人,可能也不够……三个,三个肯定够了。以前我说话的时候,没人愿意听,大家都牢牢堵着耳朵,不管我怎么哭喊,都不被理会。现在真好,你们终于肯听我说话了。” 说着,她笑出声来,“如果我不说,你们还会求着我说。” 明恕看着她,就像在看一个被命运拉扯得畸形而体无完肤的怪物。 她杀了她的三个同学,造成了三个家庭的惨剧,她必须为她的所作所为负责。 可谁又给她的家庭负责? 谁将她揉捏成了现在这可怕的模样? 李红梅缓缓开口:“我的爸爸和哥哥不是被什么‘外乡人’杀死的,他们老实宽容,是最好的人,从来没有卷入过纠纷,他们是被李书显给杀害的!” 第十五章 猎魔(15) 第十五章   猎魔(15) 源海县,霞犇村。 李红梅出生在一个不被外界眼光接受的家庭——她的母亲康喜姐是被拐卖到霞犇村的。 而这种情况在霞犇村并不少见,男人们在人贩子手里买女人,父母给儿子买小姑娘,这些不幸的女人通通成了这个落后渔村的生育工具,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幸福的。 康喜姐算得上一个例外,不幸中的微幸。 她是邻国人,不会汉语,有严重的精神问题,李红梅的爷爷见她便宜,将她买给了李国忠。 虽然老婆是买来的,但李国忠以夫妻之礼相待,并未让康喜姐吃过苦,确定关系后,更没有与其他女人有过不正当往来。 村里不少男人嘲笑李国忠,说女人就是商品,既然买来了就要好好享用,用腻了换一个就是,哪有把商品供起来的理? 李国忠反驳,说康喜姐既然到他家里来了,就是他的妻子,他的家人,绝不是什么商品。 康喜姐听不懂,嘿嘿直乐。 不久,两人的孩子李良友和李红梅相继出生,五口之家其乐融融。 李红梅小时候,不知是李国忠时常捣鼓中药,还是家中氛围温馨,康喜姐很少发病,大多数时候是个温柔可亲的母亲。 霞犇村靠海,人们以打渔为生。李国忠和李良友一个年富力强,一个正值年少,都精力充沛,勤勤恳恳,靠打渔让全家过上了相对富足的生活。 李红梅生来丑陋,但聪慧懂事,在悲剧没有发生之前,还算有个幸福的童年。 李国忠一天书都没有读过,不识字,闲下来最大的乐趣,就是听“有学问”的人讲书里的世界。他心胸豁达,淳朴开朗,和所有人都能聊上几句。 十几年前的霞犇村比现在落后得多,保留着原始渔村的风貌,偶尔有年轻的“驴友”前来游玩。 他们普遍是学生,也有工作后又辞职的人,到霞犇村住上一阵子,体验够风土人情后又离开。 村民们将他们叫做“外乡人”。 对李国忠来说,外乡人都是有文化的人。他喜欢将他们请到自家院子里,把李红梅和李良友叫出来,与他们喝茶、聊天。 外乡人里有个女白领,叫阿申。阿申说,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尤其是女孩子的命运。 当时,对出生在霞犇村的女孩子来说,命运就是嫁人,失去自己的身份。 李国忠听阿申说多了读书的好处,就问李红梅、李良友,想不想去外面上学。 李良友生来憨厚木讷,已经过了外出求学的最佳年龄,不愿上学,只想当一个本本分分的渔民,等有了一定的积蓄,就正儿八经讨个老婆——而不是像父亲一样靠买。 李国忠很赞同。 李红梅才几岁,看着外乡人带来的书,眼中充满憧憬。 她说:“阿爸,我想念书,我想去外面念大学,像阿申姐姐一样当博士!” 李国忠很高兴,故意逗乐:“那红梅舍得我们吗?” 李红梅想了想,“舍不得。” “那还要出去吗?” “阿申姐姐不是说了吗,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我不想嫁人,等我当了博士,我就接你们去外面和我一起生活!” 李国忠哈哈大笑,唤来康喜妹,“看看,咱家女儿多有出息。” 康喜妹不大会说话,闻言只是温和地笑。 李国忠又说,“那阿爸和哥哥就负责给你攒学费。” 李红梅欢呼,“好!” 父子俩说到做到,为了家里唯一一个女儿,更加辛劳地出海。李红梅一天天长大,虽然长相确实丑陋,但看的书越来越多,不少外乡人都夸她聪明。 李良友二十岁时,结交了邻家女孩李春燕。 不巧的是,村长的儿子李书显也在追求这位漂亮的姑娘。 论相貌论家庭,李良友都比不上李书显,但李春燕最终却选择了李良友,理由是李良友可靠、踏实,是能够交付一生的良人。 噩运就此降临。 李书显在霞犇村横行多年,恶名甚至传到了外村。他追李春燕并不是希望与李春燕结婚,只是因为李春燕是霞犇村最漂亮的未婚女性,将李春燕追到手很有面子,玩成黄脸婆后甩了就是。 李春燕选择李良友,这让李书显大感丢脸,妒从心起。 