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再见了,顾之琛[2/2页]

你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已经找好了导师读博。那个导师是学术大



牛,我废了好大功夫才得到他的认可,让他点头收我。



我从没想过你会向我求婚,因为你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没有爱。但你向我求了婚,并且坦诚你不爱我这件事,你知道我那时候有多纠结吗?



一边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虽然你说你还没有爱上我。一边是我给自己规划好的道路,读博留校或者进研究所。



怎么看都是后面那个选择更好对吧?可那时候我却选择了你。



你是不是想问你为什么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要选择你?



答案很简单,因为我很笨。



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是我舅舅安排的咖啡厅会面。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咖啡厅见到等着我的人是你时,我有多高兴又有多慌张,就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一般。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美国,不过你肯定早就不记得了,因为你一直都没有认出我来,而我却一个人傻傻地记了那么久。



不过这段过往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现在变聪明了。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爱别人,不如爱自己多一点。



你现在每天都说你爱我,我不知道你是想洗脑我,还是想说服你自己。



但正如我刚才写的那样,我变聪明了。



之琛,你爱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你对我好,是想我变回以前的样子,想让我变回以前那个永远把你放在第一位的慕晴。



可是,当我变回了以前的样子,你又会厌倦的。



失去后才明白要珍惜,未得到的总是最好的,这是毫无意义的后悔和错觉。



之琛,我爱过你恨过你,但我现在不想爱你也不想再恨你,所以我决定离开。



之琛,不要来找我,我想过过没有你的人生。



祝好。



慕晴。】



泪水落在信纸上,溅在了顾之琛捏着信纸的手上。



信纸上的泪痕一点点晕开,慕晴两个字变得模糊不清。



慕晴顾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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