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站在富丽堂皇的会所大厅时,我捏着衣角独自紧张。心想,如果不是有温叔叔一起来,我肯定连大门都进不来,更别说还要在里面吃个饭了。
“小初,走了。”妈妈站在电梯门口催促着,我反应过来,有些恼怒,当温陌从我身边走过,看着他那副鄙视的神情时,我对她的怒火攀到了巅峰。
温陌那时的眼神,跟看流浪狗的眼神一样,没有怜悯,只有厌恶。
到了包间,桌子很大,人却只有我们四个,总感觉空落落的,吃饭的时候没有人说话,都各自埋头吃着自己身前的食物。这种气氛太过于压抑,没有家人之间吃饭时的那种感觉,后来我才知道,在富贵人眼里,应该食不言,寝不语。
在经过了煎熬的半个小时后,终于有人坚持不住了,放下了筷子。筷子碰到盘子的声音在此刻这种寂静到只有咀嚼声的包间里,显得尤为突兀,所有人都抬头看向了放下筷子的人。
温陌倚在椅背上,看了看手机后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见温陌站了起来,我急忙拔了几口饭,也站了起来,吞下嘴里的饭菜后,我对温叔叔说:“我跟哥一起回去吧。”
可能是因为我叫温陌的这一声哥,温叔叔跟我妈都眼带欣喜,而在他们欢喜的时候,也有人冷眼看着我,那个人自然是温陌。
跟着温陌走出了包间后,我松了口气,侧头看着温陌,欣赏着他的美色。
温陌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生了,没有之一,特别是他眼角的那颗泪痣,还有他薄薄的嘴唇、高挺的鼻梁,我再也找不出像他这般清冽的少年了。
他的眼睛总是发着光,就像星星一样,很多次看着他的眼睛,我就像看到了一个世界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是近视眼,戴了隐形眼镜。
“呵,怎么?这么快就融入角色了?”温陌嘲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