十二年前的夏末,李书显绑走李春燕,将李良友引至荒山。那里等待着李良友的,不是李春燕,而是李书显从外村招来的一群打手。 李国忠害怕儿子出事,一路跟随。 父子俩都再也没回来,尸体惨不忍睹,经法医鉴定,确认是被乱棍打死。 李良友被李书显引走一事,不少村民是目击者,至少李春燕是知道的。但所有人都缄口不言。 李红梅那时只有九岁,眼睁睁看着年迈的爷爷被气死,虽有精神病但从未害人的母亲被野狗咬死。 她用稚嫩的声音不断向前来调查的警察说:“我的阿爸和哥哥是被李书显打死的!你们相信我,真的是李书显!不信你们问春燕姐姐!” 李春燕痛哭流涕,不仅不指认李书显,反倒与李书显站在一起,“书显当时在我家,和我的兄弟姐妹们玩牌,我们都可以为他作证。是外乡人害死了良友。” 警察们来了又走了,李红梅只得到一个虚假的答案——李良友与李国忠因与外乡人发生争执,被外乡人所害,警方会全力缉凶。 这一缉,就缉了十二年。 明明全村都知道真凶是谁,真凶却能够逍遥法外。 “在我们那里,即便是一个小小的村长,也能只手遮天,你信吗?”李红梅双眼已经红肿,“短短一个月,我家就只剩我一个人了。目击者那么多,但这又怎样呢?我哥为救李春燕而死,连她都不敢站出来。哈哈,光明照不到那个小渔村,更照不到我身上。我九岁就没有亲人,没有家了。不管我怎么喊叫,那些当官的都听不到,他们互相包庇,我的家人死不瞑目!” 早在李红梅开口之前,明恕就已猜测到当年的案情,类似的事在很多落后的村镇屡见不鲜,不同的只是细节。 可亲眼看着李红梅这个人,亲耳听着她讲述家庭破碎之前的平凡生活,一种无法消减的唏嘘感仍是冲了上来,叫人有一瞬间的窒息。 从父兄死去的一刻起,李红梅的人生彻底被改变了。 “他们没有对我这小孩子做些什么,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李红梅挽了挽零散的头发,“不是因为他们可怜我是个孤儿,想给我家留一个活口,是因为我长相丑陋!” 即便是明恕,一时也没有理清其中的逻辑。 恶人的逻辑。 “长相就是原罪,若是我漂亮,或许我已经死了——不是被杀死,就是被那些肮脏的男人玩死。他们认为,我长得这么丑,这辈子注定完蛋,永远没有从泥潭里挣扎出来的机会,我活着,会比死亡更加痛苦。”李红梅说:“警察先生,你听懂了吗?在他们眼中,我不可能出人头地,不可能将他们绳之以法。相反,我还会因为这张脸,在这个世界上受尽折磨!我的存在给予他们快丨感,证明他们真的可以无法无天!” 寒意与怒火顿生,明恕猛地站了起来。 饶是他见惯了漆黑阴沉的心,此时也无法招架这样的恶意。 “但我,但我还想挣扎……”李红梅几近失控地抹着泪水,“我始终记得那句话,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我拼了命念书,终于离开源海县,考到了冬邺市。这里是大城市啊,来到这里的一刻,我觉得我有救了,只要我不断努力,我一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等我有了本事,有了地位,我一定要让李书显,还有他那村长父亲,还有当年包庇他们的警察,通通得到惩罚!” 审讯室空间狭小,不足以形成回音。明恕却感到李红梅那颤抖的声音正一遍一遍回响。 “可是我失败了。”李红梅轻轻摇头,一遍又一遍。 “李书显预料得没错,我没有出人头地,我受尽了折磨。我终于从那个落后愚昧的地方爬出来,却跌进了另一个深渊。大城市很好,而我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我拿什么去和那些漂亮又富有的女孩儿比呢?我生来就输了啊。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这样的人,又比李书显好多少呢?” “后来我就想通了,我这样的出生,我这样的长相,确实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李红梅惨笑,“我要么忍受一辈子,成为所有人的笑话,要么就成为恶人,比他们更恶,恶上千倍万倍!只有这样,你们才会听见我的声音!而我的室友们,她们难道不该死吗?她们在羞辱我的时候,想过会有报应吗?” 说完,李红梅像是用尽了力气,低下头,急促地喘息。 明恕不禁想,如果李红梅进入大学后,遇到的是一群不嫌弃她,愿意帮助她的室友,事情会怎么发展? 李红梅会循着过去的规划,找到人生方向,在足够强大的时候,为家人讨回公道吗? 还是在常年的默默无闻后,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失败者,于是沉默到底,抑或彻底爆发? 这些都不再有答案。 明恕说:“我还有一个问题。” 李红梅缓缓抬头。 “你知道杀害你父亲和兄长的是李书显。”明恕说:“在你走投无路的时候,你没有想过直接向他报复吗?” 李红梅说:“你是想说,我不该以杀害我的室友,来引起关注吗?你认为闻静静她们罪不至死,是吗?” 明恕说:“回答我的问题。” “哈哈哈,哈哈哈!”李红梅笑得很悲伤,“我希望我能为我的家人换来公正的对待,你懂吗?他们是干净的,李书显应该上法庭,得到法律的审判,向他们认罪,而不是由我杀死!” 明恕她看中看到疯狂、偏执、阴沉。 “我就无所谓了,我杀了人,我活该偿命,我接受一切审判!”李红梅静了静,“你们会抓住李书显,对吗?” 明恕说:“霞犇村的案子一定会水落石出。” 李红梅颤抖起来,“谢,谢谢你。” 明恕说:“我不接受。” 李红梅一怔。 “侦破命案是刑警的职责。我不需要接受一个凶手的感激。”明恕道:“十二年未能将嫌疑人绳之以法,是你家乡警方的失职。” 第十六章 猎魔(16) 第十六章   猎魔(16) 离开审讯室,明恕靠在墙上,揉按着眉心,感到一阵强烈的疲惫与愤慨。 人生就是一张牌,有人拿的是好牌,有人拿的是烂牌。闻静静、连巧、秦曼悦拿的是中等好牌,家庭相对富足,自身能力也不错,却肆意践踏他人,将好牌打得一塌糊涂,最终殒没在凶手的屠刀下。 她们有错吗?当然有。 她们该死吗?这似乎不该由李红梅来审判。 悖论却是——除开李红梅这个受害者,谁有资格审判她们? 李红梅拿的毫无疑问是一张烂得不能再烂的牌,这张牌塞在任何人手中,恐怕都将引出惨烈的后果。 明恕想到了自己。 与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相比,他毫无疑问是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富有而有一定地位的家庭,起跑就站在许多人的终点线上。虽然自幼与父母关系不佳,没怎么感受过血缘亲情,但这些在萧家得到了弥补。 萧家的长辈待他如同亲儿子,同辈把他当做亲弟弟宠爱。 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小孩时就遇到了萧遇安。 他所追求的,想要的,萧遇安通通能给他,甚至时常给予他惊喜。 熟悉的脚步声从左边传来,明恕回神,沉沉地吸了口气。 “聊完了?”萧遇安没有用“审问”之类的词,说完抬起手,在明恕额头上轻轻碰了碰。 “嗯。”明恕点头,“哥,霞犇村的案子……” 萧遇安打断,“你想跟?” 明恕低声说:“我知道不合适。” “李红梅的案子在我们的侦查范围内,但她家人的案子,按理说不归我们管。”萧遇安说:“当年案子往上只走到源海县,没有再往高处递,现在李红梅杀害室友的影响这么大,海陆市刑侦支队已经着手调查。” 明恕问:“只有市级单位吗?” “我懂你的意思。只有市级单位过去,李家父子的案子又过去了那么多年,如果不能立即得到强有力的证据,等李红梅引起的这波热度一过,当地说不定又会搞一些见不得光的操作。”萧遇安说:“放心吧,特别行动队也会过去。” 明恕双眸一亮,却又有些失落。 “你也是特别行动队的挂名成员,我知道你想去。”萧遇安说:“但遗憾的是,我们手上的案子还没有完全解决,你走不开。” 明恕烟瘾犯了,摸出一支烟,握在手中反复揉搓。 萧遇安将烟抽走,眼中是足以抚慰人心的平静,“你现在该做什么?” 明恕盯着萧遇安瞳仁里的自己,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出声。 萧遇安说:“如果你心里烦躁,脑中混乱,就先歇一下。” “我不歇!”明恕立即挺直腰背,“罗祥甫的案子还没破,墓心那条线也没查清楚,还有迟小敏,这么多事等着我去做,我怎么能歇?” “说得好。还算没被情绪牵着鼻子走。”萧遇安温声笑了笑,“跟我来。” 明恕小声道:“我从来没被情绪牵过好不好?” 萧遇安回头,“嗯?” “我说我从来没被情绪牵过鼻子!”明恕说:“我只被你牵过鼻……” 萧遇安在他鼻尖点了一下,“我什么时间牵过你的鼻子?” “手!是手!”明恕纠正,“是手行了吧!” 在局里不适合有太亲密的举动,萧遇安将明恕带回自己的办公室,在茶几上放下一罐冰镇过的蜜茶,“迟小敏有眉目了吗?” “我告诉李红梅,我们一定会侦破霞犇村的积案后,她终于愿意开口说迟小敏。”明恕暂时没有喝蜜茶,将冰凉的瓶身贴在脸上,“迟小敏是她来到冬邺市之后唯一的朋友,两人今年年初打工时认识。迟小敏知道她在学校被孤立被欺辱,但不知道她童年时的遭遇。” 萧遇安问:“那李红梅对迟小敏了解多少?” “几乎不了解,只知道她从外地来,想攒钱读书。这和水果店老板的话一致。”明恕又道:“李红梅信任迟小敏,主要是因为迟小敏经常将水果店丢弃的,但还能吃的水果给她。这个举动对李红梅来说,是难得的善意。两人熟络起来后,迟小敏就将自己买的书借给李红梅看,其中就有墓心的。她们讨论过剧情,都赞同‘有的人就是该死’这一观点。李红梅记得很清楚,她只向迟小敏倾述过遭受校园暴力,从未说过自己想杀了闻静静等人,而迟小敏在她又一次倾述后,对她说——那你就杀了她们。” 萧遇安眯起眼,像是在思考。 “当然,李红梅其实早就有了杀心,迟小敏的话等于推波助澜。”明恕说:“按照李红梅的说法,那天她们从东九栋离开后,迟小敏对她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再忍了,她们都这么欺负你了,你还能咽下这口气?红梅,我对你很失望。” 萧遇安突然道:“李红梅的话不能全信。” “嗯,这我明白。”明恕又说:“总之我们现在基本上能确定的是,迟小敏和李红梅在离开校园之前就分开了,因为校门的摄像头只拍到迟小敏一人。李红梅自己也说,迟小敏对她表达了不满之后,就转身离开,说的最后一句话还是那句‘有的人本就该死’。” “迟小敏熟悉冬邺外国语学院,所以才能避开所有监控。”萧遇安右手食指在左手手背上轻点,“她的存在很容易影响判断。” “对啊!”明恕蹙眉,“她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说她影响了李红梅吧,李红梅背负了那么多,即便没有她,李红梅爆发也是迟早的事。说她只是李红梅交的普通朋友吧,她又突然消失了。” “那就暂时将她‘砍掉’。”萧遇安说。 明恕:“啊?” “摆在我们面前的案子纷繁复杂,一案扣着一案,枝节无数,看似没有尽头,对不对?”萧遇安说。 明恕点头。 李红梅,鲁昆,罗祥甫,霞犇村,墓心,现在还加个迟小敏。尽管明恕已经在刑警这一岗位上工作了多年,但短时间遇上如此多的案子,仍有种跌入无底洞的感觉,只闻风声在耳边掠过,头上的光亮越来越远,直至消失不见,双脚却始终等不到落地的重击。 萧遇安说:“所以我们现在要砍掉部分枝节,不然线索互相缠绕,越理越乱。” “我已经砍掉了。”明恕终于拧开蜜茶,灌下几口,“罗祥甫那个案子牵扯出罗小龙吸丨毒,而罗小龙又牵连出城外居。那是个毒窝,背后不知道有多深的关系网,连特警总队都不敢轻易出手。重案组一般不参与涉毒案,但城外居涉及的必然是大案,特警总队需要我们的一份力。” 明恕叹气,又拿蜜茶去贴太阳穴,“但我实在是抽不出人手,也分不出精力,只得暂时不管。还有霞犇村的案子,特别行动队是侦查的主力,这没错,他们的级别在我们之上,查案的阻碍比我们小得多,但其实我们至少应该派一组人过去配合。” “这就是你的问题。”萧遇安目光柔和,“当然也是你的优势。” 明恕不语。 “你责任心极强,发散思维能力也极强,往往能从一个点,想到一个面。对破案来说,这很重要。但现在……”萧遇安语气一转,“你被发散出来的网给套住了。” “我……”明恕一顿,“是你教我这样思考问题。” “没错,但我也教过你,在网越来越复杂的时候,得回到原点。” 两人对视片刻,萧遇安又道:“城外居涉毒、科普游戏场的意外,这两个案子你先放在一边是对的。霞犇村的积案,我们暂且不管,也是对的。回答我,现在最紧要的是什么?” 明恕反应很快,“找出杀害罗祥甫的凶手,还有确定墓心的真实身份。” 萧遇安一笑,“看来你脑子还是很清晰,只是刚才不够冷静。” “还有迟小敏。”明恕不愿放弃:“她失踪得太蹊跷了。哥,我不想砍掉她这条线。” 萧遇安问:“那同时跟三条线,你能兼顾过来?” 这话如果换一个人问,哪怕是李局,明恕都会立即回答——我能! 但面前的是萧遇安,他无需,也不会逞强。 半分钟后,明恕摇头,“恐怕兼顾不过来。” “那就先缓。”萧遇安说:“不要太着急,案子的疑点,我们来一个一个攻破。” ? 现代社会,一个人其实很难完全“隐形”。不管TA的心思如何缜密,或多或少都会在生活过的圈子里留下痕迹。 墓心,真名未知,性别未知,年龄未知,创作至今出版过三本,全是悬疑凶案类,最晚一本出版于今年5月,名叫《绿色香水瓶》,正是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着“有的人本就该死”。 该书的出版方是“洛城心云出版社”。 明恕本可以安排几名队员去洛城调查一下,思考再三,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去。 冬邺市与洛城处在同一经济圈中,两地警界来往密切,两边的重案组还一同侦破过跨省大案。 洛城市局刑侦支队现在的副队长花崇,与明恕认识多年。明恕找出一盒冬邺名茶,和易飞分配好工作,就带着方远航出发了。 第十七章 猎魔(17) 第十七章   猎魔(17) 从冬邺市到洛城,坐高铁比乘飞机更加方便,两个小时就能抵达。 方远航仍是跟打了鸡血似的,为案子忙了这么多天,还丁点儿疲态都没有,生龙活虎,根本不像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的人。 明恕出发前喝了罐红牛,此时还觉得有些困。倒是不觉得自己老了,但看着比自己年轻好几岁的队员,不由得想起自己和方远航一般大的时候。 一天精力总是使不完,有案子忙案子,没案子就和陆雁舟那一帮人打篮球,休息日从早打到晚都没问题,被萧遇安接回家,夜里还能挂在萧遇安身上不下来。 除了萧遇安,没人知道他这么黏人。 “你属猴儿吗?”萧遇安有一回这么逗他。 “我属什么你还不知道吗?”他赖着不动,一双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恋人,“我当然属你啊!” 萧遇安听懂了,笑着摇头,那笑容极宠。 “我的身体和心都属于你,所以我不属猴儿,属你!”他说完就去吻萧遇安的下巴,反被萧遇安擒住双唇。 夜很长,也很美。 “师傅,师傅!”方远航喊:“你听没听我刚才说的话啊?你想什么呢?” 明恕当然不会告诉徒弟,自己刚才在想夫夫之间的那点事儿,慢条斯理地整理好表情,说:“想案子。” 方远航:“想到哪儿了,说出来我们一起想想?” 明恕不接招,“叫我有事?想上厕所自己去,多大个人了,难道还要我带路?” “师傅你说什么啊!”方远航连忙左右张望,生怕被别人听到,“我跟你聊洛城去年那件事呢!” “去年?”明恕一听就明白了。 洛城警界去年经历过一次严重动荡,特警支队队长韩渠疑似被邪丨教组织洗脑,成为其帮凶。而刑侦支队队长陈争因为信任韩渠,无意识间泄露了案件的细节,被停职调查,刑侦支队队长一职随即空了出来,由重案组组长花崇暂代。 韩渠一事对陈争打击极大,即便后来调查组已经证明他的清白,他也不愿再在刑侦支队这种重要一线单位待下去,主动调去省厅任闲职。 花崇正式成为副队长是在两个月之前,虽然名义上只是副队长,但因为队长之位空缺,所以花崇其实是洛城刑侦支队的一把手。 明恕年纪比花崇小,第一次与花崇打交道是几年前,当时未见其人,却已闻其名——洛城的刑警管花崇叫“花儿”、“花花”。他一通无语,觉得一个男人即便姓花,也不能叫“花花”吧,这是什么奇葩绰号?但后来见到了花崇,这想法就变了。花崇特警出身,够英俊,够气质,身手极好,脑子还灵光。这种人你不管给他贴个什么绰号,都无损他给人的第一印象。 上次见面是在公丨安部特别行动队,花崇前来述职,而他在接受培训。 他其实有点惊讶,因为以前他百分百确定花崇是个直男,再会撩的男人都撩不动的那种,但再次相遇,他一眼就发现花崇弯了,掰弯花崇的居然是和他有过节的柳至秦! “洛城的‘柳暗花明’组合听说很厉害。”方远航又说:“师傅,你和他们打过交道吧?” 明恕担心自己一不留神说漏花崇两口子的秘密,敷衍了方远航两句,戴上耳机闭目养神。 到达洛城之后,明恕和方远航先去洛城市局。 拜访当地兄弟单位,这是刑警到辖地之外查案约定俗成的规矩。 “来了?”花崇穿着衬衣与制服裤,修长俊朗,或许是因为当过特警,身上有种和刑警不一样的气场。 方远航盯着人家看了半天。 “又有半年没见了。”明恕将从冬邺带来的茶拿给花崇,寒暄几句,直奔主题。 之前在电话里,他就简要提到了墓心的事,现在面对面分析完,花崇也赞同详查墓心,还说要派一名队员与他们一同去心云出版社。 明恕没想到,花崇说的这人会是柳至秦。 办公室门从外面推开,柳至秦扬了扬手中的一口袋冰奶茶,“来,柳老师请客。” 明恕眼皮跳了跳,“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柳至秦将奶茶都放在桌上,找出一杯各种料加了大半杯的,插上吸管,直接放在花崇面前,“你还欠我和花队一顿酒。” 花崇笑着附和,“就是。” 方远航好奇,“师傅,什么事?” 明恕说:“年轻人,别这么八卦好吗?” 柳至秦说的是发生在特别行动队的一件小事,可事虽小,却关乎他明恕的面子。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涉及各个方面,实战为主,技术类训练为辅,他每一项考核都名列前茅,唯有网络安全理论知识拖了后腿。 柳至秦以前是公丨安部信息战小组的核心成员,隶属于特别行动队,后来调到洛城市局,如今已经在洛城安家。但当特别行动队需要时,柳至秦随时会回去。 他所上的网络安全理论课,就是柳至秦教的。 照领导们的说法,刑警无需掌握网络攻防的实丨操,但必须理解、记住理论,这样才能在当下环境中,更高效地侦破疑案难案。 明恕最烦背理论,最烦百~万\小!说,上学那会儿就没好好上过计算机课,如今课上听不懂,课下也懒得复习,第一次抽检时,瞪着柳至秦的脸,一个问题都没回答上来。 柳至秦的话让他气得不行—— “都是重案组组长,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被人质疑实力,这还是头一回,他当即撂下狠话,说最后的考核绝对拿第一。 “那要是拿不到呢?”柳至秦笑着问。 “拿不到我请你和你心中最厉害的重案组组长吃饭!” “吃饭不够。” “吃饭喝酒!” 话是放那儿了,但要他花时间背枯燥的理论,他还是一背就打瞌睡。所以这赌输得明明白白,毫无悬念。 他不是爱赖账的人,在首都就想把酒请了,但柳至秦临时被叫走执行任务,花崇也早就回到洛城,债就欠了下来。 柳至秦要不突然提起,他都快忘了。 “又没说不请你,这次办完案子就请!”他说着冲花崇一扬下巴,“花队,那柳老师我就带走了啊。” 花崇当上副支队长后更加稳重,点了点头,“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 ? 洛城心云出版社是老牌出版社了,成立数十年,经历过动荡与出版业高速发展期,如今已是国内顶尖的五大出版社之一,总部大楼从外面看古朴典雅,里面却是一流的办公环境。 这几年出版业跌入低谷,整体不景气,小出版社倒闭了不少,心云也在尝试转型,寻找新的出路。 “这家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很多新书都是悬疑类。”进入心云大楼后,柳至秦说:“有本土作者的,有外国作者的,有现实向,有灵异向,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 明恕放慢脚步,“你调查过?” “花队让我协助你们,我总得提前做点功课吧。”柳至秦说完还不忘戳明恕一下,“而且我偶尔也会逛逛书店,买几本畅销新书,不像你。” 明恕:“……” 不爱百~万\小!说怎么了? 谁规定所有人都得爱百~万\小!说? “你知道悬疑类书籍增多,反映了什么吗?”柳至秦问。 明恕说:“这还用问?社会刑事案件增多,花样不断翻新,民众猎奇心理增加,想像力的刺激,需求旺盛。其实凶杀类题材,不管是书籍还是影视、游戏,一直属于‘刚需’。在我们国家这一点还不是特别明显,在邻国,犯罪题材早就被称作‘铁板’了。” “不止。”柳至秦说,“还有一个原因。” 明恕停下脚步,“嗯?” 柳至秦说:“社会加诸在人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每个人的情绪都需要一个宣泄途径,当过重的负面情绪出现在一个作者身上时,写作就成了TA的发泄方式。” “你指的是墓心。”明恕说。 柳至秦耸了耸肩,“也可以是别的作家。” 两人正聊着,心云出版社一位项目负责人匆匆赶到。 此人三十来岁,衬衣西裤,胸前挂着工作牌,最普通的长相最普通的发型,眼镜镜片有些厚,脸上的表情十分不安,嘴边牵着勉强的笑,客气道:“三位好,三位好。我姓刘,这是我的名片。上面通知我说有警察来查案子,我马上就来了,请问是出了什么事吗?有什么需要我协助的?” 明恕接过名片,瞥了一眼。 名片上写着男人的职位与姓名,刘志强,“谜”工作室主任。 刘志强解释说,“谜”工作室是编辑中心一个新成立的部门,专门负责出版现实向的悬疑。 “作家墓心你了解吗?”明恕问:“《绿色香水瓶》的那位作家。” “他啊……”刘志强扶了扶眼镜,神色有些古怪,像瞧不起对方,又极力掩饰这种瞧不起。 明恕问:“你见过他?” “没见过。”刘志强连忙摇头,“这样吧,如果你们是想查墓心,那我把墓心的责任编辑叫来,平时都是她与墓心沟通。” 明恕的目光在刘志强脸上短暂停留,“行。” 刘志强推开会议室的门,本该直接走出去,却又转过身来,眼神迟疑而畏惧。 第十八章 猎魔(18) 第十八章   猎魔(18) “我是墓心的责任编辑。”一位身穿深蓝色包臀裙的女人被刘志强叫来,“我叫郭羡。” 明恕的视线在她脸上匆匆一扫,笑道:“请坐。” 刘志强显然不愿意与刑警打交道,在桌上摆好几瓶矿泉水,就以“还有工作要忙”为借口,迅速离开。 三面磨砂玻璃墙的小会议室只剩下郭羡、明恕、方远航、柳至秦四人。 郭羡的形象与明恕想象中的出版社编辑有所不同,她烫着颇有复古感的卷发,大眼挺鼻,画着小烟熏,烈焰红唇,踩着一双约8厘米的细跟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精致而高挑,更像是穿梭在高级写字楼里的商界精英,或是商界精英的秘书。 也许经常被误认身份,不待明恕提问,郭羡就道:“我们出版图书,其实也是一种商业行为,我从不认为我是一名刻板的编辑,我做书、卖书、搞营销,我也是商人。” 明恕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说,索性顺着问:“搞营销?所以墓心的书卖得这么好,是你包装、炒作的结果?” 这话有几分挑衅与质问的意思,郭羡却愉悦地扬起下巴,“当然,没有我,他那个土老帽怎么会有现在的成就?” 明恕:“等等,墓心是个土老帽?” 郭羡忽然抬起手,在唇边遮了片刻,似乎正为自己刚才的失言而懊恼,“不是啦,我就随口一说。” 明恕正色道:“在我这里,没有‘随口一说’这种说法。” “哎呀!”郭羡娇嗔一声,“也没什么不得了的,作家啊,很多真实身份都不是很体面光鲜,所以肯定需要包装对吧。墓心的书都是他自己写的,但他的形象实在是太糟糕了。我的工作呢,就是给他打造一个神秘而时髦的人设。悬疑,卖点就是神秘,墓心的真实身份绝对不能向读者曝光,不然他的逼格就会哗啦啦地掉。我刚才是说漏了嘴,你们在我这里听到了,千万不要在外面随便说哦。” 方远航受不了这种嗲嗲的语气,翻了个白眼。 明恕说:“我们是警察,不是八卦粉丝。到心云出版社,就是想了解墓心的真实信息。” 郭羡噘嘴,露出犹豫为难的神色,“我能问一下吗?墓心惹到什么事了?” 明恕反问:“为什么这么想?” “你们总不会平白无故来查他吧?”郭羡担忧道:“难道是接到了什么举报?” 方远航说:“举报?” “内容违规什么的。”郭羡一咬唇,“肯定是同行陷害啦,我亲自对经手的书把关,内容绝对没有问题!” 明恕抬手,“别紧张,你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墓心究竟有没有问题,我们自然会判断。” 被明恕突然改变的语气吓了一跳,郭羡低下头,“他……他叫侯诚。” 侯诚,55岁,洛城庆岳村人,小学文化,务农,从未结过婚,父母早亡,独自生活,严格纳税,仅在老家庆岳村有一处农家小院和一方田地。 “我操!这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啊!”在驱车赶往庆岳村的路上,方远航翻看着郭羡提供的资料,“一个悬疑作家,是个55岁的老农?只读过小学?” “见到人再说。”明恕看着窗外耀眼的阳光,莫名有些焦躁。 方远航的疑问也是他的。鲁昆坚称墓心是个女人,他虽然没有完全相信,也未设想过墓心是个五旬老汉。 墓心,侯诚,一个笔名,一个真名,其间充斥着巨大的撕裂感。 庆岳镇宁静祥和,生活节奏很慢,人们保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旧习,傍晚时分,田埂和街道上几乎已经看不见人影,而一栋栋带着小花园的房子里,纷纷传出饭菜的香气。 方远航将车停在侯诚家门外。 庆岳镇大多数人都姓侯,修建的房屋也大同小异。 但侯诚家却不太一样,它更老更旧,窗户黑黢黢的,铁门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完全没有生活气息。 “侯诚不住在这里吗?”方远航挠头。 明恕推开没有挂锁的铁门,谨慎地迈入院中,只见树后闪过一道身影,泥地被踩出细小的声响。 “站住!”方远航如离弦之箭一般冲过去,将人逮住一看,竟是个贼眉鼠眼的少年。 “你们是谁?放开我!”少年挣扎道。 “你又是谁?”方远航喝道:“为什么鬼鬼祟祟出现在这里?” “我经常来这里好吗!”少年不知道抓住自己的人是警察,仍是拼命踹着腿。 “经常?”明恕问:“住在这里的侯诚呢?” “不知道!走了好久了!”少年盯着明恕,渐渐安静下来,“你们是来找‘侯憨子’的?” 明恕问:“你们叫他‘憨子’?” “全村都这么叫。傻不愣登的,连话都不会说!”少年说:“不是‘憨子’是什么?” 方远航转向明恕,“师傅,这是几个意思?郭羡难道在糊弄我们?我看过墓心的,很有灵气,文笔也很细腻,怎么可能是‘憨子’写出来的?” 明恕压着眉心,走出几步。 现在的情况并非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却是很棘手的一种情况。 侯诚很可能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墓心另有其人。 这就从侧面证明,墓心真的有问题。 “你们来打听侯诚,我也想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村长侯建军端着一个污迹斑斑的茶缸,视线在方远航的打火机上停留了许久。 那打火机是方远航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造型独特,一看就价格不菲。 “说说你知道的情况。”明恕说。 侯建军呷一口浓茶,说话时露出黄黑色的牙,“侯诚是我们村子里最憨的人,打了半辈子光棍,没个亲人,也不见他着急。年轻人们总说他是个‘憨子’,其实他脑子不傻,只是不理人,不爱说话,叫他没反应。我们村都种西瓜,他也种,卖瓜、算账什么的,他都会。” “他是什么时候失踪的?”明恕又问。 “失踪?”对落后村镇的人来说,这种说法太新鲜,侯建军想了想,“他没有失踪吧,就是偶尔会离开一段时间,十天半月又回来了。他从来不说去了哪里,我们也懒得问,管不着。” 明恕想起在院子里看到的灰尘,那厚度显然不是十天半月能留下的。 “你最后一次注意到侯诚是什么时候?” “这次真挺久了,一个多月吧,六月初。” “与他关系较近的人是谁?”明恕问:“村民还是外面的人?” 侯建军竟笑了起来,“他啊,一直独来独往,除了我们几个村干部时不时得去关心一下他的生活,从来没人与他沟通交流。噢对了,小孩子有时会去惹他。” “那最近两年,到村子里来的外地人多不多?”明恕一问出来,就知道得不到满意的答案。 果然,侯建军说:“经常都有人来,说多也多,但和你们大城市相比,肯定就不多了。小伙子,你那个打火机,能借我看看吗?” 方远航莫名其妙。 “嘿嘿。”侯建军说:“我儿子和你差不多大,在外面念书,有出息了,就是不怎么回家。我过阵子去城里看他,送他一个打火机,让他开心一下。” 一行人回到侯诚的房子,方远航说:“村里没有监控,侯诚去哪了,和什么人见过面,现在都没有办法查。” “疑点全在这个侯诚身上了。”明恕说:“心云出版社与侯诚签约,稿酬也是打在侯诚的账户上,两年时间,除去税金之后一共276万,已分批全部取走,取款者正是侯诚。从明面上看,墓心就是侯诚,这没有任何疑问。但如果侯诚真的是墓心,他为什么要把好好存在银行的钱取出来?这笔钱他没有用于金融投资,也没有置办房产,钱到哪里去了?” “如果有一个人藏在侯诚背后,那就好解释了——钱由侯诚取出来,到了这个人的手上。”柳至秦说:“而这个人,就是那些真正的作者。” 明恕看着柳至秦,“对了!我们还可以查网络上的信息!这不是你的强项吗?这个人如果存在,那么TA与侯诚必然有通讯联系啊!” 柳至秦摇头,“刚才我已经初步查过,网络这一块没有异常。也许这个人与侯诚是在线下进行某种交易。侯建军不是说了吗,侯诚有时会离开庆岳村,去向不明。” 明恕说:“假设侯诚是个幌子,那这些钱他一定已经交给真正的墓心。这个假设成立的话,真正的墓心是怎么认识侯诚?当侯诚失去利用价值,墓心会不会……” 方远航说:“那侯诚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明恕回头,“你也认为,墓心会杀掉侯诚?” “不然怎么解释侯诚的失踪?”方远航说:“侯建国说侯诚偶尔会消失,十天半月后又回来,这个我暂时认为是他与墓心见面。但这次时间这么长,他可能遇到了意外,也可能被墓心放弃。” 明恕频繁走动,随后点了支烟,“等我一下,我去给萧局打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